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新农村建设中“空心村”问题探讨(摘要)
作者:钟 勇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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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钟勇(1958—),男,广西钟山人,钟山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党建理论。
摘要:当前大部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已外出务工,村里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农村建设失去了主力军,产生了“空心村”问题,这是新农村建设必须正视的矛盾。破解这个问题,寻求新农村建设的途径尤为重要。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空心村;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4-0019-03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与时俱进地提出了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方针。这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农村的重大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落点在农村、重点在村民;为的是村民,靠的也是村民。毫无疑问,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广大农民作为建设主力军。当前,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村里剩下的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俗称“703861部队”,许多村子都变成了“空心村”。这是新农村建设必须正视的矛盾。因此,破解当前“空心村”的问题,寻求新农村建设的途径尤为重要。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效应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规模逐步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业生产力和推进农村现代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
1.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提高农民收入和解决农村贫困的重要途径。我国农业人口多,人均占有农业生产资料少,近几年农业比较效益下降,只有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减少农民,实现富余劳动力充分就业,才能富裕农民。去年,广西钟山县农村劳务输出收入达3亿多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40%以上。外出劳务收入已成为当前农民增收的亮点。
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通过引导农村劳动力在农业内部各部门间的合理流动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不但促进了农村耕地资源优化配置,优化农、林、牧、渔业间的结构,还可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和规模农业方向发展。
3.农民进城务工有利于农民更新思想观念。农民外出打工扩大了视野,可以将城市的生活方式、信息等带回农村,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更新农民的思想观念,并且学到了技术,积累了资金,熟悉了市场,转变了农民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是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村人口综合素质的需要。要统筹城乡发展,只有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减少农业人口比重,才能改善农村人口的生活条件,提高农村人口的文化、科技等素质。
二、“空心村”问题的负面影响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积极的综合效应,但农村剩余劳动力无序、盲目地流动,也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随着农民对农业比较效益认识的深入,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与日俱增。据广西钟山县统计局2005年资料,全县42.2万农业人口,外出务工有近13万人。该县羊头镇马山村2400人口,有700多青壮年外出务工。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资料显示,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超过1.2亿人,并且正以每年800万人的速度增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无序流动,对农业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几方面:
1. 由于“青年壮年外出打工找钱,老弱妇幼在家看屋种田”,对于本来就薄弱的农村经济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造成农村劳动力季节性短缺和紧张,导致农业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缺乏,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科技推广。
2.农民对农业生产性投入减少,农业发展后劲不足。农民大量流入城市的原因是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而流动中的农民在城市获得了比较高的收益后就更加促使他们放弃农业,或对土地实行粗放式生产经营,降低了其占用的农业资源的利用率。广西钟山县14个乡镇中有12个乡镇全年可种两造水稻,却有近一半的农户因劳动力缺乏而只种植一造。我国人均耕地仅1.5亩,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对农业资源利用率要求较高。但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导致了种田质量下降,出现耕地撂荒或变相撂荒现象,许多地区的农田水利建设和其它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抗旱防涝能力减弱,严重的削弱了农业发展的后劲。
3.影响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大量优秀青年外出务工,致使农村基层组织中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严重缺乏,导致基层组织的作用不能正常发挥;也由于外出打工收益增多,村委干部的收入相对偏低,因而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要求辞职外出打工的明显增多,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不稳定。市场经济就是能人经济,村级组织没有能人,势必加剧村集体经济的弱化,村级组织缺乏为村民服务,凝聚民心、发挥自身作用的物质基础,使自身的威信和影响力受到削弱。
4.公益性活动力不从心。农村劳动力大量的无序流动,使得农村正常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方式很难建立。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灾、植树造林、修建校舍、整治村容村道等公用事业很难集中力量完成,不利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直接阻碍了农业的发展。
5.留守农民素质偏低,难以驾驭市场经济。由于老人和妇女成了村庄里最后的“守护者”,村民年龄结构偏大、知识贫乏、观念陈旧、信息不灵,因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弱,改革意识不强,长期固守低效益的传统农业,不善于掌握市场经济规律,不懂经营管理,农业生产难与市场对接,造成农业增产不增收。
三、解决“空心村”问题的对策
我们鼓励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但不能以牺牲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为代价,“空”了、“荒”了农村。因此,必须消除农村剩余劳动力无序流动存在的负面影响,保持农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
实现农村城镇化是从我国实际出发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比较稳妥的办法。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抽样调查的结果表明,在上世纪末,我国有2亿人口离开传统农业流向城镇,成为非农业人口。这么大量的农村人口,如果全部进入城市,就需有100座大城市,每个城市增容200万人,依我国目前的财力和物力,这根本是做不到的。况且农民进入大城市成本太高,城市工业处于改革时期、自身就业都难以满足。而大批农民向中心城镇聚集,具有最大的现实可能性和广阔的前景。所以,我国只能走和必须走建设小城镇的路子。发展和建设小城镇的关键是大力发展县城经济和乡镇企业。由于本地文化的同一性、进入城镇的低成本和打工与务农的兼顾性等,使得本地非农产业对农村劳动力有独特的吸引力。如果县城经济和乡镇经济能得到好的发展,就能够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农民离土不离乡,可早
