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伸,字济时,宛平人。少时聪慧过人,成年之后以文章著称。重熙五年(1036),中进士,历任彰武军节度使掌书记、大理正。因为陈奏案件,兴宗皇上正好与近臣谈话,没有理睬,刘伸进言说:“我听说自古以来帝王必定都看重百姓的生命,希望陛下省览我的奏折。”皇上惊奇无比,将他提升为枢密都承旨,权中京副留守。
诏令迁徙富裕民户以充实春、泰二州,刘伸认为这样不好,上奏,皇上便取消了成命。迁大理少卿,人们都因此不再受冤。升任大理卿,改任西京副留守。因遭逢父丧,服孝满三年,任三司副使,加谏议大夫,提点大理寺。因为刘伸通晓法令且生性仁恕,审理案件过程中让许多人都得以保全性命。迁任南京副留守。不久改任崇义军节度使,为政追求简明不繁苛,百姓因此不受烦劳,以致出现了乌鸦和喜鹊同巢和平共处的异象,皇上特地下诏褒奖他。改任户部使,每年以盈余赋税的名义向朝廷进献余钱三十万缗,拜为南院枢密副使。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