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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人类学研究]雪灾防范的制度与技术
作者:扎 洛

《民族研究》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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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以青藏高原东部牧区的两个村子为个案,考察了当地雪灾防范制度和技术在过去百年间的变化过程,认为雪灾防范的制度和技术受到自然环境变化和社会经济制度的影响。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当地牧民主要是通过强化草场共有属性,严格轮牧制度,充分利用当地特有自然条件来防范雪灾。在人民公社时期,引进了许多外来新技术,丰富了防范雪灾的技术,然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使牧民对保护草场和缓解雪灾损失缺乏积极性。家庭承包制的实行激发了牧民的生产积极性,而政府财力的增长也对开展灾害救助等公共服务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但由于气候变暖、草场退化、人口大幅增长等因素影响,牧民的雪灾风险呈上升趋势,提高和完善防范雪灾的能力仍然是当地政府和牧民面临的重大挑战。
       关键词:牧区 雪灾 游牧业 公共服务
       作者 扎洛,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青藏高原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地区,被称为地球的第三极。受到高海拔和特殊气象条件的共同影响,降雪是青藏高原一年四季均可见到的天气现象。在冬季和春季,这里的降雪不仅量大,还往往伴有剧烈的降温,致使降雪久积不化,积雪持续覆盖牧草,造成家畜采食困难,许多牲畜因饥寒而死亡,牧民家庭因此而蒙受巨大财产损失。千百年来,雪灾始终是对当地牧民生产生活的最大威胁。
       为了防范和化解雪灾造成的损失,当地牧民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比如有针对性的生产制度安排、防灾减灾技术推广等,试图在人类尚难以对自然气候实施干预的条件下,通过调整自身行为,最大限度地适应这种特殊的生存环境。事实上,系统考察高原游牧民的经济生活方式,不难发现蕴涵在其中的灾害忧患意识,甚至可以说,游牧民特有的生活方式就是建立在这种忧患意识之上的。然而,这并不是说这些制度安排和技术具有某种千年不变的法则,相反,这些制度和技术都是不断变化的。这种变化既取决于气候和自然环境的变化,也受到社会经济制度不断更新演进的影响。颇具意味的是,同样为了应对雪灾威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们会采用近乎相反的手段和措施。
       尽管人们一直在不懈努力,但迄今为止,当地牧民有效化解雪灾风险的能力仍然十分有限,许多牧民常常因雪灾损失而陷入贫困,不得不依靠国家和社会的救助。因此,要促进青藏高原游牧业的发展,改善、提高当地牧民的生活,就有必要继续探索和完善防范雪灾之策。而梳理百年来的制度变迁,对往昔的各种技术手段进行分析和评估,则应该是这一努力的开始。
       在本文中,笔者以青藏高原东部牧区的两个牧业村——玛尔村和格日村——作为个案,对两村百年来防范雪灾的制度和技术做了历史的考察和分析。玛尔村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北部,村民都是蒙古族,但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即已完全接受了藏族文化。格日村位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西部,历史上属于世袭的和日千户下属的红科(dpon-"khor)部落,村民均为藏族。玛尔村和格日村的直线距离约为120公里,同属黄河上游地区的湿润草原区。在正常年份,这里的牧草都比较丰美茂盛,但这里又是来自南方的暖湿气流与来自北方的寒冷气流的交汇地带。这种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使这里成为强降雪多发地区。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青藏高原大体上有三个大面积积雪区域,其中,东部地区积雪年际变化大,是高原上大范围雪灾的主要发生地。据相关统计,在1956—1994年的38年间,包括河南县和泽库县在内的青海省南部牧区共有15个年份发生雪灾,发生几率为39%。因此,以该地区作为研究雪灾问题的样本是较为理想的。
