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中
《洪范》曰:“火曰炎上”。失炎上之性,时则有火灾、草妖、羽虫之孽、羊祸。其征恒燠,其色赤,是为赤眚赤祥。
定宗三年戊申,野草自焚,牛马十死八九,民不聊生。
至元十一年十二月,淮西正阳火,庐舍、铠仗悉毁。十八年二月,扬州火。
元贞二年,杭州火,燔七百七十家。
大德八年五月,杭州火,燔四百家。九年三月,宜黄、兴国之大冶等县火。十年十一月,武昌路火。延祐元年二月,真州扬子县火。三年八月,重庆路火,郡舍十焚八九。六年四月,扬州火,燔官民庐舍一万三千三百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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