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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篇小说]羊
作者:张 翎

《收获》 2003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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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羊阳是从超级市场的社区公告栏里看到那张广告的。广告大概贴过几天了,已经被更新的广告层层叠叠地覆盖住,只露出角上印的一只蓝色的鸽子。就是这只鸽子吸引住了羊阳的目光,才使她扒开重重覆盖,挖出了广告的正文:
       东城和平福音堂所属良牧幼儿园需要清洁工一名。八块钱一小时。包住宿。 广告的前两句话对羊阳来说几乎没有意义。八块钱一小时的收入接近最低工资线,这样的工作在多伦多这样的大都市里随便敲开哪一扇门都可以得到。然而最后一句话却如点金石般瞬间改变了这条信息的实质。那时黎湘平的事情刚刚了结,羊阳正和一群菲律宾女人挤在两间小房子里,急于找个住处。所以她迫不及待地撕下广告下联的申请表,趴在墙上填写了起来。在填到婚姻状况一栏时,她停顿了一下。单身。已婚。分居。寡居。离婚。这五种状况中至少有三种与她多少有些关联,却又没有一种可以准确地描述她目前的生活状态。她的笔尖在纸端游移了几个来回,终于跳过了这一栏,直接进入下一个问题。“你是基督徒吗?”这次羊阳一点也没有犹豫。她回答道:现在不是,但是假如我能得到一个温暖的房间(最好晒得到太阳),也许我会是。填完表格,找了个信封,贴上邮票,往邮筒里一丢,她就把这事丢在了脑后,那阵子她每天都在做这样的事情。所以四天以后当她接到面谈的电话时,她几乎完全想不起来是怎么回事了。
       羊阳是在上班的第三天见到保罗的。那天已经过了早餐的时间,羊阳来到幼儿园员工休息室清理早餐留下的垃圾,发现里边坐了一个白种男人,一边喝咖啡,一边看书。男人正处在老和不老之间的那个年纪上,穿着很是洁净齐整。灰条子西服里面是一件深黑色的衬衫,没系领带,却扣了一个白色的领圈。后来羊阳才知道那个领圈是牧师的标志,一如厨师的长筒帽和医生的白大褂。早晨的阳光带着曼舞的细尘轻轻地落在男人身上,将男人的脸劈成了两半。一半在光里,一半在暗里。那光里的一半很是祥和安宁,那暗里的一半也是如此。
       一个特征。一件事情。羊阳突然想起从前在北京那家宾馆工作的时候,老板就是这么教自己记住顾客的。
       领圈。领圈就是这个男人的特征。一个戴着白领圈的男人。一个衣着齐整的戴着白领圈的男人。一个英俊的衣着齐整的戴着白领圈的男人。一个安详温文的英俊的衣着齐整的戴着白领圈的男人。羊阳异常惊奇地发现自己关于这个男人的观察里竟已经包含了如此丰富的内容。
       “要不要加点咖啡?",羊阳端起咖啡壶走过去,结结巴巴却坚决果断地问道。
       男人从书里抽出一条红丝线,放在正看的那一页上,然后合上书,点了点头。男人的那本书很厚,带着黑色的封皮,封皮上凹熨了一条鱼。鱼中间细,两头宽,仿佛是一个横卧着的8字。羊阳替男人续咖啡,壶很重,也很烫,她拿不稳,颤颤地溅出了几滴,落在男人的衣袖上。便慌慌地抱着歉,扯过一张纸巾来擦拭。男人接过纸巾来,自己擦了,问:“你就是那位要一屋子太阳光的女孩?”羊阳愣了一愣,方明白过来男人说的是中文。男人的中文并不纯正,带了一些抑扬错位的洋腔洋调,羊阳却昕懂了。
       男人看到羊阳惊诧的样子,便嗬嗬地笑了起来,说:“我的中文怎么样?能和你的英文比吗?”男人的笑声温软地销蚀了羊阳的局促不安,羊阳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我那点英文,也能叫英文?你的中文,在哪里学的?”
       男人做了个手势让羊阳在对面坐下,说:“关于我的中文将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我们以后再慢慢地讲。还是先告诉我你的名字吧,当然是指中文名字。我知道你们的英文名字都是起了来糊弄我们这些洋番的,作不得准。”羊阳就拿过一张餐巾纸,端端正正地写了自己的名字。男人把纸巾翻过来,在下方画了一只翘着两根冲天大角的羊,又在上方画了一轮滚圆的金光四射的太阳,说我知道了,你就是那只喜欢太阳的羊。羊阳说你怎么就没想到也许我是那个喜欢羊的太阳呢。男人就叹了一口气,说是啊,你这样的阳光女孩,一切都应该慢慢好起来的。羊阳又吃了一惊,这一惊是暗地里的,并没有露在脸上。男人看着她,半晌,才轻轻地说:“多伦多中国人里边发生的事,多少会刮到我的耳朵里一点点。”羊阳猜测男人大约是从报纸上看到关于自己的消息的,就将头低了下去,换了个话题,问男人看的是什么书。男人把书推到羊阳跟前,羊阳拿过来,翻开了,只见扉页上印着一个花环,花环里套了一个十字架,十字架下角是一个工整的英文签名:保罗·威尔逊。羊阳把书还给男人,说:“原来你就是威尔逊牧师。你好,你是我认识的第一位牧师。”男人点点头,说很遗憾,你却不是我认识的第一位异教徒。两人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男人指指头顶,说:“楼上就是福音堂。穿过大堂,左手第一间房,就是我的办公室。心情好的时候,心情不好的时候,都可以到那里坐一坐。其实你是可以叫我保罗的,简单一些,也亲近一些。”男人合起书,告辞。走到门口,又回头,说:“你若会打字,可以每周在我那里工作三个晚上。一三五,四点半到六点半,下班后直接过来,完了你还有整个晚上可以自由支配。算加班,幼儿园和教会是一个系统的。”
       羊阳送男人走出屋来,太阳已正,一街都是灿灿的光亮。男人温文地走在阳光里,高大,笔直。 ;
       礼拜五是保罗准备讲稿的时间。保罗的太太患有重病,保罗很少把工作带回家去做。这个礼拜的证道题目是“才德妇人”,参照的章节是《旧约》的《路得记》。保罗把零乱的手稿整理出来放在电脑旁边,等着羊阳来打字。看了看表,才四点一刻。卷起百叶窗,外边的天极自极亮,亮得人几乎睁不开眼睛。不是阳光,却是雪。雪花极大,肥肥软软的,扬在天上像无数碎纸片,落到地上如一床厚薄不匀的旧棉絮。车经过,一街都是倦怠的水声泥声。满街满屋的萧条里,只有窗台上那盆水仙,开得很是气盛。那是一季里开得最早的,枝叶飞扬跋扈,绿是绿黄是黄,映得一屋生辉。不像是暮冬,倒像是盛春。
       羊阳是在四点半准时到的。直直地走进牧师的办公室,一眼就看见保罗将屁股撅得高高的,俯在窗台上,手里捏着一片水仙叶子闻了又闻。就咳嗽了一声,说不知道你这样喜欢花呢,早知道我就将那盆紫的也买了。黄的和紫的放在一起,最陪衬了。保罗回过头来,说:“那是因为我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盆花,以前总要和上帝分。”羊阳说没想到做牧师的也会嫉妒上帝呢。保罗拿一根手指挡在嘴唇上,“嘘”了一声,“千万别让上帝听见,他老人家耳朵好着呢。”两人便都呵呵地笑了起来。
       羊阳坐下来,摊开手稿,开始打字。羊阳的英文虽然不怎么灵光,打字却是有经验的,那是从前在旅游学校读书时做暑期工训练出来的。羊阳的手指在键盘上不显山不露水地抚过,键盘就流出了一片连绵的春雨落地珠玉撞击似的声响。在这样的声响里保罗把绷了一天的神经懒散地松开,端起咖啡杯子,开始阅读晨报。晨报已经在桌子上放了一整天,如一个过了季的女人,开始有了人老珠黄的陈腐气味。保罗看报纸的速度飞快,只在头版的社会新闻栏和三版的天气预报栏浏览片刻,就直接跳入了体育版。进人体育版的时候,他的节奏才明显地慢了下来。保罗对体育版的兴致极广,从棒球冰球篮球到赛马体操跳水溜冰无所不及。看到激动处便将手指轻轻地叩击着桌子,发出一两声或是兴奋或是失望的叹息。
       “你看了昨晚的花样溜冰了吗?那个瑞士小丫头,叫萝仙迪什么的,转起圈来,天哪,简直像个上了发条的玩具。”
       羊阳愧疚地笑笑,说看是看了,却是记不清名字的。保罗的脸上,就浮出些孩童般的恼恨来。“这样美丽的东西,你居然能无动于衷。你呀,你。”这种时候,羊阳便忘了保罗原来是一位牧师。
       “那个路得,为什么非要和婆婆一起回乡呢?老家不是没人了吗?”羊阳从讲稿里抬起头来,问保罗。
       “那是因为路得敬爱上帝。”
       “在别的地方难道不可以敬爱上帝吗?”
