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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研究]从美学研究客体的含混性探美学研究的困境
作者:刘德林

《东岳论丛》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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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当前的美学研究出现了众多的问题,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在于美学研究客体的含混性与不确定性,艺术的定义则典型地体现了这种特征。研究客体的不同必将对美学学科的诸多方面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美学的困境;美学研究客体;艺术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8)02-0128-04
       美学作为一门学科,自成立之日起就充满了各种相互矛盾乃至相互冲突的观点,一些基本问题一直就争论不休。“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文学接受上的谚语可以毫不夸张地用来描述美学研究的状况。1995年出版的《剑桥哲学词典》关于美学的条目中列出了当前美学所不能给出明确答案的众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审美、艺术及艺术批评三个方面。“就审美而言,是否存在一种被人们称之为审美态度的特殊态度,我们可以用这种态度来观照艺术品及自然环境,这是一种什么态度呢?是否存在一种与众不同的被称作为审美经验的经验呢,这种经验又是如何展开的?是否存在着一种与道德、认知及宗教价值不同的审美价值呢?就艺术而言,美学一度被人们称为艺术哲学,成问题的是什么是艺术以及如何来规定艺术这个最为基本的问题。就艺术批评而言,是否存在一种客观的尺度或标准来评价某一个艺术品呢?判断的尺度是否仅仅是与艺术品的某种客观的品质相关还是与批评者当时的趣味、情感态度以及具体的经验相关呢?长期以来,美学家们对是否存在着某种客观的、普遍有效的评判艺术品的价值尺度争论不休。”
       当前,一些学者由于美学研究所呈现出来的这种模糊性、含混性以及观点上的相互矛盾性等问题,主张取消这个术语。例如,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家罗蒂从语言的明晰性出发,认为美学只是18世纪的哲学家们制造出来的一个意义含混的词汇,它使得这个领域的研究者们疲惫地陷入该领域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探讨上,结果只是得出了一系列相互矛盾与相互冲突的观点。历史上只产生了某些优秀的艺术批评,但不存在一本优秀的美学著作。因此,是否还要继续保留这个术语或者这门学科是哲学家们必须思考的问题。一些学者指出了当前美学研究中存在的众多问题,认为传统美学不仅自身充满了种种矛盾,而且美学理论也不能有效地解释当前的艺术发展状况,他们对美学在18世纪所建立的一些基本原则提出质疑与批评,甚至得出了(传统)美学面临着被终结的结论。其实,最早对美学发出不满声音的是德国的哲学家黑格尔,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一书中指出,美学这个词汇并不适合于美和艺术的范畴,因为“美学”从词源学上反映的是感觉和感受。他只是出于从众的心理考虑才使用美学而不是艺术哲学作为他著作的名字。他带着遗憾地总结说:“我因此随大流使用了美学这个词汇,一方面是因为它作为一个普通的名词,对于我们并非无足轻重,另一方面,是因为这个词在普通用语中经常使用,我们可以原样保留它。……其实真正适合我们这门学科的名词应该是艺术的哲学,更加准确地说,是美的艺术的哲学。”
