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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着]咒语复活的时代
作者:王晓渔

《青年文摘(彩版)》 2006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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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光临”和假嗓文化
       一个人一生中要听到多少次“欢迎光临”,根本无法统计。
       在超市、时装店、餐厅或宾馆,我们都会与这4个字狭路相逢,它们要么以急促的速度在1/10秒内吐出,要么像小学生背书一样一字一顿地迸出。这时,营业员不是在表达某种感情,只是在执行一项任务,一项必须向顾客说“欢迎光临”的任务。
       我家楼对面曾先后开张几家酒店,每次开张之前都要培训新招聘来的员工,那几天里“欢迎光临”便反反复复地回荡在耳边。
       最初,这些新人还饱含感情。反复练习之后,声音逐渐变得响亮而空洞时,他们也结束培训开始上岗了。这不只是他们的处境,也是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必须把自己的嗓子训练成“假嗓”,才能符合各种正式场合的要求。
       此起彼伏的“欢迎光临”以及类似的声音,使得嗓子变成了录音机(或者复读机),它的“好处”是具有稳定性和持久性。
       把假嗓文化推向极致的是假唱文化,娱乐明星们张开嘴巴,可是发出声音的却是那些音响,喉咙已经彻底让位于机器。机器的特点是它的声音可以随时被调控,当喉咙“变声”时,说话者有可能脸红、心跳或颤抖,机器却能轻易克服这些意志不坚定的表现。
       假嗓文化使得言说成为从嘴巴溅出的词语口水,它迅速挥发在布满灰尘的空气之中。言说不对任何负责,是行动的反面、思想的反面甚至言说自身的反面。
       假嗓的出现,与我们自身有关。我们习惯于让自己的耳朵闲置,制造一个“聋子的世界”。常年听到冷漠的“欢迎光临”,你不会有任何不适;偶尔听到温暖的“欢迎光临”,你也不会有任何回应。当人们丧失听觉之后,失去辨别声音的基本能力,假嗓的流行也就在情理之中。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超市、时装店、餐馆或宾馆,到处都有一群“聋子”在吵架,声音亢奋却又一无所有。
       “掌声鼓励”和假肢文化
       主持人介绍完即将出场的演员之后,请观众“掌声鼓励”。于是台下响起掌声,演员翩然而至;如果台下的掌声不够热烈,主持人会要求观众“掌声再大一点”,于是台下再次响起掌声,演员姗姗来迟。
       乖乖鼓掌的观众们,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他们本来是为了娱乐而来,为何会老老实实地接受“指令”呢?每次,我都期待着台下观众用寂静来回应台上的鼓掌要求,可是每次却都以失望告终。
       “鼓掌”本来是一个人表示自己某种认同的肢体行为,可是,在“掌声鼓励”的规则里,它却与认同无关,在礼貌的形式下成为顺从的象征,我们的手臂随着别人的舌头翻舞,仿佛被暗中操纵的假肢。
       假肢文化的主体正是这些“群众演员”。假肢文化遵循着“以少胜多”的原则,谁掌握了咒语的话语权谁就是胜利者。吊诡的是,话语权又来自掌声,谁得到掌声谁将拥有继续掌控咒语的权力。
       在大多数情况下,那些极少数的演员都会从中获益。偶尔也有例外者,他们对自己制造的幻觉信以为真,居然以为咒语唤起的是真实的手臂,而不是假肢,最终成为幻觉的牺牲品。
       假肢文化试图把“自我加冕”伪装成天意或众意,除了“掌声鼓励”外,它还有各种形形色色的形式,比如群众来信。几乎在发起任何一次重大活动之前,我们都可以看到“读者来信”,这些读者往往具有高度的前瞻性,如同报春的燕子报告着未来的气候。
       “广告之后,马上回来”与假面文化
       好多年以前,某市自来水公司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每天晚上都会在固定的时间段出现用水高峰。经过调查,用水高峰期与热播的电视剧档期重合。再经过仔细调查,发现它正好出现在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的时候。
       不知道广告投放商会不会想到,自己用巨资购买的黄金时段居然被观众用来“课间休息”。事实上,每次插播广告之前出现的“广告之后,马上回来”,已经暗示了这种结局。
       在美国教授伯茨曼那里,支离破碎的公众话语隐含着一以贯之的喻义,即“公众已经适应了没有连贯性的世界,并且已经被娱乐得麻木不仁了”—“娱乐”是他们的连贯性,也可以称之为“笑面文化”。
       新闻可以是娱乐,是广告,是教育,唯独不是新闻。在俄罗斯别斯兰人质事件中,电视台有奖竞猜死亡人数与其说是新闻,不如说是缺乏底线的娱乐。
       同样,娱乐可以是广告,是教育,是新闻,唯独不是娱乐。比如“超级女生”是一种品牌成功的广告策略,部分知识分子把它看成民主的扫盲班,超女们则不断爆出各种花边新闻。
       教育可以是娱乐,是广告,是新闻,唯独不是教育。比如有一个11岁的小男孩倒背《老子》,这有点像综艺节目中的绕口令,有点像“读经学习班”的广告,更是一条吸引眼球的新闻,可是它与教育基本无关。
       广告可以是教育,是娱乐,是新闻,唯独不是广告。按照《广告法》第十三条,“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可是某些广告喜欢隐藏起自己的身份,伪装成家庭教师、娱乐明星、新闻主持人的样子。
       (窦仙琴摘自《花城》200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