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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扎实稳步推进广西新农村建设的对策思考(摘要)
作者:陈 华

《桂海论丛》 2006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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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陈华(1963—),女,湖南祁东人,广西区委党政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研究方向:农业经济和经济管理。
       摘要:扎实稳步推进广西新农村建设,要做到“五坚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关键词:广西;新农村建设;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6)04-0016-0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情况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也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广西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两个建议为今后我国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确定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本文就如何扎实稳步推进广西新农村建设作一些探讨。
       一、做到“五坚持”是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
       (一)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始终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因此,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不能放松。当然,新农村建设也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首要任务就是生产发展,只有生产发展,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为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否则,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体制机制创新,首先,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确保家庭承包经营制度长期稳定的关键,也是土地流转的前提。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采取转包、转让、互换、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健康有序地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其次,要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新农村建设,亿万农民是主体,只有动员广大农民投身于新农村建设,发挥农民的创新能力,才能把这个宏大的工程实施好。再次,要与时俱进,增强创新意识。当前,农村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不仅遇到旧有体制的障碍和束缚,而且还遇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矛盾、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要在实践中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三)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新农村建设中,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如发展经济、培训农民、增加就业、扩大社会保障、推行合作医疗、帮助困难群体、纠正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等,都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建设新农村就是要以农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农民的多方面需求。
       (四)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新农村建设千头万绪,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保证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并取得成效,必须科学规划。制定规划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反复论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新农村建设应做到“三个符合”,即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搞超前消费和过度建设,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符合群众愿望,不搞强迫命令,不做表面文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不搞无效产业。正确处理“三个关系”,即急与缓的关系,既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又不急于求成、浮躁冒进;远与近的关系,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点与面的关系,鼓励基础好的村落先行一步,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坚决防止“两种倾向”,即把新农村建设等同于村镇建设的倾向;规模过大、标准过高的倾向。坚持以上方法,新农村建设才能持久、健康发展。
       (五)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首先,要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建设新农村为的是农民,靠的也是农民。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也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引导、扎扎实实的示范效应,使农民了解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自觉投入新农村建设。其次,要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是强有力的组织者,而且是直接的参与者。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就是要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作用。第三,要因势利导,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以多种方式联系村庄和农户,千方百计出资出力、扶人扶智,为农民排忧解难,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进一步形成关心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采取“五项措施”是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带动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广西农村基础设施状况还存在不少问题:(1)广西农业水源工程还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全区缺乏灌溉条件或设施的田地还有155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1%,其中无任何灌溉设施的旱地有1430万亩;在现有的2283万亩灌溉面积中,2/3的面积还在沿用传统的灌溉模式,因而全自治区灌溉水的平均利用率不足42%;(2)广西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1776.86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4.35%以上,其中在高氟水、高碱水、苦咸水、污染水等水质不达标地区生活的人口有770多万人,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的人口超过1006万人;(3)广西农村人均用电仅为全区人均用电量的8.2%,是全国人均用电量的4.5%;(4)广西还有11个县没有通二级以上公路,特别是在一些老少边山穷的落后地区,交通仍然是制约当地发展的“瓶颈”之一。为此,自治区决定:(1)继续实施100万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争取在“十一五”期间解决5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问题,使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少1/3以上;(2)在争取中央对大中型灌区改造提供支持的同时,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小型农田水
       利建设,用5年时间使广西农田水利设施有明显改善;同时有序开发建设地方中小水电,加快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提高农村用电的水平:(3)加大县乡公路的建设力度,交通投资进一步向农村倾斜,2006年计划投资45亿元,共建设县际等级公路3097公里,增加?个县通二级公路;安排农村通达工程3472公里,解决492个行政村通公路问题。
       (二)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没有现代化的农民,就没有现代化的农业,也就没有现代化的农村。据资料显示:目前,美国大部分农民是从州立农学院毕业的;德国6.7%的农民具有大学文凭,5.3%的农民受过2-3.5年的职业培训;日本农民大学毕业的占5.9%,高中毕业的占74.8%,初中毕业的占19.3%。相比之下,我国的教育水平差距太大。我国4.8亿农村劳动力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3%,而初中的仍占49%,小学及小学以下的占38%,全国农村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仅有6.9年。而广西农业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占总数的9.21%,小学及小学以下占54.3%,平均受教育年限仅有6.1年。因此,普及和巩固农村义务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要。为此,2006年广西将做好惠及600多万学生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工作,并将对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进行重大改革,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自治区的本级财政2006年将专门安排4亿元支持此项工作。
       (三)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要紧紧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和要求,优化农产品品种品质结构,不断提高农产品优质化水平。要从源头抓起,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水产良种工程,提高农业生产良种化水平;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全面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质量认证,推行农业生产标准化;加强动物疫病特别是禽流感等重大疫病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
       加快建设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立足自然资源优势和现有生产基础,因地制宜,适应市场,依靠科技,尽快做大做强—批农产品优势产区,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布局区域化水平。品种上突出区域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满足市场多样化和优质化的需求。布局上尽快向最适宜区集中,避免地区间结构雷同,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资源,不断提高优势农产品的档次和水平。经营上注重完善营销体系,培育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条,建立特色产业体系。
       实践证明,围绕开发利用本地丰富资源、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培育壮大优势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是广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十五”期间,广西大力培育和发展了糖料蔗、水果、蔬菜、生猪、家禽等一批农业优势产业,为广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了很大作用。今后应按照既定的规划、目标和措施,加快实现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重点培育壮大优质粮产业,以桑蚕、食用菌、烟叶、中药材、香料、花卉为主的优势经济作物产业,以草食动物、牛奶业、优势水产品为主的水产畜牧业,以速生丰产林为主的商品林产业等为新的优势产业。
       (四)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当前,最迫切的是要加快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我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从2003年下半年开始启动试点的,是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在前一阶段的试点过程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合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给予补助,地方财政交纳10元,农民个人交纳10元。目前,全国开展这项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已达641个,占全国总县数的22.4%,有1.63亿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改善农村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条件,满足农村群众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2005年启动了基层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2500万元,用于3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个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和未达到国家标准的69个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面积共45550平方米。目前,广西有乡镇卫生院1295个,乡镇卫生院床位数2.09万张,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2.82万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县(市)15个,覆盖农村人口数1857.3万人,实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484.18万人。2006年广西国债投资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也已开始实施,将投资建设368个乡镇卫生院,覆盖广西29个乡镇,为2010年广西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奠定基础。这一制度对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缓解因病致贫起到了积极作用,深受广大农民欢迎。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从2006年起大幅度提高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10元提高到20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补助,农民缴费不变。2006年将试点面扩大到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五)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党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党的领导。要培养造就一支党性强、作风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强的农村党员队伍。这就要求党员培训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以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从农村基层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在培训农村党员干部的主阵地作用,尤其是发挥县乡党校的作用。要把县乡党校办成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政治教育的课堂、增强党性的熔炉、充实知识的场所、提高技能的平台、事业发展的论坛、交流情感的家园、文明建设的阵地、成功致富的桥梁”,把党员培养成为乡土人才,把非党的乡土人才培养成为党员,把优秀党员乡土人才培养成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先进典型和村干部。
       (2)加强政治理论的培训。要进一步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培训;加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的教育培训。
       (3)增强培训内容的实用性。按照“要精、要管用”和“缺什么、补什么,现用现学、急用先学、实用深学”的原则,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广泛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培训。
       责任编辑 莫仲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