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宋政治在古代文人政治史上有重要的地位,仁宗朝庆历之际发生了两次著名的诗文干政事件,即蔡襄的《四贤一不肖诗》与石介的《庆历圣德诗》。文人利用文学这一媒介,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既对自己所认同的士人进行热情歌颂,也对当时站在士论对立面的士人进行了严厉审判。但是这样的审判并不总是公正的,“诗文干政”虽然是文人政治文化高度发展和士风张扬的结果,但也可能出现以文人意气代替行政理性,以道德评判代替政治是非的做法,从而成为影响士风丕变、颠覆和谐文人社会的重要因子。
[关键词]北宋;诗文干政;士风
[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8)02-0132-06
自《
诗经》以来的诗歌讽喻精神,一直是中国古代文人关心政治的心理基础。不过这种关怀在君主专制制度下,虽从未彻底灭绝,但其发展却并非如长江大河滔滔不绝,其间亦有曲折隐晦,亦有激流狂澜。中国古代文学与政治有着天然的关系,特别是那些被古人视为正统的文学样式,更是秉承“言志”、“立言”、“传道”的儒家文艺观。依笔者看来,古代政治文学或有广狭二义,广义不仅包括文人们抒发政治情怀的文艺作品,还包括朝堂上的大量奏议公文和政论文。狭义的政治文学指那些与当下政治事件密切相关的文学作品,甚至通过文学的传播活动实现“干政”目的,这正是本文将要讨论的“诗文干政”。“干政”文学之产生与兴盛,和士人所处的政治环境、士风的张扬有很大关系,这一特殊的文学行为虽然源远流长,但只有在文人政治体制确立后才获得更强大的生命力。“诗文干政”在人文精神的树立与涵养上,往往超越当时具体的历史语境而获得较高的评价,当然这种评价也与后世选择性解读有关;不过单就文人政治发展史而言,这种特殊的文学行为也可能产生某些负面影响,特别是“诗文干政”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以文人意气代替行政理性,以道德评判代替政治是非之做法,或许会成为和谐文人社会的颠覆因子。而北宋庆历之际得以强化的“诗文干政”现象,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研究文人心态的新视角。在政治评判道德化的过程中,作为“道德守望者”的文人们以文学手段对现实政治的非理性参与,固然一方面高扬了士风,强化了士人的自律精神,描绘出理想文人社会的图景,另一方面也加速了士人阶层内的分化,使文人政治朝着自己未曾预料的方向发展。“诗文干政”是政治文明发展与古诗传统议政精神相结合的产物,其历史之正面意义前贤时俊多有论述,本文对之进行批判研究,意在探寻和谐文人社会缔造之历史规律,或有谬误之处,但求就正于方家。
一、庆历之际的诗文干政
本文之所以选择北宋庆历之际为研究时段,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宋代是公认的文人政治文化得以确立的时代,关于这一问题,王水照先生在《“祖宗家法”的“近代”指向与文学中的淑世精神》一文中,已给出了明确的阐述。北宋经过八十余年的人文涵养,到仁宗庆历时期,一个有着现代指向的文化复兴局面得以形成,文人政治文化在仁宗庆历之际达到新的历史高度。庆历士人以“和而不同”的政治人格为本位,以“笃于自信”创新意识为价值取向,构建古代和谐文人社会的理想范型,也正所谓“祖宗之法”之定型时期。仁宗朝理想文人社会只是昙花一现,其后不久就陷入文人党争政治。在这个文人政治历史嬗变背景下,重新审视庆历之际士风与文学,有助于我们探索和谐文人社会构建、发展、崩溃的历史轨迹,总结历史经验。
