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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语文]申诉、投诉书简两则(1975—2001)
作者:佚名

《天涯》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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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信(1975)
       敬爱的领导同志:
       我于1961年在香河中学初中毕业,回乡参加生产。当时刘少奇卷起的一股资本主义逆流正在泛滥,我所在的生产队是一个走资派当队长。他由书记降为队长,不但没有改造思想,反而和真国民党、假共产党王全及其儿子王宗雨、反动伪保长孙茂的孙女,在一贯道待懩懩(此处字迹不清——编者注)传师王建(当时由于钻进队委会当会计搞五风,戴上反革分子帽子)支持鼓动下结成一个偷粮盗库集团,进行偷粮盗库活动。在生产上大搞三自一包,打击压制广大贫下中农,引起广大贫下中农的愤慨和仇恨。我回家的时候,这个班子是争取过我的,但是我由于群众舆论和自己观察,拒绝他们给我的会计职务,而坚决站在广大贫下中农一边反对他们了。四清运动开始后,我和四清积极分子夏宝荣、马忠、马广生站在一起,工作队也相信我,常让我发言写批判材料。当然走资派问题不少(贪污钱、粮各上千数、解放前后都勾结地主付富),全公社开了批判大会,而本队的盗库集团也揭发出来了。退赔以后全撤职了,马忠、夏宝荣当了队长。但这些被整的人却对我怀着仇恨,他们勾结一个由大车运输工会回家的史××,此人被公安局搜查过,搜出些脏物,搜查过他家的公安局工作人员杨俊生同志曾和我共同干过几天活,向我了解过情况,因此史××和(对)我意见非常大。他在四清期间用请吃请喝手段当了三个月贫协,在他当贫协时正搞阶级复议,于是这些人蒙蔽了工作队,利用假材料和逼供信手段把我家的成分由中农化(划)为地主了。我家的经济情况是怎样的呢?
       我父亲王春林从十三岁就上糖房学徒,以后又上过学,又当过铁工厂学徒。从1946年起就当小学教员,直至1963年申请回家支持农业。我母亲是贫农出身,十五岁和我父亲结婚后始终参加田里劳动。当土改前三年,我家只有土地七亩半,园子三分,三间正房三间厢房,驴一头花轱辘车一辆,当时因为地少不能维生,又租种地主地十九亩,还种着族里二亩坟地,和村里公地四亩,全要给些租子。我祖父王振伯有吐血病,又有赌博恶习,我父亲在外学徒,所以家中缺少男劳力,因此1943年雇用过一个秋工,1944年雇用过一个年老的长工,1945年雇半个长工,由于土地瘠薄(沙坑地),收成很少,每年收的粮除交租和付工钱外,仅够吃用,生活不如一般中农。因此,土改时化(划)为中农,并分给我家二亩土地(因我家地少)。我祖父是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的,他解放前后没干过任何反动事,并因在解放前掩护过张子明(原县委书记),被本村反动伪保长勾结国民党匪军抄过我们家。我祖父逃跑,匪军用刺刀挑伤我祖母,并以私通八路为名把我父亲逮进国民党牢监,受过鞭打,所以我家对国民党反动派充满仇恨,对共产党非常欢迎。解放后,我祖父第一批参加合作社,至1960年死去,始终参加集体劳动,没做过一件损害党和社会主义的事。我父亲在任教十七年间没犯过任何错误,始终用忠恳的工作(态度)表示对党的拥护。我家的生活水平比解放前大有上升,正当我们全家六口人(我父母、我弟、妹)怀着社会主义积极性投入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却把我们化(划)为地主成分,推出阶级阵营,我是不同意的,不管从政策上、实际情况上、群众观点上,我都有理由不接受:
       一、当时阶级复议的政策是清两头,重点在表现。就是把化(划)为地主的贫下中农拉回来归队,把钻进贫下中农队伍中的地主、富农分子揪出来专政。对于中农,十几年来没有反动行动的,根据就低不就高,基本不动,按这条,我们不是复议对象,再有《怎样分析农村阶级里》说:“凡经常雇请一个长工,或相当于一个长工的剥削量,均不能算为富农。”又说:“剥削别人部分和受剥削部分可以抵偿”,再从生活水平上,土地所有权上,我觉得我家就应是个中农;
       二、在1964年划成分时,群众大会三次评议我家成分全是中农,可是工作队不听群众的,忽然在一个晚上对我父亲搞逼、供、信。他们以制造假材料的手法,把我家七亩半地加到六十亩,长工加到两个,强迫我父亲非按手印不可。在长期熬夜逼迫下,我父亲稀里糊涂按了手印。当时工作队是原县民政科长李少层(四清后犯罪被判刑)。对于这种情况我父亲第二天就到县里进行申诉,县里承认我父亲是职工,答应成分问题待四清复查解决。到1965年四清,经申辩无效。只把土地改为三十二亩(即把租种地主的地算为我们自己的了),却无中生有的把园子由三分改为五亩,并说一亩园顶十亩田,于是把1943年的一个秋工改为一个长工了,还是不承认不行,至今三榜未出,我们始终被当地主成分看待。尤其是把我母亲也定成地主成分,这是更不能使我们接受的,《怎样分析农村阶级》明明规定:“贫民女子嫁与地主、富农或资本家……如生活不与地主同等(即靠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依原来成分不变更。”我母亲贾文英贫农出身,始终劳动,又嫁与职工,为什么算地主成分?在把职工贫农化(划)为地主的同时,却把懩懩(此处字迹不清——编者注)传师王建划为贫农。王建家庭情况是二三十亩地、十亩园子、胶轮、驴、马车一排,砖房二十间。同时开着粉房、豆腐房、药铺、小卖铺,并立着一贯道坛。全家解放前出生的全是一贯道徒,其老子和大哥王明及王明女儿都是坛主,王建是国民党员、待懩懩(此处字迹不清——编者注)传师,经常四处传道。王建二哥王瑞、三哥王全都是国民党员,可是在解放前夕都隐瞒身份投机加入共产党。王瑞还窃取了第一任村长职务,在他任村长期间吃、喝、嫖、赌、拉宗派、搞腐蚀,并搂吞公款,结果被开除党籍,撤职法办、判刑逮捕、披露国民党员身份。可是他在任期间,利用职权把其家成分化(划)为贫农,他家没有任何一个人出卖劳动,却每年雇工使活剥削人。王建阴险狡猾,其在哥哥的“共产党员”包庇下,不但未受法办,且当上会计。他和走资派合伙搂吞、欺压贫下中农,指使其兄侄盗库,指使其子侄对给他家扛过多年长工的老贫农夏德增的儿子夏宝荣(即四清后上台的队长,对王建有过不少揭发)多次打击报复,甚至竟敢捏造假材料要把夏宝荣打成反革命(未遂)。王建是孔老二的信徒,颇能拉拢干部迷惑群众,欺骗集体, 拿沙子充粪,在戴帽子期间不交待国民党问题(摘帽子后在文化大革命中查出),这样一个反动剥削的家庭正是阶级复议的对象,可是由于其拉拢工作队,却依然是贫农成分,难道天下有这样的贫农吗?当我提对我的成分不同意时,我也把他的成分提出来,结果他四处活动,拉拢干部和群众使其侄子打入队委会,用结亲的方法拉拢大家族,四处寻找政治靠山,并和地主分子王振的子女结合起来,企图把队里所有人拉过去,使我的成分得不到解决,妄图以地主成分限制我革命,限制我对他的揭发。王建蒙蔽了少数干部,他想“以毛主席的名誉打击毛主席的力量”,为了复辟变天,重新建立其一贯道坛。
