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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路标]替对方着想
作者:乐 天 莫怀戚

《青年文摘(红版)》 1999年 第0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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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深圳打工次年,覃老板派我去大连收购一家食品冷冻厂。
       覃老板是开大酒楼的,在深圳已有名气;他同时还做贸易——这种一动一静的运作使资金流动很快,利润此起彼伏,雪球越滚越大。
       覃老板是很赏识我的,他透出这种意思:这次任务如果完成出色,将升我为部门经理。
       同行的还有他的胞姐,我们叫她二老板。经商最怕的就是这种情形:精明强干有见识的,得听优柔寡断看不透的人的指挥。
       到了大连那家冷冻厂,开始谈判,其他种种都还顺利,惟有冻库里那40万瓶饮料山楂精成了问题。
       原来当地的“津欣”饮料厂试制了这种饮料,冷冻在这个冻库里。这批饮料不知怎的,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都销不出去,亏损得一塌糊涂,连冷冻费也付不起,这个私营企业的老板见势不妙,山楂精也不要了,逃之夭夭。
       冷冻厂方提出:你们必须将这些饮料一并“收”下,要求也不高,只要将那6万元冷冻费加上就行。
       覃二老板却不情愿。她认为:我们是来买厂的,不是来买货的,那批饮料与我们无关,我们只需“空空如也的冷冻库”。
       就这样僵持了。
       说实话,我明白,对方既在出卖自家产业,哪里还有力量来处理滞销货!做生意,只打自己的主意,不替对方着想,并非高明之举。
       我劝她答应对方条件。想想吧,算下来,每瓶山楂精不到0.40元钱,就算只能卖出一小半,又能亏到哪里去?
       但二老板拒绝了,她的拒绝甚至有种可笑的因素,就是她认为东北人说话太冲,“欺负人得很嘞!”她宁愿不买冷冻厂,改为冷冻加工,一批一批付加工费。
       但这样一来,覃老板的要求达不到,我不成了草包吗?我很着急,给他打电话,要他说服他老姐。
       谁知他在那边冷冷地说:“将在外,军令还有所不受哩。你来问我,要你干什么?”啪地挂断电话。
       我心中烦闷,在街上转悠,瞥见一家川菜馆,走进去,不由分说,点了一份蚂蚁上树,大声吩咐“放辣些”。
       辣得稀里糊涂的我不知怎么就来到了冷冻厂,在冻库前站住,鬼使神差地想尝尝那卖不掉的山楂精。
       一尝,酸甜酸甜的,口感不错。吃辣了的我此刻正需要这感觉,咕嘟咕嘟一瓶见底,又开了一瓶。
       我慢慢呷着第二瓶,一种类似恶作剧的想法冒了上来:假如我是开川菜馆的,我就让厨师故意做辣一些,然后让客人喝这山楂精……我的天,覃老板在深圳的酒楼,不正是卖的川菜吗?
       我飞也似地找到二老板,报告了这想法。
       “将代人处理积货,变为自己进货!”我眉飞色舞,“酒楼反正要进饮料!”二老板还是犹豫,“深圳酒楼的饮料,从大连进!运费比饮料还贵!”我算给她听:只要能卖到2元1瓶,就有得赚了。深圳酒楼里,其实主要是靠酒水赚钱的,酒水价高,2元1瓶不算什么。磨到后来,我想横了,就说:“这6万元钱由我出!这批山楂精算我的,运回深圳,由酒楼代销。赔了,由我一人负责,赚了,与公司分成。”二老板大喜说:“小家伙你可不要后悔!”于是签了合同——我与我的公司签合同。我开了一张借据:欠覃老板6万元。我心里其实很不安,如果这饮料销不掉,以我的月薪1000多元,何时才能还清?
       但这样一来,这厂我们买下了。二老板对我的风险惟一的照顾就是允许我分批将饮料运走,不收我的冷冻费。
       接下来的情形比我预料的好:一来顾客吃辣以后,我趁机奉上的山楂精的确效果不错。
       于是,这种饮料的价格直线上升,从2元涨到12元一瓶。
       有些熟客甚至还冲着喝山楂精而来。
       还有别的酒楼悄悄打听我们进货的渠道。
       这批饮料销完是绝无问题了,而且还将大赚一笔,我默默计算:按照我同二老板签订的分成合同,我还欠款6万元,即使扣除运费,再即使收取我的冷冻费,我也应净收入25万元。
       这对我绝对是一大笔财富了。
       但我高兴得太早了。
       次日公司召开全体员工大会,总结这段时间的工作。到了结尾处。我听见覃老板说:“公司要表扬小乐,他去大连协助收购冷冻厂时,能机动灵活地处理别人积压在冻库的饮料,变废为宝,既清除了买厂的障碍,又做活了酒楼的生意。为此公司发给奖金5000元。希望大家学习小乐的主人翁精神和多动脑筋的习惯。”
       在一片掌声中覃老板亲自将那个大信封交给我,合同分成的事提也不提,他低声对我说的是:“那张欠条也在里面。”
       这下我才掉进了冻库里。
       我明白了为什么自始至终覃老板对这事只字不提,一切与他无关似的。
       过了两天,我冷静下来,老板就是老板,他的确计高一筹。
       覃老板看透了我的心思,找了个机会请我喝咖啡,笑嘻嘻地对我说:“老板怎能让自己的员工在自己的窝里赚了钱走?那我不成了蠢才?我没了威信,怎么能指挥其他股东?你如果拿到这笔钱,难道不会自己开一个酒楼?这样我失去一个干将,增加一个对手,我何苦呢?”
