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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调查与研究]论怒族传统民居的文化意义
作者:张 跃 刘娴贤

《民族研究》 2007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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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楞房和木板房是怒族居住文化的主要部分,其文化特质表现为人们实实在在的生产生活需要;其传承动因来自其传统生活方式、传统文化教育功能、建造技术以及居住的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探究怒族民居的文化意义,对保护这一优秀的传统文化资源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怒族 传统民居 文化意义
       作者张跃,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刘娴贤,女,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地址:昆明市,邮编650091。
       民居是民族文化中最具特色的表现形式,不仅体现了一个民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科学技术和物质生产发展的综合水平,也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地域特色。生活在云南省西北部怒江大峡谷中的怒族,在特殊的地理环境中,充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建造了适应气候和地形特征的木楞房和木板房。在这里,“木”与他们的生产生活有着特殊的感情和地位。古老的民居建筑不仅是怒族人在征服和改造自然过程中智慧的结晶,也是记录他们文明进程的“活化石”。研究怒族传统民居,探寻其所蕴涵的深层次文化意义,对于怒族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选取了笔者实地调查的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丙中洛乡查腊村和福贡县匹河乡老姆登村作为研究对象。两地的怒族分属“阿龙”支系和“怒苏”支系,(注:怒族因语言、分布地域的不同有“若柔”、“怒苏”、“阿龙”、“阿侬”四种称谓。“若柔”主要居住在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兔峨乡和泸水县鲁掌镇;“怒苏”主要居住在福贡县匹河乡、子里甲乡一带;“阿龙”主要居住在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棒打乡、丙中洛乡以及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县和西藏察隅县察瓦隆乡一带;“阿侬”主要居住在福贡县上帕镇、鹿马登乡和架底乡一带。)房屋建筑分别代表了怒族传统民居的所有类型。查腊村所在地属于“三江并流”保护区的核心地带,受外界影响较小,民族传统文化保存相对完好;老姆登村位于原怒江州州府碧江县(注:碧江县在民国时期是最早“设治”的区域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作为怒江州州府和县城所在地。后因地质灾害的影响,1974年州府搬迁,由州城降为县城。1986年撤消县级建制,原辖地分别并入福贡县、兰坪县和泸水县。)的必经之路上,离县城约8公里,较早、较多地接受了外来文化的影响,变化比较大。选择这两地作为调查点,有一定对比性。
       一、怒族传统民居概述
       建筑是技术和艺术的综合创作,是人类利用固体材料建造的能遮风避雨、抵抗自然灾害、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空间。最早的人类住所是自然界中的山洞、树洞和灌木丛等天然掩蔽处,建筑住所的发展经历了巢穴风篱式、穹庐帐篷式和土石砖木结构三个发展阶段。(注:参见徐万邦、祁庆富:《中国少数民族文化通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06页。 )