       但我始终不以地主子弟自居,我相信党的政策必定落实,我十几年来始终和贫下中农站在一起,和夏宝荣站在一起,对王建进行了多次斗争和揭发,去年批林批孔刚开始,我写了二十六页大字报底稿揭发敌人,我并且坚持学习马列主义,写大批判文章,当《廊坊日报》发表了我的《防资产阶级的恭维》的文章后,王建满怀仇恨,散布流言蜚语,说我是地主子弟,不能参加大批判等等。但是,我是决不听王建这一套,被王建之流反对正是我的光荣,我下决心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永批修正主义,做无产阶级革命者。
       反革命分子王建盗用“贫农”名誉招摇撞欺,破坏政策落实,减少他复辟的阻力,指使其小侄公开和地主分子王振及其子女挂钩了,他们子女公开叫嚣:“老王家又掌权了。”这说明他们盗用的那部分权力是为他的反动家族服务的。我对他们是非常气愤的。当前革命形势大好,随着学大寨运动的深入发展,王建之流一定会被识别出来的。
       在团结胜利的路线指引下,我对解决我的成分问题抱着极大希望,我的所有亲属都是共产党员、青年团员、贫下中农,我愿变成积极的革命力量,我愿为无产阶级专政奋斗终生。我殷切地希望党能尽快落实我的成分问题,帮我革命,把我再拉进革命队伍,我这个职工和贫农的儿子能永远背着地主子弟的名吗?能让王建这个反革命分子背着“贫农”名誉再打击革命者吗?
       我村三榜至今未贴,十年来我们全家人始终怀着对党和群众的无限信任等待着政策的落实。敬爱的领导同志,我们从哪一方面衡量,也决不够地主成分的,十年来党的光辉同样照着我们,无产阶级专政也同样保护我们,党和人民对我们经济上没有半点损失,我们现在生活比解放前大大提高,我们全家全拥护党和社会主义,那么为什么要把我们推出革命阵营呢,这只是对敌人有利的。村里对这些问题抓得不紧,屡次提出,无动于衷,我只好求你们帮我解决了,我坚决要求归回革命阵营,希望你们仔细调查研究,使我尽快归队,早些为革命贡献力量!
       致以革命的敬礼
       孙止务公社孙止务
       大队社员
       王洪仁(宏任)
       1975年12月1日
       资料写作者:王洪仁,干部,现居河北省香河县。以上资料由作者本人提供。
       
       投诉书
       尊敬的上级主管领导:
       我叫张××,女, 现年38岁,家住××区××路××号,是被一离婚案判得非常不公,并遭受权力迫害处处受欺、处处遭受精神折磨和肉体损伤被抛弃的弱者,在一个无能为力、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写了这份投诉书。
       1986年9月,我与丈夫陈××在××村,经自由恋爱三年而结婚,婚后因陈家太穷,我与丈夫辛勤劳作,想发家致富。自家本有三亩多田地,还租别人的二亩地种西瓜。就是身怀有孕,都在坟地上通宵守西瓜,生大女孩子后,被婆婆分家。他就出去做生意,当时分了九百元债务,又分了八个碗,八升米,我也毫无怨言。事隔2年又生了老二,一个农村妇女带着两个孩子,无法在农村种田,不久,拖着两个孩子在城里和他一起做生意。开始是摆地摊,不久到××商场卖服装,他进货,我既带孩子又卖货、做饭,夜里洗衣。他的脾气暴,有时在外打牌,输了回家抓住我就打,吃饭没肉就不吃。我想发家, 以和为贵,不和他计较。一次、二次经常打骂,身体劳累,心灵经不起多次创伤和残暴的摧残。因他不光睹(赌),还染上嫖,所以把我不当人看,我又一次被他拳打脚踢,气愤不过,想跳楼自杀,后没死成,心灵和精神遭到最大冲击,得了神经病,身体一天天憔翠(悴),孩子无人照料,多么可惨(怜)。