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初事迹》,一卷,明刘辰撰。原题《国朝事迹》,本卷卷首有“臣刘辰今将太祖高皇帝《国初事迹》开写”一行,故改今名。辰,字伯静,浙江金华人。曾从太祖下婺州,累官至北京刑部侍郎。永乐初,预修《太祖实录》。《明史·卷一五0》有传。
正文
北京刑部左侍郎臣刘辰,今将太祖高皇帝《国初事迹》开写进呈。
太祖自和州渡江,至采石,太平儒士陶安首先来见。太祖问曰:“有何道教之?”安曰:“即今群雄并起,不过子女玉帛。将军若能反群雄之志,不杀人,不掳掠,不烧房屋,首取金陵以图王业,愿以身许之。”太祖曰:“诺。”克太平,授安太平兴国翼元帅府令史,升都事。后太祖得建康等处,全有江南,遂成帝业,安赞佐功多。官至翰林学士、江西行省参知政事。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