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之官制,其大要具見於前。自元統、至元以來,頗有沿革增損之異。至正兵興,四郊多壘,中書、樞密,俱有分省、分院;而行中書省、行樞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省、分院。自省院以及郡縣,又各有添設之員。而各處緫兵官以便宜行事者,承制擬授,具姓名以軍功奏聞,則宣命敕牒隨所索而給之,無有考覈其實者。於是名爵日濫,紀綱日紊,疆宇日蹙,而遂至於亡矣。惜其掌故之文,缺軼不完,令據有司所送上者,緝而載之,以附前志,庶覽者得以參考其得失治亂之概云。
中書省。元統三年七月,中書省奏請自今不置左丞相。十月,命伯顏獨長檯司,詔天下。至元五年十月,加右丞相伯顏為大丞相。六年十月,命脫脫為右丞相,復置左丞相。至正七年,置議事平章四人。十二年二月,以賈魯為添設左丞。三月,以悟良哈台為添設參知政事。七月,又以杜秉彝為添設參政。八月,以哈麻為添設右丞。十三年六月,命皇太子領中書令,如舊制。十四年九月,以呂思誠為添設左丞。二十七年八月,以樞密知院蠻子為添設第三平章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