       保罗的脸在变换了多种表情之后,终于固定在沉默上。他始终没有回答羊阳的这个问题。他将报纸轻轻合起,转身走进了祈祷室,那是他结束一天工作之前的最后一道程序。保罗的祈祷室很简单,正中是一个木制十字架,左边墙上是一幅耶稣在客西玛尼园的祷告图,右边墙上是一条草编的横幅,上面写着:“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保罗在十字架前跪下,尘世的门在他身后悄无痕迹地关闭了。他双手紧握成一个拳头,下巴低低地垂在拳头上。从背后看起来,像是一只被猎人射伤了翅膀的大鹏鸟,也像是一头不幸落入了陷阱的羔羊。保罗的祈祷很长,也很低沉。在一叠声的“阿们”里,羊阳隐隐约约听见了路得的名字。
       当然,那时羊阳并不知道,路得也是另一个女人的名字。一个中国女人的名字。
       她也不知道,这个叫路得的中国女人,也曾经问过同样的问题。在不同的时代。向另一个男人。
       约翰·威尔逊身着一件灰布长袍,左手携着一把桐油纸伞,右手挽着一个黑布包袱,从轮船狭窄的舷梯上走下来,踏上温州城那条熙熙攘攘的望江路时,正是一八九七年的早春。尽管他把那顶黑色绒线帽压得很低,他还是感觉到了人群无所不在的目光和身后几个孩子吃吃的笑声。他试着加快了步子,然而那些目光那些笑却如没有咀嚼干净的麦芽糖,始终稀稀软软地粘在他的背上。他索性转过身来,对着江南乍暖还寒的街景展开一个洁白的微笑。他摊开大手,用刚刚学会的半生不熟的小城方言,对孩子们说:你俚好。他的手心是一把已经被冗长的旅途压得满是皱褶却依旧花花绿绿的糖果。孩子们尖叫了一声,如惊鸟般四下飞散,消失在阳光和树影都很纷乱的街头。“洋番。”他准确无误地听懂了孩子们的惊叫。这是他在这块陌生的土地上最先学会的词汇之一。这个称呼还将伴随他走过后来许许多多的年月。
       如果两年前的那个暑假,他在去纽约看叔叔的途中没有遇到那位英国来的牧师,如果那个牧师后来没有借给他那本关于中国的书,也没有带他参加那个路德会的募捐午餐会,他现在已经是芝加哥大学医学院四年级的学生了。可是命运就是那样的不可理喻,他偏偏遇上了那位牧师,偏偏读了那本书,也偏偏参加了那个午餐会。于是,他那艘刚刚扬帆的生命之船突然偏离了原先风平浪静的航道,驶进了一片充满了惊讶和意外的风浪。
       青布鞋踩在小城的石板路上,开始感觉到了石头缝里冻土的酥软。晨风吹抚在脸上,已经失去了一些棱角。鱼贩子坐在扁担上,敞开麻袋口子当街叫卖虾皮鳗鲞咸鱼干。匠人用长竹筷搅拌着铁桶里的糖酱,捏塑出各样脸谱的糖人。弹棉花的老人背着花弓,鸵鸟似的蹒跚在街头巷尾,绵长的吆喝声听起来像一首字句模糊的歌。年轻的约翰·威尔逊行走在充满了声响和气味的街景里,深深地被小城原始古旧的生命力所打动。关于这座城市的愚昧和残忍,他是在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了解的。在那个春天之前,他对世界的认知基本源自医学院的教科书和《圣经》。然而,即使在那个天真浅薄的清晨,他似乎就已经预见到,这个叫温州的陌生城市将在他原本毫无景致的生活里留下刻骨铭心的痕迹。
       虽然约翰是只身经上海来到温州的,他却在出发前就知道,有一位来自波士顿的萝丝琳娜·史密斯小姐会在一个月之后与他在温州会合,一起筹备办学的事情。校址早已选好,在西郊。地皮是一位乡绅奉送的。是一片坡地。后边是山,前边是水。在等待萝丝琳娜到来的日子里,约翰多次爬上坡地,眺望远方那条在阳光里变成了一丝银线的河流。他的目光温柔湿润
       地追溯着河流,一直到视野不及之处,却依旧没有找到水的尽处。这条叫瓯江的河流使他想起他的肯塔基家乡。他家的那个小镇也有一条河,叫鱼溪。在许多有阳光的日子里,他也曾站在河岸最高的那块石头上,看着河水闪闪烁烁地流向没有尽头的远方。即使在童年,他就已经坚定不移地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都是相通的。择水而居是人类的天性,只是不同的水孕育了不同的人生。鱼溪边长大的孩子有很多的选择,大多数的选择似乎都是围绕着学堂读书之类的事情徐徐展开的。瓯江边的孩子似乎也有很多选择,可是这些选择却离学堂很远。他从遥远的鱼溪来到瓯江,就是要把一个最重要的选择交给这里的孩子,那就是进学堂读书。约翰·威尔逊在他二十二岁那年对基督教的理解还只停留在这样一个层面上。许多更复杂更深奥的领悟是在后来的日子里才渐渐产生的。
       萝丝琳娜在一个月之后如期赶到。二十岁的萝丝琳娜刚刚从威廉马利学院毕业,是受姊妹会的差遣来协助约翰办学的。萝丝琳娜放下行李,就和约翰研究起了学堂的草图。学堂是请了当地最好的十个木工泥瓦匠花了一个半月盖起来的。在风格设计上约翰和萝丝琳娜之问有很多南辕北辙的想法,但是当那幢坐北朝南的=砖房终于在坡上站立起来的时候,两人不约而同地认为这是自己最初的设想。在当地人的眼光里这幢房子从颜色到架构看起来都有些奇怪。屋顶是俏皮的绿色尖顶,仿佛是孩童冬日的帽子,帽尖上骑了一个木头十字架。墙是朱红色的,上面开了一连串大大的窗子,犹如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惊异却又带了几分羞涩地窥探着四野。窗多,门也多。东南西北前后左右共有四扇门,每一扇门上都精工细作地雕了花,是乡野四季常见的花。赶庙会的人经过那里,近近地贴在门上看那些花。然而他们更感兴趣的却是屋檐下挂的那只铜铃。每隔半个时辰,那铜铃就奏出一首轻快的打着旋似的乐曲。后来他们才知道那曲子的名字就叫“铃儿响叮哨”。
       关于学堂的名字约翰和萝丝琳娜之间又一次产生了分歧。萝丝琳娜建议叫“鸿恩学堂”,约翰说这样的名字到处都是,实在不稀罕,还不如叫“草原上的小红屋”。萝丝琳娜轻轻一笑,说约翰你想家了吧?这不是肯塔基,哪里有草原呢?约翰无言以对。最后确定下来的校名是“鸿屋学堂”。即使在那个时候,约翰就已经隐隐约约意识到,他和萝丝琳娜的共事过程中将会充满了妥协的艺术。这点将在他日后漫长的生活里多次得到印证。 学堂在五月初五端午节那天正式开学,是专门请人择的良日。约翰和萝丝琳娜在当地的集市上大肆张贴文书,公告四方乡邻:鸿屋学堂分男女两部,用汉英两语教学。招收六岁至十四岁之间的儿童。学费全免,并赠送午餐。
       开学的那一天,约翰穿上在城里最地道的裁缝铺定做的浅灰隐花丝葛长袍,早早地坐在学堂门前的台阶上,迎接他的第一个学生。天时很是和暖了,沿街的夹竹桃早已盛开怒放,一树的翠绿完全被大团大团的绯红所吞没。沁着松木清香的屋檐下,燕子在钻进钻出呢喃筑巢。门前的铜铃声被风卷起,悠远清朗地飘进嘈杂的集市。约翰看着日头渐高,树影开始零乱起来,手心额角就湿湿地出了些汗。
       一直到正午,约翰才等来了他的第一个学生。后来才知道是看门人的侄子。那是一个六七岁左右的男孩,衣裳褴褛,头发脏得起了结子。进了教室,坐下,瘦小坚硬的屁股在板凳上扭来扭去,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吃饭吗?”男孩怯怯地望着约翰,大而空洞的眼里流出几近乖巧的祈求。在饱饱地吃过一碗米饭两块咸鱼以后,孩子终于静下心来了。约翰将孩子放在教室最后一排正中央的那个位置上,开始了他作为鸿屋学堂老师的第一堂课。
       约翰的第一堂课是关于数目的,又不完全是关于数目的。
       你家里有些什么人?约翰问孩子。
       我爸,我妈,我哥,我。孩子说。
       从前你爸爸还没有碰见你妈妈的时候,他是一个人。一个人是很冷清的,对不对?后来你爸爸娶了你妈妈,就是两个人了。两个人就不孤单了。再后来有了你哥哥,就是三个人了。三个人有力气,可以一起拉犁耕田。等到有了你,就是四个人。四个人吃饭正好,一个人坐一个角。所以你记住了,一是孤单,二是伙伴,三是力量,四是和谐。
       你家有四口人,如果你爸爸出门去了,还剩几口人?
       三口。
       如果你妈妈也出门去了呢?
       没人了,妈不煮饭,就都饿死了。
       约翰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那天约翰声如洪钟,目光悠远深邃,思路如行云流水般畅行无阻,带了些口音的官话在屋梁间嘤嗡回响。在这个只有一个学生的课堂里,他讲授了他一生中最为出色的一堂课。在他以后漫长的教书匠生涯中,他还会遇上无数的学生,讲授无数堂的课。然而没有任何一次演讲经历,能带给他如此刻骨铭心的记忆。
       渐渐地,教室的窗口聚集了一些好奇的过客。从那些在玻璃窗上挤得扁平的面孔上,约翰看到了鸿屋学堂的将来。 第二天,看门人的侄子带来了两个邻居男孩。 第三天,其中的一个孩子带来了他的一个弟弟。
       一个月后,鸿屋学堂的男生部有了五十四个从六岁到十四岁的学生。 然而,鸿屋学堂的第一个女生,却是在建校四个半月以后才出现的。四 那天约翰有事在学堂里耽误了一些时间,回到家里天已经大黑了。约翰的住处,是从当地农民那里租来的一个两层小木屋,底层聚会讲道时用,上层才是吃饭睡觉的地方。约翰掏出钥匙来开门,看见台阶上横卧了一条野狗,就随意踢了一脚。狗被踢疼了,动了动身子,发出嘤嘤的哭声,方知道是个人。
       进了屋,点亮油灯,才看清是个瘦如柴枝的小女孩。身上的一件旧夹袄,已经被油垢粘成硬实的一坨,只有胳膊拐弯处的衣纹里,露出一两丝枣红色的布底。发辫早散开了,半截头绳却仍然挂在肩头。头上颈上脸上都是厚厚的灰土,那灰土被眼泪冲过,就有了几块零乱斑驳的自痕。约翰生上炉子,舀出一碗冷粥,放在锅里热了。又从碗柜里找出昨晚吃剩的半碗白菜汤,也热了。刚想找个干净的碗盛汤,一回头,发现女孩已经将那一海碗粥一口不剩地喝完了,也没用筷子。便叹了一口气,又盛了一碗,连菜汤也一并给了。这回,女孩就吃得慢一些了,却依旧一口不剩地吃完了。 你叫什么名字? 邢银好。
        多大了? 过了正月就八岁了。 哪里人? 新乡。 新乡在哪里? 新乡就在新乡。 你家大人呢? 不知道。走丢了。 怎么走到这里来的?
