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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调查与研究]文化生态旅游的社区参与和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
作者:艾菊红

《民族研究》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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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通过实地调查,对三个傣族文化生态旅游村的“旅游场域”进行分析,比较了三种不同开发模式中社会资本、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在“旅游场域”中相互作用和相互转换的方式。指出“旅游场域”中的三种资本之间的良性循环,需要两个重要环节:良好的社区参与、良好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发展方案。这是保证文化生态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两个重要条件。
       关键词:文化生态旅游 旅游场域 社区参与 传统文化保护
       作者艾菊红,女,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如果把一个文化生态旅游地作为一个“旅游场域”来看待,那么在这个“场域”中的三种“资本”,即社会资本(旅游开发地的主管或者决策部门)、经济资本(旅游开发商及各商业行为单位)、文化资本(拥有当地文化的民众)在相互利用、相互转换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中把握着该地的旅游发展走向和发展状况。反映出来的模式就是:社会资本运用经济资本的投入,再通过文化资本,推动文化资本的发展,并获得经济利益。而经济资本是从社会资本那里获得对文化资本的开发和利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对文化资本进行再创造,来获取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文化资本则是在社会资本那里获得使用经济资本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来传承和推动文化的发展和创新,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如果这三种资本在一个“旅游场域”中运作良好,那么该地的旅游发展就处于一种良性的循环中,反之则不然。从这样一个循环模式来看,其中有两个重要环节,一是作为文化生态旅游的基础和根本——民族传统文化,如果没有民族传统文化,旅游开发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二是旅游开发的目的,就是获得经济利益,这是进行旅游开发的根本所在。那么,在我们当前的文化生态旅游开发过程中,三种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转换状况如何,其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又是什么情况呢?笔者以云南三个傣族文化生态旅游村为例加以分析。
       一、三种文化生态旅游的模式及旅游现状
       (一)西双版纳傣族园的公司加农户模式
       西双版纳傣族园位于西双版纳州首府景洪市东南27公里处,行政上隶属景洪市勐罕镇曼厅办事处,共含有曼听、曼春满、曼嘎、曼乍、曼将五个傣族村寨,326户人家,1547人。早在上世纪70年代,被称为橄榄坝的勐罕镇就开始有了游客,到80年代曼听和曼春满两个村寨就因为浓郁的傣族风情、优越的生态环境和便利的交通等条件,成为州政府接待上级领导和外国贵宾参观考察、学者研究傣族文化的首选村寨。1999年8月,云南农垦集团橄榄坝农场和昆明南洋公司共同成立的西双版纳傣族园有限公司正式营业。2年后,傣族园被国家旅游局评为4A级旅游景区。到2004年,傣族园已经发展成为西双版纳州第二大旅游接待点,游客量仅次于传统的风景点勐仑植物园。
