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黄昏以后的世界
作者:朱以撒
《十月》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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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和鸟差不多。我指的是黄昏到来的时候,有一种急冲冲的心情,返回清晨出发的地方,这种感觉应该是一样的。从单位骑着车子,看到红灯也想顺过去,停不下来。其实快也快不到哪儿去。我看到头顶上有鸟群飞过,比我快得多,它们的巢在更远的地方,此时正抓住天色未暗下来,赶路。
有时走一条小路,就要穿过一片竹林,竹林阴翳。这个地方不远处是一条内河,河里的湿气还有生活垃圾积聚下来的营养,被钢筋般勾连的竹根在深处吮吸着,并且不断地输送到竹梢,只要看看竹梢色泽就明白了,这都是些旺盛的生命——那么密集,人走不进去,只能在外围看着,就是白天里,里边的光线也让人感到年份久远。许多落下来的枝叶、竹壳都沉积在里边,听任雨水下来时沤泡。曾经有几次。当地社区想把它们铲平了清出一块空地,用作健身场所,但工夫显然太大了,于是罢手。我骑车累了,就坐在竹林底下歇息,总会听到里边窸窸窣窣的声响,由近而远,微弱以至没有。竹子的全身都具有中国式象征的意味,竹干坚韧、竹节虚空、竹叶清雅、竹鞭刚劲,在晴空中看一片竹林,的确如此符合我们审美的高度隐喻。只有在我坐下来歇一口气,我嗅到了竹林深处泛出来的陈腐气味,连同里边正在隐隐穿行的不明之物,使我不那么地久坐了。日光暗淡,我的眼睛无法穿透,一些叶片被行走中的动作翻向一边,没有人能告知,这是哪一种惯于在黄昏中出没的小动物。
一直要到小区,看到高高的钟楼顶上的大钟,它标明我到达的准确时间——六点二十分。整个人松了下来,如同倦鸟嗅到了巢里熟悉的气味。一路上骑得飞快,就是要远离单位,远离充满工作气味的讲台。
有一些时间必须花在烹调上。我曾经有过好几本彩印的菜谱,是一些技法简单而又实在的传授。烹调是人闲散下来的一种乐趣,物质在早晨都已准备齐全,此时进入操作阶段。一个人的平民化品质在这方面可以鲜明地体现出来,而不是像一些人那样,认为烹调非大丈夫所为,上馆子去吧。一个人把在单位逗留的时间节省下来,就可以轻松地用在这上面。当一个人熟读菜谱,掌握大略,具体实践也许就不会计较味素几克、香油几克了。量化永远是对厨房里不开窍的人制定的。我就见过这样的人,厨房里有一架微型天平,为了完全达到书中所言,严格地遵守着各种比例。这就有些迂腐——一个人太遵循原则了,弄得自己一点儿灵活的权利都没有。事实上一个人越是按照自己想法去干,就越接近本质的需求。一个人连烹调这样很私有的过程都如此教条,完全是由白日里的机关形式主义养成的。日光朦胧下来的时候。手脚不妨放开一些。
在杂乱的书房里我清洗了砚台上的沉渣。很黑亮的墨汁倾倒后如果一次没有用完,第二天就成了渣滓。现在清洗不会像白日里感觉那么龌龊,只是一些颗粒而已。我把它们倒入同样变得昏暗的水池,然后放水冲入管道,沉入地下,汇合于黑暗之中。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那一面,我乐意把烹调和泼墨挥毫视为同等的一种技巧,水、墨汁、宣纸,通过笔,它们必须胶着在一起。就如同菜肴和麻油、味素、黄酒,都必须通过火,让它们互相进入对方的内部。不同的是,在烹调上我不讲究造型,而在乎入口的滋味。写字,则相当讲究造型的合乎比例——大方、优雅、洒脱,都是我追求的,因此要比一般人好得多,让人看了也分外舒适。书房内的昏暗让我有些优柔寡断,电灯打开又一下子激动起来,于是又把灯关了。我习惯于走到阳台,对着天边光亮的残余读一本字帖。这是一个叫董其昌的人写的,从明朝来。白天我不看他的字帖。白天我看那些很坚硬的北朝碑版、墓志、经幢,它们从陕西、河南干硬的地下生长出来,给笔力软弱的人一帖强大的药方。白天我边看边临,目光追逐着这些刀刻的锐利痕迹,下笔很冲,很直露,像骑在马背上下不来。这正好符合白日里的心态,笔在纸上切割般穿行,仿造一些北朝人的豪爽,想着跃马扬刀黄沙一样呼啸而来。每个人的胆量和声调在白日都放纵于尘上,使人深信在毫无遮蔽的时段,每个人都张开着臂膀,直到日落才转换成垂落的样子,敛约起来。