        都说我肚皮大,你这里才有饱饭吃。 那个叫邢银好的八岁女孩对于自己家世的回忆是简短零乱,充满了大段大段的空白的。这些空白在后来的日子里被约翰用想象和推理渐渐地填补起来。经过修饰填补的版本和真实的版本之间到底存在着多大的距离,这是约翰和银好都永远无法得知的。
       经过约翰修整的版本是这样的:这个叫邢银好的八岁女孩,原来住在江南一带一个叫新乡的地方(也许在淮南,也许在浙北)。这个女孩在和家人逃荒(或者探亲访友)的过程中走散了,流落到温州城郊。银好被几家人收留过,却因为饭量太大,被赶了出来。后来有好心人带她去了耶稣教士家,说那里能吃得饱饭。
       约翰倒了一盆水,给银好洗脸洗手。洗出一盆乌墨。洗过了,立时就有了几分白净气。约翰又换了一盆水,给银好洗脚。银好田鼠似的惊叫了一声,却将脚藏在了凳子底下。约翰过去帮银好脱鞋,突然就愣在了那里。 后来他就蹲下身来,撕扯那些裹脚布。布极长也极脏,污血油垢使它层层相粘。他每扯下一层,空气中就飞起一阵散发着恶臭的灰尘。他偏过脸去,几欲窒息。布条在他指间一圈一圈地堆落到地板上,犹如一条层层盘绕的开始腐败的死蛇。在他彻底撕完的时候,他看到他的掌心有两只很难与脚产生联想的怪异东西:指甲几乎完全反扣到了脚心,脚跟内缩,脚面高高地弓起,布满了淤血和裂口,仿佛是两只过早收割下来水分开始挥发又碰擦得到处是伤的红薯。他站在那堆烂布面前,脸色铁青,眉心深蹙,两腮紧缩。满怀青春热情的美国人约翰·威尔逊,就是在那个夜晚发现了自己额上的第一丝皱纹。
       在彻底解除束缚的那一刻,血液如决堤的洪水朝久已不通血脉的脚尖奔涌而来。那个叫银好的八岁的女孩子被硕大的疼痛毫无防备地击倒了。她撕心裂肺地嚎哭了起来。银好的哭声如一把生了些铁锈的锯子,在约翰的心上钝钝地割来割去。约翰抱着头,蹲在银好的脚前,也哭了。却是不知所措的哭。
       后来他站起来,将银好抱到自己的床上躺平了。用一块泡过了热水的布,将银好的双脚敷了约有半个时辰。又找出一瓶蛤蜊油,将脚心脚背都抹了一遍。还没抹完,银好就沉沉地睡着了。一根细细的口涎,顺着嘴角流下来,在他的床单上画出一条蜿蜒的曲线。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女孩子呢。约翰呆呆地看着银好,心想。
       第二天西郊有庙会。集市的人们都看见了一番奇异的景致。一个身着青布袍足蹬青布鞋的高个头洋番,背着一个瘦小的中国女孩,走进了熙熙攘攘的人流。人流顺着他们自动分开,又绕着他们层层聚拢。洋番在一个小贩跟前停下了。那是一个糖人师傅,正在用一条细细的管子吹糖人。腮帮一吸一鼓手指一搓一捻之间,一个脑满肠肥憨傻万分的猪八戒跃然而出。女孩忍不住咯咯地笑出了声。洋番翻开长衫口袋,找出几个零钱,买下了那个糖人,让女孩举在手上。早晨的太阳照着一大一小两个重叠的人影,一路笔直地走进了坡上的那所洋学堂。 就这样,邢银好成了鸿屋学堂的第一个女生。当时她并不知道,在她以后的生活里,“第一个”这个词组,还将多次与她的名字产生联系。
       两个月以后,银好的双脚完全康复,行走无异。约翰和萝丝琳娜为其施洗,改名为路得。五
       “这就是她。”
       保罗指着一张颜色泛黄、轮廓开始模糊起来的旧照片对羊阳说。“这是他们的最后一张合影。三个月后我爷爷就回到了美国。”
       照片是在学堂门前照的。是个明丽的秋日,太阳很好,照得他们身上都是斑驳的树影。路得已经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带了一些城里女学生的新潮。斜襟布衫下摆剪裁成一弯月牙,深色长裙在风里飞扬。两只天足踩在石阶上,自然,舒展,踏实。青春如水从眉梢流到指间。相形之下,约翰和萝丝琳娜却已有了几分佝偻。那年约翰应该是三十一岁,而萝丝琳娜应该是二十九岁,沧桑却已如柔细的蜘蛛网悄悄爬上了他们的腰身脸庞。
       “路得,路上得来的。这个名字改得有点意思。”羊阳说。
       保罗笑了,说那层意思是后来才意识到的,用你们中国人的话来说,是歪打正着。最初我爷爷只是想让银好成为一个贤德妇人,像《圣经》里的那个路得。《圣经》里的那个路得是个外邦女子,一生经历了饥荒流浪和寡居的日子,却始终没有放弃丈夫的家园和丈夫所信奉的神。她的信心终于在她丈夫的神那里得到了丰盛的回报,在她磕磕碰碰的行旅中,她意外地撞上她的第二次爱情。第二次婚姻带给她的,是如海边沙粒般不可胜数的后裔。在她的第四代子孙里,出现了一位以色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卫王。因了大卫的存在,那个叫路得的卑微女子得以青史留名。
       可是那个先叫银好,后改叫路得的中国女子,会在她磕磕碰碰的人生旅途中撞到什么样的爱情,什么样的婚姻呢?羊阳想问,却没有问。她和保罗还没有熟悉到那种地步。 至少当时还没有。六
       礼拜三幼儿园开家长会,放半天假。羊阳打扫清理完了教室,就提前来到了教会。见时问还早,便找了块抹布来帮保罗清理办公室。
       够不着书架的顶层,只好搬了张凳子垫在脚下。不料身子没有站稳,就碰倒了书架上的一个相框和书架内侧挂着的一件衣服。相框里是保罗的全家福照片。照片上的保罗太太,笑容很是苍白孱弱,犹如夜暮来临之前地平线上最后一缕几近无色的阳光。玻璃已经摔碎了。一条深黑的裂纹,沿着她的肩膀延伸开来,将她的脸切成两半。羊阳的心别别地惊跳了几下。听说保罗太太很快要做肾脏移植手术。手术的效果如何,也是凶吉难卜。羊阳赶紧将相框揣进自己的书包里,想等明天去换块新玻璃,再悄悄地摆回去。
       又去拾地上的那件衣服,原来是保罗的礼袍。酒红色的厚缎底子,橘黄色的三角领边,领边上缀了一圈丝穗子。保罗穿礼袍的场合很少,一年里只有几次,比如带领复活节圣诞节的礼拜,或是主持婚礼和施洗典礼的时候。羊阳只见过一次,那次是献婴礼。她本不信教,只是为了看热闹排场来的。保罗穿着礼袍走上台来,她几乎认不出他来了。那天早上他还在幼儿园的咖啡室里喝咖啡,给她讲关于路得的故事。他和她都为那个最终与他的生活擦肩而过的中国女子唏嘘感叹不已。那时他和她平和地聊着天,虽然各自兜着各自的圈子,彼此相隔并不很遥远,甚至有那么一两分亲近。可是后来当他穿上那件礼袍的时候,她觉得他突然就很像牧师了。礼袍的颜色和质地都很沉重,山一样地隔开了他和她的世界。他在山巅上,与上帝只有一步之遥,温和的目光洞悉一切地扫过芸芸众生。她在山谷里仰视着他,突然就有了尘埃仰望太阳似的绝望。那天礼拜完毕,他走下台来和会众一一握手。握到她的时候,他没有马上放开。他轻轻地捏了捏她的手,说我的道讲得那么乏味吗?我看见你打哈欠的。她喃喃地说了一句“不是的,是你的袍子”,就沉默了。他松开她的手时,她觉得她的指头没有了,她的指头都已经像蜡似的融在了他温热的掌心。
       现在她终于有机会近距离地看见了这件礼袍,其实它一直就随随便便地挂在书架旁边的一个旧木钉上。袍子很旧了,袖口已经磨出了毛边,肩头的针脚开始绽露,前襟被烛泪烧出了一个铜钱大的洞眼。袍子通身都是褶皱,每一条褶皱里,似乎都掩藏了一个人生故事。故事太多太重,袍子渐渐兜不住了,就露出些无可奈何的颓败相来了。失去了讲台和灯光的陪衬,它原来也就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旧衣服。羊阳把袍子取下来裹在自己身上,袍子很宽也很长,边角寨搴窄地拖在地板上。她把脸埋在衣领上,闻着岁月和男人交织而成的复杂气味,突然觉得自己如雨后竹笋节节长高了,高得可以坦然地走进保罗的世界。
       这时候她听见了保罗的脚步声。她慌乱地脱下礼袍,袍子的下摆绊了她一跤,她几乎跌倒。他伸手过去扶住了她。她也不看他,却将袍子叠齐整了,嚅嚅地说了一声“衣服破了我帮你补一下”,脸颊早已涨得绯红。他轻轻一笑,说我的道具也该修理了,便再无话。
       羊阳就摊开文稿,在电脑前坐下来,开始打字。脸上脖颈上的热,过了一会儿才渐渐退了下去。背上的却没有。她知道那是两片目光。那目光极是湿润厚重,在她的背上踯躅游走了几个来回。她的背在那样沉重的怜惜之下不堪一击地驼了下去。手指也很是僵硬了起来,错字连篇。
       “黎老太太来过电话了,说房子明天要挂牌上市,让你过去取东西。”
       她没有说话,他却知道她听见了他的话,因为她的手颤了一颤,突然停住了。 “我带你去吧,车就在门口。” 她依旧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才站起来,将稿纸收好了,放进一个活页夹里,跟着他走出了办公室。七 路得是鸿屋学堂的福星。 路得来后的第二天,当地一个颇有名望的绸布商人就把自己的女儿送了过来。那人其实早有心送女儿来人学,却因为没有陪读的伴,便一天一天地耽搁下来了。学堂收了这个女孩,第一件事就是放脚。这次是路得自告奋勇来放。小路得坐在板凳上,指点着女孩先把脚在温水里泡软了,再把那湿淋淋的一双脚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开始解裹脚布。松一圈,歇一歇。歇一歇,再松一圈。自己狠狠地痛过了一次,就很懂得该如何让别人少遭一些罪。女孩嘤嘤地哭着,路得也哭,却没有手软。约翰站在旁边,看着路得既天真又老成的容颜,想起自己和弟弟骑着马在肯塔基的蓝草原上悠然行走的童年,恍然如隔世。便轻轻地捏住了萝丝琳娜的手,他知道萝丝琳娜也在哭。在那以后路得还多次给别的女孩放过脚,渐渐地,就不哭了。后来,远近乡邻都知道了学堂不收裹脚女子的规矩,就干脆自己在家先放了脚,再送来读书。半年之后,学堂的女生部就有了二十多个学生。
       到第二年,男生女生部加起来,就有了上百人。人一多,就出现了新问题。有的学生住得远,上完课后赶不回家。约翰和萝丝琳娜就请人在学堂旁边盖出一个小房子,分开两处,做男女生宿舍。路得原先和看门人一家住在一起,现在就搬出来,住进了宿舍。
       女学生都不识字,所以功课极是简单,无非是从“日月水火山石田土”开始,再加一点日常算术。路得本是极其聪慧的,老师只要在课堂上讲过一遍,就全懂了,竞也不用格外上心。下了课,不温习功课,倒情愿在学堂里帮忙干活。或是帮厨子准备第二天的午饭,或是帮看门人打扫教室,或是回屋做众人的缝补针线杂活。待众人都睡下了,她却久久地点着油灯看书。灯芯烧短了,发出细碎的爆响,油烟咝咝地熏黑了她的脸颊。躺下来才感觉到她的眼睛其实很是酸痛。
       路得看的书是从约翰和萝丝琳娜那里借来的,大都是一些儿童版的《圣经》故事。比如诺亚如何在洪水来临之前打造方舟,亚伯拉罕如何在祭坛上献亲生儿子以撒,摩西如何领着千军万马跨过红海,约瑟如何因了一件七彩衣引来哥哥们的嫉恨,路得如何跟随婆婆踏上了回归故里的路途,等等等等。这样念了几年的书,路得的英文就很有了些长进。 路得睡得晚,却起得早。洗过脸,梳过头,就独自悄悄地走出了学堂。站在坡上那棵百年槐树底下,眺望通往学堂的那条小路。她看见远处天和地连接的地方,开始有了一丝淡青。淡青渐渐化成一抹粉红,粉红又渐渐化成一坨橙红。她就知道她等的人要来了。果真,那橙红里就走出了一个小小的黑点。
       “约翰叔叔!”