       当然,本文所列出的美学上所存在的众多问题并不能说明当前美学的发展面临着困境。美学从属于人文学科,而人文学科的基本特征就是任何时代的思想家无法对某个问题给出确定性的、一劳永逸的解释。某种意义上讲,美学所存在的众多的相互冲突的观点,恰恰是这门学科的魅力所在。真正造成这门学科困境的问题在于,它有没有研究者们意见相对一致的研究客体呢?研究客体的明确性对一个学科的存在、发展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当人们追问美学的研究客体时,就会发现这个问题同样也是充满争议的,而且,随着美学学科的历时性展开,它的研究客体也总是变化着内容。
       考察美学的研究客体最为简单的做法莫过于查看当前美学研究的几个主要国家的百科全书,通过这些百科全书上的解释,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当前的美学界对美学研究客体的基本认识。《美国学术百科全书》是这样规定的:“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它的目标是建立关于艺术与美的一般原则。”与此相对应,《意大利百科全书》将美学规定为以美和艺术作为客体的哲学学科;在法国的《美学词典》中,美学被看作是对美的反思性研究与艺术的哲学与科学的思考;《德国的哲学历史词典》是这样解释的:“美学是作为哲学的一个分支而设立的,是探讨艺术与美的学科”。从上述的几个百科全书中,我们不难总结出以下认识:当前这几个国家对美学对象的一般性认识,那就是美学以艺术和美作为研究客体,并且尤其注重对美的艺术的解释。简而言之,美学与艺术哲学的概念大致类似。
       然而,最初的美学研究客体却并非如此。最早为美学命名的哲学家是德国的鲍姆嘉通,他也因此被人们称为美学之父。鲍姆嘉通在他的著作《美学》第一章里这样界定了美学的对象:“美学的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与此相反的就是感性认识的不完善,这就是丑。正确,指教导怎样以正确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研究高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高级认识论的逻辑学的人为;美,指教导怎样以美的方式去思维,是作为低级认识方式的科学,即作为低级认识论的美学的任务。美学是以美的方式去思维的艺术,是美的艺术的理论”。鲍姆嘉通是在认识论意义上创造并使用美学一词的,他把美学看作是一般的感性认知的科学,通过美学,人们可以辨别与生产美。尽管美对这个学科来说非常重要,但是鲍姆嘉通更为强调的是作为一种认知或意识的方式,即审美(或感性)。美学的范围要比艺术更为宽泛,它不仅包含了自然美,同时也包含了我们日常的实践。鲍姆嘉通的意图是通过美学来改善人们的审美(感性)的认知,这需要通过包括艺术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练习来完成。
       而西方美学的实际展开过程又是怎样的呢?西方美学史上对美学发展的基本叙述是从古希腊的柏拉图开始的。一般而言,后世的美学史家们认为,柏拉图在他的《对话录》中展开了美学上的两个基本问题的讨论,即美的理论以及艺术的理论。18世纪的哲学家们用趣味取代了上述美与艺术,把它作为一个核心的命题加以探讨。这些哲学家包括夏夫兹伯里、哈奇森、博克、康德等,他们试图发展起一套关于趣味的哲学,以便对美的经验加以充分的叙述。在这个时期形成了“无利害”概念,并且无利害成为这些哲学家们关于趣味认识的基本特征。18世纪以后,审美(感性)取代了趣味成为哲学家们关注的焦点问题。18世纪后期一直到20世纪中期,审美(感性)理论与艺术理论成为美学家们思考的主要问题。20世纪中期以来,随着语言哲学与分析哲学的兴起,分析美学一度占据了英美美学界的主导地位。分析美学的研究客体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三个领域:审美(感性)哲学、艺术哲学、批评或后批评哲学。
       以上对美学发展过程的简单回顾说明了美学的研究客体也是历时性的,发展变化的,与当前几个国家百科全书上的规定有着较大的差异。那么,我们是否能够将这些对象罗列起来,用相对宽泛的说法将它们囊括起来,这样做是否就能够使美学的研究客体明确起来呢?