诗文干政只是文学政治化的一个特例,笔者把这种文学行为从庆历之际大量的文学活动中剥离出来,是为了更好探寻它和士风之间的互动关系。庆历之际文人喜欢以诗文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这本身就是士风高涨的结果。这样的诗文虽然也属于政治文学范畴,但是不一定都有机会形成干政的事实。北宋最著名的两次诗文干政事件恰恰都出现在仁宗朝,而且或多或少都与所谓的“庆历党议”有关,这是我们研究士人心态史所应该关注的。第一次是蔡襄《四贤一不肖诗》,景祐三年(1036)五月,范仲淹触怒当时的宰相吕夷简,落职知饶州;侍御史韩渎请以仲淹朋党膀朝堂,戒百官越职言事;集贤校理余靖为范仲淹辩,且言“陛下自专政以来,三逐言事者,恐非太平之政也”,因此被贬;尹洙上书要求同贬,吕夷简大怒,尹洙遭贬;欧阳修因书责高若讷,被贬夷陵。时任西京留守推官蔡襄作《四贤一不肖诗》传于时,陈恢上章根究作者罪,韩琦劾陈恢越职希恩,宜重行贬黜。结果,朝廷采取装糊涂的做法,陈恢和韩琦的奏章都作“不报”处理。《四贤一不肖诗》在当时影响很大。《浪斋便录》记载:“蔡襄因作《四贤一不肖诗》,传播中外。永叔复与师鲁书曰:‘五六十年来,此辈沉默畏怖,在世间忽见吾辈作此事,下至灶间老婢,亦为惊怪。”’《仁宗政要录》里记载此诗的传播,很值得关注:“蔡襄作《四贤一不肖诗》以记其事,四贤谓淹、靖、洙、修,不肖谓若讷也。其诗播于都下,士人争传写之,鬻书者市之,颇获厚利。契丹使至,密市以还。后张中庸使北,幽州馆舍中,有写襄所作诗并欧阳修书于壁者。”(转引自《蔡襄集》附录)可见此诗一出,影响确实巨大。虽然没有改变政府当时的决策,但是这首诗为庆历三年范仲淹等人进入政权的核心奠定了良好的舆论基础。
第二次著名的诗文干政事件是庆历三年(1043)石介《庆历圣德诗》。但蔡襄的命运却和石介有很大的不同,比较二人生前身后的遭遇,颇有象征意义。蔡襄可以说是一诗成名,以此加入到所谓“革新派”的阵营,“庆历三年,仁宗更用辅相,亲擢靖、修及王素为谏官,襄又以诗贺,三人列荐之,帝亦命襄知谏院”。蔡襄由此在北宋政治舞台尽情表演,终成一代名臣。而石介的《庆历圣德诗》一出,立即引起巨大的争议,他遭到一系列不幸,甚至死后还几不免开棺之辱,虽然这与其交友不慎和性格激切有关,但确如其师孙复所预计的那样,其祸始于《庆历圣德诗》发表。石介对《庆历圣德诗》的看法俱见于诗序中,但实际上当时的情势恐更为复杂。王銍《
默记》记载:“石介作《庆历圣德诗》以斥夏英公、高文庄公,曰‘惟竦、若讷,一妖一孽’,后闻夏英公作相,夜走台谏官之家,一夕所乘马为之毙。所以弹章交上,英公竞贴麻,改除枢密使,缘此与介为深仇。”这是条很有意思的伪材料,因为《庆历圣德诗》作于夏竦被黜之后,王銍倒果为因;另外,王銍似乎并没有看到过《庆历圣德诗》的原本,因为原本中没有“一妖一孽”的句子,而且揆之情理,石介此时不会再翻高若讷的旧案。虽然如此,这条材料还是有其独到价值在,其一,指出《庆历圣德诗》的批判性是其最具生命力的部分,这大概也是其传播的最大动力;其二,石介身体力行,积极出位议政。这两者都为我们研究文人政治提供了有价值的材料。石介的《庆历圣德诗》虽打着颂诗的名义,但是这首诗的最大杀伤力在于对吕夷简、夏竦等人的道德评价。宋代文人进献颂诗往往可以预期一定的政治利益,和石介同时的梅尧臣就因献颂诗而升职。基于这一政治文化背景,石介不可能像他在诗序中写的那样,把这首诗“姑藏诸家,以待乐府之采”,有材料证明仁宗确实在当时就读到《庆历圣德诗》,但是他并不认同这首所谓颂诗的价值,因此不可能给以官方的褒奖。