       早先,怒族先民居住在天然洞穴中。清代余庆远的《维西闻见录》中载:“怒族,覆竹为屋,编竹为垣。”(注:(清)余庆远:《维西见闻录》。)夏瑚的《怒求边隘详情》中说:“房屋系随结竹木,盖以茅草。”(注:李根源:《永昌府文徵》(记载第五册卷二十二·清十一)第14页,1941年铅印于昆明。)这是有文字记载的怒族最初的建筑方式。怒族的房屋构造十分简单,“尽系住在偏坡,所建之房,系用蛮木匠,技艺极劣。剥木为柱,不用榫口。四围筑墙,尽皆面山。上盖石板或木板,中隔木板,人居于上,牛羊猪畜关于下,臭秽异常。”(注:《征集菖蒲桶沿边志》,陈瑞金主编:《怒江旧志整理》(内部刊印),第135—136页。)时隔数百年,这种最原始、最古老的干栏式建筑形态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怒族传统民居完全是一部“木头的史书”,既是怒族人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经验积累和智慧升华的产物,也是其物质文化进步的表现和生产力发展的写照。
       怒族传统民居建筑式样按外观的不同分为“井干”式和“千脚落地”式两类。
       1.“井干”式建筑。这一式样的传统民居在查腊村及周边地区最为普遍。其特点是在地基上先竖木桩柱,然后离开地面扎横木,再在横木上铺木板。这种建筑通常是沿桩柱用石块垒一圈石墙或夯一段土墙,在房屋侧面开门做圈养牲畜之用。桩柱的直径约为20—30厘米,一般深入地下1—1.5米。除单间仓房立4根桩柱外,其他的均立9根桩柱。桩柱的高度没有统一的定数。桩柱上的横木为直径约20—30厘米的圆木,长约5—7米,有的直接在横木上铺木板,有的则在横木上十字交叉地扎三到四根与横木同样大小的木头,但向上的一面削成平面,便于木板的铺设。房屋顶部用木柴加蕨菜叶铺垫,再铺上土作为隔层。最高处约1.26米,最低处约0.6米。这样的设计既把房屋隔成晾晒区和生活区两个部分,有效利用了空间,也可防止雨水落到屋里。
       “井干”式建筑的变体为井干—土墙式。桩柱被石头垒成的石墙或夯土墙取代,横木直接搭在墙体上。有的在离地高的一侧还建有一面高达房顶的土墙,其功能与怒族传统的养蜂习俗有关。墙上有密密麻麻的蜂孔,在土墙里养的蜂,蜂蜜特别甜。也有的直接用土墙代替木墙,但这是极少数。
       2.“千脚落地”式建筑。这一式样的民居主要分布在匹河乡一带。这种建筑是用几十根木桩插在地上,上面直接铺木板。木桩用料比干栏式建筑的细,直径约7—10厘米左右。有时木桩并非全部使用木材,也用龙竹代替,竹木并用的情况非常多。史载:“怒傈房屋,构造十分简单,建筑房屋不用工匠,自行削木为柱,编竹为壁,柱栽地尺许,长短不一,不用榫口,概用篾缚,中则编竹篱为楼,住其上,牲畜关于下。一房之柱,用至二、三百根,距离仅四、五寸而已”。(注:《纂修云南上帕沿边志》,陈瑞金主编:《怒江旧志整理》(内部刊印),第68页。)远远看去,就好像有千只脚立在地上,因而得名“千脚落地”。
       “井干”式建筑主要分布在贡山、兰坪和泸水一带,为全木结构,因房屋墙体采用圆木或木板的差异被称为木楞房或木板房。贡山一带的房顶均用怒江沿岸特有的一种质软,可以削、钉,还能切成薄片的页岩覆盖;兰坪和泸水一带则用木片盖顶。“千脚落地”式建筑为福贡怒族所特有,为竹木混合式建筑。墙体用蔑片编织的篱笆围成,屋顶为宽15—20厘米、厚2厘米、长约1米左右的栗木片,用篾片捆扎。个别人家用茅草盖顶,但已经非常少见。这种房屋类似当地的傈僳族传统民居,区别在于怒族的“千脚落地”式房屋地板用木料,而傈僳族则用篾片。
       二、怒族传统民居的搭建
       建筑以空间为直接对象,不仅是时代的写照,也是民族艺术、文化和科技发展高度集中的体现。建筑文化作为一部反映特定时空范围内民族文化特点的“百科全书”,深刻体现了一个民族的道德观、群体意识、和谐精神等伦理思想、宗教信仰、民族心理状态和价值观念。怒族的居住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同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同自然地理环境相协调、同民族传统文化相包容的居住文化模式。
       建房是怒族的一件大事,建筑过程中的民风民俗展现了怒族的传统文化。怒族建房主要包括五个步骤:
       1.选地与占卜。怒族主要居住在海拔1500—1800米的山腰台地或怒江边较平缓处。房屋选址一般靠山面水。新房选定地基后,先由祭师占卜,方法多种多样。据匹河乡怒族老人李某某和村民讲述,在匹河一带主要有以下四种占卜方法:一为玛瑙卦,即用两个玛瑙扔在地上,看正反面,一反一正表示不吉利,两正或两反则代表吉利,可以建房;二为鸡蛋卦,即打开鸡蛋看蛋黄和蛋白,如果内有异物是不吉利的象征,不可建房;三为镰刀卦,即在镰刀上拴绳子,看地基的好坏,如果绳子不动为不吉利,绳子动则为吉利;四为粮食卦,即在地基四个角上挖洞,分别放入三棵稻谷,三天后看谷子是否被老鼠所食,没吃可以建房,吃了证明这块地不好,如果建房全家将会人丁不昌,五谷不收,六畜不旺。最后一种方法在贡山查腊一带也被当地的怒族人普遍采用。
       
       2.备料。怒族传统民居采用松木为主要材料,建盖耗时长久。每年从8月底到9月初开始备料,到年底才能开始建房。有的人家要花两、三年的时间才能备齐所有材料。怒族对“木”有着特殊的感情,他们认为这是上天的恩赐,不可亵渎。每座山有山神守护,有的树是神树,祖先的神灵居住在上面,后人必须爱护,不可随意砍伐、侵犯。因此,砍树前必须进行祭祀活动,把水酒洒在树上,以驱邪赶鬼,祈求神灵保佑。
       3.建房。每年12月到次年1月是建房的最佳时期,开春以后雨水多不适宜修建。建房时要看日子,鼠日不可建房,因为在十二生肖中怒族人对鼠的印象最差。在查腊和老姆登,两地的怒族都有“一家建房,全体帮忙”的传统。(注:贡山县查腊村赵某某(怒族)和福贡县匹河乡李某某(怒族)讲述。)建房这天全村人都会来帮忙,如果材料不够,村民们还会根据自己的能力捐出一些。主人家除了备齐材料外还要煮酒,招待来帮忙的乡亲。这一天,在木匠指挥下,大家把新房主体构架所需的柱、梁、椽、门框以及地板、做墙壁用的圆木或木板、盖顶的房头板或石片、夯围火塘土的木框架、火塘上的祭架等一一制好。然后平地基、立桩柱、上横梁、铺地板、留出火塘的位置、立中柱、搭墙、上房梁、盖顶。在这一过程中,立中柱和上火塘祭架时要进行念鬼活动。
       4.立火塘。火塘是怒族民居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因而建房过程中的立火塘非常重要。立桩柱时要掉线,看火塘的方位。确定后立下木柱子、铺石块。房屋建好后首先为火塘铺土。选火塘土十分讲究,要到没有粪便垃圾的干净地方取土,而且不能用江边的沙土,要用山上的黑土,这样的土可以烧10到20年。在查腊村,要由家中老人把第一筐土倒入火塘;而老姆登一带则没有这样的讲究,任何人都可以取土,只要从干净地方取即可。一个火塘大约需要20多背土,拌水以后踩平。
       5.唱盖房歌。建新房一般1—3天即可完成。房屋建好当晚,所有来帮忙的亲友和村民全部集中到新房的堂屋中,围着中柱开始欢歌。在查腊,盖房歌要唱两次,开始挖土动工时要唱,盖好石片屋顶后还要唱。一般由房屋的主人先起头唱。一共有十七首,曲调统一,但歌词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任意发挥。歌词大意是:
       在黄金土地上挖块土地,开始建黄金屋子;黄金一块一块地盖起来,黄金上不要落雨;太阳不要射到房子里的人,牲口不要生病。(注:据贡山县查腊村赵某某(怒族)讲,歌词中的“黄金”指的是盖房顶的石片,因为这种石片中含有矿物质,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于是当地人把它称为“黄金”。)
       围着中柱载歌载舞时,主人会端着水酒轮流敬所有人以表示感谢。这样欢腾的场面一直持续到深夜,甚至通宵达旦。参加的人越多越好,因为它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主人家为人友善,大家都愿意来帮忙。
       在匹河乡,这一程序要复杂得多。房屋建好后要唱建房歌为主人家祝福,但唱时要洒水酒,左、中、右三个方向各一次。歌词内容从备料、选料、砍料时所付出的必需品、如何进行劳作、村民们如何来帮忙等内容都包含其中。歌词大意是:
       只是我盖房子吗?不是。人人都需要盖房子,我是向老天祈求。蚂蚁在土包子里生活,蚂蚱在草丛里生活。我们也要盖房子了。请老天不要责怪,不要责怪我来砍你创造的树木,树木不要倒向我。(注:福贡县匹河乡李某某(怒族)讲述。)
       此外,主人要在新房门口放竹叶和荞粑粑、荞子、米花和松枝以祭鬼,所有来帮忙的人都要吃一点这些东西。还要有一人扛着刀,带着白帽子叫唤,赶走不吉利之物。建房所用树木采自不同地方,必须把树上的邪气赶走,才能保证住进新屋的人健康平安。房屋建成后的第二天晚上,要在新房里杀一头小猪和一只公鸡,将鸡血、茅草、牛角和酒糟混合在一起祭鬼。虽然贡山、福贡两地在唱歌的方式和内容上略有差异,但这一过程中反映出来的内容无不寄托了怒族人对新房的祈祷和祝福。而建房活动中体现的种种事象,在怒族社会运行中有着丰富的含义。
       其一,建房过程中多次进行与“木”有关的祭鬼活动,体现了怒族万物有灵的原始崇拜观念,反映了“木”在怒族人心中的地位,“木”被赋予了生命。