       傣族园实行的是“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就是村民提供村寨资源,以其世代所居住的干栏式建筑群落、自然生态环境、田园风光和古老的佛教文化、长期生活劳作中所形成的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作为景区的主背景,公司以资金形式对景区基础设施、接待环境进行改造。公司投资开发,统一策划,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公司与农户共同参与,走向市场,互惠互利,共同发展走旅游致富的道路。也就是说,傣族园的社会资本是企业,企业利用自己的社会资本,按照“保护就是开发”的经营理念,投入和利用经济资本对傣族园的文化资本进行再创造和利用,从而达得盈利的目的;而文化资本的拥有者——傣族园的村民,也在利用傣族园的经济资本参与到对本地文化的再创造和发展当中,一方面促进本民族文化的发展和创新,另一方面也获得经济利益。
       目前傣族园的旅游业开展得红红火火,仅以2005年为例,全年累计接待游客45.2万人次,实现全年门票及经营收入1460余万元。园内各村寨的村民也积极投入到旅游活动中,有的村民被招进公司做员工,参与歌舞表演、泼水活动,当保安,做园艺等;有些在家门口摆摊经营一些工艺品、水果、零食等;另外有些人家在自家开办傣家乐等活动;还有些开设烧烤摊位。总之,村民们都想方设法参与到旅游活动中,争取能从中得到收益。公司打造了以傣族民间音乐表演、手工艺表演、参观傣楼和佛寺、参加泼水活动等项目向游客展示傣族文化,以吸引游客。如果游客有兴趣,还可以在开办傣家乐的人家住下来,亲自体验傣族的“真实”生活。
       (二)新平县漠沙镇大沐浴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的政府主导型
       大沐浴村位于新平县城西南部,距昆明245公里,距县城64公里,行政上隶属于漠沙镇龙河村委会,地处哀牢山中下段东麓,共有农户103户,440人。大沐浴村的自然景观优美,红河在村边蜿蜒而过,村寨还拥有全省最大的槟榔种植园。大沐浴村民虽为傣族,但不信仰小乘佛教,不过泼水节,服饰和西双版纳的傣族迥异,以绚丽多彩著称,又被人们称为“花腰傣”。大沐浴村的花腰傣属于傣雅支系,服饰和其他花腰傣一样绚丽多彩,但最为有特点的是上翻的斗笠帽,所以介绍花腰傣的图片多以这里傣雅为标志。
       2000年,大沐浴村被新平县委、县政府列为花腰傣民族文化生态旅游村进行开发,提出“一山两村”(磨盘山、漠沙大沐浴村、嘎洒大槟榔园村)旅游优先发展的决策。2001年在新平县成功举办了“中国·云南新平花腰傣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至此新平花腰傣的名声远播海外。新平县也十分重视花腰傣文化的宣传,相继出版了《花腰傣文化大观》、《中国·新平花腰傣之乡》、《新平花腰傣文化》等各种不同种类的图书,介绍和宣传花腰傣文化。2004年,云南大学将大沐浴村列为云南少数民族研究基地的傣族调查点,并在大沐浴村建起了研究基地。
       大沐浴村旅游开发的社会资本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的开发理念也同样是保护民族传统文化,发展旅游业。因为政府的操作,其宣传的力度较大,造成的影响也比较大,政府组织下的各种活动也能够比较好地开展。社会资本的运用非常好,然而其经济资本的利用却不如人意,因为资金的匮乏,旅游业的发展步履维艰。一直到2005年底,也没有形成完整的开发思路和进行系统的、有规模的开发,所以这里旅游业还没有形成规模。虽然大沐浴村进行旅游开发已有了近10年的时间,但是,可以看得出来变化并不大。2005年日均接待游客10多人次,一般集中在周末,多为昆明和玉溪等本省路途较近的游客。但是每年春节、“五一”、“十一”等黄金周和“花街节”期间游客人数大增,可达到上万人次。
       (三)新平县腰街镇南碱民族文化生态村的学者引导型