       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精明。如同做生意得替对手着想,当员工也得替老板着想。我消了气。
       “我给你的这些学习机会,”他说,“未必抵不过你那点分成?记住,你是块老板的料。但老板决不能让自己的员工打败。”
       趁我点头之际他又交给我一个任务——寻找“津欣”饮料厂。
       “我们要他们恢复生产,我们要继续供应山楂精。”
       他在一张纸上写下,找到“津欣”后。立即提升乐天为部门经理,月薪为1万元人民币。
       我精神为之一振。
       我重上大连,在《大连日报》和《大连晚报》上都登了启事,寻找“津欣”饮料厂。为了不让厂家以为是诱使前来逼交冷冻费,启事中还特意说明“库存饮品已代为销完”。
       登报当天即有了回应。厂长陆先生在电话那头怯生生地问:“那批山楂精你们销完了?”
       “销完了。现在的情况是,我们酒楼的顾客已经接受了贵厂的产品,所以希望贵厂同我们构成产销体系,一起运作,共同受益。”
       最后,陆先生答应跟我去深圳。
       陆先生在我们的酒楼里见到他“弃之逃命”的山楂精时,这位典型的关西大汉眼含泪水,频频感谢我们救活了他的“孩子”。
       我还陪他到小梅沙度假村洗海水浴。
       然后他说他要回去准备一下,保证一周内来签合同。他飞走了。
       一周过去了,陆先生没有来;又过了一周,来了一张传票:陆先生在大连状告我们盗窃他库存的饮料,导致他们与日本的一桩贸易不能兑现,损失多少多少……
       我捏着传票,从来没有如此真切地理解了“商场如战场”这句话。
       我开始同老板找来的孙律师商量对策。最后我们认定,无论这个官司怎么打,“津欣”都占不到便宜。
       我同孙律师信心十足准备北上。
       临行前夜,我在房顶上纳凉。我仰望天穹,繁星闪烁,奥秘无穷;海风悠悠,无始无终。20几岁的我突生沧桑之感……就在这天夜里我的主意变了。
       人生在世,大家都活得不容易。我不容易,陆先生也不容易。我想他控告我们,并非出于仇恨或陷害,真正的目的在于寻求补偿——那批山楂精,显然是他大赔,我们大赚,他心理不平衡也可以理解。我们可以让他好事成梦,不错,但这样一来我们就成宿敌,不能合作了。而我要达到的真正目的是——
       让“津欣”生产。
       那么,我就得替“津欣”着想——譬如将我们盈利分出一部分补偿他们。
       覃老板听了我的考虑,笑起来,说你这个小鬼,气魄倒挺大。
       他同意我北上一试,说“金额卡在12万以内”。
       我们见到了陆先生。我们先出示了有关材料,表明“至少可以打个平手”。
       然后我说我不愿意两败俱伤,我真正倾心的仍然是共筑产销体系,“为此我们愿意分利。只有双赢,才能长久。”后面这句话,是我从一张香港报纸上读到的。
       三言两语,剑拔弩张的气氛消失。
       这位关西大汉一拍大腿,说:“走!我请两位喝二锅头。”
       席间宾主频频举杯。我对于“化干戈为玉帛”有了前所未有的体会。
       陆先生开价不高,6万。“如算上冷冻费,也不少了,”他说,“我要的是这批饮料我还是赚了的感觉。”
       真的,作为生意人,这种感觉的美妙只可意会。
       我给加成了8万,“我用2万买合作的吉祥。”我说。
       合作成功了。岂但如此,陆先生还主动建议:由我们公司在深圳设立中转站,即“津欣”只认我们,其他酒楼只能到我处批发,我们可以赚一次钱。
       覃老板不用说满意极了。这位年近半百的老广拍着我的肩膀说:“后生可畏,以后我覃某不是你的对手啦。”我说哪里哪里。
       次日我揣着辞呈去见覃老板,正待掏出,他却先递给我一张命令,上写升乐天为开发部副部长,月薪为1.3万元人民币。
       “去交给会计啦。”他说,继续写他的字,头也不抬。
       “好的。”我说,开了门,昂首走出去。
       (辛晓云摘自1999年第322期《山东工商教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