好友欧阳修等人热切地向被歌颂的主角之一范仲淹推荐石介,也被范仲淹拒绝。由此可见,石介写的这首诗确实不为传统政治伦理所认可。庆历三年斥夏竦事件中,蔡襄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并且对夏竦的人格伤害恐怕并不下于石介所为。但是此时蔡襄已经超越了七年前的自己,而成为一名较为成熟的文人官僚,他当时曾上书,“陛下罢竦而用琦、仲淹,士大夫贺于朝,庶民歌于路,至饮酒叫号以为欢。且退一邪,进一贤,岂遂能关天下轻重哉?盖一邪退则其类退,一贤进则其类进。众邪并退,众贤并进,海内有不泰乎!虽然,臣切忧之。天下之势,譬犹病者,陛下既得良医矣,信任不疑,非徒愈病,而又寿民。医虽良术。不得尽用,则病且日深,虽有和、扁,难责效矣。”文中直指夏竦为“奸”,与《庆历圣德诗》可谓遥相呼应。但是夏竦并没有对蔡襄有什么报复行为,蔡襄也没有受到同一政治群体内士人的责难。笔者认为,朝堂之争是通过合法途径议政,且一般情况下传播范围有限,尚不足以影响整个社会的评论。而利用文学手段进行人格评判,再加上石介在当时思想界、教育界所处的地位,其诗歌影响力十分巨大。而且蔡襄的弹劾与石介的《庆历圣德诗》,前者为官员振职“议政”,后者为文人出位“干政”,这两种行为的本质是不同的,虽然情感上,人们似乎更欣赏后者,但历史价值却常常不等同于具体历史情境下的现实价值。
除了上述两次重要的“诗文干政”事件外,梅尧臣在范仲淹景祐三年(1036)被贬事件中的诗歌创作也值得关注,他写了《彼鴷吟》、《灵鸟赋》等寓言诗,来表明对范仲淹的支持,还写了一些直陈时事的诗歌。苏舜钦也有不少作品,来表明自己对景祐三年朋党案的态度。另外,庆历四年(1044)的进奏院狱事件发生后,梅尧臣写了《杂兴》、《读后汉书列传》等诗歌,苏舜钦写了《舟至崔桥》、《滞舟》、《离京后作》等,所有这些诗歌也都与时政有极其密切的关系。但这样的诗歌大多仅限于文人间的往还交流,还没有形成广泛的传播。通常情况下,文人对有干政之嫌的文学创作有着较强的自控意识,“干政”文学的创作者理论上要受到政府的惩罚,但在仁宗庆历时期,情形有所变化。这里恰巧有在《庆历圣德诗》发表前后的两件事,庆历元年(1041)七月,中书言有浮薄之人撰长韵诗谤大臣,请下开封府,募告者赏钱三十万,愿就官者亦听。庆历四年(1044)五月,邱睿因作诗讪谤朝政降职,执政欲重诛之,仁宗说:“狂夫之言,圣人择焉。”最终对邱睿作了较轻的处罚。由此可见,以诗文攻讦朝臣或朝政,是不被统治者允许的行为,而仁宗朝数次出现类似事件,与士风张扬以及仁宗对文人的宽容有关。
二、不公正的审判
历史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同地位和性格的人往往要在这一进程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北宋前期的政坛,没有激进政治力量的改革尝试,没有笃于自信的新进文人官僚对因循持重政风的冲击,政治会一潭死水般迅速腐败下去;而如果没有保守力量的谨小慎微,则极易引起大的社会动荡,在政治、经济、思想诸方面尚不具备大变革条件时,这样的动荡对当时的社会来说是致命的。这两种政治家又构成了中国专制时代官僚政治特殊的政治生态,这样的政治生态往往在文人政治相对清明的时候才得以出现。二者此消彼长,在一个相对成熟的文官体制下,这个生态系统有着巨大的自我调适能力,其外部制约力量则是北宋所谓的“祖宗家法”,而且其自身在诠释“祖宗家法”的过程中又参与了对它的塑造。北宋的“祖宗家法”是文人政治发展的成果,是合乎当时时代大潮的先进政治文明,绝非保守落后之标志。