       南碱村行政上隶属于新平县腰街镇的曼蚌村委会,位于县城西南漠沙江西岸,距县城43公里,离腰街镇10公里,全村56户,283人。南碱是花腰傣支系傣卡人最古老的村寨之一,座落在丫味河流入嘎洒江的入口处,自然风景优美。南碱最隆重的节日是“花街节”和祭竜。2003年,云南大学民族文化生态村项目组把南碱确定为云南省五个民族文化生态村之一,并在该村建起了花腰傣民族文化传习馆,馆内陈列着花腰傣的生产、生活实物、历史性图片、专家
       学者的傣学研究著作、资料信息和档案文书等。
       云南大学民族文化生态村项目的初衷就是为了实现村民的自主发展。从这一点来讲,目前南碱实现了自主发展的模式。现在项目组虽然已经撤离南碱,不再参与南碱的具体规划和发展,但是村里经常就各种问题咨询项目组,他们也给予一定的指导。所以,南碱的社会资本是村委会,也就是说南碱的社会资本力量在这三个旅游地中是最弱的。尽管有学者的参与和宣传,但因为社会资本的薄弱,造成利用经济资本的力量不强,对于文化资本的利用、再创造和发展也同样处于一个低水平。全村没有傣家乐之类的设施,大部分来客不会在村寨停留,只是看一看传习馆,而且多半是学者。每年祭江奄和“花街节”期间游客比较集中,但是一般选择到新平的游客,多数会集中在大沐浴村和大槟榔园村,至于南碱,更多的是在中途经过时来看一下,一般逗留时间都不长。南碱没有卖工艺品的摊点,但是妇女们在闲暇的时候做服装出售。
       二、旅游开发的经济收益与社区参与
       在一个“旅游场域”中,无论是何种资本,其最终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获得经济收益,特别是旅游开发地的村民能否从旅游开发过程中真正得到了收益,只有有了收益,才能促使三种资本的成功转换,旅游行为才能维持下去。从另一个层面讲,文化生态旅游实际上是以村民世代居住的环境、古老的传统文化作为旅游的基本资源,所以这样的经济开发得益者应该首先是这里的主人——当地的村民。卞显红等人对国内外25个生态旅游发展案例的定量研究表明,生态旅游发展的成功要素之一就是“充分重视当地居民的利益,并使当地利益最大化”。国际社会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也在长期的工作中认识到,扶贫援助必须使当地社区积极参与进来,20世纪70年代以后,参与式发展方式开始成为国家发展领域中创新性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突破,到90年代已成为热门话题。笔者探讨的三个傣族文化生态旅游村的经济收益,也主要是从当地社区参与旅游的状况着眼。
       这三个文化生态旅游地,社区参与程度最高的应该是傣族园。傣族园公司自从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让园内村民参与到旅游当中来。首先是傣族园公司租用五个村寨的土地700亩,建设傣族园的大门、泼水广场、歌舞剧场等等,年租金500元/亩。其次是公司在招收员工的时候,优先考虑园内的村民。傣族园公司员工总数为242名,其中招收为公司正式职工的村民114名,占员工总数的47.1%。再次是景点补偿费:公司付给曼春满景点补偿费5万元/年,曼听为3万元/年。除了公司给予的这些优惠和补助之外,村民也积极参与到旅游活动中来。尤为突出的是曼春满村普遍经营傣楼,在带领游客参观傣族竹楼的同时出售各种工艺品。曼春满村共有109户,508人,全部参与了旅游接待。曼乍村则主要经营傣家乐,经营餐饮和接待留宿客人。其他三个村寨的旅游参与程度不如这两个村寨,园内第二大村寨曼听村,近几年才有人参与傣家乐和傣楼的经营,而曼将和曼嘎村因为在园内的位置相对较偏,村民从旅游业中得到的受益很少,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仍然依靠农业和橡胶业。
