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代之地丁合一税
明代的一条鞭法,是用黄册与鱼鳞册,以丁税计入粮中,即成为丁粮合一的单一税。
至于清代的地丁合一税,也是以丁税算入粮中,与明代的一条鞭法相同。清代的所谓“地丁合一”,即是“地”指田,“丁”指户口,以地与丁计算所得向政府缴纳钱粮。
清代的地丁合一税也与明代的税相同,可用白银折缴。所谓“地丁合一”者,就是按田派丁,当时就传诵着一句口号,叫做“富民出财,贫民出力”。
总之,清代的地丁合一税,与明代的一条鞭法是大致相同的。不过所不同者,明代是每十年统计户口一次,如人口有增加时,便须加税。至于清代的地丁合一税,康熙五十二年有诏书,凡每户有添丁时,永不加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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