       其二,全村人共同参与建房活动,是山地民族集体协作、团结互助精神的体现。这样的方式不仅建房速度快,也培养了人们之间的互助意识。
       其三,新房建好当晚的聚会,不仅是一种全民性的娱乐,也是进行传统文化教育的主要载体。男女老幼手拉手绕中柱围成一圈对歌、跳舞,既为青年男女提供了相互交往的场所,也是孩子们学习的好机会,体现了民族文化传承方式的直接性和大众性。
       其四,怒族人建盖的民居,早期采用的工具仅有砍刀,墙体四个角的交叉处分别用砍刀砍出凹槽或用凿子凿成榫,将其穿牢固,不仅能适应怒江地区潮湿的气候条件和山高坡陡的地理环境,而且整个建筑过程不用一钉一卯,展示了怒族精湛的建筑技艺,也表现出与大自然抗争中的勤劳勇敢精神和适应生存环境的智慧。
       三、怒族传统民居的内部结构及其文化功能
       房屋最主要的功能是满足人居住、活动的需要。怒族传统民居因建筑式样不同,房屋分工也有差异。不论是一家一户的单体式建筑,还是形成群落的房屋群,都蕴涵着丰富的文化意义,体现出不同的文化功能。
       (一)单体式房屋体现的文化功能
       1.“井干”式建筑。在这类建筑中,怒族人对“木”的特殊感情延伸到对房屋的人性化认识上。在查腊村,每家的房子都有自己的名字,为房屋取名是建新房中的一件大事。房屋建好当天就要取名。有的根据房屋周围的地理环境取名,如果周围石头多就叫做“石头房子的主人”;有的则根据房子周围的花草树木取名。怒族人认为房屋的窗户是眼,门是嘴,房顶的四角是耳。
       每间房屋都有明确分工,堂屋和卧室通常连成一排。堂屋是全家人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面积较大,约20—30平方米,少数富裕的人家建得更大。房屋高度约2.5—3米,在晾晒区下部,生活区的上方有木棍搭成的架子,用于晒玉米。这样构造适应了当地雨水多,潮湿的气候状况,也可以利用火塘的余热将粮食烘干。每间房屋在面对怒江和逆江的方向上开有两扇边长30厘米的方形窗户。这样的建筑不仅能适应当地寒冷、空气湿度大的气候条件,在过去还能有效防止熊、狼等凶猛动物进入家里的危险。怒族对门向的选择十分讲究。阿龙有句俗语:“门向日出方向,开门靠山,吃穿不愁。”(注:陶天鳞:《怒族文化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7年版,第175页。)因此其门向多选择对准雄伟的山峰或朝北。查腊村的门非常矮,一般1.2—1.5米高,0.8米宽,门槛比较高,通常0.5米。这样的设计即使把小孩关在家里也爬不出门去。还有一种说法,客人进门时如果磕到头表示好运,如果磕到脚表示坏运气;主人出门时如果磕到头表示不吉利,磕到脚则表示吉利。房屋的地面通常不是全木,靠近门边1/3的面积采用土面,分别放置各种厨房用具和盛泔水的大铁锅,以避免各种生活用水对木质地板的腐蚀。
       火塘是堂屋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几乎所有生活都围绕它进行。怒族对火塘十分重视,火塘的位置要对山形(注:对山形:即在建房时从房屋的门看出去,火塘的位置是否对准了两座山脊之间能连成直线的地方。)才是吉利的象征。火塘绝对不可以对水沟,否则一家人就会没有吃穿。火塘通常建得很大,夯围火塘的木框架边长约1—1.5米,整个火塘几乎占据堂屋近1/4的面积。火塘距离两边的墙大约有1米,老人的床就在火塘边上。床上方的墙上挂有狩猎时捕获的兽头或羽毛、弩弓、怒刀和熊皮箭包。如果老人过世,床的位置可以堆放酒桶,年轻人绝不可坐在此处。火塘上方有一个祭台,下面绝对不可以坐人。旧时新房建好以后,要先把弩弓和刀挂好,人才搬进去住。(注:贡山县查腊村赵某某(怒族)讲述。)许多人家在火塘正上方吊一木架,用于晾晒腊肉或烘干新做的木质农具。
       
       中柱是堂屋中最重要的地方。一般情况下,一间房子有九根柱子,与中柱并排的三根是最主要的。中柱最粗大,上面雕刻有简单的纹饰,从上到下共分成三层:第一层代表人,第二层代表土,第三层代表水。建房时在最上一层放入值钱的东西,而且永远不能取出。有的人家在中柱上画圆圈代表太阳,周围画波浪代表月亮,意为:太阳是母亲,月亮是父亲。(注:贡山县查腊村赵某某(怒族)讲述。)过年时,在柱上挂青松枝和玉米棒,祈祷来年丰收。在查腊村,信仰藏传佛教的村民还要在整条横梁、祭台和房屋外围的门框和墙上画上白色的“\│/”符号;信仰天主教的则在整条横梁上画圆形的白点,形成一条波浪形状。