       从表面上看起来,傣族园的村民参与旅游活动的程度相当高,但是村民从旅游中得到的收益却并不尽如人意。尽管公司优先招收村民进入公司工作,但是村民大多从事歌舞表演、保安、保洁等收入较低的工作,月平均工资为400元。截至2006年初,也只有三名村民进入到公司的管理层。从目前傣族园的旅游状况来看,团队游客数量较大,一般下午2点钟左右到园内,先游览园内风景,参观傣楼,4点钟的时候到泼水广场参加泼水活动,之后看歌舞表演。晚饭一般不在园中吃,而是返回景洪,所以在园内居住的一般都是散客。游客在傣族园的消费除了门票以外,就是花在购买纪念品、饮食等方面,根据孙九霞的研究,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游客,这方面的消费平均每人在10多元钱。这样一来,无论是傣楼、傣家乐,还是经营烧烤和工艺品的村民收入都不会太高。以笔者居住的岩化家为例,岩化在公司管理层,每月的工资是1150元,全年收入13,800元;橡胶林13亩,2005年的收入是18,000元;水田6亩租给别人,每亩每年收入500元,共3000元;傣家乐接待10,000元左右,全家总计收入44,800元。岩化家的情况在傣族园属于中等偏上,傣族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村民在旅游中得到的收益较少,主要的收入还是来自橡胶业和农业。
       新平大沐浴村的村民参与旅游活动的情况要差很多,这也和大沐浴的旅游发展还处在较低的水平有关,目前大沐浴村参与旅游活动的村民非常有限。在旅游刚刚兴起的时候,村中开办了20多家傣家乐,但目前真正接待的只有9家,最多的一户有12张床位,收费标准是每天10元/人,如果包吃饭20元,“花街节”和“春节”期间收费涨到45元/人。当然,一年中也只有这个时候傣家乐才会住满人,其他时间游客很少居住。但是节日的时候,却因为村寨的接待能力有限,大部分游客还是选择吃住在镇上或者县城,一般只是在村中吃点小吃,买一点工艺品,消费一般不到10元。
       由于花腰傣的服饰特别引人注意,所以大沐浴村有些人家专门制作花腰傣服饰出售。全村做花腰傣服装生意的有12家,但是因为花腰傣的服装相当复杂,从织布、绣花、钉银泡,到最后完工,如果一个人做,一年也只能做一套。于是这些人家就和村中其他人家联合,有的专门负责织布,有的绣花,然后由这12户收购后把服装加工完成。所以在村寨中随时都可以看到妇女在织布或者绣花。一套服装售价1500元,最好的一户一年能卖10多套,但是除去各项开支,一套衣服的利润并没有多少。另外,还有7户人家合资购买了一张橡皮筏经营漂流项目,据负责漂流的人讲,平常没有多少人来漂流,但是在“花街节”期间,收入能有6000—7000元,平均下来每户也只有1000元左右。村中还有一个表演队,12个年轻姑娘和小伙子参与演出,每周四到周日晚上演出,其余时间休息,每人每月200元工资。应该说,在大沐浴村还没有真正靠旅游业富起来的村民,大部分村民并没有参与到旅游活动中,他们的经济收入还是依靠农业,特别是经济作物的收入。当笔者就旅游业的状况进行调查的时候,大部分村民反映,他们并没有从旅游业中得到真正的收益。很多村民渴望着能到昆明、玉溪等城市打工,以增加收入。
       新平南碱村的村民参与旅游业的就更为有限,本来旅游业并没有真正地发展起来,村民更多地是凭借花腰傣文化传习馆的影响,以及花腰傣服装的名声,村寨中的妇女通过在闲暇的时候织布、绣花等获取一点收益。在每年祭奄的时候也会有些人家在家里搞些接待,还有几户人家合伙摆起汤锅,只是这些收入极为有限。2006年祭奄的时候,有800多人前来南碱,往年也不过千把人。尽管南碱的村民从旅游业中也得到了一些收益,但相当有限。不过、因为南碱的名声在外,所以从农业中得到的收益比以前要大了一些。
       这三个傣族文化生态旅游地的村民都有参与旅游的积极性,大家一致认为旅游业的开发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给村民个人带来收益,但是实际上村民参与旅游业的程度和从旅游业
       中得到的收益并不如想像的那样好。
       三、传统文化的保护、再创造和利用
       文化生态旅游所依托的正是传统的文化,也就是强烈的“地方性”文化,如此才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探询所谓的“原始”、“奇异”、“神秘”的文化。所以无论是傣族园、大沐浴还是南碱都各自依托不同的社会资本,利用经济资本对文化资本进行着力的打造,突出自己文化的“差异性”,强调自己的文化特点。
       傣族园公司提出的开发理念是“保护就是发展”。他们的内部资料中这样写道;“傣族园旅游的生命就在于其良好的傣族文化传统,失去了这些也就失去了傣族园赖以生存的基础。”将旅游资源的保护放在第一位,以保护求发展,以发展促保护。
