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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龙兴观开场与唐中后期长安城内的物资交流
作者:张天虹

《东岳论丛》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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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以唐玄宗时期龙兴观开场兑换恶钱这一事件为线索,考察长安城内道观、寺庙中的“场”。它们在唐朝中后期长安城内由原来的宗教活动场地,逐渐演化为世俗文化活动场所,并为经济交流提供了理想的舞台。这配合了坊市制破坏后,物资交流由市拓展到坊内的历史趋势。这些现象是中古都城社会经济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而且,场的发展也许与庙市直接相关。
       [关键词]场;龙兴观;唐朝中后期;长安;物资交流
       [中图分类号]K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8)02-0151-05
       寺庙和道观,本是宗教活动的重要场所。唐代是佛教、道教活跃的一个重要时代,道观、寺庙的数量和规模都有很大增加。城市里的寺庙和道观,不仅宗教活动频仍,而且随着中古时代城市里的社会变迁,其世俗文化活动也日渐活跃并带动经济交流的频繁,这是中古时代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侧面。
       作为唐代都城的长安,其城内佛道宗教活动尤为兴盛,随着宗教活动的频繁、流动人口的增加,作为当时道教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的龙兴观一带经济活力大增,使得这里成为长安城内便利的物资交流场所。
       于龙兴观开场,不是孤立、偶然的现象,它既是长安城内街区世俗文化活动带来的经济效应,同时也恰恰适应了唐中后期以来商品经济发展、坊市制破坏、长安城经济活动由市向坊全面渗透的发展趋势。
       一
       根据现有材料,唐代长安城内先后或同时存在几个龙兴观,其兴废时间不一:
       崇教(化)坊内的龙兴观:此观位于坊内东南隅。《唐会要》卷五十载:“贞观五年,太子承乾有疾,敕道士秦英祈祷,得愈,遂立为西华观。垂拱三年,改为金台观。神龙元年,又改为中兴观。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复改为龙兴观。”即此处的龙兴观从神龙三年(707年)起得名,何时废止,暂不详。
       务本坊内的龙兴观:此观位于坊内南街之北。《唐会要》载此观“本司空房玄龄宅,景龙二年闰九月十三日,韦庶人立为观,名翊圣观。景云二年,改为景云女冠观。天宝八载,改为龙兴道士观。至德三载,改为光天观。”即从天宝八年(749年)至至德三年(758年),共9年的时间里,此观名为“龙兴”。
       永崇坊内的龙兴观:《集异记》之薛夔条载:“贞元末,骁卫将军薛夔,寓居永宁龙兴观之北。”杨鸿年认为永宁当为永崇之误。
       又,李商隐撰《为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篆斋文》称“唐某年月日朔,上清大洞三境弟子妾某,本命某年,若干岁,某月日生,属北斗某星。住河南府河南县,正平坊安国观内。今谨携私属弟子某等,诣京兆府万年县永崇坊龙兴观内,奉谒受上法师东岳先生邓君,奉依科仪于三圣会仙堂内,修建黄策妙斋。”李商隐的主要活动大约集中在元和十三年(818年)至唐宣宗大中末年前后。