是谁在弹奏着舒缓的小夜曲,是楼上还是楼下,还是周围的楼层呢?小区设计得有些像人伸出手拥抱的弧形,使声音在回旋中查不出实处。这个曲子总是在上灯时分响起,弹奏者与我同样远离了办公的场所,让自己压抑了一天的私好,长出长长的藤蔓。我已把坚硬的北碑放在一边,琢磨董其昌婉约的笔迹了。与这个人的作品相遇,也是近几年的事,青年时期并不看重董书,好多次就这么擦肩而过。有一个为董其昌作年谱的人认为:董其昌在人品上是很糟糕的。这个平素不多讲人短处的长者,说了一些董的丑闻,在那个爱憎一刀切的时节,我也表示了自己的态度——既然天下好书法多了去,不涉及董书也罢。这两年觉得不得了,人被慢慢地吸引。这些过去的墨迹死去的人,能把一批抗拒心理很强的大活人吸引在自己周围,每晚临摹,渐渐抚平抵触的棱角,的确是匪夷所思。我想在自己受教育的过程中,教科书都是首先教会了如何憎恨、仇恨、愤慨,似乎天下充满了可恨的团体还有个人,但是后来证明不对,不至于如此大动肝火,有的人还是挺可爱的。我读董书就有一种安息感,柔和、婉约还有一些萧疏,尤其是董氏在墨中兑了不少清水,使得笔下清淡虚无一般,很有隐逸之趣。白日需要一些压力,或者说革命性,把每个人都压得直咧嘴,生存现实就是这样,否则活着就成问题。此时在书房,一些重负都卸去了,阶级出身、家庭成分、人品忠奸、历史功罪,这些白日里让人警觉的话题,戛然而止。像读董其昌一样的热情,我也细致地读了赵佶、蔡京的书法,确实也上档次。在《路易十四时代》里,伏尔泰说:“只有证据确凿的事实,我们才承认是事实。”有许多事实的重温都有意激起人们无休止的仇恨,恨不得抱一块石头去砸那些已经成为虚像的人物。像西子湖畔岳坟前跪着的秦桧和他的太太,白铁无辜铸佞臣,我看到了跪像上浓黄色的痰和冒着白沫的口水,内心就一阵恶心,恶心这些咳嗽的人——这么多年过去了,文明推进了不少,居然还用吐口水这种鄙俗行为,以显示自己的正义。有一段时间尤其明显,每个人的内心都充满了仇恨,搜索枯肠地找寻对方的不足,向国家机关汇报。不仅对存活的人,对已经消逝的人也是如此。仇恨使人膨胀,也使自己的精神空间越发逼仄。如果一个人更多浸润在宗教慈善的汁液里,他的私欲或许下降许多。在晚间我会想,什么时候我也来写一写赵佶的“瘦金书”,如此精瘦的笔迹,不能因为出自祸国的皇帝而放弃喜爱。
回到家中,一般就不会再出去了,就像倦鸟卧于巢中,如果不被惊吓,不会飞离。自从有了电话之后,晚间这个时段更加属于自己。有人想来坐谈,都会先来一个电话问询。此时全凭主人的心情,决定是否与对方见面。而不见的理由,可以随便编一个。我通常推给白天,说白天很忙,现在累了,隔着电话,对方莫辨真伪。城市中的人来人往遵循这么一条规矩,尤其是下班之后,访者会更加小心。这个现代社会规矩繁多让人厌烦,但这个
规矩颇使我快意,它使人有一个心理准备。如果在夏日,还得准备把光膀子遮蔽起来。可是有好几次,正在细细品尝自己的烹调成果,门铃就响了——有的人在城市生活了这么多年,还像在乡村串门一样不分时段,这令我这个从农村出来的人内心不快。是接着吃还是搁碗迎客?心中不悦,菜肴一下子毫无滋味。我是很注重自己感觉的,心情越好,用餐的时间就越长。长度表明了人对于上苍赐予的蔬果、鱼肉都以一种感恩的心来接受。我不像母亲那样举箸前必先祈祷,即便口味不合也满心欢喜。我只是努力地接受,口齿尖利,撕扯肉类的筋脉时孔武有力。而对游鱼,则细微到每一根骨刺都了然地剔到了一边。晚餐是白日结束之前最从容的咀嚼和品味,对于我这个没有吃夜宵习惯的人,这一餐直接影响到了情绪。
可是,此时有人来了。
