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福建:禹贡扬州南境。明置福建行中书省,改承宣布政使司。清初为福建省,置闽浙总督。康熙二十三年,海岛平,以其地置台湾府。雍正十二年,升福宁州为府,永春、龙岩为直隶州。(增置霞浦、屏南、福鼎。)光绪十三年,升台湾府为行省,与福建分治。(后入日本。)东至海;(百九十里。)西至江西石城;(千五百五十五里。)南至海;(二百七十里。)北至浙江景宁。(四百六十里。)广九百一十里,袤九百七十五里。南至诏南县南境,北极高二十三度四十四分。北至浦城县北境,北极高二十八度。东至长乐县东境,京师偏东三度一十七分。西至武平县西境,偏西二十二分。宣统三年,编户二百三十七万六千八百五十五,口一千四百二十二万九千九百六十三。领府九,直隶州二,厅一,县五十七。
福州府:(冲,繁,疲,难。清为省治。闽浙总督兼巡抚,布政、提法、交涉、提学四司,盐、粮、巡警、劝业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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