       按照公司的发展理念,首先是整理园区的自然环境,所以园区的树木花草非常茂盛。村民告诉笔者,其实以前这几个村寨的树木和花草已经被砍伐殆尽,现在为了配合旅游开发,公司动员农户在房前屋后种植各种树木和花草绿化环境。毕竟气候温暖潮湿,植物生长非常快,没有几年村寨又包裹在苍葱翠绿之中。公司为了鼓励村民保留原有的建筑形式,对凡新建传统木瓦建筑的农户每户补贴4000元。到目前为止,傣族园只有两户农户建了钢筋水泥的房屋,在整个园区显得很不协调。大部分村民也很明白他们的传统建筑形式是招揽游客的主要因素之一,都很配合公司的决定。至于服饰,主要是指傣族女性的服装。本来傣族女性的服装就很美丽,同时也很适合当地炎热的气候,所以凡在园区的傣族女性始终穿着傣装,在参与各种旅游活动的过程中,傣装成了她们的职业装,这也构成了傣族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另外,公司拨专款修缮各村寨的佛寺,特别是作为橄榄坝的总佛寺曼春满佛寺,被修缮得金碧辉煌。笔者在调查期间,有两个村寨的佛寺在修缮过程中,都修建得富丽堂皇。独特的干栏式建筑、亮丽的服饰和金色的佛寺,使游客进入园区立刻就能感受到浓郁的亚热带田园景色,这一切留给游客的印象是“真正来到了傣族地区”,来到了与自己的文化迥异的异文化地区。居住在园区的傣族村民毕竟都还有着日常生活,他们各种传统的人生礼仪、宗教活动和日常生活实际上都成了游客观赏的内容。公司非常重视旅游项目的活动,但在外在形式都得到了强化的同时,其内核却在悄然地发生着变化。以傣族的新年“泼水节”为例:泼水活动是傣族新年的一项内容之一,但节日期间更为重要的活动并不是泼水,而是到佛寺“过赕”。因为泼水这一项活动饶有趣味,所以为了配合旅游开发,人们把这一活动无限制地放大,以至于现在,似乎泼水是这个节日最重要的活动,而与之相关的文化内涵,人们已经不再关注,所遗留下来的仅仅是与水有关的形式。于是傣族园一项保留的节目就是泼水,每天下午4点钟泼水广场上就会开始热闹的泼水活动,高音喇叭里泼水主持人在协调着人们的参与行为。然而有意思的是,游客参与泼水活动的却不多,大多站在旁边观看。
       当文化的内涵发生变化的时候,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傣族园的年轻一代已经不大重视传统的宗教活动,南传上座部佛教曾经是傣族人的传统精神支柱,现在已经弱化,这必然影响到傣族整个文化系统发生改变。
       大沐浴的旅游情况也与之类似。县委、县政府的开发理念也同样是保护、再创造传统文化,发展旅游业。花腰傣传统的民居是土掌房,也是吸引游客的一个亮点,县政府特别重视保护这种民居形式。但是村民的想法不一样,他们当然也希望能有更多的游客前来大沐浴,可是不想住这样的土房子。因为土房子很容易招各种小虫子,特别是白蚂蚁,经常把房屋的木柱侵蚀掉,要不断地翻修房子,特别麻烦。如果盖成钢筋混凝土的房屋就没有这样的烦恼了,但是县里一直不让大家盖。村民小组长告诉笔者,村民非常理解政府的用意,但是由于旅游业的发展实在太缓慢,人们不愿意居住在这样的土房子里等待那有点虚幻的未来,所以有些人家已经准备好了建新房的材料,但都被村里阻拦了下来。如果旅游业的发展依然没有太大起色,村里也没有办法阻拦这些村民。目前在大沐浴村,除了云南大学的傣族研究基地是钢筋水泥的房屋以外,还没有任何一户村民建这样的房子,传统的建筑形式保存得还比较完好。至于服饰是大沐浴村招揽游客的“金字招牌”,但是因为花腰傣的服饰特别繁琐,穿起来很麻烦,而且大沐浴地处红河河谷,气候非常炎热,传统服装要穿两三条,甚至多到六七条裙子,既繁琐又闷热,所以年轻一代在日常生活中全部穿着汉装。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年轻人甚至不会穿传统服装,穿的时候需要老年人帮助,只有50岁以上的老年人还穿傣装。如果不是节日期间,或者是舞蹈队跳舞的时候,游客看不到身着传统服装的年轻人。正是由于旅游的开发,使传统服饰得以复兴。虽然年轻一代平常不穿傣装,但是她们人人都有一套,在节日或者重大庆典的时候穿这样的服装。村寨中制作傣装的人家说,约有一多半的服装是销给了本地的年轻人。不难想像,如果不是因为旅游开发,可能这些服装在本地的销售不会这么好。另外,大沐浴村本身的自然风光比较好,特别是高大挺拔的槟榔树更显得有些异域风情,县政府也特别重视这些槟榔树。村民们说,以前这些槟榔树可以卖,但现在卖不上价钱,如果不是为了配合旅游开发,早就砍光了。