       堂屋旁边是一间卧室,比堂屋小得多,面积约9—12平方米,也比堂屋矮,大约2米高。这里兼有仓库的功能,外人不可以随便进入,家中女子经期时也不可入内。这间房子同样也有中柱,只是比堂屋细小,中柱上方也不像堂屋的中柱那样有装饰,而且房中没有火塘。屋内一张大床占据近1/2的空间,门一侧的墙上拴有一根长绳子用于挂衣服。怒族这一传统的习俗到今天依然完好地保留,许多富裕起来的人家虽然买了衣柜,但还是习惯把衣服挂在绳子上。
       堂屋和卧室旁通常建有一间面积较小的仓房,大约9平方米。采用一片瓦式屋顶,没有窗户,离地约1米高,可以避免潮湿的地气和虫、鼠对粮食的侵害。内部用木板隔成三格用于堆放粮食。这间仓房绝对不允许外人参观,钥匙由主妇专管,家中任何人都不可乱动。如此严密的防范意识与怒族生产力水平低下有很大关系。旧时,粮食产量很低,许多人家一年只有7—8个月的口粮,少的仅够吃4—5个月。史载:“古宗、怒子虽每年种杂粮两次,然一家之计均不能足,每届青黄不接之际,大半苦于无粮,仰屋兴叹,饥耐以到粮熟,成为习惯,足食之家全境不过数户。”(注:《征集菖蒲桶沿边志》,陈瑞金主编:《怒江旧志整理》(内部刊印),第116页。)因此怒族的粮食不能轻易示人。
       2.“千脚落地”式建筑。房屋式样明显不同于“井干”式。通常是三间连成一体的组合式房屋。富裕的人家可盖很多间,鳏寡孤独的老人一般盖一间,有妻儿盖标准的三间。堂屋在中间,外房为结婚后的儿女住,内房为仓房。
       内房放粮食,由婆婆常年掌管钥匙,外人不可以随便进入。老人住中间的堂屋,同时也用来招待客人。儿媳不可坐到公婆的床上。按照怒苏传统,房门不可以向西开,因为西方是太阳落山之处,有不吉利、寿命短的象征意义。(注:福贡县匹河乡李某某(怒族)讲述。)
       火塘立在堂屋正中,上方的祭台不可坐人,是过节时祖先神灵坐的地方。过年时先祭祖,然后喂狗,人才可以吃东西。这一习俗的传说是:过去怒族迁徙时,猎狗咬死了一只麂子,麂子头上长了一撮谷子,尾巴里还有稻草。猎人把谷子种下,请求老天保佑如果老鼠不偷吃,明年就搬到这里住。第二年春天,猎人带着狗到此,看见谷子长得非常好,于是就搬到了这里生活。所以狩猎时要先喂狗,过年时也要先喂狗,因为粮食和土地都是狗找来的。(注:据福贡县匹河乡李某某(怒族)讲,这一故事流传于老姆登和支子罗一带。)
       整座房屋的地板都是用宽、厚、长的木板铺成。在匹河乡一带,木地板的厚度和长度与主人的经济社会地位有关。最差的住岩洞;次差的利用平地,上面盖上茅草;好的建成干栏式,铺上木板,下做牲畜圈;更好的,铺上大而宽、厚的木板。(注:福贡县曲某(怒族)讲述。)
       千脚落地房有很多优点。第一,利于防震。怒江地区处于亚欧和印支两大板块结合部,地质条件复杂,属于地震多发区。千脚落地房有多个支点,分散了房屋的承受力量,能有效防震。第二,便于防潮、通风散热,还可防御蛇虫野兽的侵害和抵御一般性水灾。第三,匹河乡一带属于半山温暖带气候,气温较高,采用竹篾编墙有通风作用,冬暖夏凉。
       这两类房屋虽然布局有差异,但其中蕴涵的文化含义却是一致的。
       其一,堂屋的空间布局更多地承载了文化教育的功能。怒族没有文字,民族文化的传授全部依靠口耳相传。人们习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晚饭后全家围坐在火塘边喝酒聊天直到深夜,这是年轻一代学习本民族文化最好的时间。
       其二,房屋的功能体现了怒族家庭形态的演化。家长和小孩住堂屋,已婚子女住隔壁卧室。子女多的人家,孩子们结婚后可以在自家周围盖自己的卧室。如果子女要同父母分房居住,则要等结婚满两年后才能另立门户。
       其三,从怒族人在火塘边的座次、外人不可随便坐老人的床、妇女不可睡老人的床、女儿和儿媳不可睡父亲的床、儿子长大后不可睡母亲的床等居住禁忌和习俗,可以透视出怒族人尊敬长辈的优良传统。
       其四,“井干”式建筑楼上住人、楼下养畜、楼顶晒粮的布局,可以有效地防止野兽虫害的入侵,是人们适应当地自然地理条件的创造。
       其五,怒族的住所没有院墙和天井,房屋前的空地就是院子。人们可以自由地在各家之间穿梭来往,与中原地区传统的高墙式建筑有明显区别。村寨门不上锁,户不拾遗,不仅是怒族人纯朴民风民俗的体现,也反映出一种开放的心态和宽容的民族心理。这种宽容主要表现在对外来文化采取开放的态度,藏传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民间信仰并存而且相处融洽的现实就是最好的体现。
       (二)房屋群落体现的文化功能
       怒族村寨中房屋分散分布的特点与怒江地区山高坡陡、耕地面积狭小、土壤肥力容易流失、粮食产量低等有很大关系。2006年查腊村有56户居民,其中46户是怒族,分布在三个社,房屋分布呈现如下特点:
       其一,聚群而居。比较典型的有李姓、罗姓和肖姓兄弟形成的居住群落。这些都是兄弟分家后所盖的房子,相对集中,形成了密集的小聚居的分布格局,但是总体上呈分散状态。
