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研究]网络音乐的特性及其评析
作者:王国良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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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的不断更新和变革,传统的视听方式也不断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尤其是网络音乐为个体的选择、参与、传播提供了基础平台。其具有多样性、重复性和再现性、远程性、大众的自主性、主动性与参与性、开放性和交互性、共享性等多方面特点。
关键词:网络;音乐;传播
中图分类号:J60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7)04—0073—03
网络音乐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含义界定不清晰的名词,往往被人们泛指为网络流行歌曲,实际上网络音乐是指在互联网上传播的音乐。网络音乐只跟传播的方式有关,与通常的音乐无异,它为每个人提供了传播、编辑、制作音乐的可能,使每一个个体都可以成为音乐的接受者、制作者和传播者。与传统音乐相比较,网络音乐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性。
第一,多样性。
信息传播的飞快发展,使音乐的传播手段越来越现代化,也使音乐的信息传播越来越快,信息量越来越大,爵乐厅、歌剧院、音乐沙龙等传统的音乐传播方式随着科技手段的迅速发展变化而改变。虽然传统音乐传播方式和现代的音乐传播方式(广播、电视、计算机和互联网、留声机、录音机、CD、MP3、VCD、DVD)是以共存和并行的方式存在,但是,现代音乐仍对音乐的体裁、形式、风格等多方面产生了重大的变革。
因为有了音乐,网络也变得动听。因为有了网络,音乐也更加平易近人。计算机的普及为每个人提供了一个对等的多媒体平台;而音乐的特点决定了它是时间和传播的艺术;二者先天的DNA契合决定了网络音乐的神奇效应。由于音乐传播方式的改变,音乐形式也变得更加多样化。其形式上的多样化也使得我们的音乐生活更加多姿多彩,计算机和网络这个特殊传播载体,为许多音乐形式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也使新的音乐形式的诞生和传播成为可能。网络音乐形式的多样性也是网络音乐区别于其它音乐传播方式的一个重要特点。
如果把网络音乐进行划分的话,它是多种多样的,如FLASH音乐、电脑MTV音乐、MIDI音乐、电子贺卡音乐、网络游戏音乐、网络广告音乐、网站背景音乐、网络MP3音乐、视频音乐、彩铃音乐等等;在音乐形式上,它囊括所有了音乐类型,如:古典音乐、民族音乐、现代音乐、舞蹈音乐、器乐曲、声乐曲、通俗音乐等等。网络中传播音乐的多样性表现为音乐形式及音乐种类的丰富多样性。
第二,重复性和再现性。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它作为一种信息被传播,可以带给我们愉悦和美感,在传统的传播形式中,人们只有在音乐厅、歌剧院、音乐沙龙、广场才可以欣赏自己喜欢的音乐,人们欣赏音乐受到了时间条件的限制;因为当时的音乐无法被原封不动的重复和再现,人们必须在现场才可以欣赏到自己喜欢的音乐,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的变革,人们的许多梦想都变为了现实。
广播、电视、计算机和互联网的诞生打破了音乐欣赏在时间上的限制,因为音乐可以被原汁原味地再现、复制和重复,改变了音乐原有传统的传播形式给音乐传播设下的种种羁绊。留声机、录音机、CD、MP3、VCD、DVD在音乐传播中虽然和网络音乐有着共同的特点——可重复性。但音乐的欣赏内容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而网络音乐传播给人们的选择视听提供了无限大的音乐欣赏空间,根本上摆脱了广播、电视在时间上、内容上对人们视听的限制。
网络的共享,科技的发展,使网络音乐的传播达到了极致,其最大的特点是音乐可以不受限制被重复、再现。由于互联网的交互性、开放性、远程性特点,决定了一首乐曲从它诞生之日起,只要经过互联网来传播,就可能被无限量传递,无限量被下载,不受空间、时间的制约和限制,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上网就可以完成,使这首乐曲被反复下载和再现、不受限制地被反复欣赏,使更多的人享受到音乐重复和再现的快乐。
网络化对社会的冲击不言而喻,在Internet上聆听或下载音乐,成为一种时尚。MP3迅速得到普及,互联网上有数以万计的乐曲以MP3的形式流通。音乐的流通方式逐渐向网络化方向发展,使音乐的再现性和重复性特征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第三,远程性。