仁宗朝作为传统政治伦理坚守者的吕夷简,在这两次“诗文干政”事件中都受到了“审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得到文人认同。文人政治思潮的张扬,使这样以持重、稳定为最重要政治取向的政治家并不被当时士人所普遍认同。笔者认为,在专制时代的文人政治生态系统中,既有“殉道者”,亦有“殉政者”。前者的意义在士人精神世界的建构,后者的意义在文人政治文明的建构。如果系统的生态是健康的,那么这两种类型的士人都有其历史和现实价值。在研究古代文人社会构成时,笔者不太赞同“保守”一词的使用,虽然此词确能反映出政治生态中某一类政治家的风格,但在中国现有语境下,“保守”一词含有丰富的情感色彩和倾向性价值评判,会给我们的研究附着一层先验的内容。笔者并非执意为吕夷简们翻案,实际上他的一些出于专制时代官僚文人本性而犯的错误,确实也不容忽视,只不过这样的失误被政治对立面的文人放大了。考于史料,吕夷简得罪于士论最大的“罪状”无非是这样两件事:其一是明道二年(1033)的“伏閤”事件。仁宗亲政之初,执意废黜曾受刘太后宠爱的妻子郭皇后,这~行为得到吕夷简的襄助,范仲淹等反对派求告无门,采取了“伏閤请对”、逼仁宗表态的极端做法。在吕夷简的动议下,伏閤诸臣被迅速外贬。在这次事件中,吕夷简的士论支持率大降。其二是景韦占三年(1036)的《百官图》事件,实际上与前次事件有着紧密的联系,新任开封府尹范仲淹采取上《百官图》的极端做法,攻击宰相吕夷简,再次受到贬斥,激化了“党议”之论。这两个事件的本质是官僚化政治家与文人化政治家之间的矛盾,我们跳出当时文人的倾向性评论重新审视这两个事件,发现其中的是非并不是如后人所言那样判然可分。依笔者看来,文人习气的张扬,固然在文人思想史上开了自由之先河,但对当时的政治,则未必都产生正向影响,这也是笔者所强调历史价值与现实价值的分野。另外,吕夷简尚有两事为人所诟病:其一,“建募万胜军,杂市井小人,浮脆不任战斗。用宗室补环卫官,骤增奉赐,又加遗契丹岁缯金二十万,当时不深计之,其后费大而不可止”;其二是天圣九年(1030)八月,吕夷简之岳父马亮卒,“时夷简在相位,马亮无廉称而谥忠肃,人不以为是”。但是平心而论,前者属于执政过程中的失误,后者出于私情,这对北宋政治家而言,几乎都难以避免,穷于追究,则众多名臣亦难自保。范仲淹虽然以《百官图》攻击吕夷简,可是他自己为宰执时亦不免此累。
欧阳修的《与高司谏书》与蔡襄的《四贤一不肖诗》写在同一时期,对当时的谏官高若讷作了严厉的批评,并且此文通过欧阳修也很快获得较大范围的传播。这样的做法是否道德和正当呢?让我们听一听被指斥者高若讷的声音以及时人田况的评论:
若讷得书怒甚,乃缴其书奏之日:“……臣为御史谏官,相继将及二载,每念诏令不便,奸邪慢朝,授任非宜,兴造未当,虽有中书已行之事,臣屡尝率意言之,介然誓心,不知忌讳。至于微小之事,耳目不接,则不敢喋喋,上烦圣听,以沽名徼誉也。奏对应在,皆可验之。臣与欧阳修友结素疏,未尝失色,非意凌犯,固不可校。然本人谓范仲淹班行无比,称其非弃,仍言今日天子宰相以忤意逐贤人,责臣不言。臣谓贤臣者,国家恃以为治也。若陛下以忤意逐之,臣合谏诤,宰臣以忤意逐之,臣合论列。以臣愚见,范仲淹顷以论事切直,比来亟加进用,知人之失,尧舜病诸,忽兹狂言,自取谴辱,宽大之典,固宜自当修省。复乃谓之非辜,称其无比,仍谓天子以忤意逐贤人,诚恐中外闻之,所损不细,臣所以徘徊切虑而不敢自
隐也。”事下中书,夷简乃贬修为峡州夷陵令。时王曾同在相位,意甚不平,然不能救正,但令亲戚宽谕贬者而已。同年生乃作四贤诗叹美仲淹等,其咏修诗,诮若讷为“袖书乞怜天子旁”,人到于今讽诵且笑之。然朋党之说,兆于兹矣。(《
儒林公议》)
