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食货*(二)。
户口。
○国制民年十六为丁始服国役六十为老而免役州郡每岁计口籍民贡于户部凡征兵调役以户籍抄定。
仁宗十三年二月判: 居京大小人员子弟谋避 役各于本贯亲戚户籍类付以致名实混淆自今京人付外籍者痛禁。
忠烈王五年九月分遣计点使于诸道初都评议使司言: "*大祖{太祖}奠五道州郡经野赋民皆有恒制近来兵馑相仍仓储悬 横* {敛}重于常贡逋户累其遗黎是宜计户口更赋税以革姑息之弊。" 由是累发计点使而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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