在传统的传播形式中,音乐的欣赏无疑带有一种贵族化的倾向,是少数人的专利,人们欣赏音乐受到了许多时间和空间、经济条件的制约;不管是多么美妙的音乐,你如果身在它处就无法欣赏,而场地的空间又决定了听众的人数是有限的,注定了好的音乐欣赏与大众无缘,也注定了好的音乐欣赏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现代的音乐传播方式打破了传统的时间和空间制约,使你随时随地都可以欣赏美妙的音乐。
互联网中MSN、QQ、BBS等网络通讯工具使音乐的交流和传播同样具有远程性的特点,好听的音乐作品、最新的音乐资料等信息,会以最快的速度传递并与好朋友共享。在互联网中音乐的传播速度、传播范围,是所有传统媒介无法比拟的。由于互联网的特点,使音乐创作者、音乐爱好者、音乐传播者之间突破空间,使远距离的交流、传播、共享、创作变为了可能。
第四,大众的自主性、主动性与参与性。
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时代的到来,使我们的视听方式和行为变得更为自由、主动和开放,从根本上摆脱了传统视听方式在时间上以及选择范围上对人们视听的限制;使网络音乐在创作和传播过程中更多地体现了大众的自主性、主动性与参与性。
与传统视听方式相比,广播、留声机、录音机、CD、MP3、VCD、DVD以及电视传播音乐的缺点是人们欣赏音乐是被动的。因为广播、电视音乐的欣赏具有一种强制性,只有在固定的时间选择固定的节目。虽然留声机、录音机、CD、MP3、VCD、DVD等可以让你主动选择一部分音乐视听,但所能选择的范围还是很小的,这样就使人们对音乐的欣赏缺乏许多主动性成分。而网络音乐的传播恰恰具备主动性特点,与电视和广播比较,互联网音乐传播在继承了电视和广播的优势的同时,网络巨大的容纳性给选择以更大的自由。通过互联网,网民可以自由选择,自由地替换和删除,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安排选择音乐作品的欣赏时间,甚至可以无限制地欣赏。
网络的诞生改变了传统的传播形式,同时也为个体的选择、参与、传播提供了基础平台。为每个人提供了传播、编辑、制作音乐的可能,使每一个体都可以成为音乐的接受者、制作者和传播者。网络中有很多原创音乐,是音乐爱好者把自己制作的歌曲上传到网络上以后,经过时间和网民们的“检验”很快在网络中间和唱片领域流行,体现出了很强的生命力,其音乐中更多地表达着个人对生活的理解。相对于传统音乐视听方式中的音乐,网络音乐体现了更多大众的自主性与积极参与性。
第五,开放性和交互性。
网络和计算机的发展,使网络音乐的诞生成为可
能,它巨大的存储功能保证网络听众不用调整自己的生活作息时间,就可以随时从网络上点击收听或者下载音乐。为大众提供了一个欣赏音乐,完全平等的基础平台。互联网络的交互性传播不必像其它大众媒介那样,要借助其它的社会公共系统才能完成,它通常依靠自身平台就可以完成交互行为过程。
传统媒体在传播音乐的过程中,无疑都会受到许多的限制,而网络音乐就像一个全天候开放的书架,其所有的信息都是公开的,它音乐品种齐全,就像一个琳琅满目的商店,你可以找到任何音乐流派和音乐形式的音乐;同时你对音乐进行选择性的欣赏也是完全自由的,网络音乐无须经过专门的音乐制作部门和媒体单位的过滤就可以被网络听众所接收。它没有任何强制性的因素,人们不必要考虑欣赏的顺序、时间,欣赏的内容也可以随时更新,音乐的风格可以自由挑选,欣赏者的欣赏好恶受到了绝对的尊重,欣赏者的审美个性得到充分释放。音乐爱好者利用网络表达个人的意见和喜好,互联网使网络音乐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体现了其开放性的特点。
网络为每个用户同时作为信息的接受者和传播者提供了条件。由于网络传播的隐身性,网络的交互传播不需要谄媚迎逢,不需要矫揉造作,通过网络媒介就作品的多方面问题进行更加直接、即时和全面的交流,它们之间的互动交流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频繁和快捷。这就使音乐创作者之间的互动、信息接受者之间的互动、音乐创作者和信息接受者之间的互动变得现实与可能。“在一些网络主题论坛中交流对于某一位艺人的看法和好恶,或是互相推荐自己喜爱的歌曲等;音乐人之间的互动、网络以及数字化的应用,使一段音乐素材能在较大范围内得以共享,也提高了音乐人之间远距离合作创作的可能性;音乐人和听众之问的互动,利用网络,音乐人可以开辟自己的音乐网站和论坛,直接吸纳听众的意见和反馈,真正让音乐人和听众之间跨越传统的障碍,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第六,共享性。
网络以及数字化的应用,使某一段音乐素材能在较大范围内得以共享,数字化的时代,网络音乐迅速繁荣,网络的快捷和资源共享等特征使得绝大部分人更加青睐于网络音乐下载。目前,世界上通过网站销售的专辑以及通过收费下载形式售出的单曲数量已愈来愈高,网络销售在唱片销量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美国唱片工业协会近年来一再就一些非法侵权的网络音乐共享提出诉讼案件等,都反映了互联网时代音乐传播的迅速以及音乐共享方面的需求。