与人长谈短谈,渐渐暗下来的天色是一个很恰当的背景。在过往交流的表述上,都用了“促膝”二字以显亲切,同时还用以“不知夜半将至”以显时间的深度。谈兴如此深浓,我是毫不怀疑的,甚至谈累了枕席而卧,谈兴来时又跃然而起。我似乎都不具备这样的雅兴,和同辈和长辈交谈是如此,和学生交谈也是如此。谈不了多久,已觉太多,于是无语。信手翻翻身边的书或者告知:“天不早了,你们回去吧。”以前一位教我外国文学的老师也是如此,毫不掩饰自己的想法,他会说:“我要吃饭,你回去。”其实离吃饭时间还早。有时,人的秉性不是父母遗传的,是任课老师遗传的。譬如清高孤傲,独来独往。在大学老师里边,串门的频率一定要比社会上其他行业者少得多。守着自己一个摊子,教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唐宋部分或者讲授外国文学中的希腊神话。自主自足。而我又是其中最厌烦串门者之一,有人认为这种脾性发生在当上教授之后,其实不是,小时候就如此,家中来了客人,也懒得与人打招呼。长大了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加剧了,一直往深处走。来客都能体谅一日之余他人的困倦,马上表示辞别,我在送客时必然告知:“下次来时先以电话联系。”对于有两次冒失的人,我的耐心也就走到终点。如果在夏日,客人一走我马上将作为伪装的长衫长裤剥掉,显出最简单的装束,顿时轻松了许多。
我渐渐爱上了电话,尤其是一位朋友送了一架仿古电话,很像电影《围城》里苏文纨用的那一架。后来坏了,只能接收不能发出,好在我大部分是接收的,抓在手上,就想起苏文纨给方鸿渐打电话的模样,她对对方说:“有空过来,啊!”柔情万种,谁知对方已经看上了唐小姐。我在电话里,两下三下就把问题解决了,犯不着到家中来枯坐。当然,对于电话约我出去聚聚,我也一律谢绝。晚间出门有一种怯意,深感不安全。晦暗罩下来时,四处弥漫着,人有些眩晕,有一次走到小区门口,又退了回来,外边是汹汹而过的车流。对方再来约,我只好在电话里编一个理由搪塞过去。一个人不合群,不喜欢过集体生活,文明的进展,就是给无数个人独自走路的方向,感受一下脱离的趣味。集体学习,集体劳动,集体开伙,集体睡觉,还有集体上街游行,三十岁前我过腻了集体生活。“一滴水只有放入大海才会永远不干”,这句话引用多了就会让人产生脱离集体的恐慌,不敢把自己这一滴水从大海中剥离出来。后来,时局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我看到了个体的惊人增加,包产到户的个体农民,走南闯北的个体商人,辞去公职单干的原政府官员,还有不服从分配自行其道的大学生,越来越多的个性,越来越自我的心思。我喜欢散漫的生活状态,每一个人有自己的空间,心灵的开合会更任由自己。白天如此,晚间更不用说了。
每一座楼都由于日落而闪动着灯影,每个人在灯影下渐渐安静和徐缓,电视里许多搞笑剧在此时相约登场,瓦解着我们白目的紧张和压力,如果说这一类剧情还有一点审美价值的话,那就是培养了即将到来的睡意。
二
在这个纬度上的晚秋,日落风起,就有一些寒意。
时段是含纳在温度里面的。随着晨光走出。温度因亮度的增加而温暖。每一个走出家门的人都充满了精神。初升的阳光照在肩上——我们在影片中常常看到这样的特写,它要说明生活是美好的。相反,日薄西山,残阳如血,则用来表达另一层的含义,这几乎是一个毫无新意的模式了。
我坐在赶回家的汽车上,风从车窗降下来的一条小缝中挤了进来,吹走了昏昏欲睡的酥软。车上的人都进入中年,事一办完,根本没有心思逗留和观赏,一致同意趁着昏黄回家。现在到哪里也没有新意,一个人国外到过美国,国内到过西藏,就不会有太强的游览欲了。事实上也是如此,有时抱着很大的希望到一个景点,觉得的确不虚此行,有人就要了一堆资料回来,承诺写一组游记。后来也没见到一篇问世,缘由是激情很快被日常琐事消解,白日里的承诺,在晚间返回的车厢里已经产生了动摇。
