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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随笔]李见心随笔两篇
作者:李见心

《诗歌月刊》 2007年 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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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猪一样干净
       我曾写过一首诗,大意是总爱失眠,突然有一天,豁然开朗,最后两句话是“睡得像猪一样干净,醒来像神仙一样漂亮”别人看了都笑,我却以为这是我最好的诗句之一,认为是神来之笔,我自己非常满意。其实我最初想写的是“睡得像猪一样干净,醒来像猪一样漂亮”有人说太过了,才改成了神仙。好哇!跟猪干上了,因为今年是猪年,那就聊聊猪吧!
       一般人会疑惑——猪怎么会干净呢?怎么会漂亮呢?猪是最脏最丑的呀!可是我的感觉和理解和一般人有所不同。
       对猪有偏爱的不只是我,还有我的儿子,早就听儿子给我讲过一个知识——猪是最清洁最爱干净的动物之一,你如果把它放在清洁干净的环境,它肯定会保持得很好,吃饭呀大小便呀绝不往窝里弄。本是非常高雅讲究品味的动物,可是,人们的成见和粗暴肮脏破坏了它的雅兴,人们一生下来就把它扔到肮脏的环境,把所有脏东西都往它身上扔,它怎么能抗拒它的上帝——人呢!久而久之,它也就适应了,改变了自己的个性,开始自暴自弃了,它也拚命地用别人的和自己的污秽涂抹自己,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成为了肮脏的化身。看起来,不只是人,一切生物都是环境的奴隶。至于它的丑陋,我也不以为然,我在农村看过一只刚出生的小白猪,它浑身雪白,身体匀称,五官长得也各得其所,尤其是鼻子的,翘翘的,鼻孔朝外,即俏皮又憨态可鞠,给人一种可以坦露的亲近之感;还有眼睛,透明清亮又带着羞怯和本能的惊恐,不比任何一个婴儿差,那一刻我感到小白猪不比小白兔不漂亮不可爱,人们为什么能谅解兔子的三瓣嘴,就不能谅解猪的翘鼻子呢!人类的审美为什么以自己为标准呢!每个生物的特殊长相都是有其用途的。比如兔子是为了更多更好咀嚼,猪是为了更便利地吃和呼吸。这没有什么不好的不美的。所以我一直认为猪是很干净很漂亮很可爱的,要不,现在城市人怎么流行起了养宠物猪,它不比养猫和狗得到的快乐少。
       综上对猪的理解和偏爱,所以当儿子给我起了一个外号叫“见猪”时,我没有生气,觉得这是一个爱称,还觉得儿子这个外号起得有水平,他了解他娘的习性。
       一个人是怎么由见心变成见猪的呢?
       小时候,从我记事起,我就很懒散,懒得吃饭懒得穿衣懒得上学,每天最爱做的一件事就是躺在床上睡觉,晚上做晚上的梦,白天做白日梦,一梦连着一梦,一觉连着一觉,总是迷迷糊糊睡不醒的样子,家人领我上医院检查,没有什么器质性病变,只好说是嗜睡症。我喜欢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与猪的待遇几乎一样。我就在哈欠连天中上完了初中和卫校,打针是学会了,可生理方面的知识却一点也不懂;我就在鞭炮齐鸣的梦境中走进了洞房生下了孩子,可对爱情和婚姻的学问却一窍不通。你如果不见到这样的人,肯定不相信,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人?如此恋床,我吃饭睡觉,读书写作都在床上进行,把床弄得像猪窝一样,书籍满床,纸片乱飞,床头上还贴着醒目的标语——谁动了我的纸片谁就是我的仇敌。儿子总问我:“妈妈!你为什么总喜欢和床生活在一起?”我真是离开床就活不了,离开床就寸步难行。每天下班之后回到床上,像回到久别的故乡。我还特意为床写了首诗:“你是生活的中心,爱情的中心,死亡的中心,你是一切的中心,我们所作的一切,有用还是徒劳,都是为了抵达你”。
       你如果问我最崇拜的英雄是谁?不是黄继光和张海迪,也不是切·格瓦拉和比尔·盖茨。我崇拜的英雄是苏联作家岗查洛夫塑造的多余人的典型形象——奥勃涅洛夫。他没有病,可每天的生活就是躺在床上,用睡眠和梦幻抵抗和抵消时间。他懒得起床懒得工作懒得恋爱。“他闲得没有时间工作,他忙得没有时间醒来”因为他还没有想明白起床后做什么?做它们的意义何在?记得在鲁迅文学院看此片时,只看到一半,周围的同学都说太无聊了,没有情节,看不下去,纷纷走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不动声色静静地看着,内心里却是热泪盈眶,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我终于找到了自己灵魂的对手——一个只靠睡眠、梦想和回忆活着的睡眠家梦想家哲学家,一个世界上像婴儿一样最单纯也最复杂的人;一个超越于时间和世俗之外永远也长不大的人。在世俗眼里,他是一个多余的人,自绝于人民的人。可在人性的思想史上,他却是个不可多得的人,他以静制动,用慵懒对抗勤劳,用死亡慢待生命,用梦想留住现实,因为他比谁都知道,积极和消极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就是要止住时间,最后的结局也是一样的,殊途同归,谁也止不住时间的流水,谁都会把逝川变成忘川。