       本文所说的雪灾防范,不仅包括纯技术的措施,也包括制度性的安排。本文试图说明,雪灾防范的制度和技术总是与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联系在一起的,是与文化的其他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一旦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迁,雪灾防范的制度乃至具体技术往往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一、积雪、低温:危险的冬春季节
       雪灾防范的制度和技术是指人们根据当地气候特征,运用社会文化条件(如社会组织形式、社会动员能力、生产力水平等)构建起来的防灾减灾手段。对当地灾害天气特征的长期观察和经验积累是做出相应反应的基础。玛尔村和格日村的牧民早在没有现代天气预报的时期,就已经对当地的降雪特征及致灾因素有了较为明晰、准确的认识和把握。
       在当地,雪灾带来的最大威胁就是高厚度的积雪和雪后的极端低温。高厚度积雪的危害性在于它会覆盖牧草,使牲畜因无法采食而饿死。有研究显示,如果牲畜完全吃不到草,“第五天老弱病畜开始死亡,第七天一般牲畜开始死亡,第十天大部分牲畜开始死亡”。这是有关学者根据在内蒙古牧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在青海省的调查结果也与此接近。极端低温的危害性不仅在于阻碍积雪融化,低温本身也会对牲畜造成伤害。当地牧民观察到,在低温条件下,牲畜会迅速掉膘,且容易得病。
       当地特殊的降雪时间也成为灾害多发的原因。牧民反映,当地降雪主要集中在冬春季节,但与许多地方不同的是,这里下雪开始得早,有时候秋末就会发生雪灾,而降雪结束则很晚,重大雪灾往往发生在春末甚至初夏。常见的晚秋、初冬强降雪使得积雪长期不能融化,家畜可能在饥饿寒冷之中陆续死亡。与冬季相比,春季的危险性更高,因为春季的强降雪比冬季更为频繁。据对河南县1959—1980年降雪日数的统计,河南县境内平均每年降雪53天,其中1—5月降雪34.6天,占全年的65%。而经过牲畜一个冬天的采食,到春季时,枯草已被啃到根上了,即使有枯草可食,其营养价值也甚低。当地牧民说:“(春季)牛羊吃了一天,也就是个半饱,吃了也不顶事。”牲畜经过冬天,瘦得皮包骨头,抵抗力已经很弱了。这时,“一次春雪把草原盖起来两三天,就意味着有几十只弱畜会死亡,一次大的风暴可以消灭整个畜群,使牧民一无所有”。春季对于牧民来说是最为艰难的季节。
       初冬和春末常见强降雪的气候特征,决定了牧民必须在冬春季草场至少要生活6—8个月,这就必然造成因牲畜长时间滞留而出现牧草短缺的情况。
       如何克服冬春季节的降雪与低温,更确切地说,如何解决雪后牲畜食物匮乏以及雪后降温对畜体的伤害,是雪灾防范的关键。玛尔村和格日村雪灾防范的制度设计和技术措施就是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的。然而,在不同的时代,解决问题的方法却大相径庭。
       二、传统部落制时代的雪灾防范
       在藏族传统社会中,游牧既是牧民的生计方式(subsistence strategy),同时也是他们用以防范雪灾的基本制度。这种雪灾防范制度是藏族牧民在千百年来的生产实践中探索出来的,是对当地特有的自然环境所做出的一种文化适应。
       (一)游牧作为雪灾防范的基本制度
       上文已经说明,雪灾的危害在于积雪覆盖了牧草,使牲畜不能采食,进而饿死、冻死。于是,藏族牧民就采取了这样一种防范雪灾的办法,即通过保持牧草的高度,使其避免被积雪覆
       盖,从而避免雪灾的发生。
       经验和观察使牧民认识到,一定的积雪厚度是否会导致灾害,与牧草的高度直接相关。在牧草较高的地方,草尖仍可露在积雪之上,牲畜只要能吃到草尖就足以维持生命。正是基于这样的观察,牧民在安排草场时,将气候较为温暖、牧草长势良好的地区作为冬季草场,而将海拔较高、气候条件相对恶劣的地区作为过渡牧场或夏季草场,因为即便如此,在一般地方,夏季也会有草可食。这种草场使用制度,即严格的游牧制度,就是要为冬季保留一块草场,使其在夏季得以充分生长,以保持牧草的最大高度。这样,当冬季来临时,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积雪覆盖牧草带来的问题。