       路得一路奔跑着下了坡。学堂里所有的学生都管约翰叫“威尔逊先生”,只有路得叫他叔叔。两人在半路上汇合了,在路边的石头上坐下来,约翰就问路得昨晚看了什么书。路得总有很多问题要问约翰。路得的问题很杂也很刁钻,有的约翰回答出来了,有的约翰却回答不出来。比如路得问《圣经》里的那个路得为什么要和婆婆一起回乡呢?约翰说那是因为路得敬爱上帝。路得问在别的地方难道不可以敬爱上帝吗?约翰沉吟半晌,才说因为路得爱她丈夫的家乡,爱她丈夫的亲人,也爱她丈夫的神,所以她选择了回乡。路得想了想,又问:路得到底是先爱她丈夫才爱她丈夫的神,还是先爱她丈夫的神才爱她丈夫的呢?约翰无言以对。
       路得从怀里掏出一双布鞋来递给约翰,说给你做的。鞋是青直贡呢的面,千层底,针脚纳得极为细致。大环套小环,圈圈层层相绕,如祥云,也如密雨。约翰穿在脚上,严丝合缝,竞像腾云驾雾般舒适温软。就吃了一惊,问这么好的针线本事,哪里学的?你怎么就知道我的尺码呢?路得得意地笑了,说我五岁就开始纳鞋底了,我妈教的。我妈看人一眼,就能看准脚的大小。约翰问路得你还记得你妈的样子吗?路得说记得,我刚裹脚的时候,夜里痛醒,就哭。我爸拿了藤条打我。妈就偷偷买了烟土给我抽。那个东西,真止痛。约翰听了,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摸了摸路得的辫子,却半晌无话。
       有一天,路得没有在路口迎约翰。约翰一路走到学堂门口,才发现路得一人坐在石阶上哭。约翰问怎么啦?路得站起来,抓住了约翰的手,惶恐从眼角一直溢到指尖。“约翰叔叔,我要死了。那么多的血,怎么也止不住。”路得弯下腰来,约翰就看见了她裤裆里斑斑点点如桃花四溅的血迹。约翰愣了一愣,才说:“快去找史密斯小姐,她会告诉你该怎么办。”路得却只是不肯,“你告诉我是不是真的要死了?”约翰忍不住微微一笑。 “我的孩子,你不会死。你要长大成人了。”八保罗把车停在街对面,问羊阳需不需要陪她一起进去。她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
       走下车,站在街心,羊阳一时不知身在何处。自从那天出事以后,她就没有再回过此地。眼前是一片四五幢样式颇为相似的小楼房,都是在七十年代房地产业红火的时候兴建的。一式一样的灰砖墙,一式一样狭长的玻璃窗,一式一样绿色的屋顶。似乎每一幢都是那一幢,又似乎哪一幢也不是那一幢。后来她是从门上的纸花上认出黎湘平的房子的。那是一个由紫罗兰和白色的纸花交叠而成的心型花环,是黎湘平在她抵达多伦多的前一天特意买了挂在门上的。黎湘平告诉她这是洋人的新婚标志。她说这么素净的颜色,哪像新婚,倒更像是出殡呢。当时黎湘平的母亲也在旁边,听见这话,脸色顿时一变,由此便与羊阳生下芥蒂。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那果真是一语成谶。
       邻人的屋檐下,圣诞节的灯饰还没有拆除,沿街多少还有一丝拖泥带水的节日气息。邻人的孩子牵着狗,正在前院堆雪人。雪人的眼睛是两颗松球,鼻子是一根红萝卜,脖子上的黄围巾在风里猎猎地抖。孩子团了一个雪球扔在远处,狗一路颠跑着追过了街。羊阳看着那一片颜色和声音都很亮丽的景致,心里涌上一阵钝钝的痛。那是她和黎湘平还没来得及拥有的生活。其实她已经拽住了一个开头。在她手里的时候,她以为那是一幅没有多少主题和色彩的素描。她听凭它从她手里溜走了,是不经意。不,是不可饶恕的粗心大意。她至今认为她对那件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她丢失的素描却被别人捡拾得去,拓展演绎成一幅轰轰烈烈五光十色的油彩长卷。她站在画外看着那幅本来也可以属于她的画卷在她眼前徐徐展开,突然有了一阵隔世的悲凉。
       与黎湘平的相识,说起来,实在是非常老套的一个故事。那时羊阳刚从旅游学校毕业,在京城的一家四星级宾馆里做客房服务生。黎湘平回国观光,就住在那家宾馆里,却不是她的那一层。其实替她牵线的,是前台的一个领班。黎湘平几乎年年回国,回回都住在同一家宾馆,一来二去的,就同那个领班厮混得很熟了。领班告诉羊阳,黎湘平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史,现在单身,也没有孩子。在多伦多开着两家制衣厂,专做运动休闲服装,主要销在本地和美国。这几年美元和加元差价越来越大,所以工厂的利润也越来越高——好像真是有几个钱的样子。羊阳听了,却没怎么动心,主要是因为黎湘平的年纪。黎湘平已经四十九岁了,比她整整大了二十六岁。在她那个年龄,五岁八岁的差异,差不多就是另一茬人生故事了。拗不过领班的面子,羊阳答应见一次面。可就是那一次面,却一下子改变了羊阳对年纪的看法。
       那天下班后他们三人约了在宾馆顶层的咖啡厅会面。羊阳本来没有多大兴趣,所以也没有认真梳洗打扮,随随便便地穿了一套白衬衫牛仔裤。黎湘平也是休闲装束,却一点也不随便。上身是一件浅蓝底深蓝条纹的薄毛衣,下边是一条米色斜纹裤子,熨得很是平整。头发虽然有了灰斑,却极是齐整地剪理过,带着丝丝缕缕梳齿的痕迹。身上古龙水的幽香温软舒适地钻进羊阳的鼻翼。第一眼羊阳就觉出了黎湘平与身边那些毛头小伙的不同。
       领班坐了坐,就找了个借口溜了。留下羊阳和黎湘平,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黎湘平开始给羊阳说他自己的故事,无非是怎么出国,怎么打工,怎么读书,怎么做生意,等等等等。他说的那些事,毕竟隔了许多年月,羊阳也插不上话,只是拘谨地笑着。后来她终于忍不住了,
       就说没那么苦吧,又不是旧社会。他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连连感叹年轻真好,什么也不放在心上。
       后来他送她回家。走进电梯,他就把手自自然然搭在了她的腰肢上。很温存很妥帖的那种搭法,有一点调逗的意思在里面,却又没有进入轻佻的层次。似乎比友情重了一点点,却远没有爱情那样的沉涩。羊阳突然明白了,在这样的温存妥帖之下,铺垫的是二十六年的阅历和涵养。
       那一周他们又见了两次面,他让她带他去看真北京,她说那我就请假带你去爬香山吧,那是兜里没几个钱的普通老百姓干的事。她好动,游泳登山打篮球,样样都会几下。其实黎湘平从前也去过香山,却都是跟旅游团坐缆车舒舒服服地上去的。现在跟羊阳去,心情景致都很是不同。羊阳爬起山来,脚不沾地,身子极是灵巧。背着一个装满了矿泉水和小吃的背包,远远地跑在了前边。黎湘平一路拽着羊阳的笑声,跟得气喘吁吁的,很有几分龟兔赛跑的样子。终于爬上了高处,坐下来,仿佛一伸手就摸着了天。离地离人,倒是远了。正是阳秋,只见漫山红叶几乎将天也烧着了,世界一片寂静。两人半晌无话,却突然有了几分相依为命的感觉。
       黎湘平回去后,两个星期都没有来过电话。羊阳心想自己大概是他每年中国之行的花絮之一吧,就把这事放在了脑后。谁知到了第三个星期,羊阳却突然收到了一封贴着加拿大邮票的挂号信。信很厚,夹了许多英文表格。在信里黎湘平称她为“阳光女孩”。“让阳光照进我生活的最直接方式,就是和你结婚。如果你也愿意赌一赌命运,又觉得我还不太发霉,就把这些表格填好,我准备以未婚妻的方式申请你来加拿大。”
       羊阳其实并没有考虑很久,就做了决定。她觉得她的生活是一条可以一眼看到底的陋街窄巷,在那样的巷道里穿行实在很难遇见任何精彩的意外。她只有一个旅游学校的毕业文凭。这样的资历,在北京大街上轻轻一扫就是一箩筐。她能预见得到的最好前景,也不过是在三五年之内提升到客房部小领班的位置。黎湘平是有些老,却远还没有老到发霉的地步。又是那种有型有款让人舒服至极的老。羊阳当晚就用电子邮件给黎湘平发了一封信,答应了他的求婚。
       等待签证的过程出乎意料的顺利。由于以未婚妻的身份申请移民的过程过于繁琐,黎湘平动用了他在国内一个相当有权势的关系,在本人没在场的情况下,帮他和羊阳办理了结婚手续。三个月后羊阳就以新婚妻子的身份来到了多伦多。
       羊阳走上台阶,用指甲揭开大门上残留着的警察局黄色封条。开门,将雪靴脱在门厅里。踩过地板的时候,她感觉到尘土在她的脚下塞寒搴搴地碾碎了,脚步声在空洞的四壁间嘤嗡回响。不过三两个月的时间,积尘已经把这里发生的事情严严实实地掩盖住了。她知道,只要她踏上楼梯,往左拐一个弯,再走过半截楼梯,推开那个卧室的门,记忆的黑浪就将从缺口里汹涌地流出,将她劈头盖脑地淹没。
       那天黎湘平去机场接了羊阳,进了门,卸下行李,就带她参观房子。房子基本上有两层,却前分后分左分右分地分出了好几层,她只觉得自己走过了许多的楼梯,许多的过道。后来他们终于七拐八拐地拐进了一个极宽敞的房间。他把灯大大地开了,说:“新买的家具,意大利产的。怎么样?”家具是本色的橡木,细致沉稳地镶了一道金边。墙纸是大团大团蓝色和洋红色的花,水墨似的溶化在紫罗兰的底色里——就看出黎湘平的品味来了。正中是一张皇帝号双人床,上面铺了一条硕大的绣着龙风相戏图案的锦缎被罩。那龙是一条五彩连环金龙,那风是一头双冠衔玉翠风,端地映得满室生辉。这是一屋的摆设中唯一的一样中国物什。羊阳的眼睛被那一床的喜气烫了一烫。又见床上方的墙上挂着一张巨幅放大照片,一男一女并排坐在兰块大石头上,脸上是灿灿的笑。背后是隐隐的山和树。风是看不见的,只从树叶子和女人的头发上感觉到了。过了一会儿羊阳才明白过来照片上的那个女人原来是自己。就说这是暗房处理过的吧,有那么好吗?黎湘平两手叉了腰,歪头看羊阳。不语,只是笑。
