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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的现状、意义与对策
作者:崔建周 张忠友

《桂海论丛》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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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的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现实。调查表明,农村女性流动的主要动力是为了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收入,农村女性流动时于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市化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对于女性流动的社会舆论评价已经逐步转向正面,但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工资收入低等问题仍是影响她们正常流动的主要障碍。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流动女性问题。
       关键词:农村女性;流动;调查
       中科分类号:C912.82;D669.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8)03-0091-03
       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转变必然伴随着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农业向工业、经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的快速转移,对于我国而言这种转移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人口变迁。目前,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已成为中西部地区农村流动人口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了解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的状况,我们在山西、甘肃、湖南等地进行了广泛的问卷调查。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000份,收回850份,其中有效问卷847份。本文是对问卷调查结果的初步分析。
       一、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的基本状况
       (一)中西部地区农村对农村女性流动的舆论环境日益宽松。人们对农村女性流动大都持认可态度
       本次调查发现,在回答您对于“男人应该出去打工挣钱,女人应该守在家里孝敬父母、照看孩子”的说法的看法时,同意的只占20.1%,不同意的占到53.7%;当问到您对女性出外打工的看法时,认为有出息的占到45.9%,认为不应该出去的只占13.5%,持无所谓态度的占40.0%;当问到村里人对女性外出打工的看法时,认为不好的占到23.8%,认为可以的占46.9%,认为无所谓的占29.0%。这表明,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妇女流动虽然仍然受一些传统观念的束缚,但总体上对农村女性流动的舆论环境日益宽松,人们对农村女性流动大都持认可态度。中西部地区农村流动女性知识水平普遍不高且以初高中学历为主,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只占2.6%,小学文化水平的占13.2%,初中文化水平的占41.8%,高中、中专文化水平占25.3%,大专文化水平的占9.6%。
       (二)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的动力比较单一,流动渠道比较窄,对待流动的态度日趋理性
       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的动力主要来源于获得比较高的经济收入。在回答你进入城市打工的主要原因这一问题时,回答为了挣钱的占49.8%,为了开眼界的占11.2%。为了学本事的占14.5%;47.2%的被调查者表示是因为经济原因而离开原籍生活,6.4%的人是由于婚姻家庭原因。在流动渠道的调查中,通过亲戚朋友介绍的占到46.5%,由政府组织的占4.5%,随包工头去的占8.7%,随配偶去的占3.1%,根据中介机构提供信息的占4.8%,自己胡乱找的占19.8%。这表明农村女性流动渠道单一,政府引导滞后。随着农村流动人口的增多,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对待流动的态度日趋理性,基本能够理性面对流动。当回答如果你在城市里找不到工作,那么其主要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时,39.2%的人认为是自己的知识水平不够,14.5%的人认为是由于城市对农村人口的限制多,19.0%的认为没有关系介绍。当问到你如果在城市找不到工作,又没有了生活来源。那么你会怎么办时。20.2%的人选择返回原籍,32.6%的人选择继续找工作,30.1%的人选择换个地方找工作,认为自己可能去偷抢的只占2.7%,37.0%人表示自己要通过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的方法留在城市,27.6%的人表示无论多苦都要坚持留下来,希望通过找个城里的对象留下来的占到11.6%。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人口的权利意识、法律意识逐步增强,维权手段日益科学,18.5%的人选择在工作中遇到人身权利受到侵犯时忍气吞声,15.0%的人选择与老板争辩,42.6%的人选择运用法律武器,7.2%的人选择找人报复。
       (三)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还存在不少的制约因素