       一般来讲,民族地区的传统节日是文化生态旅游的重头戏,也最容易受到冲击,花腰傣的“花街节”就是一个典型。“花街节”是一个傣族青年男女寻找意中人,谈情说爱的节日,又有“东方情人节”的美誉。从1957年起,这个节日一度中止,直到1990年才恢复。这个节日传统的规模并不是很大,但目的明确。当然,这样一个以恋爱为主题的节日,是最能引起游客兴趣的,为此“花街节”也就成了大沐浴旅游开发的重点,然而这个节日原来的含义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异化了。在网上搜索到关于“花街节”的内容,有很多是以男性游客的视角来描写:如何得到美丽的花腰傣少女热情的款待,如何与花腰傣少女有一番模拟的恋爱场景等等。这样的描写尽管带有欣赏和赞叹的口吻,但也透漏出一些隐隐的怪异。其实,不单是大沐浴的“花街节”上出现这样的问题,很多民族地区的旅游开发,或多或少都有一点以强势的汉文化来“性化”弱势的少数民族文化的嫌疑。如此一来,尽管这个节日的形式和声势与以前相比完全不能同日而语,但传统的内涵已经基本消失殆尽,成了一个招揽游客的活动了。
       因为游客对于大沐浴的传统文化冲击还不大,所以很多内在的文化因素保留得比傣族园要好。刚到村寨的第一天,笔者就在红河岸边发现很多祭祀的痕迹,询问村民得知,这样的祭祀活动几乎天天都有,是为了祭祀水鬼,或者送灾祛病等等。花腰傣不信仰南传上座部佛教,但是原始宗教信仰非常盛行,所以这种活动随时可见。这从一个侧面也反映了这里旅游业的发展对于传统文化的冲击还不是很大。南碱的情况与上述两个地方既有相似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南碱建立文化生态村最初的目的并不是完全为了开发旅游业,而是为了保护和传承花腰傣传统文化。当然,外在的物质文化也是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村寨的整个生态环境基本保持完好,但传统的民居之间间距非常狭窄,整个村寨布局显得比较拥挤。在云南大学民族
       文化生态村项目组的规划下,对村寨布局进行了改造,南碱村目前的整体环境非常适合人们居住。家家都有太阳能和卫生间,房屋建筑很多是砖瓦结构的,内部设施也已经完善了很多,也开始出现了钢筋混凝土的房子,而且很多人家都准备在有经济条件的时候,把自家的土房子翻盖成水泥房。这也反映了南碱的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都要弱于傣族园和大沐浴,在物质文化的保护和开发上,明显不如上述两个地方。至于服饰方面的情况和大沐浴基本相似,这里不再赘言。
       毕竟南碱村也有了游客,对于传统文化的冲击尽管要少一些,但也是存在的。特别是每年的“祭江奄”活动,原本就是本村寨的人在“雅莫”的带领下进行祭祀,如今已经成为了一项大型活动,很多游客和学者前往参加。这种活动在很大程度上除了传统的祭祀意义以外,已带有强烈的表演性质。有意思的是,在笔者调查的时候,很希望南碱的“雅莫”能念诵一下祭祀的祷辞。笔者知道这种要求很可能会被“雅莫”拒绝,因为很多地方这种祷辞只可以在祭祀的时候念诵,平常不可以念。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笔者小心翼翼地征求“雅莫”的意见,果然遭到了拒绝。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意料,当笔者独处的时候,“雅莫”悄悄对笔者说:如果要念也可以,但要付一点费用。至此笔者明白了,原来她拒绝笔者的原因是因为当时有陪同的一位村民在场,她不方便提出这个要求。如此看来,旅游业的发展冲击了传统的文化,原来看为神圣的东西也可以作为旅游消费品出卖给游客。原本当地人视为神圣的活动,因为用来作为招揽游客的消费活动,这种神圣的性质就完全消解,而沦为纯粹的旅游消费品,从而“真实的”文化也变为“展演性的”文化,失去了“真实性”。
       四、反思中的文化生态旅游:机遇、挑战与阵痛
       从前文的论述中,我们看到这三个傣族文化生态旅游地因为社会资本的不同,造成对经济资本的利用也不尽相同,从而对文化资本的开发、再创造和利用也各有千秋。