       后来他就让她先去洗个澡,他坐在客厅里煮了咖啡等她出来喝。他听见水声淅浙沥沥地响了许久,终于停了下来。却没有听见脚步声。他等了一会儿,她还是没有出来,就忍不住进去查看。只见浴室的门大开着,里面弥漫着氤氲的水汽。澡缸边上扔了几件她刚换下来的衣物。他捡起来,闻了一闻,有一些隐隐的乳香,也有一些隐隐的汗酸味。久已淡忘了的关于女人身体的一些回忆,刹那间异常鲜活地泛了上来。他走出浴室,发现她已经躺在那张意大利双人床上睡着了。床极大,她只占了小小一个角落,他只能根据被子的形状猜测着她身体的位置和她的睡姿。她的头发是半湿的,卷成几个细小的圆圈贴在额角。睫毛低低地垂挂下来,仿佛藏了一丝婴孩般的无知和惊恐。他呆呆地看了她一会儿,才关了灯,脱了衣服钻进床里,在她身边躺了下来。他一动不动地躺在她的旁边,觉得与她无比亲近又无比遥远。他感到她的那个角落里有一股湿润的热气,正透过被子向他侵袭过来,将他身上属于骨头的部分渐渐销蚀,最后只剩了大片大片的柔软。
       就伸手过去抱住了她。
       起先很轻,仿佛在左顾右盼地探路。路探着了,就慢慢地生出些劲道来。他听见她在半睡半醒之间呻吟了一声。他被她的呻吟鼓舞着,越发地勇猛起来。这时她又呻吟了一声。这次他听出来了,她是在哭。他赶紧松开她,开了灯,就看见她和他身上的斑斑鲜红。
       他慌慌地抱起她,是兜头兜脸,婴孩似的那种抱法。他一遍又一遍地说:“我没想到,真没想到。我以为,中国现在……”后来他就这样抱着她,把脸近近地贴在她的脸上,一路摇晃着,哄她人了睡。当她的眼皮渐渐沉涩起来的时候,她隐隐听见他在她的耳边说:“阳光,我一辈子都会照顾你的。一辈子。”她想说谁照顾谁呀,可是她实在没有力气。她觉得自己咚的一声一头坠进了一团硕大温软的天鹅绒里,无限放心地睡了过去。
       半夜里羊阳在黎湘平的鼾声中醒来,觉得身上依旧隐隐生痛。肚子响雷似地呜叫了起来,便伸长胳膊,扭身去探床头柜的抽屉,那是她藏小吃点心的地方。探了几下,方明白过来这不是在北京的家里。就很是懒散地坐了起来,掀开窗帘的一角,看外边的夜景。却吓了一跳。一片极大极扁遍体灿黄的月亮,正正地重重地砸在了她的额上,砸得她满眼都是亮光。再看地,地也有了亮光。那是霜。多伦多的霜。
       这时黎湘平也醒了,突然又有了第二次的冲动。这次他有了准备,极为细致温存,小心翼翼地迁就着她。她依旧是疼,含含混混地动作着,心里有一些喜,也有一些忧。喜的是黎湘平的不老。忧的也是黎湘平的不老。
       后来就一觉睡到了天亮。羊阳是冻醒的。羊阳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躺在一个浅河滩里,衣服都不见了,身上只留下一块手绢。扯过来扯过去,怎么也遮不全一个身体。醒来时发现身下是大片的潮湿。坐起来,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尿臊味。吃了一大惊,就去推黎湘平。黎湘平没有动。再推了一下,才发觉那阴冷之气原来就是从黎湘平的身上发出来的。
       那时他已浑身冰凉。
       羊阳跟在保罗身后走进卧室,一眼就看见卧室里所有的家具都已被挪动了位置。那张皇帝号双人床上只剩下光溜溜的一张席梦思床垫,床单被子和枕头大概还都锁在警察局的某个档案室里。床脚下摆着那晚她还来不及打开的行李,两个深蓝色的软皮航空箱。行李绳已经被人剪断了,如蛇般花花绿绿地蜿蜒在地板上,是警察局搜索过的。羊阳心想这大概就是她在多伦多生活的真实写照:在还没有铺展开来的时候,就已经被肢解破坏。她在席梦思床垫上坐下来,突然发现床垫的右下角有一块淡褐色的水迹。水迹中间模糊,边缘却是清晰的,渗在浅蓝色的布面上,仿佛是一张飘流在水面的败荷叶。羊阳知道这是黎湘平的生命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后印记。她的手轻轻地抚过水迹,掌心却有了微微的一丝灼热。抬起手来,才看见手掌覆盖过的地方有一小块深褐色的圆点。那圆点落在水迹中间,被水迹溶化开来,边角就有些模糊,像是一瓣过季的落花,也像是一个犹豫不决的句号。她知道那是她的印记,一段突兀地终止在开端上的生活的印记。想到黎湘平的生命和她的生命竟会以这样奇特的方式交织残留在这个世界上,她忍不住格格地颤抖起来,抖得一屋都听得见。 “孩子,我可怜的孩子。” 保罗走过去,轻轻地搭住了羊阳的肩膀。他温存的语气如一股轻软的风抚过她新嫩的伤口,她的眼泪不争气地落了下来。原先以为忍一忍,就忍过去了。谁知开了一个头,便再也收不住尾了,竟呜呜咽咽地如山泉似的流了一脸一颊。
       保罗也不劝,由着她褰褰率率地哭过了气,把脸擦干净了,才说:“孩子,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熄灭。世人也许弃你不顾,他总是爱你到底的。”羊阳知道保罗说的这个他不是黎湘平,而是上帝。就冷冷一笑,说:“他倒是爱我,那个时候,他怎么不管我?”保罗也不恼,却歪了头看羊阳,“你以为是谁给你预备了这样一个阳光性格的?”羊阳愣了一愣,半晌,才说当然是我爹妈。泪湿的眉眼之间,却已有了隐隐的笑意。
       两人提着箱子,走出屋来。外边正是夕阳西坠的时辰,天边仿佛倒翻了一瓶硕大无比的番茄酱,滚涌着一片惊心动魄的猩红。草地上有两个工人,正在乒乒乓乓地钉着“房屋出售”的木牌子。保罗取下门上那个心型花环,交给羊阳。羊阳掀开路边的垃圾筒盖,放了进去。想了想,又拿出来,掸了掸尘土,塞进了行李箱内。 ‘孩子,从这里走出去,一切就重新开始了。”保罗说。九
       转眼问路得就长到了十四岁,成为鸿屋学堂最大年龄的学生了。女生部的学生,到了这个年龄,便都停了学,跟父母回家,商议婚嫁大事了。路得没有父母,约翰和萝丝琳娜就做主送她去省城的中学继续念书。在一应事情上都听从约翰和萝丝琳娜安排的路得,在这件事情上却表现出了少有的倔强。路得说我可以留在学堂里教小班的学生,或者帮厨房管账,或者做女生的舍监,总是能养得活我自己的。最后约翰板了脸,说鸿屋学堂不需要一个才念了几年小学的人,路得方噤了声。
       路得离开温州的时候,是个春天的早晨。坐在马车里,在马蹄踏起的轻尘里悄悄拉开围帘,路得看见了一角江南四月明丽的蓝天,路边云霓般盛开的杜鹃花,还有约翰和萝丝琳娜遥遥挥手送别的身影。风把他俩的灰布长袍鼓鼓地扬起来,仿佛是两只坠到路边的风筝。
       当时她并不知道自己正在谱写历史。许多年后,有人在地方志里发现了路得的名字,她是温州郊县第一位到省中读书的女子。
       路得去省中读书以后,几乎每个月都写信回温州。每一封信里,都有了一些新的内容。外边的天地有多大,路得的眼睛就有多大。世界可以绕过路得,路得却没有绕过世界。约翰很快就知道,鸿屋学堂圈囿出来的范围,再也不是路得生活的全部了。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心里就有了些隐隐的失落。路得好比是一只坠落到他掌心的伤鸟,他精心地治好了,一心盼望着它能海阔天空地飞起来。可是当他真的托着它飞起来时,他的掌心就不再是它的窝巢了。他明明白白地知道,他养好了它的日子,就是它离开他的日子。他却不能不去护养。它坠落下来的时候,他是一种伤痛。它飞翔起来的时候,他是另一种伤痛。
       只是中间无端地流失了许多的岁月。
       约翰也月月给路得写回信,对她讲学堂里发生的种种变化。校舍的扩建,学生先生的加添,新课程的设计,等等等等。他的信绕着鸿屋学堂转过无数个圈,却始终没有触及到他自己
       生活里一些至关紧要的变迁。很多年后,当岁月洗涤了记忆河谷里的一切遗憾幽怨时,他才有勇气承认,那时他其实是有意对路得隐瞒了事实真相的。十
       保罗悄悄地打开教堂的门,风一样地潜进黑暗之中。没有脱去靴子,也没有开灯。穿着大衣坐到地上,手脚相团,就有了几分狗熊似的笨重。一屋的暖气之中,冰坨般寒冷的身体渐渐化开,思绪如水漫无边际地流淌开来。夜已经很深了,门外的街上寂寂无声。偶有野猫跑过,细碎的步子在半软半硬的积雪上踏出马蹄般的惊心。夜是他的城堡。在这个无色无光的世界里,他终于可以避开人群,把灵魂肆无忌惮地摊铺开来歇息。
       此刻,他的妻子,一个叫约瑟芬的女子,正躺在被鲜花和祝愿卡铺满的病房里安睡。两天以前,她接受了肾脏移植手术。他小心翼翼地攀缘在希望上,却又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她的身体会出现排斥现象。她的每一个细微变化,都让他把心绷得紧如琴弦。在麻醉和止痛药的双重作用下,妻一直在清醒和昏睡之间的灰色地带徘徊踯躅。为了让妻能够在清醒过来时立即看到他,他已经在妻的床前守了两天一夜了。今天晚上妻在他的祈祷声中突然清醒了过来。“保罗,给我唱一首‘我有一个荣美家乡在天那边’,好吗?”她执着他的手,露出一个苍白的少女般羞涩的微笑。这首歌一直是他和约瑟芬最喜欢唱的。可是在今天,这个歌名让他有些莫名的惊心。他把约瑟芬的手塞进被子里,说还是给你唱一首新歌吧。 后来他给她唱的是一首牧羊曲。轻轻听,他在轻轻听,我的牧人识得我声音。溪水边,草青青,我的牧人认得我脚印。
