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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
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
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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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即《五千年史势鸟瞰》之一部分,本年春夏间曾在北京清华及高师两校讲演者。其未惬处甚多,故存之,待他日改正。
       十一年双十节,著者记。
       一
       民族与种族异。种族为人种学研究之对象,以骨骼及其他生理上之区别为标识。一种族可析为无数民族,例如条顿种族析为英、德等民族,斯拉夫种族析为俄、塞等民族;一民族可包含无数种族,例如中华民族含有羌种族、狄种族,日本民族中含有中国种族、倭奴种族。
       民族与国民异。国民为法律学研究之对象,以同居一地域有一定国籍之区别为标识。一民族可析为两个以上之国民,例如中国当战国、三国、六朝时;一国民可包含两个以上之民族,例如今中华国民,兼以蒙、回、藏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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