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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
第十二章 惠州流人
李一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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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远谪南荒
       宋制,谪官奉到诰命之后,必须立即离任,不待交代,不得逗留,被押解的使臣催督同行。苏轼于绍圣元年(1094)闰四月初三奉到新命:
       “依前左朝奉郎、责知英州(今广东英德)军州事。”
       即日进上谢表,辞告文宣王庙(孔庙),火急治装,率领全家眷口,星夜启程就道了。
       然而,侍御史虞策复言苏轼罪重责轻,再诏:“降官为左承议郎。”按官制:朝奉郎为正七品,承议郎为从七品。在苏轼看来,都是一样。
       苏轼一家,沿着太行山前进。时在梅雨季节,天色阴沉,心情更是沉重。到了距定州西南百里的赵州临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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