       其二,依水源而居。从查腊村的地形看,共有三条水沟,按由北向南的顺序,每条水沟旁形成一片居住区。
       其三,“双宅式”居住。许多人家均有双宅,一宅是适应家庭生活需要的主要住所,另一宅是适应劳作需要的住所。这是一种从游动到定居的中间过渡形式,与怒族刀耕火种的习俗有很大关系,也是交通不便情况下缩短与土地距离,提高效率的需要。村中的赵某某、汉某某、丰某某、罗某某、阿某某等户居民除了在村中有住房外,在阿路那卡雪山(注:属碧罗雪山山系,海拔2800米,山顶平坦,为高山牧场。冬天积雪寒冷,夏天清凉,植被以高山草甸为主。查腊村位于此山东侧1500米的台地上,山顶地势较为平坦。)上也有住房,但是比较分散,供放牧和看守山地时居住。
       其四,分散而居。沿村中主路,从一社最南端的阿某某家走到二社最北端的王某某家大约需要半个小时,而从一社走到三社则需要爬近三个小时的山路。
       这样的布局与怒族生产力水平的现实相适应,也是怒族传统经济结构的体现。聚群而居,体现了怒族人私有观念淡薄,可以集中劳动力进行生产劳作。依水源而居,解决了生活用水问题,不需专人背水,间接增加了劳动力。“双宅式”居住方式,便于全家进行合理分工,老人到牧场放牧、看守山地,青壮年劳力进行农事耕作,有效保障了全家的生活所需。
       这样的房屋布局使邻里之间的关系局限在聚居的小群落内,而这些小群落往往都是有血缘关系的同一家族。不同家族之间的联系较少,主要是因为交通不便。汉族地区“远亲不如近邻”的邻里关系,在怒族地区发生了变异。这样的房屋布局有效利用了血缘加姻缘的亲密关系,有助于降低社会运行的成本。
       这样的房屋布局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和谐统一。一幢幢木楞房和木板房掩映在高大的核桃树和桃花树下,再配上一片片田地,春夏秋冬四季都有不同景象,远远看去,好像一幅幅水彩画镶嵌在天地间的高山上,构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景。
       
       这样的房屋布局还使人们之间形成了传递信息的特殊方式,甩布条或衣服、吹号角、置路标、射“火箭”、结草扣等都被村民广泛地用来传递各种信息。
       四、怒族传统民居对环境的适应
       建筑是人与自然、人与大地之间一种“文化”对话的方式。(注:参见王振复:《大地上的“宇宙”——中国建筑文化理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建筑的第一文化本质是实用,其次还具备自然性和复合性的特点。建筑与民族所处的文化生态环境总是连在一起,是各种文化的综合表现,反映出民族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社会心理的需要。
       1.自然地理环境。自然环境对传统建筑产生的影响主要因素是气候环境和地形地貌。怒江地区处于青藏高原东南部低纬度高原,是印度洋暖流和西藏高原冷空气的结合部,属亚热带山地季风气候。气候特征呈现出典型的“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从河谷到山巅海拔高差3000—4000米,垂直温差大于水平温差,立体气候特点突出。降雨量十分丰富,每年有春、秋两个雨季,贡山年平均降雨量为1667毫米,福贡为1390 毫米,泸水为1185 毫米;在2—4月间,怒江北部月平均降雨量为578 毫米 ,占全年总降雨量的41.6%,不仅空气湿度大,而且经常形成洪涝灾害。(注:参见陶天麟:《怒族文化史》,第18页。)因此,建筑的重点在于防潮、通风、避雨,防寒的意义并不很突出。从地形地貌看,怒江州属于喜马拉雅山地区的察隅—腾冲皱褶系,怒江主断裂和澜沧江主断裂由北向南贯穿全境,两侧还有派生的纵横小断裂,地质情况非常复杂,褶皱强烈,岩石破裂;山高谷深,地势险峻;土层薄、粘性差,裸岩分布广泛。怒族多集中分布于江边的台地或坡地上,环境的限制使人们在建筑木头房子时必须在地上打桩,以分散房屋的承受力量,防止因地质原因造成的房屋倒塌。木头建筑既是怒族人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因地制宜建造自己家园的结果,也形成了怒族传统民居建筑顺应天成、融和自然而又极具生态价值的风格特征。
