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来就有“道由人弘”的说法,意谓任何一种学说、主张乃至任何一种宗教、文化,都有赖于人的传扬、弘化。如果说佛教“三宝”中的“法”即是指的佛之“道”,那么,此中之“僧宝”,在相当程度上就担负着弘扬“佛道”之使命,此正如元代僧人昙噩在《六学僧传·序》中所说的:“佛法非僧业弗行,僧业非佛法弗明。”也就是说,佛法之行,有赖于僧业之明。而僧业又如何才能明呢?从历史上看,编纂僧传,表彰高僧之道行、德操,使时僧有所依仿,令后人得到启迪,从而让佛法发扬光大——这也许就是历代僧传编纂者们本意之所在。
自六朝至宋明各部僧传中所辑录的历代高僧,或以传译经典、阐释义理而使慧灯长传,或以神通利物、遗身济众而使佛法深入人心,有的以精进修禅为四方丛林作则,有的则以戒律严谨而成天下学僧之模范,凡此等等,历代《高僧传》确实具有“明僧业而弘佛法”之宗教意义。
其次,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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