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词里,除了多数写闺情的以外,还有不少咏物词。这些咏物词大约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单纯描写事物形象,没有什么寓意的,如史达祖的《双双燕》、吴文英的《宴清都·连理海棠》等。第二类是搬弄典故,毫无意义的。第三类最可贵,即是有寄托的咏物词。
这第三类作品,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有其悠久的传统。早在《离骚》中就有用“美人”、“香草”来寄托君臣。《楚辞》的《橘颂》则整篇以“橘”比喻作者的人品:如“受命不迁,生南国兮。深固难徙,更壹志兮”。杜甫也作了许多咏物诗,如咏《房兵曹胡马》的:“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两句,实是写人的品格。上句写马的骁勇,说它所要去的地方,是无远(空阔)不达的,是比喻人的才力。下句说骑马者可以把生命交托给它,这是用来比喻忠贞。杜甫还有一首咏“萤”诗,起句是:“幸因腐草出,敢近太阳飞。”“太阳”是比皇帝,上句用“幸”、“腐”字,无疑是借萤火指斥宦官的(宦官是受过腐刑的人)。
......
非注册付费用户仅能浏览前500字,更多内容,请 注册或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