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批:夫文章之法,岂一端而已乎?有先事而起波者,有事过而作波者,读者于此,则恶可混然以为一事也。夫文自在此而眼光在后,则当知此文之起,自为后文,非为此文也;文自在后而眼光在前,则当知此文未尽,自为前文,非为此文也。必如此,而后读者之胸中有针有线,始信作者之腕下有经有纬。
不然者,几何其不见一事即以为一事,又见一事即又以为一事,于是遂取事前先起之波,与事后未尽之波,累累然与正叙之事,并列而成三事耶?
如酒生儿李小二夫妻,非真谓林冲于牢城营有此一个相识,与之往来火热也,意自在阁子背后听说话一段绝妙奇文,则不得不先作此一个地步,所谓先事而起波也。
如庄家不肯回与酒吃,亦可别样生发,却偏用花枪挑块火柴,又把花枪炉里一揽,何至拜揖之后向大多时,而花枪犹在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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