由于急着返回熟悉的城市,我一直注意着车窗外边,远处都是开始发黑的远山轮廓。光线的不足使人眼力判断有些失误,似乎它们就在眼前,手伸出窗就可以按住。人对于远处的判断永远都不如一把尺子,看上去很近,实际又很远,甚至就不属于这个地界管辖。剪影一般的山峦在车子疾驰中没有丝毫动弹,可是想见这一条山脉是多么的辽远。太多的山是不知尺寸的,不像珠峰,每隔一段就要动用大量人力财力测量一番。科学仪器的产生,由粗疏到精确,就是要给人一个明确的数字,免得口舌不一。追求精确就意味着失去趣味。我从小厌烦算术,有时候全班人同做一道题,只得出答案一个,就觉得毫无味道。古人形容山峰高耸,模模糊糊地拈来两字:千寻。谁也不会认真算计,只知极言其高。过于清晰的事物中断了人的好奇、疑虑,而迷蒙漫漫的事物,却在那种混混沌沌的团状里,包孕了许多的未知。远处的山峦就是这样,失去了层次、皱褶,也失去了棱角、峻峭,阴影比山还要大,阴影遮蔽的部分,正是我们目盲的部分。生活的许多部分正像此时一样是模糊不清的,模糊的部分远远大于清晰的部分。我想,这是我们活得安逸的一个原因。锱铢必较固然反映了一个人认真并且固执的那个方面,世上有的人是倾向于此的,他们活在清晰之中,与我正好相反。
作为一个单位里的成员,注定是逃不脱量化的。每年都要填一些表格,把有关的行为,诸如发表几篇论文,属何等级,A级还是B级,五千字还是一万字,每周上几节课,都讲了些什么,学生分数是85还是86。还有岁尾的考评,自己的政治思想是优、良还是一般、差,最好用数字来表达。一年下来,有关部门需要的就是这几张纸,这几张纸缩略了一个血肉丰满的人。我对于文学一直沿用着委婉深沉的走向,间或加上一些柔和的色彩。人的才华有时就是从婉曲的行文中流露出来的,而那些太直太硬的表达,在我看来都是不通文路或缺乏悟性的人才如此,他们把原先很有趣味的表述弄得毫无生机。不过,官方还是惯用清晰理性的数字,用不着在数字的周围点缀情感的修辞。这对于自幼就长于文辞而短于数字的我优柔寡断,常常笔举在空中,停住,一时落不下去。书法
本来就很抽象,抽象造成笔迹、笔调的模糊,是多给一分,还是少给一分,常常让我踌躇。其实在五分之内,我的评判都处于迟疑之中,按照我的标准,就是模糊取士,上、中、下三等打发了事。可是没有成功,管理者需要准确的数字,从数字里看透一个老师,还有学生,似乎不这样,就尽不到一个管理者的义务。
车子下了一道长长的坡,把山峦撇在后面,地势平坦了许多,车辙的左边是田野,右边是河道。暗色调的河,波浪翻卷碰激时溅出了星点的亮光,车子忽然快了起来,像要追逐向前涌去的浪花。曾经几次在白日里经过,这是一条十分清澈的河流,白日舒缓而夜晚湍急。两边水草丰茂,可以看到低头的黄牛和摇摆的鸭阵。昏暗的河流没有让我顺势想起时光,想起时光的人含有哲学家的细胞,流水和时间已经成为一种死生默契,连在一起说道。南方的河流给我的感觉就是柔软,一个经常在水边的人,想把字写得硬一点儿都有一些困难。碑中的刚硬,写累了到河边转转,吸收一点灵气,回到书房里再写,味道就柔软了下来。后来弃北碑而学南帖,果然如水滋润婉曲。在我的书房永远都摆着一盆清水,不断地进入浓墨,稀释为清淡。当它们在宣纸上刷地一下晕化开来,南方的平和恬淡就如在眼前了。除了水有这种作用,其余特质不可替代。与之符合的是这些年我也越发喜好柔软的食物,粥就是多水的食品,在温度的作用下把无数坚硬的米粒化解,融为一体。还有南方人嗜好的汤,也是凭借于水,把其他物质内部的滋味、营养勾沉出来,品咂中齿颊余香。没有哪一条河流是笔直前行或直角拐弯的,在改变方向的时候也顾及自身的婉转,使人在优美的弧度里,欣赏到了行进中的风度。这方面,似乎越是无名的河流它们的展示越是平民化。那些成为官方对外宣扬的大江大河,甚至要承载一个民族的道义,成为民族的母亲,渐渐就远离本然的状态了。河流的幸运在于不被重视,这也意味着它的吟唱不会失去自己的调子。