后来有人要我信耶稣我就信了,经圣经教导,病情一天天好转,加上弟兄姐妹的劝解和圣经教导,要爱人如己,我想已(以)爱心感化丈夫。我自己也不要无估(辜)的轻生,心里再也没那么恨他人,身体好了许多,精神也愉快了。我又开始做服装生意,靠上帝恳(恩)典,加上我辛勤努力,生意十分兴隆。1995年在城里修了三层楼房,后欠6万元债,钱花光了他不管事。为还债,我一个女人出去采(踩)三轮车给别人拉货,然后在城里借钱又开衣服店子。账刚还完,我全部心身献在丈夫、孩子身上,为家庭付出的精力,代价是牺牲,落得一身病,得到残暴的结句(局)。
       我是一个不能当家做主的女人,整天包干活、吃饭,不拿工钱,平常做生意的钱要交丈夫,买东西要报账。现在丈夫在外勾到一位叫王××的人,要和我离婚,我高低不离。因为我女儿已在(大),老大都有十四岁,在一中读初中了,儿子有十二岁,下学期进初中,我辛苦大半辈子,为的是儿女长大。
       我是一个性格保守、比较传统的女性,所以最怕离婚,丈夫的打、骂……等等什么都能忍受,只要不离婚。可事情偏要发生,丈夫在外悄悄勾好女人后,把钱转移,然后起诉和我离婚,不准我到店子去卖货,去后就打。我打不过他,就只好困在家里无偿地做家务,儿女吃什么,我就吃什么,直到7月16日区院下传票,我才知道他真要离婚。我听人说不同意离婚要半年至一年,我就毫无准备地于8月16日出庭。他请了律师,疏通了伍××关系,我和妹妹做伴,只听,没有发言。法官问我,答辩状写清楚了?我没有过错,不同意离婚,哪知××区法院伍××没有经过调解,就草率在9月4日下了判决书。我看了判决书不服,就请律师一、二代理人,上诉到中级法院。为了取证,我先后几次跟踪丈夫,两次抓奸。一次是派出所刘某抓的(可能是私了放了),二次是公安某某二人抓的。丈夫躲在她屋里不出来,是铁门好久没有敲开,他喊了一帮流氓把胆小的两个公安吓走了。等第二帮公安来,他从炮楼逃走。从旁证转移财产到证人证言等多种举证,开庭时看起来非常规矩,程序也比较正确,心想丈夫这次是没什么皮跳(调)了。哪知过后二十多天,事情又有了新的变化,他四处疏关系,买活人,在十月二十三日时开庭宣布维持原判(见判决书)。我听后不服气,第二天清早,我跑到法官办公室问为什么要这样判?你们没有依据,营业执照、房屋产权不管是谁的,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一个店子租金加货物要值三万元,为什么要判他店子和二层屋,判我一层?这以后怎么过?一栋屋能拥有二个主子吗?我不要钱,我只要空店子都行,家里全部现金他都拿走,我要店子养孩子,要房屋要住,我不要他一分钱,我只要他给我孩子、空店子、房屋就行了,这个小小的要求都达不到,还谈什么离婚?你们为什么要偏向他?我跟他们说道理,他嘴里不停地吼我:“神经病,出去!这是什么地方?你们以为是大街,是你唠叨的地方呀!”我原有的神经病真的复发了,我骂他们不维护弱者,偏向嫖客、赌客,是否又收了红包?这时一个叫杨×的法官把手提起,凶巴巴指着我:不准你这样说。然后,一把把我推倒在桌子边,我碰倒了,这时大脑一片空白,精神病复发了,然后我们撕(厮)打起来,我奋力脱开了手,把杨×脸上抓了一下。此时他脑(恼)羞成怒,就叫来了六个法警。我见此阵状,嘴里不停地喊冤,贪官,为什么要偏向他?六个法警反的反手,拖的拖脚、打的打,其中有个高个子用手铐拖得最凶,他们把我往死里拖,从五楼一下拖到一楼,我晕过去了。后来我感觉到把我抬到车子上,口里不停地说,像你这种神经病,经(今)后尝尝皮肉之苦。我长期受虐待、受刺激、受家庭暴力的柔弱身子能被六、七个男人揉搓几下?我连丈夫都斗不过,能斗几个男人?一个正常的人又能搓几下?