       他感觉到妻的身体在他的歌声中渐渐松弛,鼻息再次均匀地响起,才敢悄悄地离开病房。他不愿意回到没有妻子的家中,便开着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很多圈。停下来时,才发现自己原来是在教堂的门口。
       现在回想起来,和约瑟芬的相识实在是一个平和而缺少细节的过程。那时保罗已经离开美国来到加拿大就读圣彼得神学院,并在附近的社区学院进修中文。约瑟芬是他同班好友的妹妹。对二十出头的保罗·威尔逊来说,人生的目标极为简单明了:他似乎从出生开始就在准备去神奇的中国寻找他爷爷当年的脚印。他在固执地等待着任何一个细微的机会,只是他当时并没有想到,他和他的目的地中间隔置的,竟会是他的整个后半生。他的择偶条件和他的人生目标同样简单明了:他需要一个愿意与他同行去中国的女人。那一年的感恩节,保罗到好友家里吃饭。饭桌上保罗极为兴奋地谈起了他的东行计划。一桌的宾客对这个血气方刚头脑发热的年轻人不着边际的想法发出惋惜的叹息,那时红色中国的大门对外边已经关闭很久了。在一桌丰盛的食物和同样丰盛的叹息声中,保罗却看见了约瑟芬一双盈盈欲泪的眸子。约瑟芬也在轻轻地叹气,保罗却听出了叹息与叹息之间的不同涵义。那天约瑟芬那双眸子如宁静的阳光,瞬间遮蔽了一切喧嚣的蜡烛。保罗悬得高高的心,突然落到了实处。 他知道从此他将不再独行。 六个月后约瑟芬成了保罗的妻子。 约瑟芬是保罗对于女人的唯一和全部认识,在此之前他生命里关于女人的那个篇章几乎没有任何可以圈点的景致。约瑟芬婚后生下一子一女,先是绵绵无期的产后综合症,后来又是慢性肾病,必须长期就医。保罗原先设想在第二个孩子断奶之后就举家迁移香港,自己也曾两次去香港探过路。保罗站在维多利亚港湾,几乎闻到了隔岸吹来的海风。闭着眼睛,他似乎听到了对岸那块广袤的土地低沉的脉搏声。在那些连绵不断的眺望过程里,他把他的心丢失在海里了。回到多伦多,便有了一些莫名的空洞和失落。他的东行计划由于约瑟芬的病无限期地搁浅了。几年以后,他终于决定在多伦多安居,受聘成为福音堂的牧师。午夜梦回,保罗至今无法完全理解上帝的幽默:约瑟芬是上帝为了实现他的梦想而送给他的礼物。然而在得到礼物的时候,他却丢失了他的梦想。
       保罗在地上坐了一会儿,眼睛渐渐适应了环境,再看四周,就不是先前那种深不见底的幽暗了。大堂深处,似乎有朦朦胧胧一线光亮,将夜割开细细一条缝,冲淡了墨一般浓稠的黑暗。保罗踮着脚尖朝着那光亮走去,走近了,才发现那光是从他的祈祷室里发出的。悄悄推开虚掩的门,里边是一个穿着睡袍的年轻女人。女人光着脚坐在地板上,仰脸愣愣地对着墙上的那个木头十字架出神,头发散云似的堆了一肩。保罗轻轻地叫了一声“羊阳”,女人吃了一大惊。转过身来,将睡袍的前襟紧了一紧,脸就腾地红了。
       “我没想到,你会在这个时候来。”
       “看来睡不着觉的并不只是我一个人。”
       保罗脱下自己的大衣,披在羊阳身上。大衣很长,将羊阳整个地裹住了,只剩下一张尖细的素净的脸。祈祷室里没有椅子,羊阳挪了挪身子,保罗就靠墙坐在了地板上。两人近近地坐着,都不说话,却觉得空气浓稠得如同研磨不开的墨汁。这时候保罗的肚子叫了起来,在静夜中响亮如鼓。羊阳就起身朝门外走去。保罗听着羊阳塞寒牢搴的脚步声穿过大堂,走上楼梯,消失在楼梯拐角她暂时栖身的那个小房间里。过了一会儿,脚步声又寒塞牢宰地响起。再回来,羊阳手里就多出了一个托盘,上边是一杯热茶和一盘蛋炒饭。当然,蛋炒饭是一种较为简捷的说法,其实饭里边还有一些其他的内容,比如虾仁,青豆,鸡丁,等等等等。保罗一天在医院里都没有心思吃饭,到了这一刻实在是饿急了,也顾不得客气,端起来三下两下吃完了,又喝了半杯柠檬茶,才叹了一口气,说:“剩饭有时胜过法国大餐。”羊阳想说那不是剩饭,是专门给你做的,想明天一早送到医院去的。话在舌尖上滚了几个来回,最终没滚出口,却化成了唇上的一缕浅笑。
       羊阳知道保罗平常极少在祈祷室里用餐,就将碗筷收在托盘里端了出去。回来时发现保罗已经靠在墙上睡着了。肌肤松挂下来,平日的干练果敢如沙子渐渐沉淀下去,疲惫似水浮上了脸面。虽有了几分老,却是那种舒展的随意的漫不经心的老。仿佛是一棵有过一些经历的树,枝上干上也许有了年月的疤痕,根底里却是一股连时间也无法撼动的沉稳和淡定。羊阳知道那份沉稳淡定不是出自枝干,也不是出自根,而是出自那比枝干比根都高都深的东西。羊阳想到保罗竟肯把那份疲惫那份老如此放心自如地铺陈在自己面前,心里突然涌上了一股细细的知心的暖意。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就脱下身上的大衣,盖回到保罗身上。又将灯关了,在保罗脚下坐了下来,听着保罗的鼾声如秋蝉声声响起,看见窗外一丝冷月,爬过窗帘,攀上墙壁,在十字架上洒下一层泪也似的光亮。
       羊阳在黑暗中坐了一会儿,突然听见保罗叹了一口气,说:“孩子,你跟上帝求的东西,我不知道他肯不肯给你。可是我知道,他给你的,一定是最好的——尽管不一定是你求的。”羊阳忍不住笑了,说保罗你总是这样自以为是吗?你怎么没想到今天我也许是在替你向上帝求呢?全世界的人都在替你太太求,却没有人想到其实你也挺可怜的。
       保罗的心动了一动,眼睛就热了。此刻保罗想起了他的爷爷,那个把肉身带回了美国,却把灵魂留在中国的男人。在保罗决定应聘做福音堂牧师的那一天,他给在波士顿的爷爷打了一个电话。那年奶奶已经去世,爷爷老了,缓慢却无可抵御地老了,眼睛花,耳朵也背了。保罗几乎喊叫着说完了他的决定,电话那头是死一般的沉静。保罗以为老头没听明白,就又大声说了一遍。还没说完,爷爷就抖抖地笑了,“孩子,你知道当牧师的好处在哪里吗?你可以替你的朋友和你的敌人同时祈祷。你知道当牧师的坏处在哪里吗?你的朋友和你的敌人都同时忘了替你祈祷。”当时听起来像是关于牧师生涯的一句笑话,许多年后,当寂寞如无所不在的细沙撒满了他心里的每一个角落时,他才渐渐明白了那话语里的沉重。久而久之,他已经渐渐地习惯了倾听这一种姿势,不知不觉地就忘了其实他本来也是可以倾诉的;没有人会想到他的心田早已漏水,露出了嶙嶙峋峋的贫瘠岩石。甚至连他自己,都已忽略了他生命中本来可以具有的其他可能性。可是,今天晚上,那个猜到了他的秘密并为他祈祷的,却是一个与他的生活轨道南辕北辙,甚至还不信他的神的陌路女孩。热泪无声地流过了保罗的颊。
       事隔多年,垂老的约翰,威尔逊坐在他波士顿郊外的小平房里,享受那饱实得带了些重量的秋日阳光时,仍能清晰地回忆起路得从省城归来那天的每一个细节。
       路得回乡的那天是个礼拜天,鸿屋学堂放假,住校生都进城玩去了。路得没有找到人,就直接去了约翰的住处。天色有些晚了,秋风渐渐起来,暑气却还没有消去。暮色里知了在高一声低一声地聒噪着。路得走得热了,汗水将她剪得齐整的短发湿成大大小小的圆圈,贴在她的额头和颊上。当然使她出汗的还不仅仅是天气。那天她穿的是一件月白斜襟上衣,一条青布宽摆裙子,白线袜上露出短短一截小腿。这样的学生装束对小城的人来说还是一道新奇的景致,路得觉得脸上身上到处贴满了好奇滚热的目光。那样的目光让她有些窘迫。三年的离别不算长也不算短,刚好叫她捡拾起了大城市的新潮,却又不够使她丢弃小城人的本分。她不停地用手绢擦着额上颈脖上的汗水,可是她的脚步并没有因此慢了下来。那天她归心似箭。
       路得走上约翰门前的石阶时停了一停,旧事如烟丝丝缕缕升腾而起。九年前她曾经像野狗似的躺在这里,等待着命运的施舍。那天约翰弯下腰来把她抱进屋时,她注意到了他澄蓝色的眼珠和唇上金黄色的胡须。这样的色彩搭配在她看来有些怪异,却又有些莫名的亲切。蜷在约翰怀里的时候,她清晰地记住了他身上的复杂气味:有一丝油垢味,有一丝洋葱味,也有一丝汗味。许多年以后,岁月把她压榨成一个无悲也无喜的干瘪老太。遥望山那边海变成了洋的地方,她依然可以毫不费劲地回忆起独独属于约翰的那种气味。
       轻轻地推开那扇古旧的木门,屋里半明半暗,路得看见约翰斜靠在藤椅上闭目憩息。地上掉了一本书,是班扬的《天路历程》。路得拾起来,掸了掸上面的灰尘,突然发现里边夹着一页纸。这页纸似乎已经被打开合拢过许多次,折痕上已经磨起了毛边。上面只有五行字,没有台头,也没有落款,像是一封没有写完的信,也像是一首刚刚开了个头的诗,是用英文写的:路过冬日寒冷的原野,我不知该如何向你倾诉。如果我拐入另外一条小路,不知是否会遇见,同样的一棵树。
       路得将纸条折起来,放回去,心却无由地颤了一颤。朝西的窗口漏进丝丝缕缕的夕阳,将约翰的脸涂上一层铸铜般的光亮。约翰比三年前清瘦了一些,颧骨很高,眼窝很深,两片薄薄的嘴唇像两爿门,闩起了一丝安详的与世无争的微笑。路得忍不住伏下身去,将自己的脸贴在了他的脸上。她感觉到有一股温热的潮水,在心的地方汩汩地汇集流溢,渐渐地充盈了她十七岁的身体。她像一枚初熟的满含汁液的果子那样,饱涨得几欲在第一阵秋风里爆裂。她的舌头温软地探开了他的唇。这是一次崭新的经历,她完全没有想到那宁静的门里竟藏匿了一个如此深邃又如此鲜活的世界。她的舌间突然就有了生命和力度。
       约翰模模糊糊地哼了几声,醒了过来。坐起来,恍恍惚惚之间,他看见了一室光亮。柔软,。温暖。清明。灿烂。过了一会儿他才渐渐找到了光源。他看见了一张刚刚脱下稚气披上第一丝风情韵致的脸。他毫无防备地被那一双炭火般的眸子烧伤。他听见他的生命骨架在炽烈的火焰中不堪一击地轰然倒地,散成无法收拾的一堆。虽然他聚合了所有的碎片,却再也无法组装回一个原先的自己。燃烧是在瞬间发生的,他没有想到的是,余烬竟会长长地延及了
       他的后半生。他颤动着下巴,一遍又一遍地自言自语:是梦吗?是梦吗?