如果是白日,可以看到有人泡在水中。与水亲和的永远是这一拨人特殊的喜好,即使接下去的严冬,也不能阻断他们没入水中的念头。一个人如此亲近水,甚至一丝不挂地投入,水立即把他遮埋了,只留出一个提供呼吸的鼻子。河水的流动,使人无法如同大地上那般稳定站立。有一股力量在推搡,如同缓缓移动的云彩。只要一个人愿意,顺流而下的水会很快地将他带到下游,并且一身轻松地上岸。村上的人大都如此,然后搭上回村的拖拉机,返回当初下水的地方。只有少数想挑战自己体力的人,逆潮流而走,体力耗尽却不见得向前了多远。顺应潮流或者逆潮流,原本只是水中嬉戏的不同趣味,就好比一个人朝右走,一个人朝左走,使行走的走向丰富起来。后来,也就是我的少年时代,左派、右派、顺潮流、反潮流,都已失去了生活基础的意思,成为沉重的话题。一个寻常人热爱一条河流,不会引起众人的注意,甚至长者也反对后辈对于河水的过分亲近——每一年总有几个叫得出姓名的邻家戏水者,在此终结。可是,一个领袖对于水的热爱,就可以鼓励起无数的臂膀,劈波斩浪,使击水成为那个时代的风尚。许多大江大河成了锤炼意志的场所,“长江是一个天然的最好的游泳池。在大江里游随便它漂去”,领袖如是说。至今,仍然有不少人不能入水,当年的号召并没有激起体内的热情,把自己训练成浪里白条。我的家庭就是如此,父母不会水,也不希望孩子会水,主张在坚实的大地上行走。踏实要比蹈虚更为可靠,再说,人人都有选择和放弃运动形式的权利,在家长眼里,护生是第一性,在许多同龄人成为水中蛟龙或者溺水无归,我们几位兄弟始终在这两极之中。一个人的嗜好可以发展为一种感召的并不鲜见,“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就像水蔓延开来,不让它淹没的人,很少。
路的左边是一大片甘蔗林,这是我借助车灯判断的。如竹子一般的节,却不挺拔;更宽大更长的叶,却沉重垂落,干枯焦灼。霜天的犀利已经渗透在主干的内部,叶片的美感毫厘不存。甘蔗不能如修竹一样成为精神上的喻体,只能成为人的口舌之需。在田野上有许多长相相近而实质相距甚远的植物,从隐秘处窥探到了造物主有意在细节上的调整,让缺乏心智或实践功能的人走上辨识的岔道。稗草与秧苗,芦苇与高粱,番薯与鸡屎藤,一个没有野田经验的人,要获得真知的话,唯有等待时光的流动,从扎入土层的根块或者顶部垂落的果实,揭开真伪。这些相似之物,多年来一直相随相伴,从未改变过模样,只是到了终端,从果实的造型上,才分别现出本质的差异——有的进了粮仓,而有的则沤于泥泞或付诸烈火。稻子和稗草,就是这两种不同的结局。这些散发着生命活力的植物,共同从湿润的土地里伸出头来,均等地沐浴着灿烂的阳光。上苍并没有偏颇,如一地公正和宽容,这是土地上生长者不论美丑、强弱,都需要诚心感恩的。只是,在注重实用的人看来,有用和无用是一道分水岭,无用之物就必须及早芟除,终止其对于阳光雨露还有肥料的占有。农耕者忙碌中的一部分,就是与这些他们认为无用的植物作斗争。有一些野草的长相相当秀逸,是可以入画的,却不为耨草的老农所动,毫无感觉地连根扯起,绕成一团。野草的本性就是冥顽,不断地芟除,又不断地萌生,以至于农耕者停不下来。
实用远远大于美学。这样,甘蔗的种植就成了一个趋势。现在,王子猷式的人物越来越少,以至于种植甘蔗的田野远远大于竹林。种植者宁肯在密不透风的蔗林中松土,被锋利的蔗叶划伤细腻的皮肤,也毫无怨言。不同品相的蔗体,在去掉头尾余下主干,像孩儿的胳膊闪动着淡青色或者深紫色的光泽。甘蔗历来是验证口齿的上好材料,即便现在饮料风行,我依然对这种含有甘甜水分的形体充满好感。把它们断为几截,由顶部啃起,顺势而下,牙齿啃吸间发出清脆的挤压声,一截胜过一截,口舌越发感到希望——有时自己也感到惊奇,那么长的一根蔗体,居然在口齿咬合下成为地面上的堆渣,松软潮润,还带着深深的牙印,而精华却已进入了腹中。阳光、土地、水分使一根甘蔗的不同部位产生不同的口感,肯定是有含义的——不论是人还是植物,都有这么一个转化的过程,由苦而甜。而细细推敲,啃啮一根甘蔗比饮用一瓶甘蔗饮料更远离作伪。每一年我都要吃上几回甘蔗,它符合我生活的一贯原则——在重复中递进。
一个人在暮色中,踡缩在不时颠动的车上,任由驾驶者将其送到遥远的目的地,车灯不停地在途中奋力撕开一道长长的口子,呼啸着向前。回首身后,霎时被黑暗吞没,车的四周影影绰绰,当目力下降,车外各种景物就变得虚幻和恍惚了。在我每一次夜行的经历中,都有一股激动情绪在周身涌动,像羽毛一样飞翔。