       另,郑畋撰《唐故上都龙兴观三洞经箓赐紫法师邓先生墓志铭》称法师邓延康于大和八年(834年)被诏至长安,“暇日游龙兴观,见坛宇芜圮,怵然日:‘岂可使胜地湮废,吾其居而化之。’遂精严像法,建济静治,洎幢节龙缯之用,数以万计。不一二岁其功成,皆齐章符醮之赠,固不封殖于民也。”邓延康此后一直生活于长安,直至宣宗大中年间去世。《为马懿公郡夫人王氏黄策斋文》中称王氏曾“奉谒受上法师东岳先生邓君”,此邓君也许就是指邓延康,因此这里的龙兴观当指的是永崇坊里的龙兴观。
       不管怎样,从已有的材料来看,永崇坊内的龙兴观,可能出现得较晚,至少是中唐以后。
       以上是唐长安城内的龙兴观。此外,洛阳以及其他各地亦有几处龙兴观,不赘列。
       二
       道教在唐代地位显赫,都城里的道观更是受到皇家重视,而龙兴观以“龙兴”为名,更显其地位非同一般。张说撰《和丽妃神道碑铭奉敕撰》载,玄宗的和丽妃“开元十四年,春秋三十有四,七月十四日,薨于春华殿。殡于龙兴观之精屋,示以出家,从道例也。”因后文还称,玄宗令河南尹监护,河南令副焉,将和丽妃于同年七月二十六日“窆于故都邙山之阳”,即殡于龙兴观之后不日即葬洛阳,此处的龙兴观当指洛阳城内的龙兴观。不过,这里要说明的是,玄宗将自己的爱妃殡在龙兴观,“示以出家”,足显龙兴观的地位很高。由此不难推想,京师长安城里的龙兴观亦当香火旺盛,地位显赫。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八月,经玄宗批准,都城道士于崇化坊的龙兴观设斋发扬御书《道德经》,“中夜,亲王宰相及朝官行香,并献蔬食”。场面极为宏大、热闹,这里定是吸引人群之所,人口流动也比较频繁。
       三
       随着龙兴观宗教、文化活动的增多,附近的人口流动也频繁起来,因此渐渐成为一个经济交流,尤其是官民物资交流的理想场所。
       据《旧唐书》卷四十八《食货志》载,天宝初年,恶钱问题曾一度得到遏制。然而不久之后,恶钱又再度泛滥。于是,玄宗在天宝十一年(752年)二月敕令百姓限期到指定地点兑换手中的恶钱。敕令明确指出“宜令有司即出钱数十万贯,分于两市”与百姓进行兑换,“是时京城百姓,久用恶钱,制下之后,颇相惊扰。”于是便出现下面一幕:
       时令于龙兴观南街开场,出左藏库内排斗钱,许市人博换,贫弱者又争次不得。俄又宣敕,除铁锡、铜沙、穿穴、古文,余并许依旧行用,久之乃定。
       本来是要在“两市”中进行的官民交易活动,现在却转移到坊内的龙兴观南街来进行了。可见,两市已经无法承担进行这样庞大的官民交易活动。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开场”。场的含义涵盖面很广,我们这里探讨的是宗教场所里的“场”。场,《说文解字》作“祭神道也”,段玉裁注曰:“位日坛,坛之所除地日场也。”《汉书·郊祀志上》:“能知四时牺牲,坛场上下,氏姓所出者,以为宗。”颜师古注曰:“积土为坛,平地为场。”可见,在这些宗教(或祭祀)场所里,场是一块面积比较大的平地,以为容纳众人之用。尤其是对于宗教场所而言,因为聚集了很多信徒且流动频繁,后来演变、引申出其他功能的场,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便是,“场”成为文化和经济活动的中心。贞元五年(789年),“李伯子伯禽,充嘉兴监徐浦下场籴盐官。场界有蔡侍郎庙。”这里的盐场附近是庙宇,很有可能是利用了庙宇的道场,并由此逐渐演化而来。
       唐朝中后期的长安,经常可见到开场进行官民物资交流的记载。
       [天宝十三年(754年)]是秋,霖雨积六十余日,京城垣屋颓坏殆尽,物价暴贵,人多乏食,令出太仓米一百万石,开十场贱粜以济贫民。
       [贞元十四年(798年)]冬十月癸酉,以岁凶谷贵,出太仓粟三十万石,开场粜以惠民。
