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六 五七
王了一先生在《中国现代语法》第三十节“基数,序数,问数法”的附注七里说:“但习惯上只有‘三五’的说法。‘五七’、‘六八’、‘七九’之类都不成话。”
王先生这个话是按现代北京话的语法说的,事实上确是这样。可是在早期的白话里曾经有过“五七”的说法,几乎和“三五”一样的普通。例如:
身边要一人相伴亦无,岂况有五百七百众耶? (《五灯会元》卷9)
城中屋宇有五七分以上。 (《绍兴甲寅通和录》,《三朝北盟会编》162.9)
那朱温成亲后才得五七日,有两人……同寻朱三。 (《五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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