       路得笑了,笑声如铜铃在四壁来回碰撞,发出嘤嘤嗡嗡的回响。“约翰,你是不是梦见过我?”这个称呼听起来有些滑稽,路得后来才意识到是因为她省略了“叔叔”二字。路得坐在约翰的脚边,紧紧抓住了约翰的手。她的手很小,他的手很大。她抓不全他的,反而被他整个团住了。“路得,我的小路得啊。”约翰的声音有些哽咽。
       这时候楼梯响了起来,一个女人寨寒搴牢地走下楼来。女人一只手提着裙裾,另一只手扶着腰,步子有些笨重。“亲爱的,晚上吃鸡蛋面可以吗?”在走下楼梯的那一刻,女人抬头看见了路得,两人同时吃了一惊。路得刚嚷了一声“萝丝琳……”就突然怔住了,因为她注意到了女人丰满低垂的胸乳和微微隆起的腹部。
       路得夺门狂奔而去。看不见路,看不见人,也看不见树,只觉得耳边有风嗖嗖擦过,口鼻之中有一些飞尘的味道。当她终于腰沉腿软地停下步子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坐在了一片矮坡上。身后站着约翰。约翰面色苍白,气喘吁吁,双手紧紧地捧着胸口,仿佛心已经掉在了手上。坡上没有树,却前后左右地种满了一丛丛茂密的野葵花。硕大的花朵追逐着日尽之前的最后一缕夕阳,扬开金黄色的灿烂笑容。
       “为什么?为什么?”
       路得仰脸问天。天无语。只有鸽群从头顶飞过,鸽哨声悠悠地不绝如缕地融在暮霭之中。
       约翰一把将路得抱起来,正如她小时候那样。他想告诉她,他和她之间的阻隔不是岁数,不是种族,也不是人群。站在他们中间的,只有一个威严的上帝。可是他什么也没说。他用消瘦却依旧有劲的双臂,高高地举着娇小的路得,颤颤地走进了葵林深处。夕阳像一只腌坏了的咸鸭蛋,蛋黄稀稀地腥腥地淌满了天与地的交界之处。
       当然,约翰·威尔逊当时完全没有想到,历史在磕磕碰碰地走过一个世纪之后,会发生如此惊人的重复。他的嫡亲孙子竟然在地球的另一个地方,遭遇了另一个中国女子。
       在开始一天的工作之前,保罗照例要检查羊阳的英文作业。羊阳正在申请就读约克大学的饭店管理专业,第一个步骤就是要通过英文考试。保罗每个星期都要留给羊阳一小段《圣经》,让羊阳读过之后再用简单的英文把内容改写一遍。这个星期保罗让羊阳读的是《马太福音》书里马利亚与约瑟订婚之后,从圣灵怀胎的故事。经过羊阳改写之后的故事是这样的:
       马利亚早上醒来时完全没有显示出即将成为人母的喜悦。她想到了约瑟也许永远也无法清朗起来的眼神,想到了婆家毁婚的可能性,想到了集市里妇人们投向自己腹部的匕首般的目光,也想到了肚子里这个叫耶稣的孩子,和他注定要在十字架上结束的短暂生命。眼泪如薄雾模糊了她的视线。后来的日子里,人们开始称呼马利亚为圣母。却很少有人能略过圣母头上的光环,看见她作为一个寻常女人的寻常哀伤。眼泪蓄在她心里的时候是湖是海,流出来的,却只有两滴。
       羊阳的英文半通不通,语法和拼写的错误如无数个大大小小的石墩,将保罗的阅读路程磕绊得跌跌撞撞的。他终于缓慢地看完了。半晌,才叹了一口气,说:“孩子,你这么小的心,怎么装得下这样多的伤痛。说出来一些,就好了。他总是肯听你的。”羊阳只是摇头,倚在门口笑,说上帝太忙了,才管不过来我呢。话音未落,只见祈祷台前的一根红蜡烛抖了一抖,发出一声清脆的爆响,突然间倾金山倒玉柱似地折断了。·烛油触目惊心地溅溢在洁白的台布上,如血,也如泪。羊阳的心擂鼓似地狂跳了起来,腿一软,就身不由己地跪了下来。
       那天,当她守着黎湘平渐渐冰冷的身体时,她并没有想到,黎湘平的死只是她在多伦多诸多的灾难的开始。她想报警,又怕自己的英文说不通。情急之中,就给住在城西的黎湘平的母亲打电话。电话那头,先是一阵死一样的寂静。接着便是一声撕心裂肺的长嚎。再接着,线就断了。再打,就是忙音了。十分钟后,两辆警车呼啸着停在了门口。羊阳站在窗口,看着初醒的街面被警灯割成一堆橘红色的碎片,三个人高马大的警察在高一声低一声的犬吠声中急急走上台阶。她飞奔下去开门,突然有了一阵见到亲人似的放心,身子一软,就昏倒在门厅里。
       她在医院里躺了一天。出院后,就被直接带去了警察局。她不懂得她完全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她也不知道她可以当场要求请律师。总之,她急切地回答了所有应该回答和不应该回答的一切问题,并给她不知道答案的一些问题加上了她自以为是的解释。当问答的过程变得越来越冗长琐碎不厌其烦,提问者的口吻变得越来越像审讯的时候,她才恍然意识到,她那闪电式的婚姻已,经将她卷入了最深的旋涡——她已经成了黎湘平死案的头号疑凶。
       事后羊阳才听说,黎湘平的母亲是第一个起了疑心的人。老太太曾经竭力阻止过儿子的跨洋婚姻。羊阳来加拿大的前一个星期,黎湘平曾经和母亲说起过他想更改遗嘱。这就使羊阳有可能成为黎湘平死亡案最直接的受益人。黎母同时向警察局移民局和人寿保险公司举报了黎湘平动用在中国的关系,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办理结婚手续的情况。黎湘平富有传奇色彩的身世马上成了多伦多各家新闻媒体的追踪对象。当羊阳昏昏沉沉地离开警察局的时候,她还没有意识到,她的照片此刻正躺在大大小小的报亭里,很快将流人千家万户的咖啡桌。警察局移民局和人寿保险公司三方的调查,才刚刚起了一个头。警察局虽然还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起诉羊阳,然而羊阳的一举一动,却完全落人了监控之中。
       那时羊阳已是无家可归了。黎湘平的房子作为案发现场,已经被封。羊阳在难民收容所里暂时住下,便开始找工作。她把皮包里那本看起来很是厚重的地址簿从头到尾地翻过了几遍,才突然明白过来,在这个硕大无边的城市里,她其实没有任何可以勉强称为朋友甚至熟人的人。一个也没有。她只有自己了。于是她每天仔细地翻看报纸上的分类广告,去衣厂做车衣剪线工,去电子厂做流水线装配工,去中餐馆做洗碗工,去咖啡店做清洁工。羊阳试过了很多份工作,几乎没有一份能做过一个星期。不是因为笨,也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警察局移民局保险公司的重重跟踪调查。业主怕事,一旦知道她的身份,就急急地辞退了她。
       促使整个事件急转直下,朝着有利于羊阳的方向发展的,是黎湘平家庭医生提供的证词。在羊阳抵达多伦多的前两天,黎湘平曾去家庭医生那里开过一张处方。那张处方上的药虽然还没有在加拿大正式上市,却是可以在美加边境的药房里获取的。那种全称叫“伟亚加拉”、俗称为“伟哥”的药,在有心脏病史的病人身上,有时能诱发大面积心肌梗死。而黎湘平正是死于此症,在此之前他已有十几年的心脏病史。医生的证词与后来的验尸报告内容基本一致。
       接下来,便是一场热闹的财产争夺战争。用争夺这个词多少有些不够精确,因为从头到尾的过程几乎完全是一个人的战争。羊阳在参战之前就已经被解除了武装。由于羊阳与黎湘平的结婚证是通过不合法途径获得的,所以两人的婚姻就失去了法律效力。于是黎湘平的财产,包括三座在市区的楼房,一幢在郊区的别墅,以及两家制衣工厂,就名正言顺地归人了他母亲和弟弟的名下。羊阳来到福音堂幼儿园做清洁工的时候,没有银行账号,没有信用卡,也没有支票本。钱包里只有一百三十加元,那是出国之前母亲用人民币给她兑换的零花钱。当时是一千加元,后来被她零零星星地花了,只剩了这些。
       在破开最后——张百元的时候,羊阳不禁想起了那天夜里,黎湘平贴在她的耳边对她说要一生一世照顾她的话,忍不住笑了一笑。她把一生中坚持了很久的东西匆匆忙忙地交给了一个总共才见过四面,几乎还很陌生的男人。她从他那里得到的,是一句他还没有来得及兑现的诺言。现在她失魂落魄地赤脚独行在一个冷雨扑面的陌生城市里,丢失了她有过的和可能拥有的一切。他却在哪里呢?他和她中间隔的是一条漆黑的无法逾越的万丈深渊。他救不了她。但是她却救了他。她知道他是带着那样的满足走的。世上能有几个人可以在这样极致的快乐中上路呢?她的心里便有了几分宽慰。
       羊阳闭着眼睛,烛?目结成的花瓣在她的脑海里渐渐延伸开来,填满了所有的空隙。世界后来只剩了一种颜色,一种无所不在的令人窒息的暗红。她看见自己像一只在雨中失去了翅膀的蜻蜓,渺小无助地栖息在花瓣的中心。“我的命,早在你的掌管之中。”她听见了自己和上帝的对话。“你让别人做阳光吧,我需要的,不过是一条平坦一些的路。”静默之中响起了轻轻一声回应似的叹息。“中国的女子,都这样勇敢吗?像你和路得?”那是保罗的问话。
       勇敢?勇敢是一个那么无奈的词。羊阳想起了那个叫路得的同胞女子,用那双缠过又放开的历经磨难的脚,日夜兼程地从省城赶回温州的情形。路得一定没有预想到,她无限绵长的孤独一生,竟是从那一刻开始的。如果有选择,路得一定更愿意绵羊般地藏在约翰的怀中,把约翰和他们的孩子作为她生活的全部景界。可是路得没有选择,所以她只能选择勇敢。天底下只有失却爱情的女人,才会选择勇敢的。羊阳想这样对保罗说,可是她最终保持了沉默。他不会懂的,因为他是牧师。牧师在世界里钻得太深,见过了太多的人,听过了太多的人生故事。牧师深知关于人的一切,牧师却不知道人。
       “约翰一生里最大的成功,就是成就了路得。是路得照亮了约翰无比平淡的后半生。你知道吗?”
