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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报旧闻]新中国第一次反腐倡廉运动
作者:谭 烨(整理)

《新华月报(天下)》 2008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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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反腐倡廉都是举国上下关心的话题。不久前,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是让人们看到了中国共产党反腐的坚定决心,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设立也使反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
       作为中国共产党长期坚持的一项事业,新中国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应该追溯到1952年……
       建国初期,人民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并一再警示全党要防止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防止资产阶级通过各种非法手段对领导干部进行拉拢腐蚀。但是,仍有一些人意志薄弱,经不起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袭,开始贪污受贿,退化变质。在此情况下,从1951年年底开始,政府在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 、“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在群众的检举揭发下,一些贪污官员随之落网。
       据1952年2月号的《新华月报》载文,春节刚过,中央机关就在北京中山公园音乐堂举行了公审大贪污犯大会。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薄一波作了讲话。文中写道:“同志们听了今天大会上的检举和判决报告之后,首先一个强烈的印象,自然是:被这些贪污分子所贪污掉的国家资金,对于我们是一个严重的损失。这些贪污分子直接贪污的数目,都在一亿元以上,薛山则贪污了二十三亿。如果把被贪污的钱加起来,单单中央各机关,至少可能有一千亿元左右。到一月二十九日为止,中央各机关已经破获大贪污犯一百六十一人,有了明确对象的还有二百零二人,再加上一些可能的线索,总计至少有四百到四百五十人。”这些数字就今天看来也是相当惊人的。文中还进一步指出:“大贪污分子对国家所造成的损失,主要的还不在于所贪污的绝对数字,而在于这种罪恶的贪污行为所造成的其他方面的经济上的损失。
         
       这种损失,往往很不容易计算。比方薛山,控制了国家机关内皮毛收购的地位,同时又在北方各大城市开设了十九家皮毛店,他把皮毛贸易上的一切好处,都归给他自己的商店,一切损失都转嫁给国家。又比方宋德贵,为了贪污和奸商勾结,把中央公安部行政处长可能得到的经济情报和交通运输上的各种便利,都给了私商,甚至彼此沟通,造假各种单据。”
       经过不到半年的时间,“三反”运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执政环境改观了,社会风气好转了,新生的人民共和国沿着健康的道路继续前进。在此后的30年间,新中国政坛清廉之风渐成气候。即使在惯于挑剔的西方学者眼里,这也被认为是治国的一大奇迹。(谭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