       傣族园作为企业的运作模式,由于外来资金的注入,解决了民族地区开展文化生态旅游资金匮乏的一大难题。因为经济资本的力量较强,在利用、开发和再创造傣族文化方面,做出了很好的范例。从外显的物质文化因素来说,旅游业促进了物质文化的保护,甚至使这些物质文化大放异彩。傣族园的干栏式建筑保存完好,这在西双版纳地区还是不多见的,很多地区的村寨已经看不到这么传统的干栏式建筑,村寨的生态环境也远不如傣族园。也正因为傣族园的这些物质文化保存良好,反过来也促进了经济收益。但是作为企业,开发旅游的目的当然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样也往往会因过度开发对文化造成损伤。比如傣族园公司引入外来资金,允许几个外地人开展“傣族婚俗展示”,极大地伤害了民族感情,也严重影响了傣族园的形象。笔者在调查的时候还看到在园区内居然有农村集市上常有的打汽枪活动,这对傣族园也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从文化资本的持有者——村民——的角度来讲,他们在旅游开发中的利益并没有得到满足。整个傣族园的村民从旅游开发中得到的收益并不高,而且因为基本上没有权利参与自己文化资本的再创造和再生产,文化的发展和创新很大程度不能由自己决定,这就造成了傣族园公司和园内村民的互不理解,关系紧张。
       大沐浴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是社会资本的行为者,社会资本的力量较强,而经济资本却相对较弱,因而对于文化资本的保护、再创造和利用都显得有点力不从心。但大沐浴的旅游发展也出现了和傣族园同样的问题,外在的物质文化得到了强化,而文化的内涵却弱化了。比如花腰傣的服装不仅全国闻名,而且走向了世界,而“花街节”一个本来浪漫美好的节日,其内涵的变化却让人感到几分无奈。同时,村民作为文化资本的拥有者,很少能参与到旅游业的决策中来,参与到对本地文化的发展和创新中来。村民也从开始时的高涨热情逐渐走向了失望和消极,政府和村民之间也相互不理解,相互指责。
       南碱的开发是由学者参与策划,调动文化资本的拥有者村民参与其中,其最初是以保护民族文化为宗旨,所以特别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花腰傣文化传习馆的落成是学者们付出努力的成果,也反映了学者良好的愿望。后来项目组撤离,所有的主动权交给村民,那么相应的所有的收益也基本归村民所有。但是,因为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其旅游开发基本上没有太大的起色。不过,有学者引导和村民的参与,其对传统文化的保护相应地比其他两个地方要重视一些,也要好一些。
       总而言之,三种旅游开发模式各有利弊,因为各种资本力量并不均衡,相互之间的作用和转换也不均衡,造成旅游开发过程中一些不协调因素。归结起来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社区的参与程度不高。这三个地方的文化资本的拥有者村民,参与旅游业的积极性都非常高,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走到旅游发展的前台来,真正的管理和决策者都不是他们,而是旅游策划者——企业、政府和学者,也就是说他们的社区参与程度不高,他们所要达到的目标——从旅游开发中得到收益的愿望——没有实现。从各类研究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世界上很多发展文化生态旅游的地区都有过因为忽视当地社区的参与而引起当地人反对旅游的事例。其实,文化生态旅游所依托的就是当地社区的文化资本,如果当地社区的参与被忽视,最终将会影响到文化资本的利用,旅游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根基。文化生态旅游的主要目标之一——发展当地经济——也就成了一句空话,所以说社区参与是文化生态旅游的先决条件。