       在玛尔村,牧民把草场分为冬季牧场、夏季牧场和介于两者之间的过渡牧场。每年藏历4月底、5月初,当天气转暖、牧草开始返青时,牧民们便离开已经生活了六七个月的冬季草场,向北迁移约30—60公里,到达过渡牧场,在那里生活两个月,7月初再继续向北迁移20公里,来到夏季牧场。两个月后,再次回到过渡牧场,并于9月20日前后回到冬季牧场,此后便一直生活在那里,直到第二年牧草发芽。格日村的迁移模式与玛尔村大体类似,只是格日村的各季牧场之间在海拔上差异更大,因此牧民对季节性的气候变化更为敏感。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年复一年的迁移并不是为了寻求更好的草场。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夏季牧场都处于相对高寒的地带,条件甚为艰苦。玛尔村和格日村牧民的这种迁移只是为了防范雪灾,保障降雪季节的经济安全。
       在应对严寒的危害上,传统部落制时代大体上有这样两种方法:第一,尽可能对牲畜实施保暖措施,比如将冬季定居点选择在背风向阳的山坡上或山凹里,然后简单地用土块或草皮垒墙作为畜圈,以抵御寒风。但是这类畜圈都是露天的,抵御低温的效果有限,许多牲畜都是因夜间受冻而得病甚至死亡的。第二,通过精心的牧养,提高、保持牲畜的膘情,使它们具有一定的自我防寒能力。牧民们都有丰富的经验,可以保证畜群以最好的膘情进入冬季。事实上,灾害中的受损程度总是与牧民的勤劳和经验有高度的相关性,因此,牧民经常把家畜死亡的多少作为衡量其是否勤劳的标准。
       (二)雪灾防范制度与部落文化的关系
       在藏族传统社会中,游牧作为雪灾防范的基本制度,是与藏族的部落文化相联系的。
       一般来说,防范雪灾的一个最普遍的办法,就是事先储备一定的饲草或饲料,待雪灾发生时使用。然而,青藏高原上的游牧民普遍缺乏储备草料的传统,据说是因为高原上的牧草生长稀疏且低矮,不便刈割。不过,在玛尔村和格日村,牧草却相对丰美,但牧民仍没有储备牧草的习惯,其理由是以前牲畜较少,不需要付出这样的劳动。然而,考虑到灾后的高死亡率,这种观点的说服力显然不足。对于这种现象,美国学者艾克瓦尔则另有一番解释。他认为,割草会突出对土地使用的家庭占有权,而这与部落成员共同占有草场和共同放牧的观念是相冲突的。艾克瓦尔的解释为我们理解藏族传统的雪灾防范制度提供了启发。也许正是为了维护对他们来说更为重要的草场公有制,牧民才对割草的做法采取了抑制的态度,转而以游牧的方式防范雪灾的发生。
       在藏族传统游牧社会中,部落既是基本的政治单位,又兼具经济组织的性质,部落成员共同占有和分享固定的草场。部落一般下辖若干“帐圈”(ru-skor),作为经济生产和社会互助的基层组织,部落成员虽然分户经营私有的畜群,但是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资料的草场,却是为部落成员集体所有的,只是在个别的部落中存在部落首领占有私人草场的情况。因此,传统游牧部落的生产活动既有家户分散经营的一面,又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组织化特征。
       为了强调草场的集体属性,牧民在草场使用中通过确立集体行动的规则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来确保整个游牧过程的顺利。
       首先,部落成员在季节性迁移中均遵循统一行动的原则。一般来说,冬季草场海拔较低,气候温暖,生活条件更为舒适,因此,总有人期望在这里多居住一些时间,特别对于老人、小孩来说,冬季草场就更值得留恋。然而在冬季草场留人,就意味着还必须留下若干必要的牲畜,比如代步用的马匹以及产奶的牦牛,这些牲畜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冬季草场的休养。而更坏的结果则是可能造成骨牌效应,引发众多人的效法。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玛尔村和格日村都有集体协商或牧民代表协商的制度,以决定草场的分配与迁移的时间,以及是否允许在冬季牧场留人等问题。在玛尔村,这些事情都是由5位选举产生的帐圈头人开会进行协商;在格日村,则由红阔部落下属的4个帐圈的牧民代表组成的专门组织“秋得合”(khyigs-bdag)商议决定。在迁移时,规定全体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2—3天之内)统一行动,不得随意延缓。玛尔村的冬季草场由蒙古亲王专派草场管理人员前来巡视,如果藏历5月4日之后冬季牧场仍发现有牧户和牲畜,则要进行处罚,比如宰杀该户的牛或羊等。
       其次,实行牧场巡视制度。部落制度在政治上具有互不统属的特征,很容易引发互相侵夺草场以及到其他部落的草场放牧等行为。为了确保本部落草场的充分休养,各部落都有定期巡视草场的制度,派人到本部落草场的边缘地带巡视,驱赶越境放牧者。在一些非常时期,比如与相邻部落发生草场纠纷时,还要扩大巡视队伍,到时每户都要出一名成年男性,因故不能参加巡视的人家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