我想,这与我看不清楚,很有关系。
三
羊毫在笔洗里荡了几下,清澈的水顿时像灰色的云,扩散弥漫。这种像黄昏以后的色泽,我从五六岁的时候就离不开了。总是在临写之后,习惯地将笔伸入笔洗荡漾几下,挂起。我熟悉这种灰色、黑色的调子,或者说,我过早地接受了这种
晦暗的色泽,储存于心之一角。
和黑色相反的是白色。为了映衬黑,唯有白最为对立,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并且让它们相互进入对方,变得不可分离。黑色的汁液进入了洁白的宣纸,每一缕纤维都被滋润、涨大;一张白纸的极力吸收,分量瞬间增长,悬于壁间,有一种沉甸感。墨痕入纸有这种晕化效果,雪山、林岚、水气、雾霭,这些不可究诘的形状,因此产生。
时日长了,人生就有一些对于单色的倚仗或者依赖心理。世界变得离谱,变幻着的场景,完全可以从色调的采用言说。颜色越来越杂了,分化越来越细,像专业使用的色谱,为了目欲的贪婪享用。夜间的都市,比自日更见辉煌,缘于夜幕这个背景,五色杂陈,七音和鸣,让视力不佳的人找不到回家的路径。纯粹以黑自行走于世俗间的人、物越来越少,像中国书法这样千百年逶迤而来,不改容颜已是极端。我揣测它与当时晚间的光线不足有关——只有通过黑白两色的强烈对比,会使秉烛落笔之锋,准确地到达那个位置。一个人在黑色的夜晚,面对黑色的晕化之痕,会如此迷醉,甚至持守到凌晨第一缕光线降临。在南方的季节里,很少是属于黑色的,即便到了冬日,还可以找到绽开的花朵——我说的不是象征人格的梅花,而是其他不畏寒的花木,并没有因为冬日而停止生长。如果是春、夏二季,色调的娇艳程度会让一个从寒冷北方到来的客人大惊失色——花园的南国,他们常这么说。不过我要说的是,春、夏都不是我喜欢的季节,从春日起就开始积蓄妖冶的情调了,于夏日最盛,目击时可以撷浮华,采膏泽,像一位盛妆的少妇,错杂藻绘,冶容太甚。
阳光过于强烈的白日,什么都看得过于直白,光线的投射过于奢侈,使一些需要模糊、朦胧美感之物,毫无隐约韵味。人坐在家中,把窗帘拉上,创造一个昏暗环境。不是每一个人都需要这么足够的光线,有的人不靠眼光生存,他们靠感觉,这么一来,与人与物都持有一段距离,不希望粘贴得那么紧。喜欢春、夏色泽的人很多,很多人选择这些季节拍照,人体和草木的旺盛生机融在一起。尤其是争妍斗丽的花丛,通常是拍摄首选的背景,像小山包一样的九重葛,绽放的花把绿叶都挤占光了。黑白之外颜色,我一概归之为世俗色,它们是最符合世俗中人的生存理想,譬如红色,为什么称它为喜庆之色呢?我一直认为与太阳有关,与火的使用有关,同时也与杀戮出血有关,在世代繁衍延续中的一种集体意识,你认同了,他也认同了,共同的认同,便使一种颜色赋予精神的向往。至于其他,我不愿想得太多,尤其不愿朝菅政治领域上引导,那就太不世俗了。世俗的生活在于俗,一定要有俗气才符合生活的基本要求。因此,没有理由责怪世人的俗气,谁能没有俗气呢?现实生活中没有那么多雅气,雅气太多,生活就充满理想化都是肥皂泡了。这样,在我们的都市里,充满艳俗就显得正常,不断上升的温度和变幻的气味,还有镂金错彩的色调,充溢了整个都市的街面和每一个撇开大嘴的商铺。在这些世俗色中行,我想寻找熟悉的黑色都有些困难,即使到了黄昏来临,毫不敛约的灯盏,顷刻也将围拢而来的暮色冲洗得一干二净。