       其次是外在物质文化得到强化,而文化的内涵则在弱化。文化生态旅游中的文化资本是旅游开发的根本和依托,保护、再创造和利用旅游地的传统文化是关键。文化生态旅游所宣扬的是与全球性相对立的“地方性”,是和旅游者的“他”文化不同的“我”文化,那么旅游地必然要营造一种属于“我”的文化,迎合属于“他”文化的旅游者,因此旅游地的人们往往会制造出来“旅游文化”,这种旅游文化并非完全的“传统文化”,很多时候打上了文化商品的痕迹,并对当地社区本来的文化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对于这个问题,旅游人类学家有着不同的意见。科恩(Erik Cohen)所持的是一种乐观的态度。他认为,文化的商品化使文化的真实性丧失是一种荒谬的说法,一种新的文化产品可以随时被接受为“真实”,对制造者来说,还会获得新的意义。他还提出,商品化对文化的冲击往往不是在文化繁荣的时候,而是在不景气的时候,此时,旅游市场的出现常常有利于文化传统的保护,而不是破坏。但是格林伍德则认为,任何篡改和伪造都将破坏文化的真实性,这会损毁传统文化,他说;“把文化当作商品展示,这对政府来说只需花几分钟的时间,而这一做法却把具有350年历史的传统仪式毁于一旦。”
       通过对三个傣族文化生态旅游地的考察发现,旅游业对于当地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有着两面性。首先,大量的民族志研究表明,全球化并没有造成世界文化的全球化;相反,当人们真正认识到我群与他群不同的时候,地方性更被强化了。对一个地方的认同并不是在社区内部历史地形成的,很大程度上恰恰来自与“外界”的相互交往。这三个傣族旅游地的居民当然也
       都相当认同自己的居住地和自己的民族身份,特别注重自己与旅游者的不同,他们很清楚发展旅游业所依靠的正是他们与外界的不同。其次,外在的物质文化也得到了极大的彰显,这些优良的传统文化正是依托旅游业的发展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然而,在物质文化得到强化的同时,文化的内涵却在弱化。拿各种节日活动和宗教仪式来说,人们更关注是这些仪式的外在形式,而内在的含义则渐渐被人们淡忘。由于这些仪式具有了“展演性”,成为了文化商品,其内在的含义必然被弱化,甚至会被异化和歪曲,久而久之,当地的人们以为这被异化和歪曲的文化内涵就是他们原本的文化含义,从而对文化造成不可避免的损伤。时间长久了,游客当然也会从这些已经商品化了的文化的外在形式中品味出浓浓的商品含义。缺失了文化内涵的文化展演,必然不会长久,最终损伤的是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这种状况这三个地区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
       通过对三个傣族文化旅游生态村的“旅游场域”进行分析,我们看到在三种资本相互作用、相互转换的过程中,因为社会资本的行为者不同,造成了旅游发展的不同情形。然而,共同的问题却有两个:一个是旅游地的社区参与。文化生态旅游业的发展焦点是人的发展,而且是当地人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当地人并不是一个被动和消极的客体,而是主体。只有当地人的发展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得到强化,其旅游业才可能得到当地人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个是旅游地的传统文化保护、再创造和利用。其实,无论是旅游地外显的建筑和服装等物质文化,还是各种宗教仪式、人生礼仪,一直到旅游地的空间范围全部是旅游业的消费品,在某种程度上都成了展示给游客的“表演节目”。所谓的把传统文化“原始地”保留下来,那只是一个美丽的想像,不可能也无法实现。正如美国人类学家格林伍德(Green wood)所指出的,一味谈论文化是传统的,这是不可取的,实际上所有的文化都是在不断变化着的。即使没有旅游业的发展,文化也还是在变化过程中的,文化没有发展变化,就是一个死的文化,也不可能存留到今天。关键的问题在于,在对文化进行再创造和再生产的时候,必须小心谨慎,避免将民族文化资源历史性地变成一种交换品和消耗品,那最终损伤的不仅是一个优良的传统民族文化,也将损害到当地经济的发展,断绝了可持续发展的条件,这是非常危险的。
       总之,文化生态旅游并不是一个完全无害的和永不枯竭的发展项目,尤其是文化资源的脆弱性,要求我们在开发过程中必须格外小心。文化生态旅游开发所面对的是巨大的机遇和挑战,也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和阵痛。
       [责任编辑 马 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