       当我们把美、艺术、趣味、审美(感性)、审美态度、艺术批评等美学史上经常出现的术语罗列出来,并且
       加以分析,新的问题也就随之而出现了。这就意味着,尽管我们可以对历史上美学家们的探讨客体有相对明确的了解,但是,不同时期的哲学家们在探讨同一个问题时,他们对这个术语的规定是不相同的。同一个术语由于所指含义上的差异,同样造成了研究对象的不确定性。艺术可以说是传统美学所研究的最为基本的对象,在下文中,我们将通过对这个概念在历史上变迁的梳理,进一步说明美学研究客体的含混性与不确定性。
       在古希腊时期,艺术不是一种产品,而是指一种生产性的制作活动,大致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技艺。在柏拉图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希腊人对于艺术的普遍看法。人们把艺术看作是对“理式”世界的模仿。理式是自在自为的实体,是所有原始的、永恒的模式,它先于事物而存在,不像事物那样受变化的影响。对于理式而言,人们有两种模仿的方式:一种方式是制作出现实的某件物品,比如木匠根据床的理式,模仿出现实的床来;另一种方式是根据现实世界的床而模仿出一副床的图画来。这就是说,“凡是可凭专门知识来学会的工作都叫做‘艺术’,音乐,雕刻,图画,诗歌之类是‘艺术’,手工业,农业,医药,骑射,烹调之类也还是‘艺术’,我们只把‘艺术’限于前一类事物,至于后一类事物我们则把它们叫做‘手艺’。希腊人却不作这种分别。”由此可见,在柏拉图的观念中,制作床的木匠和画出床的画家都是艺术家,只不过前者是根据床的永恒理式来制作现实世界中物质的床,后者是根据现实世界的床而模仿出床的图画来。当然,我们可以从柏拉图的叙述中看出两种艺术的不同之处,一个制作出现实世界的某种物质,另一个只能称作为模仿的模仿、影子的影子。或者说,一个是物质的实体,一个是狭义的文化产品。但是,柏拉图的叙述却令我们无法进一步对狭义的文化产品做出区分,以确定哪些是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品,哪些不是。比如,制作床的说明书与床的图画。与现代意义上的艺术哲学中的艺术相比,古希腊的艺术在范围上要宽泛了很多。首先,艺术不仅包括现代意义上的美的艺术,而且也包括实用艺术;其次,艺术不仅仅是艺术品,还是技艺,是人们的活动。
       古希腊的艺术概念一直延续到18世纪初,在这段时间内,艺术一直被人们看作是那种遵循某种规则的生产。这种状况直到18世纪中叶才被打破。“西方现代艺术体系是由18世纪法国的夏尔·巴托在1747年出版的《简化成一个单一原则的美的艺术》中明确提出来的。他在前辈学者的基础上明确地确立了‘美的艺术’概念的权威性,并把它系统化,以音乐、诗歌、绘画、雕塑和舞蹈组成了一个完整的艺术体系。”从这时起,技艺和艺术真正分离开来,“美的艺术”完全摆脱了技艺和科学,成为了一个完全独立的自主概念。经过很长的一段时期,夏尔·巴托归纳整理的艺术体系被人们普遍接受了。艺术成了“美的艺术”,而且唯有“美的艺术”才是艺术。后来,人们为了方便起见,便把“美的艺术”中的前两个字给省略了。但是,在这个艺术体系中,只有音乐、诗歌、绘画、雕塑和舞蹈五种基本的形式。而且,这五种不同的艺术形式之所以被称之为艺术的理由,是因为只有它们才是“美的”。“美”成为了现代西方艺术体系得以建立的基石。但这块基石又是非常脆弱的,一旦人们对艺术之所以成其为艺术的美的价值产生怀疑,那么,这个艺术体系也就会发生动摇。同时,艺术也脱离了艺术活动的含义,简化为艺术品,成为了美学研究的唯一客体。
       今天看来,夏尔·巴托归纳整理出的现代艺术体系的范围无疑太过于狭隘了。这个艺术体系不仅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问题,而且20世纪的艺术实践活动也使得这个体系显得异常的不合时宜了。
       当时就有不少的哲学家认为,建筑、制陶工艺也应当属于艺术,但是因为它们具有明显的功用而不符合美的艺术的基本要求,所以也就被排除在艺术的范畴之外。另外,令人困惑不解的是,小说这种艺术形式也被长时期地排除在这个艺术体系之外。18世纪以后,随着现代技术在社会中的应用,一些原本并不存在的艺术形式相继出现,比如歌剧、电影、摄影、表演艺术、家具、海报、计算机及电子艺术、大地艺术等。那么,这些领域是否属于美学的研究对象呢?