       调查表明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工资低、城乡之间存在的诸多差异以及对女性的歧视等是制约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的主要原因。在社会保障方面,39.7%的人表示有了疾病一般很少去医院,30.2%的人选择大病去医院小病自己扛,21.1%的人选择去小诊所;当问及是否参加医疗保险这一问题时,28.3%的被调查者参加了,64.3%的人没有参加;当问到您在现工作单位享受的福利和保障情况时,48.5%表示没有什么福利和保障情况;有6.8%的表示针对女性劳动就业保护(指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实施情况很好,9.4%的人表示比较好,34.6%认为一般,14.9%认为比较差,7.0%的人认为很差。19.1%表示自己没有得到过用工单位的这些保护。29.8%的人认为生活没有保障是自己在城市打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11.8%的人选择医疗问题是自己在城市打工中遇到的主要问题,选择子女上学难的占10.2%。选择受歧视的占8.9%。选择住房问题的占22.6%。从工资收入水平来看,有23.4%的人表示自己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15.6%的人表示自己的年收入在3001——5000元,19.5%的人表示自己的年收入在5001——7000元。13.9%的人表示自己的年收入在7001——10000元。41.3%的人认为自己无法在城市长期生活主要是由于挣钱太少,9.1%的人认为是城里人歧视,自己不想留下的占12.3%,认为自己不适合城市生活和工作的占20.1%。从城乡之间的差异来看,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差异也对农村女性的流动有不小的影响。34.1%的人认为生活方式不同是自己无法接受城市生活最主要的原因,17.2%的认为思维方式不一样,7.1%的人选择了城里人不认同。一些用工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歧视女性的现象,只有35.5%的人认为在现工作单位不存在歧视女性的现象,认为男女同工不同酬占到24.0%,认为女性晋升机会不如男性的占到16.3%。
       (四)农村流动女性缺少正常的参与社会活动的渠道,对经济社会政治发展成果的享受比较少
       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20.0%的人表示在城市打工期间业余时间主要的文化生活是读书看报,36.8%的选择看电视,8.7%表示是听广播,14.3%的人是打麻将、玩扑克,8.4%的人表示自己什么文化生活都没有。23.6%的人表示自己在城市里参加过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72.0%的人则表示没有参加过。从参与社会生活的意愿来看,23.4%的人表示在城市生活有参政议政的意愿,44.7%表示没有参政议政的想法。在回答“你认为来自农村的女性在城市打工过程中容易找到对象吗”这一问题时。38.0%的人表示不容易。而19.4%的被调查者表示来自农
       村的女性在城市打工过程中不容易找到对象的主要原因是户口限制,31.9%的被调查者表示来自农村的女性在城市打工过程中不容易找到对象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固定工作,3.4%的被调查者表示来自农村的女性在城市打工过程中不容易找到对象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固定住所,18.1%的被调查者表示来自农村的女性在城市打工过程中不容易找到对象的主要原因是自身条件差。
       二、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对于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市化有积极作用
       (一)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能提高自身素质
       中西部农村的女性由于观念、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缺乏有效获取技能的途径和手段,流动为她们提供了开阔眼界、增加技能的机会和途径。75.9%的人表示自己在城市打工的经历对以后的生活很有帮助,52.9%的人表示自己在城市打工的过程中最大的收获是提高了自己的生存能力,15.9%的人表示自己在城市打工的过程中最大的收获是开阔了眼界,15.7%的人表示挣了钱。
       (二)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对于这些地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积极的作用
       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在流动过程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了新农民。中西部地区农村农民收入一般比较低,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的流动能为家庭提供资金支持,78.7%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出来打工对家里有非常大的贡献,只有8.6%的人表示对家里贡献不大。作为流出者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有37.8%的人表示自己在城市挣了钱以后要投资家乡新农村建设,这必然会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注入资金。
       (三)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对于城镇化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推进特色城镇化是我国的基本战略。城市化的进程,就是劳动人口渐次从第一产业向第二、第三产业逐步流动的过程。庞大的农业流动人口为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发展付出了艰辛的劳动。14.3%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最近一次打工所从事的职业是建筑工人,6.0%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最近一次打工所从事的职业是外资企业工人,14.0%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最近一次打工所从事的职业是其他行业的工人,23.3%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最近一次打工所从事的职业是服务业人员,11.2%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最近一次打工所从事的职业是个体经营者,4.7%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最近一次打工所从事的职业是家政或保姆,4.0%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最近一次打工所从事的职业是保安服务。在被调查者当中,24.4%的人认为众多的流动人口涌入城市促进了城市发展,7.0%的人认为给城市带来了很多方便。