       在玛尔村,牧民大多没有修筑畜棚的习惯,这不仅是由于草原上缺乏建房用的木料,也是由于缺乏土木建筑的技术,但更主要的是为了体现草场利用的公平性。各帐圈的驻扎营地在每次迁移时都是通过抽签来决定的,这样,帐圈每年的驻扎地点都是不固定的,这就使牧民缺乏投资修筑畜棚的动力。
       (三)雪灾防范的效果
       草场资源的集体占有,有利于草场的统一管理,避免了对冬季草场的随意侵扰。牲畜的私人占有则最大程度地提高了牧民养护牲畜的积极性。这是一套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和传统制度来防范雪灾的方法。对于玛尔村和格日村的牧民来说,只要他们严格控制每一个环节,上述组合手段就能发挥出比较理想的防灾效果。但是,牧民们也很清楚,这种防灾体系具有明显的局限性。牧民没有储备饲草的传统,又不能获得外部的援助,比如政府的救助,这样,当降雪和降温超过一定的限度后,牧民就完全束手无策了。比如在1954年冬,当地连续降雪1个多月,平均积雪达30—50厘米,积雪连续多日覆盖草场,并伴有大风和降温,而刚刚成立的河南县政府又还没有足够的力量进行救灾干预,结果大量牲畜冻死、饿死,死亡率高达50%。
       三、人民公社时期的雪灾防范
       1954年,即新中国建立5年后,泽库县、河南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在1954—1958年问,当地先后成立了互助组、生产合作社等社会组织。从1958年开始,玛尔村、格日村被纳入人民公社的制度之下。新制度最大的特点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不仅草场归集体所有,而且原先归各户所有的牲畜也统归集体所有(后期允许牧民保留少量私有家畜),生产不再分户经营,家庭
       也不再是核算的单位,而是由公社、生产队统一安排生产和核算,牧民负责完成集体安排的劳动,年底根据集体的收入,按“工分”进行分红。人民公社制度将草原牧民与国家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将国家的计划经济指标贯彻到草原牧民的生产活动中。
       在人民公社时期,当地采取了一些防范雪灾的专门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修建畜圈、畜棚和人工种草。这些措施的推广,是与人民公社的集体化生产方式和指令性计划经济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人民公社制度的某些内在弊病,使得这些雪灾防范措施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用,甚至还带来各种问题。
       (一)由上而下的技术推广
       在人民公社初期,当地牧民依然延续着过去的游牧传统,仍旧在原先的草场上放牧,传统的雪灾防范措施也得到继承。随着人民公社的逐渐巩固和发展以及指令性经济制度的确立,当地干部们期望在灾害损失面前更为积极主动,于是就在牧民中大力倡导修筑畜圈、畜棚,号召牧民种草,并在牧区广泛开展了“草库伦”建设。
       在修筑畜圈、畜棚的工作中,国家不仅允许牧民到附近的林区砍伐修建畜棚用的树木,有时候还直接向牧民提供原材料。当地生产队长每年都要督促、检查队里的畜圈、畜棚修筑工作,并安排劳力去不断进行修复。就畜圈和畜棚建设本身而言,对于牲畜越冬和抵御雪后的严寒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与此同时,针对冬春季节饲料、牧草的缺乏,牧区还引进了农业生产中常见的技术,比如人工种草等。玛尔村牧民嘉措回忆说:“大约从1958年开始,政府动员各公社、生产队种植牧草,发展农业,还在黄河边上办了农场,我们村也抽调人去种田。那时,每到秋天,我们就要花1个月的时间割草。”
       后来,青海牧区又引进了来自内蒙古草原的“草库伦”技术。“库伦”是蒙古语,意为“围圈”。所谓“草库伦”,就是将部分草场围起来,进行封闭式的育草。格日村所在的泽库县从1974年开始推广“草库伦”技术,一年后,玛尔村所在的河南县也开始推广这一技术。据当地统计,玛尔村先后共围6万亩草场{格日村所在的泽库县共围建123万亩,畜均占有1.16亩。由于种种原因,“草库伦”建设在总体上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
       (二)技术推广与人民公社制度的关系
       在人民公社时期,当地政府从保障社会供给的角度出发,认为冬春季节牲畜的高死亡率是不可接受的。要增加畜产品的供应,就必须大力加强防范雪灾的能力。而人民公社制度也使各项防灾技术的推广成为可能。
       实际上,早在传统社会,牧民就都知道,修筑畜圈、畜棚可以改善牲畜过冬、过夜时的保温条件,有利于提高畜群的抗灾能力。但当时,只有部落头人和少数富裕户才有人力和财力修筑像样的畜棚。那时,大多数人家的畜群规模都很小,牧民的劳动投入并不充分。实行人民公社制度以后,畜群规模扩大了,母羊一般200—250只一群,羯羊和周岁羔羊400—500只一群,马40—50匹一群,2—3岁牛犊80—100头一群,母牛60—75头一群,牛犊50—60头一群。这样就出现了富余劳力,使得修筑畜圈、畜棚的工作得以广泛展开。