在中国,目前大约有7200个网站提供音乐下载,大部分网站为用户提供免费的音乐下载,而一些免费的诸如KUG00之类的P2P软件更是为用户提供了一个自由交流的平台。客观地讲,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收费的在线音乐服务将与免费的网络音乐文件交换共存。免费网络音乐文件的无限扩张,收费在线音乐服务的孱弱无力,传统唱片公司收入的逐年递减,都预示着全球音像产业的重大转型期已经到来。
网络资源的共享性,使网络音乐迅速传播,使得许多年轻人更愿意使用小巧轻便的MP3而不是笨重的CD机,在对传统唱片业的不断冲击中,轻巧的MP3播放器得到迅速发展和普及。
在国外,网上录音棚已经成为现实。网上音乐工作室,也正在成为音乐爱好者们热衷的一种“游戏”。在工作室里,人们可以找到许多共享的素材,然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创作”成一首歌或者一段音乐。在美国,这种网上音乐工作室已大有取代传统工作室的趋势。今后,网上虚拟音乐厅、网络音乐学校、网上音乐图书馆等,完全有可能进入人们的生活。
网络音乐的到来让我们的视听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它突出的特点和优势使传统的音乐传播方式、储存方式受到了致命性的冲击,它给我们带来了崭新的视听世界,无形中正悄悄地改变着我们的音乐欣赏方式。而网络乐的非法下载确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非法网络下载让传统唱片产业饱受摧残,吃尽苦头。据统计,2000年以来,美国发生了数十件与对等网络有关的法律诉讼。2003年9月,华纳等唱片公司以未经录音制作权人许可,擅自上载音乐作品并在网上传播为由,将天虎音乐网推上被告席,并向其索赔37万元人民币。此案以天虎音乐网败诉告终,这是中国国内首例宣判的网络音乐侵权案。以网络为传播途径的非法音乐下载已成为威胁中国乃至世界音像产业生存的新型致命“武器”。可以看出,一边是网络音乐的飞速发展,一边是网络音乐中的音乐版权问题纠纷不断,网络音乐对传统获取音乐的模式造成的冲击是巨大的,如何保障网上音乐知识产权,成了国际、国内网络音乐良性发展的重中之重。
对网络音乐的发展前景有人信心十足,有人极为担忧,在国际和国内的唱片界最初对此现象是一种静观事态发展的态度,他们认为:网络音乐不可能很快就得到普及。但事实却相反,MP3以惊人的速度得到普及,到1999年,因特网上就已经有几十万首的歌曲以MP3的形式流通。音乐的流通方式向网络化方向发展,这已经成为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那些合法的收费下载也已经渐渐成为音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亚洲音乐节在Internet上举办“网络音乐的生存与发展”调查发现:网友对网络音乐的前景信心十足。比较网络音乐与CD,38%的网友认为网上音乐可以全部或部分代替CD,27%的网友则觉得网络音乐可以为购买CD提供便利。59%的网友认为,3年以后合法的MP3音乐将成为音乐传播的主流,而网友访问音乐网站的主要目的也是在线试听(37%)和下载MP3(28%)。由于存在侵权问题,目前免费下载的MP3音乐属于非法,但72%的网友觉得将来音乐网站可以通过不同形式与唱片公司合作,开发网上下载业务。77%的网友表示,可以接受付费下载的MP3音乐,28%的网友觉得音乐网站所提供的网上商务首先应当是收费下载的MP3,更有10%的网友乐观地估计,将来唱片公司的业务会全盘移向互联网。由于音乐可以通过网络下载的方式进行销售,网上电子商务的天地十分广阔。63%的网友认为,从网上选购音乐产品更加方便。而且51%的人已经尝试过各种形式的网上音乐消费。46%的人愿意通过互联网付费。网络还为消费者提供了个性化的购物选择。21%的人对“从网上定制个性化的CD”这一服务很感兴趣。不过,目前音乐网站的现状并不能使网友十分满意,特别是网上音像制品的销售等电子商务,总体上还处在起步阶段。
为提高我国网络音乐原创水平,加强网络音乐管理,规范网络音乐进口,促进网络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2006年中国文化部出台了《关于网络音乐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从几个方面对网络音乐进行了规范:首次明确网络音乐的涵盖范围和发展目标;重点支持原创网络音乐的发展;建立国家网络文化创新体系;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是网络音乐经营活动的主体;明确网络音乐产品内容审查程序和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可以说,它为打击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音乐作品和侵权盗版音乐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地法律依据,此举将有益于我国网络音乐的发展。
(责任编辑 郑良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