       (四)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有助于优化社会人口结构
       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一方面,土地的收入不足以支撑一户农民的生存、发展;另一方面,土地也吸纳不了过多的劳动力。农村流动人口在增加农村收入的同时,也在与城市的信息交流、观念碰撞、产业化劳动中提高了个体素质。农村青年在进城打工的过程中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一部分能在城市里站住脚根的农村流动人口,为了彻底改变他们子女的命运,为了彻底改变自己的生存处境,便携家带口力图在城市里安顿下来。在我们的调查中,54.3%的被调查者表示如果自己有子女就与自己一起在城市生活,32.6%的被调查者表示即便将来家乡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改善了自己还愿意继续留在城市,27.7%的被调查者表示如果有机会长期留在城市自己就要毫不犹豫地选择留下。
       三、进一步促进中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流动的思考
       农村人口流动是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社会结构合理调整、推进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内在要求。无论是从农民自身意愿而言,还是社会发展客观需要而言,农村女性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已是铁一般的事实和未来的必然趋势。妥善面对和正确把握农业人口流动,解决农业人口流动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是维持社会稳定、缓解社会矛盾、缩小城乡差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中西部地区政府在引导、保护农村流动女性方面的职能
       在我们的调查中,40.7%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要继续呆在城市需要政府帮助、保护她们的权益,12.2%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要继续呆在城市需要消除城里人的歧视,19.1%被调查者认为自己要继续呆在城市需要老板对我们好一点,7.7%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要继续呆在城市需要帮助她们培训技能,7.6%的被调查者认为自己要继续呆在城市需要解决孩子入学问题,5.0%的被调查者需要解决医疗问题,5.1%的被调查者需要解决养老问题。一般而言,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但在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现实面前,政府对流动人口的引导、管理、保护无疑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协同市场的力量,解决好引导、保护农村流动女性的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建立促进农民流动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流动农民的劳动就业、技能培训、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积极为农村女性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她们正常合理流动。
       (二)探索建立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制度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是保护农村流动人口权益、保证农村流动人口生活的主要途径,也是一项促进城乡劳动力有效流转的基础性工作,只有真正为农村流动人口建立了切实可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把这部分人稳定在城市,同时对留守农村的农民有一个带动作用。在正式制度没有出台以前,我们要以多种方式帮助农村女性流动人口。从实践情况来看,针对农村女性流动人口的定期体检、组织她们学习有关的知识、以及以基金会的形式对她们进行救助都是目前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方式。
       (三)消除对农村流动女性的偏见和歧视
       因偏见和歧视而引起的精神苦闷在一定意义上比物质的匮乏更容易让农村流动女性难以承受。这种偏见和歧视一方面来自农村,认为她们不符合传统女性的标准,离经叛道,虽然这种偏见和歧视已经逐渐弱化,但对她们的正常流动以及精神健康还有着比较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城里人对她们也存在着偏见和歧视,认为她们低人一等,这种偏见和歧视容易使她们生活封闭、充满自卑感和剥夺感。促进农村女性流动,必须为她们营造和谐友好的社会环境,消除社会上的负面评价。
       (四)推动用工单位重视女性农民工问题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为,企业的责任除了为股东追求利润外,还应该考虑相关利益人,即影响企业行为和受企业行为影响的各方面的利益。其中,雇员的利益是企业社会责任中最直接和最主要的内容。农村流动女性同工不同酬、工资偏低而且经常被拖欠是当前很突出的问题,用工企业必须首先着重解决这一直接关系到她们生存的问题。职业安全卫生事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农村流动人口最基本的劳动权利。针对当前职业安全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用人单位必须履行职业安全卫生的主体责任,必须向新招用的农村流动人口履行告知义务,发放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可能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切实保护农村流动女性的特殊权益。
       (五)进一步增强农村流动女性的维权意识
       农村流动女性是改善自身状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体。如果没有主体意识的觉醒,则外界不会关注、措施难以到位、政策难以落实。增强女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一方面需要各级政府和妇联组织就有关知识开展培训,提高她们的劳动技能和法律健康意识;另一方面,女性农民工要加强学习,提高风险意识。
       责任编辑 陆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