从少年时代起,我就没有闲适地逛过商店,商店是世俗气总的合成。没有谁能离开商店去过世俗生活,没有。就是穷得叮当响的人也想逛逛商店,有人还大着胆子试穿几套时装、免费试抹一点面霜、品尝一小杯刚上市的新口味饮料。视觉是最大的受益者,赤橙黄绿尽收不弃。我不逛商店当然与这些色彩的眩目有关,尽管同样脱离不了世俗生活,但是崇尚简单,像单色的黑,最多添上纯粹的白,如夜幕中穿过的闪电,已经十分生动。有许多次墨气淋漓地舒展开来,我从中嗅到了尽头的气味,它飘入空气里,传递给大脑的就是悲喜、死生。像我这样写得一手好字的人,从青年时在田间稼穑到中年时担当教授,都是参与治丧的主要人员。一个人故去了,治丧活动却刚刚开始,黑的白的,这样的颜色过多地充满一个空间,呼吸渐渐地有些滞重,脸上毫无表情。甚至很湊巧,这一天有人来这一楼道寻亲访友,他们首先会在一楼的门边欣赏到我的道劲字体:“第几栋几进某某先生丧事。”如果在晚间,黑字在白色背景下更见惨淡,因为我书写时心情也不痛快,此时肯定通过字迹传给了阅读者,使他们原本的好心情大大打了折扣——死生虽是十分正常的,可是气氛不正常,很远就觉得不对头,就像鲜花编成花篮或者花圈,都会使人心情大异。这些年来,红色的春联写不了几副,挽联却不计其数。写挽联有点像独自夜行,埋头赶路。没有人在此时欣赏我的深厚功力,笔头是烂的,纸张也不合适,墨汁黏稠太过,一个人到了不讲究的时候,书写就放开手脚。停下来喝水的时候,忽然惊讶整个灵堂都挂满了我的书法,比我一年的创作量要大得多。治丧有点像吸毒,单位和个人都认准了这些有经验的人,好像上了瘾,一有事这些人就要出动。死者中的名流和一般人不一样,四处传来的挽联特别多,从文辞中可以看到撰写者与死者的交情以及地位、身份。有的的确上乘,譬如悼念一位作出杰出贡献却居住在破房子里的教授,有人就写道:“生前岂止三都赋,逝后何堪陋宝铭。”这样的句子提起了我的精神,用饱满的墨汁黑腾腾地写就,让每一个进入灵堂的官员,第一眼就能读到它。这样的经历多了,有一些黑色意象的字就写得相当完美,如“悼”、“奠”,“千古”或者“永别”,以此赠与黑暗中长眠的逝者。
一种夜间一般的颜色,是可以培养一个人的审美倾向,不期而然地排斥花哨、斑斓和驳杂。黑是一种单纯的引导色,引向一个方向,而不会像花哨色调,它的引导是弥散式的,让人心绪飘忽。算起来,我是一个精神上的色肓,看到红色不觉得热烈兴旺,看到蓝色不觉得辽远闳阔,而面对黄色,我只能忆起青年时镰刀下割下来的稻子,不愿无聊地引中。我对黑色有一种依赖,似乎为散漫、淡漠和有颓废情绪者所设计的。一个人都处于社会最底层了,他还会惧怕黑色吗?前些年的中国书坛,好色之徒比比皆是,他们喜好红宣纸、虎皮宣、洒金宣、洒银宣,但凡色宣概不放过。墨汁落在上面,整个情调都不是古朴典雅那一路,色调驳杂了,就有一点人生游戏的感受,只满足了视觉无休止的需求。十年前我听了一个盲歌手歌唱,无论是阳光灿烂的白昼还是灯火通明的夜间,对于她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她面对强烈的灯火,感觉不到常人所说的“亮”或者“刺眼”,她弄不清楚旁人所说的白天和黑夜的界定,分不出各种色调的差别,她的眼睛永远像闷在地窖中的陶罐。像博尔赫斯这样的人,是有意放弃了眼睛的功能去体验薄暮和深夜,试图对于自己设置的迷宫有所探究。尽管如此,我依旧认为他还是一个伪盲人,因为他不能彻底。只有天生的盲歌手才真正能体验到黑的程度,她的体验明眼人感受不到,如同另一个世界的设喻。这样,在人之间对于黑的感受会相差很远。甚至,盲人间也懒于交流这方面的信息,因此,他们会坦然一些。她歌唱的时候,耳朵正敏锐地搜索,判断靠拢过来的听者多寡、远近、是否过
来投币。有时过往的车辆的嘈杂混乱影响了她的判断,表情就显出无助。曲调多年没什么变化,好像白日与黑夜毫无差别。这个世界在多变的歌唱中走向陌生,歌者却没有什么改善,对生存的感觉依靠耳听、手抚,她有着自己的方向,由于处暗而透彻。
一幅书法作品的价钱要比一幅水墨画的价钱贱得远,就是出于大家之手也如此,就像张大千的书、画一起进入拍卖场,书价只是画价的一个零头。不妨说,缘由之一就是书法的单色,黑不是世间喜好的颜色,甚至敌不过轻薄的粉红,“早知不入时人眼,多买胭脂画牡丹”,李唐的牢骚也是有普遍性的。在我授课的整个上午,有时懒得开讲,便让百余人埋头写字。有一些人站起,悬肘而书,犹如一片生长起来的森林,这使我整个上午都充满喜悦。那些坐着谨小慎微地书写,恰似森林之下的矮小灌木,没有几个可以成才。自从我在这所大学任教,我就坚持在书写中表现大气吞吐、大刀阔斧的气势,当代人生活条件的改善使人的洁癖与日俱增——我指的不是精神洁癖,精神洁癖并没有增长,而是肢体洁癖,对于黑色的色调存在避让的念头,有时墨汁没有摆好而倾倒,一定要引起一片波动,“惊起一滩鸥鹭”。每一次清洁工都没有好脸色给我,无疑,擦拭这些遗留在课桌上的墨痕是需要工作量的。而在宿舍里,居然为了保持整洁迎候随时到来的卫生检查,不允许摊开文房四宝,泼墨挥毫。这使我感到有些郁闷——我恋物癖地对这种颜色表现着挚爱,更多的人、集体却更好相反。我喜爱的这种色调,正在随着古代的消失,渐被遗弃。