       2.传统文化环境。传统民居是人们在充分吸收了本地区文化渊源、风土人情等一系列具有浓厚乡土气息的礼数后,浓缩和创造出来的物质文化的形象载体。“天人合一”的生态观让建筑总是与环境连在一起。《宅经》曰:“宅者,人之本,人因宅而立,宅因人得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建筑成为人的“第二躯体”,人的本质、智慧、情感和理想都凝淀于其中。(注:参见王振复:《大地上的“宇宙”——中国建筑文化理念》,第1页。)怒江峡谷大山的阻隔,激流的封锁,闭塞了峡谷与外界交往的途径。长期以来的封闭独处,自给自足的生产生活方式,形成了怒族人安贫乐道的居住心理。
       作为怒族民族传统文化延续载体的木头房子,在建盖时需要上百根木料,单备料就需要很长时间,还需要付出许多劳动力。现代的石棉瓦空心砖的房屋虽然简洁,但背离了怒族的传统,在怒族人的民族心理中,这是房主贫困、懒惰的表现。笔者在查腊村看到,一家人因房子被烧,从山腰搬到了山脚地势平坦的地方,政府资助建盖了三间石棉瓦顶空心砖的平房。这三间新房不仅与整个村寨的房屋风格极不协调,而且在许多村民看来,与他们的民族传统、习惯格格不入。他家新房建好后,几乎没有村民前去祝贺。
       3.经济环境。历史上怒族社会经济发展缓慢,虽然主要从事农业生产,但耕作技术粗放。“没有历法,生产不讲节令,桃花开时犁地,鸟叫时播种……粮食产量极低,一般只有种子的二十多倍,少的仅有四、五倍”。(注:《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云南省编辑委员会编:《怒族社会历史调查》,云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页。)土地的贫瘠,生存条件的艰苦,使怒族人需要集中太多的精力为生计而终日劳作,刀耕火种、轮歇耕作是最基本的生产方式。20世纪50年代,“怒族人的生活十分贫困简陋,在经济条件稍好的普乐乡,全乡896人,全年粮食产量400石(每石=700斤),人均4.4斗,因此绝大部分人整年喝玉米稀饭,能经常吃到干粮的人很少。男女衣着皆破烂不堪,绝大多数人家没有被盖,晚上全家人都躺在火塘边过夜”。(注:《民族问题五种丛书》云南省编辑委员会编:《怒族社会历史调查》,第13页。)由于生计的艰难,人们也就没有更多的精力和兴趣去注意建筑的造型、布局、色彩、装饰等方面,房屋的实用性才是最主要的。
       4.资源环境。怒江地区森林资源丰富,用栗树覆盖的屋顶,木材本身有凹型槽,雨水可以顺流而下,具有“瓦片”的功能;怒江所特有的可以切割的页岩,使用寿命非常长,一两代人都不需更换。从建筑技术看,怒刀是建筑的主要工具,因而影响了技术的发挥。直到近几十年来,汉式建筑工具和技术的传入,怒族的建筑中才开始使用抬梁、穿斗、井干、人字木屋架、密梁平顶等建筑式样。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的限制,使怒族人必须就地取材,形成具有民族特色的建筑类型。
       5.宗教文化环境。在民族建筑中,宗教的影响力是全方位和强制性的。一个多世纪前,西方的传教士来到怒江地区,在村寨内传播他们的信仰。而靠近藏区的地理条件,使这里也较多地受到藏传佛教的影响。基督教、天主教、藏传佛教和怒族的民间信仰在这里并存共生,外来宗教的本土化使民居建筑也融合了宗教的因素,建房习俗也因此发生变异。信仰基督教和天主教的,建房程序就没有民间信仰的复杂,选地时不用占卜,也不需要择日建房,建房过程中也没有念鬼的活动。(注:查腊村赵某某和匹河乡李某某讲述。)
       五、怒族传统民居的变迁
       传统文化无疑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及时的承递性。社会的发展使文化发生变迁,呈现出强烈的现实性和当代性。黑格尔说:“传统并不仅仅是一个管家婆,知识把它所接受过来忠实地保存着,然后毫不改变地保持着并传给后代。它也不像自然的过程那样,在它的形态和形式的无限变化与活动里,永远保持其原始的规律,没有进步。”(注:[德]黑格尔著,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8页。)每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面对开放的外部世界和高速发展的现代物质环境,都自觉不自觉地与现实生活发生着密切联系。2000年,在查腊一社、二社传统民居约有194间。(注:参见赵美主编:《云南民族村寨调查——怒族》,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7页。)时隔5年之后,民居数量发生了很大变化,新建了13间空心砖水泥房,正在建盖的“土洋结合”的新式民房也有10多间。