       有这样经典的形象对应我,为我的懒惰找到了经典的理由。从此我懒得更是为所欲为,有恃无恐。
       奇怪,像我这样的脏懒差同志却有着异样的挑剔和洁癖。比如我不愿意和别人握手,每次和陌生人礼节性地握完手,都会到卫生间洗多遍手。
       记得在卫校时,老师逼着我们摸骨头,摸完之后我回到寝室,用肥皂香皂消毒水轮翻最少洗了十遍手,把手都搓出血了,仍不敢拿东西吃饭。
       平时家里是婆婆做饭,我也眼不见心净地跟着瞎吃,可一旦她出门不在家,我不得不做饭时,可就惨了,我纯做饭的时间可能只用一个小时,可之前的洗锅刷碗磨菜刀抢菜板等活计,最少也得用上小半天,累得腰酸腿疼。那不是简单的洗刷,那是像科学家进行一项实验一样一丝不苟,反复操作,直到那上面没一个污点为止,还要全部消毒一遍,否则做饭这项事业是无法进行下去的。
       还有,我发现我的懒和脏只是在群体生活中,比如在家里,我从不叠被也不愿意布置房间,因为人多手杂,不会太久地保留我的成果。可一旦我有机会过独身生活,就完全不一样了。记得上鲁迅文学院时我的床铺是最整洁的,床铺的墙上布置得也最别致有风格,同学们都愿意上我的房间来,一同学的父亲也夸我和我的房间太干净太与众不同了。以至于家人来学校看我时,大吃一惊,以为走错了房间,直疑惑地问;“这是你住的床吗?这是你收拾的房间吗?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我说:“我们的眼睛看到的只是事物的表面,我的心里干净着呢!美着呢!其实我是洁癖症患者。”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杀手里昂走进他老板的房间,低头仔细欣赏一只宠物猪玩具,老板问:“你喜欢它?”他说了一句比真理还永恒的话:“猪比人善良!”。的确,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猪比人善良,它从不伤害别人和其它生物,它活它自己的,死它自己的,听天由命。猪也比人干净,它无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只能深藏着自己内心的洁癖,在生里死着,在梦里活着。只有在梦里它才能留住自己的童贞,找到自己的洁白,它梦着、笑着,看见自己被一场又场的大雪覆盖……
       雪一样白,血一样红
       一个王子在切奶酪的时候,不小心切破了手指,一滴鲜血滴在了白色的奶酪上,他对母亲说:“我要娶个姑娘,她的皮肤必须像雪一样白,像血一样红。”
       他母亲说:“孩子,不论是谁,皮肤白的就不会红,红的就不会白,两者不可兼得”
       “不,我要去寻找,我相信这世界上一定有这样的人!”
       于是王子走出去寻找,历经坎坷和欺骗,他终于在一枚石榴里找到了他想找的人——雪一样白,血一样红。
       这是我最喜欢的卡尔维诺选编的意大利童话《三枚石榴的爱情》。
       雪白与血红兼俱,这是我们追求的两难境地。对于生活,就是现实与理想的矛盾;对于诗歌,就是感性与理性的冲突。
       怎样调和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怎样处理感性与理性的冲突?这是我们应该不断学习的,做人的艺术和作诗的技巧。
       只有相信理想,才能实现理想,只有相信童话,才能创造童话。
       “你的诗和你的外表不一样!”所有见到我的人都这么说,我心想,不一样也是一样,一样也是不一样!诗是诗,我是我,生活是生活。诗是我,我是生活,生活也是诗。真正的诗人即能积极参与火热的生活,又能跳出世俗之外冷眼旁观。有的人虽然活得像个诗人,写了一火车诗,可却不是诗人,而有的人不着一字,别人却说他是个诗人。诗人是一种思维方式,生活态度。
       以前我喜欢史蒂文斯、席姆博尔斯卡,他们强化了我本来就很强的理性。所以增加感性是我能走下去的唯一路径,近段时间,我拚命看阿什贝利,看他时觉得其它大师都退去了,退得很远,我的眼中只有阿什贝利,看他的诗,像走进了梦靥,走进了博尔赫斯语言的迷宫,不知所云却又不能自拔,他的诗好像是在他身体里安放着一台录音机,把他身体里的感觉杂念全都录了下来,这正是我追求而达不到的境界。
       我可以住在一个简陋的房子里,体重比灰尘还轻,但在我的内心世界里却供养着一个肥胖的情人,他无一时刻不在关注我、体贴我、爱护我,我是他的生命本身,他是我的灵魂所在。我擦拭灰尘的手像弹着钢琴的乐音,我被烟火呛出的眼泪像一串串绝世的诗行。别人以为我贫穷,其实我富得只想施舍,别人以为我寂寞,其实我狂欢到天尽头。
       “现在寂静得像一群人,演员们正在准备他们最初的衰落”阿什贝利的感性让我触摸到了一只可以给我带来温暖和抚慰的手,有了这只手的引导,有了内心世界忠实情人的眷恋,我就可以向生活妥协,向理想进军,让感性与理性和谐共生,找到那个雪一样白、血一样红的人,并成为雪一样白、血一样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