       至于种草技术的引进,则与新兴的地方管理阶层的文化背景有关。为了在短期内完成对当地社会的一系列改造,建立新型的政治经济制度,国家向当地派出了许多管理人员。这些肩负政治使命的干部多是来自中国内地的汉族和青海省东部农区的藏族,其农业背景使他们对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有一种天然的偏好。在他们看来,牧民对待雪灾的态度过于消极,于是就主张通过开荒种植牧草以及刈割储备牧草等办法,来积极防范雪灾。
       (三)雪灾防范的效果
       从理论上讲,新技术的引进有助于加强雪灾防范的能力。从实践上看,在海拔较低、灌溉条件较好的地方,新技术的引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但总的来看,在牧区开荒则造成了对草原的破坏。据载:“1958年到1960年,(青海省)牧业区共开荒572万亩,牧业区六州,凡是平坦较好的冬季草场基本开完了,牲畜在冬春普遍严重缺草,瘦弱死亡大大增加。”河南县在1959年到1962年间,共计开荒20多万亩,破坏了大片优良牧场,以至于这些草场在弃农还牧20年后,仍不能恢复原状。
       在牧民们的记忆中,推广各项防灾技术后,生产队牲畜的膘情并不理想,甚至还不如从前,因此冬春季节的死亡率依然很高。人们把这一切归咎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在这种制度下,牧民保护草场、经营畜群的努力与他们的收益没有直接关联,致使他们对草场和牲畜的经营管理缺乏积极性。牧民久迈说:“当时是集体所有制,损失都是集体的,与每个家庭关系不大。对于减轻雪灾损失,大家的责任心并不强。牧民的传统是先到条件差的草场,最后才到条件好的地方,要留有余地。而那时对草场的安排比较混乱,什么地方草好就到那里放牧,只要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其他就不管了。”缺乏精心照料的牲畜因为膘情欠佳而增加了雪后死亡的风险。
       当时,连年累月的政治学习、阶级斗争批判会、牧工诉苦会等活动,也影响到牧民的及时迁移。许多“牲畜没有到夏窝子去,破坏了冬季草场和(轮牧)制度”,影响了当地牧民对雪灾的防范。此外,牧民根据生产队的安排,经常变换放牧的畜群,造成牧民对牲畜情况的陌生,使牧民不能有针对性地对牲畜给予照料。
       幸运的是,1954年之后的十多年间,青藏高原东部地区一直未遭受暴雪袭击。直到1970年春天,才发生了一次较大的雪灾,造成河南县7万头(只)成畜死亡,泽库县15.4万头(只)成畜死亡。1974年冬和1975年春,两县再次遭遇雪灾,泽库县牲畜死亡13万头(只),而河南县死亡9.5万头(只)。牧民华多回忆说:“那年我负责300只两岁的羔羊。从藏历10月15日开始,降雪一直持续到新年,我的羊群只剩下30只。”由此可以看到新型防灾体系的脆弱性。
       最后需要提及的是,种草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还使草原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玛尔村牧民嘉措回忆说:“那时,政府动员我们种植牧草,发展农业。我们还根据政府的号召兴修水利,比如打井、引水、修渠等。我们虽然是牧民,但那些年经常手拿铁锹和镰刀,干的活儿跟农民差不多。”此外,玛尔村的牧民还在1976年开始成为定居牧民,由此结束了远距离迁移的游牧生活。
       四、新时期的雪灾防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青海牧区同全国一样,社会经济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在农村、牧区实施家庭承包责任制改革。作为内陆欠发达地区,玛尔村和格日村直到1984年才开始进行这项改革。此次改革使生产经营体制再次发生重大改变:牲畜归各户经营;草场虽然在法律上仍归集体所有,但国家规定长期承包到户,牧户对自己承包的草场不仅有使用权,还有转让权。所有制的变革和经营模式的差异,必然影响到牧民防范灾害的措施与手段。
       在新时期,青海牧区既面临着长期积累下来的各种生态问题,又面临着草原载畜量增加的新问题,这些都增加了当地防范雪灾的压力。在这种新的形势下,当地政府为防范雪灾,采取
       了各种因地制宜的措施,特别突出了政府在防灾减灾上的公共服务职能。
       (一)雪灾压力不断增加
       近几十年来,青海牧区的生态环境趋于恶化,给当地的雪灾防范造成很大的压力。