今年暮春,我去了江南一个文气很重的小镇,鸟瓦、鸟毡帽、鸟篷船,沿途可以看到打开的笔墨,有人正在书写王羲之的《兰亭序》。无论是少年还是老者,他们最擅长的就是临写这个名帖,逼真程度让人惊叹。我有了在此生活的念头,就为了一种颜色在这里得到最大的运用,就好像共产党人凭借《国际歌》的曲调可以找到同志那样。喜爱这一行的人注定要面对过去,面对过去那些缺失、残破甚至黯然无光的纸本、碑碣。它们沉睡在黑暗里,也注定要把人引向那些幽深的时光。世界的变动多大啊,光怪陆离,人们都是趋光性的,只有这么一小部分人注定要面对过去,面对岑寂。现在有些小镇,真的像在暮色中存在,居住于此的人,相互恪守着不用大红大绿来装点,都是一些与暗色调有关的材料或者本色直接使用。一条街巷绵延过去,白日里就有一些朦胧,而在晚间,它们的朴素古典上升为最大。人进入,融入烛光烘衬气氛里,感觉有些悠久。和巡夜者的感觉不同,这些穿着制服的人总以为灯光这么暗淡不合常情,一定暗藏着许多可疑的因素,譬如暧昧、挑逗、诱惑,对于进出的人,多留了一份心眼。可是,你发现了没有,在昼夜透亮的都市里,可供慵懒、舒缓的去处很少,有一些需求者躲避着光亮,到暗淡中来,坐下,此时他们有了松弛的喜悦,就像一根弦从弓上解了下来。要一杯柠檬汁,在暗中消费很久,一次只抿一口,有些心不在焉。他贪恋这里的气氛,并不在意唇齿间的品味。时光的昏暗也是可以具有审美效益的,尤其是现在,很需要一些弥漫着安息色泽的空间,使一个人对暗色调的喜爱,不再领受怀疑的眼神。
在一些晚会上,黑色的装束盛行起来了。这些风姿绰约的少妇,不约而同地嗜黑,活像倾倒了的墨汁,蔓延开来。花蝴蝶一样的娱乐圈,不约而同地贪恋黑色,着实让人吓了一跳。一群在灯红酒绿的宫廷剧里出不来的女伶,能对这种色调有多少自己的感受,我是一直持有怀疑的。据说,盲从是娱乐圈最大的病症之一,而这一病症的传染难以幸免。一个人要是喜爱大红大绿可以不要理由,他是一种世俗人情。可是转向黑色,就不能不让旁观者打个问号,看到其中的浅薄和轻浮。在这方面,我推崇西方电影中披戴黑色服饰的女人们,那是一种从头到脚,从里到外的谐调,睫毛下边深邃的忧郁,还有高贵,都是通过内敛的举止流露出来的。这不禁使人想到了黑色穿戴的界定——她必须符合这种色调的内在要求,比如冷清或者冷艳。黑色是最让人踌躇的一种颜色,并不是如常人所言易于搭配。选择之前,必先拷问自己。
在这个海滨城市,休闲的方式我首选在日落之后,在沙滩上赤足而行。天色一分一秒地昏黄、昏暗起来,每走一步都有一些异样的感觉,好像一个书法家在不断地调节着墨色,让墨汁冲散清澈。在没有渔火的时候,人被絮状般的柔和包裹着,人成了其中的一分子,化解开来,飘然如风。夜色下的万物停止了白日的跃动,连涛声也不那么震耳,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会想起祖先,是很遥远的、广义的祖先,他们的黑夜要比如今漫长得多,没有火,更没有灯,人的智慧在黑暗中悄悄增值。那时,自然本真的人,如同草木属性,健康地成长。尽管我对于自己十年的山村生活抱怨不已,哀叹最好的青年时期空掷山野,但是我从不否认我喜爱山村的冬夜,无比的黑暗的伸长,那么宁静,像我回到了祖先的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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