高若讷虽然有择利之名,但是当时的范仲淹也不见得就是当然君子。这条材料提到王曾“意甚不平”,并不一定完全认同范仲淹的行为。事件发生不久,他就对时任谏官的韩琦说:“近日频见章疏,甚好,只如此可矣。向来高若讷辈,多是择利,范希文亦未免近名。要须纯意于国家事耳。”(《魏公别录》,转引自《五朝名臣言行录》卷第五之一)可见在一个较为成熟的文人官僚看来,欧、蔡诗文对高若讷的口诛笔伐并非文人政治的和谐因子。有一个颇有意味的事件值得我们重视,那就是作为北宋名臣的蔡襄和欧阳修,在其后的岁月里不约而同地淡化自己早年创作的那两篇著名诗文。欧阳修自编的《居士集》不收《与高司谏书》,透露出其心态思想的变化,与其说出于欧阳修的世故,不如说是他政治品格的渐趋成熟。欧阳修给蔡襄写的墓志铭中,也没有提到《四贤一不肖诗》这篇著名作品。笔者暂时无法考察蔡襄文集的最初版本,但查阅《梅希先生后集》中的《蔡端明文集序》,以及和杨绍和《楹书隅录》卷五著录互证,我们可以知道,南宋王十朋最初是从张唐英的《仁宗政要》里读到《四贤一不肖诗》的,而当时通行的蔡襄文集都没有收录此诗。乾道四年之后,他才亲自校勘、出版了一个较全的本子,在这个本子中,“以《四贤一不肖诗》置诸卷首,与奏议之切直旧所不载者悉编之”。由此笔者有理由相信,至早欧阳修给蔡襄写的墓志铭里提到的“文集若干卷”,一直到南宋王十朋校勘、出版蔡襄集之前的版本,可能并没有收《四贤一不肖诗》。
翻阅北宋的历史,我们会发现不少“奸邪”的名字,如王钦若、丁谓、夏竦等,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文人在仁宗朝以前并不多,但是自神宗以降,却渐渐的多了起来。笔者认为,所谓“奸邪”的形成,固然与其人道德不修和人格缺陷有决定性的关系,但是客观环境的激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文人以诗文干政的方式对之口诛笔伐,一方面反映了社会对士人道德要求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士人自身的道德内省。我们今天阅读这些专制时代文学对时政的评判,不仅要考察当时和其后治史者的议论,更应该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相关原则,对之进行恰当的历史分析。北宋前期出现的所谓奸邪,与后期以及南宋有所不同,他们没有给国家和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其主要还是文人之间的争论和个人道德水平的评判。
三、诗文干政与士风丕变
由上文引田况的资料可了解高若讷对欧阳修责书的态度,以及他为自己辩白的声音。高若讷从自己的政见出发,对当时范仲淹的过激举动做出独立的判断,虽有“择利”之嫌疑,但由欧阳修的书信可知,欧阳修责骂高若讷的重点不在于他身为谏官不振职,而在于若讷对范仲淹行为的不认同。实际上《与高司谏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背离了“和而不同”的精神,政权中存在不同的声音,恰恰是政治生态的需要,也是仁宗朝形成后人艳羡的清明文人政治之重要特点,不能因高若讷站在后世公认君子范仲淹的对立面,就否定其人格。