       即使在这个体系内部也还存在着一个美学家们难以解决的问题,那就是:一些音乐、诗歌、绘画、雕塑和舞蹈被认为是艺术,而另外一些则不是。一些哲学家根据艺术品所具有的审美的价值高低划分为高级(精英)艺术与通俗(大众)艺术两种形式,认为只有前者才更能符合美的艺术的要求。这就给美学研究增添了另一个令人苦恼而又无法解决的对象,即审美价值。由于本文不是试图厘清美学术语的含混性,故此对审美价值不作进一步地分析。这里只是说明,具备相同形式的文化产品被排除在艺术体系之外,而现代美学却对此无法给出充足的理由。
       当前的艺术实践更是远远地超出了美的艺术所限定的范围。20世纪以来,艺术家们特别是先锋派艺术家总是向传统的美学惯例发起挑战。他们一方面使用着与传统大相径庭的材料与技术,另一方面也打破了关于艺术品、艺术客体、观众等传统观念。在一些艺术家看来,艺术品无需是艺术家制作的人工制品,也可以是人体、自然物或工业制品。只要艺术家对某事物采取一种最低限度的干预,它便可进入艺术状态成为艺术品。1915年,达达主义运动的代表性人物杜尚把现实生活中的小便器命名为《喷泉》,并把它提交到艺术博物馆去展出。这一举动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艺术概念,使得艺术的范围变得更为模糊了。先锋派艺术家的作品常常与社会批评、环境保护运动,甚至与政治混杂在一起。这时,艺术不仅将实用性的艺术包括在内,同时还包括体现着人类创造力其他技术性的实践活动,比如:节日、礼仪及庆祝仪式等。另外,设计、烹饪、园林、插花等方式也被冠之以艺术的名义。针对艺术的这种泛化现象,美学的研究对象也必然地需要拓宽自身的范围。当前一些激进的美学家主张,美学应当从艺术哲学转向文化哲学。问题是美学能否冲破传统的樊篱,将自己的研究对象扩展到更为宽泛、意义也更为含混的文化领域呢?即使当代的美学研究可以如此进行,那么,它又应该对传统美学所建立的一系列的原则作出怎样的改变,以怎样的态度来观照文化呢?
       现代美学及现代艺术的概念是在18世纪左右在西欧几个国家形成的。如果我们把目光投向与西欧文化传统迥然不同的其它文化地域,比如亚洲,美的艺术的概念就更成问题了。中国古代关于艺术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包括礼、乐、射、御、书、数等六种形式。并且在西方美学及艺术概念传人之前的古代文化传统中,即使是在形式上与西方现代艺术极为相似的音乐、舞蹈、诗歌等门类中,也一直延续乐教、诗教的传统精神。《礼记》第三十七卷中这样规定了音乐的精神,“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论语》中记载的孔子关于“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说法,则是体现了孔子把诗歌与音乐看作是成为仁人君子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这种艺术在总体上体现着美与善、情与理、天与人、主与客等相统一的特征,承载着教化的功能。在这种文化传统中,一直就没有出现过“为艺术而艺术”的理论主张,也不会产生“无功利”的纯粹艺术。这意味着,在中国传统的文化土壤中一直就没有出现符合西方现代美学观念的美学思想,也没有出现符合西方现代艺术体系要求的艺术形式。我们很容易地从这种现象中推出下面的结论,那就是在18世纪时期西欧国家形成的艺术观念和艺术体系太过于狭隘,从世界的范围来说不具备普遍性。
       可以这样认为,美学研究客体的不确定性使得传统美学遭遇了发展的瓶颈,这也是这门学科一直遭到批评的重要原因。研究客体的差异不仅意味着美学研究领域的不同,它也必然对整个美学学科的基本结构及研究趋势产生重要的影响:比如,美学与其它学科的关系问题、美学研究的基本原则与方法、传统美学与现代美学的关系、美学的民族性与国际性等。因此,要使美学摆脱目前研究出现的困境,必须要对美学研究的客体给予相对明确的规定。
       责任编辑:曹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