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色篇第四十六。
梅本凌本黄本并同。范注云:「本篇当移在附会篇之下,总术篇之上。」
立斋按:序志篇载,自崇替于时序以下,言才略、言知音、言程器,言序志,共五篇,每卷五篇,而物色篇不在内,而时序,在九卷五篇中,是物色篇之位,当移出十卷以外而时序当移入十卷之中也,故时序篇依彦和自序次第当无可疑。惟据总术篇云,「多少之非惑,何姘媸之能制,及按部整伍,以待情会。」四句,意既秉总术之旨,还须物色之也,是物色之必继总术以发之也,故物色篇当在总术篇之下为宜。且以两篇次序紧接,易致颠倒,若远移于总术之上或非也,范氏之疑则是,而位置似不可从。
○是以献岁发春,悦豫之情深。
梅本凌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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