       羊阳刚要转身离去,保罗突然从身后拥住了她。保罗的胸膛很硬实,也很柔软,唤起了羊阳很多关于温暖的久远记忆。羊阳突然就有了哭意。眼泪如惊涛骇浪在心中汹涌地撞击着,撞得她遍身生痛,眼中却只是干涩。方知道,她已经在多伦多这块土地上把眼泪流完了。
       她转过身来,用双手环住了保罗的腰身。他很高大,她的手舒展开来,刚够绕满。她的头娇小地埋在他的胸前,他的下巴倦鸟似的歇息在她的头上。他们像两棵静静的树木,在寒冷的冬日里身首相缠地相互取暖。十三
       萝丝琳娜在中国结婚后,曾有过三次怀孕三次小产的经历。这三次的经历使得她身心俱疲。二十八岁的萝丝琳娜感觉到生命的热情正如水从她的沙漠般的身体里渐渐漏失,在中国的土地上,她也许注定了是一棵不结果子的无花果树。于是她坚决要求回美国。
       一九O七年冬,在中国整整生活了十年的萝丝琳娜,终于和丈夫一起搭船回到了美国。鸿屋学堂所有的学生都来送别,码头上起起伏伏一片蓝色。远远看过去,像是涨潮的江水溢到了岸上。那是约翰和萝丝琳娜亲自为学生设计的海军蓝校服。人群里唯一的一个白点是路得。路得踮着脚尖,高高地扬着手里的白手绢。江风吹过,路得手一松,手绢就飞上了天。手绢像一只白色的海鸥,躺在轻风上,跟着船软软地无心无绪地飘了很远,一直飘到江水拐弯的时候。那天几乎所有的人都哭了,然而哭得最凶的却是萝丝琳娜。也许在那时她就预见到了,思念与时间无关,与距离无关,甚至与婚姻也无关。
       威尔逊夫妇回国之后,在萝丝琳娜的老家波士顿定居下来。约翰在波士顿郊外的一个小学里任教,以菲薄的薪金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至老至终再无探险的冲动。萝丝琳娜很快就再次怀孕,这次她安然地生下了一个儿子。接着就有了老二老三和老四。萝丝琳娜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家门,一直在家相夫教子。她对自己在中国度过的青春岁月讳莫如深。她在五十九岁那年死于一场肺炎。在她身后,她的孩子们才从父亲那里渐渐知道了母亲前半生的故事。
       约翰·威尔逊在九十一岁高龄时无疾而终。在收拾他的遗物时,他的儿子们发现了一双样
       式古怪的旧布鞋和一本边角翻卷颜色泛黄的日记本。日记突兀地中断在一九O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那是威尔逊夫妇离开中国的日子。那天,约翰只写了一句话。我的眼珠掉在了海里,世界一片黑暗。
       威尔逊夫妇走后,路得继任成为鸿屋学堂的校长。她也是温州城里第一位女校长。路得担任该校的校长达五十年。这所学校历次更名,先叫红房学校,后叫红星小学,再后来成为鸿德里小学,多年来一直是省级重点学校。许多赫赫有名的政界学界商界大人物,都记载在这所学校的校友名册上。
       路得工作到六十七岁退休,退休两年之后便病逝在家。路得终身未嫁,一直与威尔逊夫妇保持着不疏不近的书信来往,直至后来政局变化,越洋通讯被禁为止。
       一九九七年的秋天约翰和萝丝琳娜的孙子保罗·威尔逊终于踏上了向往已久的东行之旅。当他走进鸿德里小学的校舍时,当年的那幢红砖绿瓦的小房子,如今已被推入学校的角落,成为教师资料室。教学楼是另外两幢四方形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当年的西郊如今已是城市的一部分,公路笔直地从校门口经过,往来的汽车在路边的法国梧桐上落下阵阵轻尘。保罗拦住一个正在操场上跑步的小女孩,问知不知道约翰·威尔逊这个名字?女孩茫然地摇了摇头。又问知不知道路得?这次女孩的脸上就有了灿灿的笑容。女孩一路引领着保罗走到草地深处,那里有一座大理石的半身塑像。一个中年女人,身穿一件中规中矩的敞领茄克衫,头发整齐地在风中扬起,眉眼之间是一丝无欲无求无悲无喜的淡然微笑。雕像底座上有一行篆刻大字:“人民的园丁”。又有几行小宇,记载着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等等。
       离开校园的时候,保罗有几分失落。他反反复复地告诉自己:那只是一座雕像。那是后人根据自己的想象雕塑出来的。那不是真正的路得。十四
       羊阳把礼袍拿到房间里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要做什么。后来她把它平整地摊在床上,就突然有了想法。洞眼,那个被烛油烧坏的洞眼,是这件礼袍的致命伤。她的任务,就是遮掩这个伤口。羊阳从宽领边的内侧剪下一块布条,在洞眼上缝了一个十字架。那十字架不大也不小,却正好能让最后一排的人看得清晰。羊阳把修补好的礼袍挂在墙上,自己远远地站在房间的尽头端详。那十字架意想不到地掸去了岁月的积尘,使那件在尘世里滚过许多回的旧衣服瞬间生出新奇的光彩来。羊阳走过去,把脸贴在那个暖黄色的十字架上。她知道今天上午,保罗将会穿着这件修补过的礼袍,主持一场婚礼。新娘是幼儿园的一位老师,一直都很关照她,所以她也是被邀观礼的宾客。她想象着保罗看见那个精巧美丽的补钉时的惊讶表情,便忍不住轻轻地笑了。她下楼去将礼袍悄悄地挂在教会横廊的衣帽钩上。保罗进来时,必定会经过这里的。
       羊阳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开始梳洗打扮。淡淡地化过了妆,将头发编成一条辫子,辫梢上系了一根暗红色的缎带。又从衣橱里拿出一套桃红色的羊绒衣裙,那还是出国的时候姐姐特意为她买的结婚礼物。她还没来得及试过,黎湘平就走了。穿上了,对着镜子照了照,就吃了一惊。衣裙很是可身,将腰肢掐得极是细巧,那腰肢以外的地方就有了些出乎意料的丰满。那衣裳的颜色,浓了一分便沾染了俗艳的嫌疑,淡了一分便失之于苍白贫瘠,端地十分相宜地衬出了她的两颧杏红,一痕雪脯。镜子里的模样,比平日鲜亮了许多,竟有了几分新娘的样子。坐到床沿上,慢悠悠地穿着丝袜,才明白过来,自己并不是今天的新娘。
       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正是八点半。今天是周末,幼儿园不需要她上班,可是保罗一定会需要她帮忙的。这个婚礼排场很大,男女双方都有很多宾客,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出漏子。羊阳穿戴完毕,先到大厅里转了一圈。大厅早已布置得花团锦簇,过道已用粉红粉蓝色的缎带一路缠绕,讲坛上铺了一圈白色和紫罗兰色交织的纸铃铛。铃铛正中,是两颗用几十朵红玫瑰拼堆出来的相互交叠的心。记得黎湘平到机场接她的时候曾经说过,等她在多伦多安顿下来的时候,他会替她安排一个盛大的婚礼。她清晰地记得他当时说的是为“她”安排婚礼,而不是为“我们”安排婚礼。现在回想起来,他似乎在那时就已经预料到他将不会成为她的婚礼中的一部分。羊阳用手指掸了掸玫瑰花上的水珠,心想将来的某一天,换个场合,换种心境,换个活法,这两颗心中的一颗,也许还会是她羊阳的。只是不知道,那将会是何时何地了。
       走过大厅,羊阳顺便去查了一下信箱。竟然有她的两封信,都是几天前的。第一封是移民局来的。
       经过我们的调查,确认你与黎湘平先生的结婚证明属于假造,因而你们的婚姻并没有法定效力。鉴于上述理由,我们决定取消你在加拿大的合法居留身份。在接到此信的两个月内,你必须处理完一切事务,离开加拿大,返回你的原居住国。
       羊阳将信反复地看了几遍,才慢慢看懂了。怔了一会儿,就把信撕了,狠狠地朝窗外扔去。纸片在早晨半睡未醒的清风里飘扬起来,如冬日里湿软的暖雪,也如秋日里百般不情愿的落花,许久许久才翩翩落地。羊阳摸出第二封信,揉成一团,也扔到了窗外。想了想,又捡了回来。是黎湘平的人寿保险公司寄来的。
       我们已经结束了对黎湘平死亡案的调查,得出的结论是黎先生的确死于自然因素。黎先生在本公司投保了一百万加元,你是他唯一的受益人。接到此信后请打电话与我们预约时间,商讨领取保险金的方式。
       羊阳抽出信里夹附的带有黎湘平亲笔签名的投保证书,看到受益人名字一栏是经过修改的。改成她名字的那个日期,是去年的十二月十九日——正是她拿到加拿大签证的那一天。羊阳抚摸着黎湘平那个工工整整一丝不苟的签名,眼睛就热了一热。他曾经说过他会一辈子照顾她的。那不是一句空洞无实的诺言,他在她到来之前就为她预备了长长的将来。她长长的将来是要在他生命的温软铺垫下徐徐展开的。那个她总共才见过四面的男人,替她把身前身后的一切都想到了。她却从未把他当真。
       也许,冥冥之中果真有一个上帝?她二十三年无忧无虑的时光,仿佛都是在仔仔细细地预备着,来应付她这几个月的所有悲伤。上帝让她独自遇见了一阵又一阵的急雨,却又给了她一把又一把的雨伞。
       羊阳拿着信,飞块地朝牧师办公室走去。
       “保罗,也许,也许真有一个上帝呢。”
       办公室里没有人,桌上的咖啡尚冒着氤氲的热气。祈祷室的门大开着,羊阳一眼就看见了那件酒红色的礼袍。保罗跪在坛前,袍子在地毯上铺展开一朵惶惑而不知所措的红花。保罗的声音遥遥地细细碎碎地飘了过来,仿佛经历了千山万水。羊阳过了好一会儿,才把那些碎片渐渐地连缀成一个模糊的整体。
       “恩慈的主,求你赐温柔的怜悯,怜悯仆人肉身的软弱。用你属天的力量,将那诱惑挪开……在你没有难行的事……”
       羊阳静静地走出了教堂,来到了街上。雪终于停了,天上有气无力地出了一轮苍白的太阳。风刮在身上,有一种赤身裸体的寒冷。有轨电车穿过景致和色彩都很萧条的街道,留下空洞的铃声。
       北京的三月是否也这么冷呢?羊阳想。 一百万加元就是五百多万人民币。在北京开一个咖啡屋应该是绰绰有余的。那种门脸不大,却千干净净的咖啡屋。桌上摆着鲜花,暖气开得极足,让人一走进去,就忘了今生来世,只想捧着咖啡杯子,打一个温暖的昏昏沉沉的盹。
       阳光。对了,就叫阳光咖啡屋。2003年4月18日于多伦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