       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包括玛尔村、格日村在内的青藏高原东部地区受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出现了明显的草场退化现象。1961—1996年间的气象站观测资料显示,青海南部高原的总降水量虽保持平衡,但冬春季降水增多,夏季降水减少,造成夏季干旱加剧,冬春季雪灾增多。当地气温资料显示,牧草返青期气温回升速度逐年减缓,而牧草枯黄期气温降低速度则在逐年增大,从而延缓了牧草返青速度,加快了牧草枯黄速度,进而降低了牧草生长阶段的有效积温,缩短了牧草的有效生长季,对牧草长势和产量均造成不利影响。而1988—1997年对全封闭草场的观测显示,10年间当地牧草高度普遍下降30%—50%,天然牧场的产草量大幅下降,生态环境持续恶化。
       由于暖冬的出现,青藏高原东部牧区冬春季的降雪量显著增加。1958—1994年间泽库县气象站资料显示,该地区的春季雪灾与暖冬有显著的相关性,而6次暖冬都集中在1987—1994年间,说明气候变化使该地区发生雪灾的几率增大。
       另一方面,草原载畜量的增加也为当地雪灾防范造成更大的压力。改革初期,草场虽然名义上承包到户,但是在牧民中,并没有形成严格的草场承包观念。由于家户之间的草场边界并没有严格的物理隔离,因此,牧民并没有将自己的放牧范围严格限定在自家的草场范围之内,经常随意进入他人的草场。同时,家畜的私有化又激发了牧民发展畜群、追求市场效益的积极性,多数牧户的牲畜数量都急剧增长。例如,玛尔村增长了4倍,格日村增长了2倍多。问题是,牧户并不是根据自家草场的承载量来决定畜群规模,而是寄希望于分享他人的草场,于是,草畜矛盾变得十分尖锐,超载引起的草场退化成为普遍现象,出现了典型的“公用地悲剧”(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效应。这就为已经开始退化的草场增加了更大的负担。统计数据清晰地反映了这一时期牲畜雪灾死亡率上升的趋势。在1984—1994年间,泽库县每年的成畜平均死亡率在18%,最高的年份达到27.18%,这是有统计记录以来死亡率最高的阶段。
       (二)雪灾防范的新措施
       在环境压力加大的情况下,政府试图引导牧民增加对草场建设和改良的投入,希望通过增加投入提高草场的产草量。同时,随着经济改革的初步成功,当地政府也初步具备了对雪灾实施干预的能力,政府的帮助成为牧民防范雪灾能力的重要补充。
       生态持续恶化和雪灾风险上升使政府意识到,没有物理隔离的草场使得草场承包无法得到保障,牧民也不可能增加投入来保护和改良草场,相反,牧民还会不断增加自己的牲畜数量,以寻求短期效益的最大化,致使草场退化加剧。只有将牧户之间的草场进行物理隔离,才能真正起到草场承包的作用。于是,政府通过提供补贴、专项贷款等举措,要求牧民将各户的草场用铁丝网实施隔离,并出台政策强调承包期延长到30—50年,以保障牧民对草场的投入有足够的收益时间。在隔离了户与户之间的草场后,政府还鼓励牧民将自家的草场也进行隔离,划分出季节草场,实现轮牧轮休。在实验获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当地政府还要求每户必须留出一块专门用于抵御雪灾的草场——抗灾保畜草场,有针对性地解决春季降雪趋多可能带来的危害。玛尔村因为草场相对宽裕,抗灾保畜草场的户均面积达到500亩,而格日村则只有户均200亩。抗灾保畜草场的使用受到政府的干预,比如2007年气象预报认为河南县春季降水(雪)偏多,于是政府规定专用草场的使用不得早于3月15日,以防备春末夏初的雪灾。
       政府还强制性要求牧户种植牧草,并储备一定量的饲草,以备不时之需。与以往不同的是,现在政府一般不允许开垦草地种草,以避免造成对自然植被的破坏,而是要求牧民在迁往(或轮牧)夏季牧场(点)后,在冬季定居点畜圈内种植青稞、燕麦等作物,秋后收割储存。玛尔村所在的河南县要求每户种植面积不得少于5亩,同时要求每户牧民储备精饲料不少于150公斤。在格日村,牧民索南家有羊40只,牛20头,根据政府关于储备20天饲草、饲料的标准,他家2006年储备饲草925公斤,饲料100公斤。
       随着经济改革的初步成功,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也在逐步增长。虽然西部内陆地区发展较为滞后,但可获得国家的财政补贴和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财政援助,这使当地政府开始有能力加大对防灾体系建设的投入,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保暖畜棚的建设。自人民公社时代起,畜棚建设持续得到重视,当时主要是土木结构的简易畜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政府在实验的基础上先后扶持推广了三代保温效果更好的畜棚。起初推广的是塑料板屋顶,以解决草原上木料的不足,后来又用一种更为结实的合成材料替代塑料板,最新式的畜棚是一种夏天可以种植蔬菜,冬天可供牲畜保暖的钢架砖结构两用房屋。据牧民介绍,有了封闭式畜棚,即使没有牧草可食,绵羊也可以存活6天(否则只能存活3—4天)。政府还逐年按比例对牧民给予补贴。玛尔村牧民洛桑家200平方米的畜棚,个人出资6700元,政府补贴3000元。在笔者2007年调查时,河南县完成暖棚建设的牧户约达50%。此外,政府还增加财政支出比例,储备救灾的草料,遇到雪灾及时向灾区发放;如果没有遭遇灾害,则在4月份以低价向牧民出售。
