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王洛宾在狱中
作者:凌 愉 刘李红
《人民文摘》 2006年 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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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洛宾是因为“反革命罪”于1960年4月被逮捕入狱的。他的罪名是历史反革命加现行反革命。他被判刑十五年后,被关押在新疆第一监狱接受劳动改造。王洛宾被关押在反革命队,当时他已经年近半百,在监狱里是“大龄犯”,是个病弱老头。
泥砖上写出《高高的白杨》
王洛宾在服刑期间,写出了那首传世之作——《高高的白杨》。
在王洛宾的同一个劳动小组中,有一位维吾尔族青年吾买尔江,他一直沉默寡言,几天见不到他说一句话,留着一脸的络腮胡子,胡子几个月也不刮一次。慢慢地,王洛宾了解到,吾买尔江的姑妈有次来探监时,告诉吾买尔江,他的妻子因为不屈于一个有权势的家伙的侮辱,已经离开了人世,埋葬在屋后的一个荒滩上。姑妈在坟上插了一束当地盛开的丁香花。
听到心爱的妻子离开人世的消息,吾买尔江从此留须不语,痛苦郁闷,王洛宾怀着极大的同情,想方设法安慰他,让他开心。王洛宾哼着轻轻的歌曲,逗着吾买尔江高兴,久而久之,吾买尔江也轻轻地唱起一些维吾尔族民歌。那既抒情又哀伤的音符深深地感染着王洛宾。王洛宾对吾买尔江说:“我要给你献一首歌,写给你也写给你那位不幸的妻子。”于是,在架子车吱吱呀呀辗转的路上,王洛宾用一根树枝一遍一遍地一行一行地在湿润的泥砖上划出一道道音符,慢慢地,《高高的白杨》产生了:高高的白杨排成行,美丽的浮云在飞翔,一座孤坟铺满丁香,孤独地依靠在小河旁,一座孤坟铺满丁香,坟中睡着一位美丽的姑娘……”。
多年后,王洛宾在乌鲁木齐市的一条繁华的街道上与吾买尔江邂逅相逢,俩人相拥而泣,《高高的白杨》这首歌曲已经唱遍天山南北,吾买尔江早已剃光了胡须,整洁的衣衫,愉悦的神情,显得潇洒又年轻,他在王洛宾面前,动情地唱起《高高的白杨》。
为《共产党宣言》谱曲
王洛宾在新疆第一监狱服刑期间,从青海独立师调来一位警卫排长余安青。
余安青值勤时,常常看见一个干瘦的老头,坐在僻静的一处墙角晒太阳,老头头发长,胡子也长,一双眼睛却炯炯有神,看不出这个老头有多大年纪,在老头的身旁放着一个破损了的瓷碗,半碗清水里泡着一副假牙,余安青走过去喊了声“五号”,这老头刹那间立正站了起来,像一根木头似地立在余安青的面前。余安青问:“你服刑多少年了?”“报告首长,我服刑快十年了。”回答完这句话,余安青看见老头缺了许多牙齿的嘴巴,这时,老头迅速弯身从瓷碗的清水里拿起假牙套进嘴巴里,为的是在回答问题时再不要嘴巴漏风,余安青又问:“你还有多少刑期?”“报告首长,还有五年……”
余安青转身走了好远,回头看见这个老头还端端地立正站在那里,顿时他心里对这个老头产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很快,他打听到老人叫王洛宾,他感到震惊。因为,他从父亲和母亲那里,从中学的音乐老师教给他的音乐课中,早已熟悉了《在那遥远的地方》、《达坂城的姑娘》等流传的歌曲,从此,余安青开始时时关注着这个犯人,但是,王洛宾毕竟是“反革命中队”的犯人,他提醒自己,要提高警惕,划清界线。
但是很快,一件意外事件,一下子把22岁的青年军官余安青和王洛宾的距离拉近了。
余安青有一位女朋友何芳,两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小学中学也同班同级,余安青参军后两人的情感更加深厚,然而突然有一天,何芳的父亲——一位革命干部被揪了出来,被打成“叛徒集团”的骨干分子。一夜之间,恐怖和不安以及耻辱宠罩着何芳一家,在经历了种种精神摧残和折磨后,何芳患上了精神病,被送进了精神病院。
余安青得到这些消息后,精神几乎崩溃,在失眠的夜晚,他偷偷地写了一首思念何芳的诗,诗的题目叫《离情》,诗写好了,他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不能给任何人看,但他无法压抑自己的情感,他突然想到了王洛宾。
王洛宾看完这首诗,听完余安青的叙述,久久地沉默不语。两天后,王洛宾把为《离情》谱好的曲递到余安青手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我们一起唱吧!从那一天开始,余安青把王洛宾当成了知己。
有一天,王洛宾对余安青说:“我想为《共产党宣言》谱曲。”
余安青诧异地问:“为什么有这么个想法?”
王洛宾说:“在我的童年时代,在北京我们的邻舍公寓里,住着许多俄文专修馆的学生,他们经常谈论列宁赞赏列宁,后来我在这些学生那里读了许多有关列宁的书籍,感觉到这是位伟大的革命家,他言行一致,一心为公。后来又读了列宁对《共产党宣言》的评述,我也反复阅读了《共产党宣言》,现在,我想用音乐谱写它,描述它。”
很快,余安青找到了一本《共产党宣言》送给王洛宾,并给他提供了几张稿纸。
王洛宾精心谱曲,九易其稿,终于用中文、英文、俄文三种文字对照谱写出了有着10个页码的《共产党宣言》。
这首浇灌着王洛宾满腔心血的传世之作《共产党宣言》,后来辑录在他的相关专著中。
熊熊炉火旁的歌声笑声
十五年的狱中生活是孤寂而漫长的。与此同时,狱友们也有过一些短暂的终生难忘的欢乐时光。
挖土、和泥、烧砖、起窑、搬砖、码砖,这一连串的劳动,是流水作业,是一种需要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配合的群体劳动,因此,汗水中也渗透着友谊,渗透着互相的关照。
那时的监狱,一个中队便是几百人,一个大屋一个通铺住着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劳累了一天,大家最大的享乐便是围着大屋中的火炉,坐着躺着,谈天说地,讲些故事,干些自己的事。
这样的夜晚,这样暖洋洋的火炉旁,狱友们以及王洛宾都是激情满怀,大家忘却劳累和艰辛,享受片刻的欢乐时光。王洛宾喝着炉火上熬煮的砖茶,啃着烤焦的香喷喷的包谷饼子,然后他清清嗓子,深情地给狱友们轻轻地哼唱《达坂城的姑娘》等情歌,有时也讲讲他在陕北时期与丁玲、塞克、肖军、萧红等在一起的难忘日子。
1975年5月22日,王洛宾服满了十五年的刑期后被释放,监狱管教服役长周启胜把一张油印的只有巴掌大的填写着王洛宾名字的释放证递到他的手里。
走出监狱,王洛宾无家可归,反而觉得更加孤独,更加失落,但又无法回到监狱。于是,王洛宾在乌鲁木齐街头流浪,他捡破烂,帮人看大门、看工地,用他60多岁的身体拉人力车。
直到1979年11月29日,粉碎“四人帮”三年以后,王洛宾接到乌鲁木齐军事法院的“刑事裁定书”,这份裁定书认为,经过认真复查,对王洛宾同志判刑所依据的几个问题均不能成立,撤销原新疆军区军事法院对王洛宾的判决。
不久,他接到邀请,赴北京完成大型歌剧《带血的项链》的创作任务。
(沈 珍摘自《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