       (元和)九年(814年)四月,诏出太仓粟七十万石,开六场粜之。并赈贷外县百姓,至秋熟征纳,便于外县收贮,以防水旱。
       (元和)十二年(817年)正月,敕:“泉货之设,故有常规,将使重轻得宜,是资敛散有节,必通共变,以利于人。今缯帛转贱,公私俱弊。宜出见钱五十万贯,令京兆府拣择要便处开场,依市价交易,选清强官吏,切加勾当。仍各委本司,先作处置条件闻奏。必使事堪经久,法可通行。
       
       开场多为物资(粮食)交流或兑换货币的资金流服务。这里所开之“场”都未具体指明于何地开场,但在宪宗的敕令中提到了在便要处开场。其实,人口流动频繁的龙兴观早就是一个理想的“便要处”。
       然而对于《旧唐书》上有关天宝十一年“龙兴观南街开场”这段记载却有模糊之处,因为,据前文,天宝十一年(752年)长安城内可能至少有两处“龙兴观”,即崇化坊的龙兴观与务本坊的龙兴观。
       崇化坊和务本坊内的龙兴观附近,人口流动都很频繁、密集,都很适于作为经济交流的场地。务本坊“半以西,国子监”,人口密度大,我据《唐六典》卷二十一粗略统计,国子监就至少约有2300多人。而龙兴(道士)观、国子监附近的流动人口则难于统计。尤其是龙兴观有宗教活动或节日活动时,人口流动会更加频繁。
       同时,左藏库位于皇城东南,与务本坊隔街,该段云“出左藏库内排斗钱”,如果政府的博换当以就近为准则,最有可能选在务本坊的龙兴观南街开场。
       崇化坊东北毗邻西市,且坊内更有经行寺、静乐尼寺、祆寺,宗教文化活动多,容易吸引流动人口,物流条件也很好。而且,我们不难想象,在市中没有完成的交易活动,有可能最先扩展到与其邻近的坊中进行。
       从上述三个方面来看,天宝十一年(752年)时,政府开场博换恶钱的活动很难仅仅确定在“龙兴观南街”的位置,但无论是在哪个“龙兴观”,都一定是选在了人口密集、流动频繁的地点。兑换货币的情形可以透视出场的物流作用,从“贫弱者又争次不得”可见当时人人争先恐后的喧闹场面。
       兑换货币也好,交易物资也罢,都离不开人的流动。开场交易、选择开场地点,同样要考虑成本,因此很大程度上要根据开场地点及其周围的流动人口数量来做出决定。
       
       四
       龙兴观附近开场进行官民之间的经济活动,并非偶然孤立的现象。唐中后期以来,街区中的寺庙和道观的宗教世俗文化活动,往往有意无意地成为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的舞台。
       唐代有旧俗,“每年至皇帝降诞日,请两街供奉讲论大德及道士于内里设斋行香。请僧谈经,对释教道教对论义。”开俗讲,也经常在街区举行。会昌元年(841年)五月一日,唐武宗令“两街十寺讲佛教,两观讲道教。”,同年九月一日“敕两街诸寺开俗讲。”《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记载了比较大的一次开俗讲的情况:
       [正月]九日……改年号,改开成六年为会昌元年。又敕于左右街七寺开俗讲。左街四处:此资圣寺令云花寺赐紫大德海岸法师讲《花严经》;保寿寺令左街僧录三教讲论赐紫引驾大德体虚法师讲《法花经》;菩提寺令招福寺内供奉三教讲论大德齐高法师讲《涅槃经》;景公寺令光影法师讲。右街三处:会昌寺令内供奉三教讲论赐紫引驾起居大德文溆法师讲《法花经》。城中俗讲,此法师为第一;惠日寺、崇福寺讲法师未得其名。又敕开讲道教:左街令敕新从剑南道召太清宫内供奉矩令费于玄真观讲《南花》等经;右街一处,未得其名。并皆奉敕讲。从大和九年以来废讲,今上新开。正月十五日起首,至二月十五日罢。
       供献神佛或设饭食招待僧人被称为“供养”,是唐中后期长安寺庙的比较重要的一项宗教活动。供品或饭食往往摆设出来,场面热闹非凡,实际上是一场“产品展销会”。《入唐求法巡礼行记》卷四载:
       城中诸寺七月十五日供养。诸寺作花:蜡花饼、假花果树等,各竞奇妙。常例,皆于佛殿前铺设供养,倾城巡寺随喜,甚是盛会。今年诸寺铺设供养胜于常年。敕令诸寺佛殿供养花药等尽搬到兴唐观祭天尊。十五日,天子驾幸观里,召百姓令看。
       圆仁指出,百姓对这次供养活动骂云“夺佛供养祭鬼神,谁肯观看。”但是考虑到圆仁站在佛家立场记载会昌年间之事,事实也许未必如此。而在其他时间里,百姓更会趁着这样的机会前来凑热闹。所以,这些宗教文化活动往往聚集人群,为经济活动提供着很好的机会。每逢七月十五日,长安城中,“诸寺作花:蜡花饼、假花果树等,各竞奇妙。”从天子到百姓都会前往,这里俨然已成为经济活动的舞台。
       总之,唐代长安城内的佛、道两教的活动场所,尤其是寺,在唐中后期的经济、文化活动中起到越发重要的作用。下面两表是我的一个初步统计:
       这些寺院或直接参与物资的仓储,或是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成为人口流动的重要场所,从而在客观上为物资流动提供平台。那么,原本寂静严肃的街区也被热闹非凡的“讲经”、“供养”等世俗文化活动带动得生动活泼起来。于是,热闹的街区成为官府“便要处”的理想选择之一,官民物资交流索性就于街区中进行:
       [贞元十四年(798年)]六月,诏以米价稍贵,今度支出官米十万石,于两街贱粜。
       (元和)十二年(817年)四月,诏出粟二十五万石,分两街降估出粜。
       (长庆)四年(824年)二月敕,出太仓陈米三十万石,于两街出粜。
       可见,分街区出粜米粟,其数额从贞元到长庆年间呈不断增长趋势,说明街区中的物资吞吐量潜力很大,街区俨然成为物资集散的重要场所。
       我们所考察的龙兴观,虽然还不能确定材料中所指到底是哪一个龙兴观,但无论是哪一处的龙兴观,它在当时都是比较理想的开场之地。联系唐长安此前与此后的历史,于龙兴观南街开场这件事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唐前期,实行严格的坊市制,所有的交易活动都被限时限地进行,官民交易的活动也大多要在两市内完成,因此,玄宗最初下令在两市之内完成兑换恶钱的工作。但是唐玄宗的时代情况已大不同于唐初,长安城人口聚集,商品经济发展,两市之内无法完成如此大型的经济活动。市内无法满足的经济活动必然要在立体和平面两个方向上扩展,向坊内扩展也就是势所必然。因此,选在人口流动频繁的龙兴观南街开场也就适应了经济活动向坊内发展的这种趋势,可以理解为政府在民间行为推动下的顺势应对,场的出现和规模扩大化,使得开场的地点选择更加灵活,以至后来诏令明确规定“择便要处开场”。如此一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人口流动日渐频繁的两大街区中的宗教场所,场地宽阔,人口流动频繁,自然成为“便要处”的理想选择地。经济活动由市向坊全面扩展,进一步瓦解了坊市制度。由此可见,“于龙兴观南街开场”的热闹场面正是这种历史变化的一个开始。
       余论
       以寺院、道观等宗教场所为依托,开展物资交流及其他经济交流,后来往往与寺庙或道观的法事、斋会等文化活动相结合,形成所谓“庙市”。以往对于中国庙市史的研究,一直详于宋以后,但从宋代庙市的繁盛、成熟来看,宋以前庙市的发展必定存在一定线索,谢重光先生曾就此考察了唐代庙市的发展以寻找这个线索,但是谢氏之文还是没有具体地考察唐代庙市发展的缘起,对都城的庙市没有涉及。从本文的分析来看,“开场”也许是庙市的雏形,长安城里的寺院、道观开场,聚集人群,从而进行物资交流,这不仅促进了街区的繁荣,而且推动了唐代都城庙市的最初发展。至宋代,都城汴京的庙市已经相当成熟、完备,长安城中的“场”在这个过程中也许扮演了重要角色。关于场与庙市的关系,笔者拟另撰文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