       格日村的部分牧民在新时期走上了另一条颇具代表性的发展道路。为了遏止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中国政府投入巨资启动了“三江源生态保护工程”,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搬迁生态关键区域的牧民,以使那里的草场得到充分的休养和恢复。格日村地处黄河支流格日河流域,因而被纳人生态保护、移民搬迁的范围之内。为了实现减少牧养牲畜数量(主要通过禁牧或轮休)的目的,政府将格日村一半牧户(100户)迁移到交通条件、气候条件相对较好的巴河地区,那里是人民公社时期种植牧草最为成功的地区。政府为他们提供了住房、畜棚以及一小块草场,每年每户还可从政府经营的牧草种植基地获得近1000公斤牧草,这样就可以保证他们依然从事小规模的畜牧业。
       同时,政府也鼓励他们发展替代经济。41岁的洛桑夫妇努力适应新的生活,丈夫在包工队修路,妻子在家饲养短期育肥羊,还种植蔬菜,并在公路旁售卖,非畜牧业收入已成为他们家庭的主要收入。而老牧民桑杰则利用自家宅院临近公路的便利,建房出租,收入颇丰。虽然他们还在经营畜牧业,但已经逐渐农业化了,舍饲圈养使他们不必再为雪灾担忧。不过,他们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他们必须学会更为精确的成本效益核算,紧紧盯住饲料饲草以及畜产品的市场价格,以寻求利润空间。他们的生活方式与传统游牧业已经根本不同了,那种集体间的互助以及风雪中的迁徙,已渐渐成为历史的记忆。
       (三)雪灾防范的效果
       在青海牧区,草场围栏、牧民住房、牲畜畜棚以及牧草种植被概括为“四配套建设”,是新时
       期由政府主导的雪灾防范体系的核心。新的防灾体系突出了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性,政府不仅制定相关的规则,还强制性地要求牧民进行自我保险(比如建立抗灾保畜草场),尽可能杜绝因为牧民的侥幸心理而酿成的灾害悲剧。
       草场的家庭承包,虽然并不必然地产生按照草场承载力来使用草场的效果,却可激发牧民对于可持续利用草场的期待,迫使他们控制畜群规模,甚至控制人口的增长,这对牧民抗灾能力的提高无疑具有积极作用,牧民普遍评价良好。玛尔村的牧民认为,他们的专用草场可防15厘米厚的积雪,对防范中等程度的雪灾有良好的效果。
       但是,实行草场承包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各户牧民在防范雪灾能力上出现分化。有一定经营能力、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牧民不仅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能力,在目前的扶持政策中还能优先享受到政府提供的种种优惠政策,而经营能力较差的贫困户则存在雪灾风险加剧的危险。家庭承包制可能扩大的贫富差别,以及草场在不断流转的过程中向少数人集中的可能结局,将对追求公正的社会理想构成挑战。
       2004年4月29日至5月7日,河南县、泽库县再次遭遇持续降雪,积雪平均厚度达到20厘米,持续一周未化,造成河南县3万只牲畜死亡,约占牲畜总数的4%;泽库县也有3.4万只牲畜死亡。尽管牲畜死亡率已经明显降低,但损失仍然巨大。玛尔村牧民华多介绍说,当时他家有260只绵羊,100只羊羔,雪灾中死亡成年羊20只,羊羔60只,而村里损失最重的人家则有70头牦牛死亡。政府部门经过调查研究认为,造成损失的原因是许多牧民因为经济能力不足,各种有效的防灾措施未能得到严格执行,而政府的补贴在短期内尚难以大面积覆盖。可见,完善和提高雪灾防范的能力仍将是当地政府和牧民面临的重大挑战。
       五、讨论与建议
       青藏高原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雪灾风险是游牧民生产生活中必须面对的永恒挑战,因此,他们的社会制度和生产技术中也必然包含应对雪灾风险的内容。