       我疲惫的病身在他们强有力的皮肉折磨下,我晕死了,让他们没有一点人情味地扔进了拘留所。同伴把我按醒,安慰我,我时哭时闹,不知道什么叫痛苦,什么叫安慰。中午,我的代理人(妹妹)来看我时,我声音已经发嘶(除神经病以外,有很多妇女之病),她问我情况,我只是哭过(个)不停,说不出一句话,伸出双手让妹妹看。到27号下午,第二天星期六,妹妹又来看我,我仿佛清醒了些,把我的身上、腿、手让她看了一遍,只见红一块、紫一块,手、腿臃肿,手铐的印迹很深,红鲜鲜的,手腕地方是铐子用力过当铐出的血迹,浑身是伤。妹妹的心凉了,她心痛、气愤、伤心,为了这一件事,我全家人吃不好饭,睡不着觉。我在拘留所折磨几天,他们在家里就伴我苦几天,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会主义法制社会里,还有这种连离婚案都判不公平的现象存在。我感到更不可思议的是:法官怎么会与老百姓打架?而且是和一个神经不正常的人打架?全身是伤,法官不打别人,别人怎么会无缘无故抓他的脸?一个当不到家、做不到主的弱女子,能敢跟法官斗吗?(请调查看)。如果我发病,应该先通知家属,或者叫院里女同志把我劝开,为什么在我受欺负后通知家里人呢?我在家里受欺负,在外面受欺负,在社会上、法庭上照样受欺负,家庭暴力、闲(嫌)弃、折磨成神经病没有钱医治,不能得到合法权益保护外,还处处被人欺,我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我能不绝望吗?
       在今天机构改革的浪潮中,居然还有与老百姓一般见识的法官、法警,穿着威严的执法服装,代表着国威、执法如山、坐在高高台上打着“三个代表”的旗号,为人民利益而办事,竟办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来,人们常说:“法院是杆称公理的天平”,难道这称(秤)盘里装的是什么?是理?是票子?还是其他?我多年以来的屈辱想得到解脱,想得到法律的保护,找到一条正确的路。先后来到区、市妇联,再来到区院,最后来到中院,找过去的“包青天”,哪知是梦?他们开始办案的程序很规则,到了下判决书时,就受不了金钱的诱惑,天平的法(砝)码又偏了,弱者得到的是什么?得到的是富丽堂皇的公词诉语,满文无隙(懈)可击的道理、依据,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是针对谁的?是给什么人看的?
       为了保护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为了某些不称职的法官为虎做倡(伥),不再害其他人,我要讨回公道,向哪里讨?我无依无靠,无着落,一身病,没有钱,我只好用这支笔向管他们的上级讨。
       此致
       受害人:张××
       2001年11月14日
       附页:综上所述,我提出下列几个问题:
       一、法院不听证据,不调查,为什么会偏向他?
       二、长期受家庭暴力和精神折磨,而今天变成了神经病,损失由谁负责?是否该离婚遗弃?
       三、本身已病的身体和刚恢复的神经病在拘留所(呆三天三夜没吃、没睡、受刺激),病情恶化,后果由谁负责?
       四、一个带病的弱女子为什么走向拘留所?根源在于什么?
       五、我因为在拘留所受刺激造成的精神损失(医药费、车费、陪护费、营养费、误工费、心理伤害费)、在法院被撕破的衣服、丢失的雨伞、女式皮包和夹在脖子上的黄金项链、拘留所三百元费用等这些是法官负责还是法院负责?
       六、判决书留下了后患。
       (如果需要依据,我可全部提供,如关于我的社会调查材料,各种损失都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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