从高若讷的行政履历来看,其总体倾向偏于懦弱、持重,但确实并非如欧、蔡等人所说的那么无耻、卑鄙。高若讷十岁丧父,对母亲非常孝顺,且十分好学,“因母病,遂兼通医书,虽国医皆屈伏。张仲景《伤寒论诀》、孙思邈《方书》及《外台秘要》久不传,悉考校讹谬行之,世始知有是书。名医多出卫州,皆本高氏学焉”。王曾虽斥其“择利”,然考其行实,他请复“坐而论道”之礼、谏止大庆殿设道场、弹劾执政、斥罢内臣等,均直道而行,无所顾忌,也不乏庆历士人骨鲠之气。广西侬智高叛乱平定后,为了空出职位奖赏功臣,不让皇帝为难,他多次自请让位避贤,看起来也不像贪恋权位之辈;当辞职请求获得批准后,他高兴地说:“天下士不吾责已!”(据《高观文墓志铭》,《景文集》卷六十)以“天下士不吾责”为价值取向,表现出高度的道德自省意识。欧、蔡等人在第一次“诗文干政”高潮中对他的斥责与审判,显然有失公允。笔者在考察庆历之际的这两次“诗文干政”事件时,发现一意味深长之现象,即高若讷虽做出上缴欧阳修书信的行为,直接导致欧氏的被贬,但他处事以公,并没有对欧阳修等人进一步落井下石,且在后来共事的岁月里,二人之间并无芥蒂。沈括记载了发生在庆历初的一件文人趣事:欧阳修、高若讷以诗文开同僚的玩笑,对其提出善意的批评,在当时被誉为“一时名流雅谑”(《梦溪笔谈·补笔谈》卷下),体现出了文人官僚间的和谐气氛。而且仁宗似乎对若讷的品行有所了解,西夏战事一起,范仲淹获得起用,仁宗当时就派高若讷与之合作,当谏官梁适对这种安排提出质疑时,仁宗说:“朕方任仲淹若讷以疆事,固当体朕所以委寄之意,安得以旧事为嫌也?宜诏谕之。”虽然高若讷的任命还是得到了更改,但亦可以看出,仁宗本人也是致力于构建一个“和而不同”的和谐文人社会。
相比高若讷,夏竦的个人品德在当时颇多争议。他虽非进士出身,但“资性明敏,好学,自经史、百家、阴阳、律历,外至佛老之书,无不通晓。为文章,典雅藻丽”。真宗名相王旦曾多次称赞他的才能。他早年为地方官,颇有治才。因出身将门,在军事方面也并非无能之辈。对西夏战事无功,似乎并不能如台谏弹劾时所言,应该由夏竦来承担所有的责任。如果细读他的有关奏章,我们会发现在战略思想上,夏竦趋于保守,这一点与范仲淹倒是很相似。好水川之战,宋军大败,尸横遍野。如论其责,韩琦和范仲淹均难辞其咎,把账算到夏竦头上并不公平。而在此役后,夏竦虽上书弹劾了尹洙越权发兵之罪,但他之前也曾保荐过尹洙,特别是好水川之败后他主动为韩琦辩诬,进退赏罚则之以公,并无轻重其间。宋史本传中说他“雅意在朝廷,及任以西事,颇依违顾避,又数请解兵柄”,实际上也是偏见之辞,如庆历六年(1046)正月,夏竦主动请领兵巡边,经置西北事宜,可见并不是惧于边事之人;其数解兵柄之请,一则出于文人之习性,二则也是有自知之明的表现,据此以“奸邪”目之,大失公允。考于史传,夏竦所谓的“劣迹”主要是这样几点,“材术过人,急于进取,喜交结,任数术,倾侧反覆”,“积家财累钜万,自奉尤侈,畜声伎甚众。所在阴间僚属,使相猜阻,以钩致其事,遇家人亦然”。而其中的倾侧反覆、阴间僚属尤为士人所不容。实际上夏竦的不为士论所与,也颇受其文采之累。他初任边帅时给朝廷写的奏章颇多文人习气,甚至有“伤弓之禽、逸网之兽”之句,但如前所论,夏竦并非懦弱之辈,只不过“竦文思精敏,善于叙事,传其章遍于天下,亦颇以此为累焉”(《
儒林公议》)。《庆历圣德诗》对夏竦的诋毁,实际上扩大了文人政治集团间的不和谐因素,为后来的党争留下伏笔。
庆历之际的文人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恰恰是文人自己逐渐颠覆了这种和谐。在专制政治时代,这样的颠覆几乎是必然的,虽然发生在何时、由何人充当掘墓人的角色,取决于当事者的人格涵养和最高统治者的政治素质。比如高若讷在后来的岁月里,并没有作出违背政治伦理的事来,而夏竦则疯狂陷害诸贤,成为导
