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族民主专政
自尧舜禹的禅让制度解体以后,出现了君临于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国家。最高统治者叫做“王”。甲骨文“王”字本象“大人”站立之形,或变下面一划为■,象火焰形,表明是家火的执掌者。德意志人的Kuninog(王,即英语之King)本意就是氏族之首。《说文》云:“王,天下所归德也。”就是说它是各氏族或各部落所共同拥护的首领。孟子所谓“得乎丘民而为天子”也是这一意义。
因此,我们认为殷代的国家政体还是“兄弟共政”或“贵族共政”,王还不能专制一切权力。它只是父家长贵族之代表或首领,李玄伯论殷商的继承法——兄终弟及制说:
商至少在成汤以后,尚实行兄弟共权制度。彼时政权尚未集中在每代长子身上,而为一代所共有,所以一帝之终,不必须传位于其长子,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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