出晚归的在居住地附近城镇务工经商,又可兼顾农村和农业的发展建设,有效地完成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在当前不失为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因此,我们要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积极发展城镇的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中小型第二、三产业企业,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进入小城镇发展,搞活现有的县办企业和大集体企业,鼓励把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的企业从城市转到小城镇,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推动土地经营制度创新
近年来农业比较效益偏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事实表明,农村家庭承包制的潜力已经用尽,创新我国土地经营制度,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已刻不容缓。就目前来说,土地规模化经营是最佳的选择。为此需要进行两项制度创新。
1.推动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内在机制和外在环境严重制约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主要表现在:土地所有权主体与使用权主体之间“责、权、利”界定不清;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中介组织匮乏,市场发育不完善,无法通过市场手段将土地配置到种养殖大户手中。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一是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机制,鼓励和推动农民对土地经营权自主实行流转,让农民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流转形式,使土地逐渐向种田能手、专业大户集中。二是努力优化土地市场发育的外在环境。三是采取政策引导方式,让一部分农民向小城镇迁移聚集,促进农业劳动力就地转化,推动小城镇建设。
2.创新集体农业企业合作制。合作经济不仅是农民自己的合作,而且包括不同所有制、不同产业和行业、国家和社会及个人、城市与农村、国内与国外等方面的合作。把农业生产合作改造为农业企业合作制,村民作为股东以土地、资金等财物入股。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返聘股东作为职工进行生产,既解决村里劳动力就业问题,实现农民增收,也解决了以往村民个体进行生产缺钱,缺物,缺人的难题。发展合作经济的根据主要在于:它可以物权的方式使农民切实地拥有和使用土地权利,同时又以合作的方式保证公共(或共同)产权的社会主义性质。我国人均土地面积少,只有农户以企业的方式组织起来,才能实现集约化生产,农业才会成为现代化产业。建立村办集体企业,能集中优化村中原有零散的土地资源和生产工具,可为全村的农业发展做全局性统筹安排,集中全村资金、资源购买大型农业生产机械设备,进行大面积农业总体开发。农业生产规模化可为农产品进一步深加工创造条件,也为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建立提供保障,有利于建立一条由生产、加工、冷藏、包装、运输一条龙服务的现代化农业产业链。村办集体农业企业在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条件成熟时,可以逐渐过渡到发展现代工业。
(三)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发展农村经济
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建设新农村,必须充分挖掘本地经济发展的潜在能力,重视开发农村人力资源,促进发展农村经济。
1.创造条件,鼓励和吸引创业成功者回乡发展。各级政府部门要努力建立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出台回乡创业激励政策,积极为返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在土地、税收、办证等服务上与外商享有同等待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推进劳务经济向纵深发展。
2.完善中介机制,面向社会积极推出农业发展项目,吸引社会经济能人带资金、技术,向农村、农业领域转移。
3.培养新型农民。各级政府都要转变职能,变简单的管理为深层次的服务,为农村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通过各种短期的专业培训和长远的素质教育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素质。着重培养当地种养能手和农民经纪人,把农民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最终把农村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为农村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收提供直接动力。
4.发展群众协作组织。由政府引导,建立健全各种农民自治协作组织,解决农村的农业生产、公益事业问题。鼓励农村中有一定影响的经济能人,兴办各类专业协会,在“种、养、加”上加强技术协作服务,在“产、供、销”上实行一体化经营。同时,在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由村组干部和党员牵头建立生产互助协会、法律服务协会等社会服务组织,其作用包括生产互助、照顾老人、社会救助和进行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从而更好地维护农村的和谐和稳定。
(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1.选聘村委顾问。对于村委干部工作能力比较弱的问题,选聘村委顾问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村委顾问的选聘形式可多样化,如聘用上级安排下来的包扶包村“下派干部”;聘请村里在外工作人士作为社会经济发展顾问及招商引资信息员,激发在外工作人员关心家乡和建设家乡的热情;同时,对曾在本村插队的知青加强联系,挖掘和发现人才。通过他们来解决基层组织“有人办事”的问题,推动人才兴村,促进信息交流,推进新农村建设。
2.注重培养本地农村基层干部。本地农村基层干部既是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这种身份决定了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当前农村广泛开展的“四培养”活动(即在党员中培养致富能手;在农村致富能手中培养发展党员;在党员致富能手中培养选拔村干部;在党员干部中培养选拔党组织书记)即是一项成功的实践。另外,可以选择当地高考落榜生或高中毕业生中的优秀者作为村级干部的后备力量,送到相关培训机构或者大学深造。本土选苗,定向培养的村官,他们土生土长,离农村最近,与农民最亲,其吃苦耐劳、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有振兴家乡的抱负与追求,是建设新农村的“永久牌”村干队伍的可靠力量。
3.选用“外来者”,借助外力,共谋发展。我们强调发挥当地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不能排除“外来能人”的作用。受过高等教育或有才能的人才,是落后地区的稀缺资源,获得这种稀缺资源是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乡村地区的弱势群体,通过这些人才,能够有机会利用农村以外的技术、资本等外部资源,通过外部力量的介入,促进农村“内生”力量的发育和壮大。引进人才的任用方法方式,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现在一些乡村已做了成功的探索,如选用“大学生村官”、退休离任学者和干部;利用当前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减员减编的时机,通过组织程序,选任乡镇党员干部为村支书。无论是本土化培养的村官,还是从村外引进的“能人”,他们要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要加强外部环境的改善,建立和完善安置人才和留住人才的物质和保障机制。
抓好新农村建设,关键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解决“空心村综合症”这个问题,就是为了提高农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只要我们群策群力,就一定能够按照党中央的战略布署,保证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建设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责任编辑 中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