致庆历新政局面迅速崩溃的重要原因。笔者选取的两次“诗文干政”事件,恰可成一对比。这两次事件都把同阶层内的文人拉到了审判席,在士人风节已成为大多数人主动追求的时代背景下,对一个有着强烈道德自省、且具备宽广胸怀的人来说,他会用更严格的自律来对抗这种不公正的审判;而对一个缺乏自省意识,但又把士林荣誉看得高过一切的人,他会用严厉的报复来捍卫自己的尊严,且这种表现恰恰是士人人格受伤害后最常见的反应。作为大臣的夏竦,并没有死在《庆历圣德诗》中,而是死在调查石介存没的中使走出皇宫的那一刻,这使他在死后也不能得到士论的原谅。高若讷与夏竦的性格不类,在追求自我形象的树立方面却是相同的,他们能和大多数文人官僚一样,维持一个和谐的局面,观夏竦早期与韩琦、尹洙的关系可知;但是一旦有超越政治伦理的审判力量参与,文人阶层内部出现了不确定的颠覆因素,像高若讷这样的文人毕竟是少数,而夏竦们性格中阴暗的一面却被激化了。
仁宗之后,朋党乱政,虽然源出多端,但文人以“诗文干政”的方式评判正在发生的政治是非,确实造成士大夫阶层和谐局面的破裂。传统的诗歌美刺精神,一旦被不恰当地使用,就会被异化成文人政治的消解力量。尤为恶劣者,自神宗以降,无论是统治者还是朝堂政治的对立面,都会把以诗文干预政治,作为打击不同政见者的利器,余波所及,文学本身的政治批判传统也被迫销蚀。文字狱虽然古已有之,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恰恰是文人阶层成为政治主导力量的北宋,创造性地发展了这一声名狼藉的文化怪胎。“诗文干政”从其产生起,就处于一个尴尬的境地。它既可能实现皇权和士权的和谐共处,达到共赢目的,也会由于二者任何一方的偏离传统政治伦理,而面临两难选择。对士人而言,它可以成为一面令人自省的镜子,也可以成为一把揭开阴暗心理的利刃。这样的“判词”一经产生和传播,便获得独立的生命,其社会和历史影响并非其作者所能控制。不公正的审判对被审判者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使文人之间的和谐逐渐出现裂缝,最终一发而不可收拾。南宋叶适认为“介所讲未详,乃以二十年间否泰消长之形,与当时用舍进退之迹,尽于一颂,明发机键以示小人,而导之报复,《
易》所谓‘翩翩不富’、‘城复于隍’,若合契符,宜其不足以助治,而徒以自祸也。”(《习学记言序目》卷四九,此处转引自《徂徕石先生文集》附录)朱熹也曾经说过:
党论之始,蔡襄《贤不肖》之诗激之也;党论之再作,石介“一夔一契”之诗激之也;其后诸贤相续斥逐,又欧阳公“邪正”之论激之也。何者?负天下之令名,非惟人情不堪,造物亦不吾堪尔。吾而以贤自处,孰肯以不肖自名?吾而以“夔、契”自许,孰肯以大奸自辱?吾而以“公正”自褒,孰肯以“邪曲”自毁哉?如必过为剐白,私自尊尚,则人而不仁,疾之已甚,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安得不重为君子之祸!孙复谓“祸始于此”,仲淹谓“怪鬼坏事”,韩琦亦谓“天下事不可如此”,其亦有先见云耳。(转引自《徂徕石先生文集》附录)
朱熹这番议论很有见地,他指出了文人以诗文干政可能的危险结果,而这样的结果对文人政治的伤害是致命的。南宋罗大经也认为“自庆历以前,无君子小人之名,所谓本只一家者也,故君子不受祸。自庆历以后,君子小人之名始立,则有自家他家之分矣。故君子之受祸,一节深于一节”(《鹤林玉露·乙编》卷一)。诗文干政,是政治文明发展与古代文学传统议政精神相结合的产物,自有其正向意义在,笔者也十分认同这种价值判断。但文学对现实政治斗争的参与,使无论从心态还是个性修养、政治素质都不十分成熟的文人,担负难以承载的压力,亦是治思想史者所应关注之事实。历经北宋党祸对士人人性和情感的戕害后,我们在古代专制政治中,很难再看到北宋庆历之际“和而不同”的文人政治风范了,北宋庆历理想文人政治图景的昙花一现、和谐文人社会的构建与崩溃,确实值得我们去追寻、面对和沉思。
责任编辑: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