       部落制时代的防灾制度和技术突出了草场的共有属性以及对自然牧草的充分利用,是当地牧民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中根据当地的社会、自然环境以及缺乏外来干预等综合因素做出的合理选择。防范雪灾的制度与技术融汇在他们延续了上千年的游牧文化之中,凝聚着高原游牧民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和思考。然而,部落时代的防灾体系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当灾害强度超过承受限度时,重大经济损失甚至人员损失就在所难免。虽然这种损失造成的人畜数量波动可能恰好在人与自然之间形成一种新的平衡,使传统体系得以维持,但人类劳动成果的无谓损耗毕竟是一种悲剧。
       人民公社时代的防灾制度带有明显的嵌入性质,尽管当地牧民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但新技术的引进还是丰富了牧民的防灾手段。不过,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平均主义的分配原则所带来的负效应在某种程度上又抵消了新技术所带来的正效应。
       生态环境的变化,人口和牲畜规模的迅速扩大,迫使牧民对草场的经营日益精细化,甚至不得不扩大投入,以增加产出。幸运的是,随着国家综合国力的逐步提升,政府将防灾减灾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投入的日益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牧民财力的不足。
       在草场退化、草场载畜量增加的情况下,牧民的定居更是让草场雪上加霜。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当地政府一直在鼓励牧民实行定居,因为分散居住使得各项社会事业(如教育、卫生、文化)的发展都必须付出较高的成本,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但有学者研究发现,草场承包和牧民定居也产生出一些新的问题,例如,使得放牧区域变小,无法进行合理的轮牧和转场。家畜在固定的草场内长时间反复啃食牧草,践踏草场,由此形成持续的超强度放牧,使牧草失去了再生能力,破坏了原有的草地植被。同时,这也为毒杂草的侵入和有害啮齿动物的蔓延创造了条件。
       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文化的各个方面都是相互作用的。美国人类学者在谈到有计划的变迁(planned changes)项目时指出:“从来没有什么‘简单的,变化。任何变化都会引发其他的变化,而很多次生性的变化都是人们不曾预料的。我们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预见这些次生性变化,对计划性变迁项目的整体效果进行评估。”为此,我们在解决问题时,也应力求统筹兼顾。
       笔者认为,解决牧草不足问题,提高防范雪灾能力,无非有两种办法:一是恢复草场的自然产草能力,一是通过种植增加牧草的产出。
       依靠草场的自然能力以防范雪灾是最经济的方法,要实现这个目标有两个供选方案:第一,让已经定居的牧民再次进行游牧。虽然现在的牧民也在自家的草场上实行轮牧,但牧场的碎片化特别容易引发鼠害,只有草场的大面积轮牧才具有实质性的生态效应。可行的办法是扩大轮牧的面积,通过联户甚至整村的草场联合,恢复季节性迁移游牧,但同时也要继承草场承包制的合理因素。牧民可以通过草场入股等方式进行联合,测算出家庭草场的承载量,根据家户的畜群规模付费或收费。第二,对于草场严重退化的地方,可通过政府购买草场使用权的办法实行禁牧,待草场植被恢复后再使用。当前的生态移民搬迁就属此类。
       根据目前的人口、牲畜规模以及草场的承载力,仅仅恢复草场的自然能力仍难以满足牧民防范雪灾的需求,还必须增加草场产出。多年来的经验表明,高原牧场大部分地区不适宜开垦种植牧草,盲目的开垦将造成生态灾难。但这并不意味着永远放弃种植,相反,不破坏原生植被的牧草种植技术应该得到鼓励。尽管相关实验已进行了多年,但目前还有很多技术难题亟待突破。探寻一种适应高原气候、植被特点的草种、种植技术以及护养手段,发展技术密集型的草产业,是草地畜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
       此外,将牧民逐步集中到适宜开垦种植的地区,使他们发展农业化畜牧或者其他替代经济,也可提高生产效率。游牧业被农业化畜牧取代被认为是一种必然的后果,因为在一定资源存量的前提下,人口的增长必然导致收益递减,而牲畜的增加则会造成资源被过度利用。然而,在草原游牧区,这样的可选地点并不多。同时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方法隐含着高昂的社会成本,它可能引发剧烈的社会文化变迁。牧民对此是否能有良好的文化适应,将对当地社会的平稳发展产生直接影响。
       [责任编辑 李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