在老姆登村,由于靠近公路边,比起20世纪50年代民族调查时的情景已经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式的砖混结构房屋几乎占据了全村房屋数量的50%。这一变化,无疑是怒族人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表现,但也给传统民居的生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不仅表现在物质层面,也体现在传统文化上。围绕传统民居发生的种种文化事项随着新式房屋的建盖而逐渐改变。其中生活方式的变化最大,电视、影碟把人们从火塘边吸引开,使这个民族文化传习场所发挥的功能越来越弱;电饭锅、沼气灶的使用,带来了生活方式的革命;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传统的生计方式和婚姻家庭模式也随之改变;整个村落的规模和密度也不断增长。在这种情况下民族的传统文化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冲击。
       纵观历史发展进程,建筑形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们不是作为单一文化而停滞不前,通常是本土和外来因素的混合体。民居的变化是经过历史的积淀、环境的制约和人们的不断创新总结后相对成熟和正确的选择。社会变迁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交流导致人们生活模式变化,也促进民居的变迁。正如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博厄斯所说:“现存社会发展变迁的动力来自两方面:一是各种文化形式之间的相互交融;二是个人和社会之间的相互促进。”(注:费孝通:《费孝通译文集》(上册),群言出版社2002年版,第32页。)怒族传统民居的变迁,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一种必然的现象,其中既有人为因素,也有社会原因。
       
       1.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发展一个重要的标志是生活质量的改善。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怒江地区与外界的联系日益密切,经济收入渠道增多。电力的运用和现代科技产品的入村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怒族传统的生活方式。在查腊村,大约1/4的人家买了电视机,老姆登村的普及率更高。虽然查腊全村只可以收看到一个频道,而且效果不好,但村民们依然乐此不疲地坐在电视机前。少数人家还买了VCD机,虽然碟片的内容都是20世纪80—90年代的老片,但村民们不惜走路或坐车到县城租碟看,看电视和VCD已经成为许多怒族村寨中人们消磨闲暇时间最主要的方式。生活用具也随着经济状况的改善而逐渐改变,2元一个的塑料桶比起老式的木桶更轻便美观,电饭锅、沼气灶、沙发走进人们的生活。这些变化无疑是经济发展的推动,极大地改善了怒族人的生活条件。但对于一个相对封闭的怒族社会来说,其冲击也是强烈的,对怒族传统的文化根基产生了极大影响。
       2.建筑材料的减少。经过了上百年,特别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毫无节制的砍伐,如今的怒江地区已经不全是郁郁葱葱的森林绿景了。从怒江州首府六库到贡山,两百多公里的怒江两岸是光秃秃的山峰。人口的增加使生存空间不断扩大,从江边到山顶,只要稍微平缓的地方都有人居住。森林的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的速度,形成了恶性循环。近年来国家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对砍树进行了严格规定,村里只有三立方木料的批准权,乡里可以批五个立方,超过了要到县里批。建筑材料的限制,已很难建盖传统的全木结构房屋。
       3.保护意识的淡薄。怒族聚居区属于云南省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使木头房子十分适应自然条件。但是怒江地区雨水多,怒族传统民居需要一两年翻盖一次,许多村民认为非常麻烦,纷纷对老屋进行了新式改造,吸收了大量汉式风格。随着国家扶贫开发“石棉瓦工程”的进行,许多人家换成了石棉瓦的屋顶,使得传统木头房子失去了保存原样的空间。而且当地居民在使用新式材料建房时并没有意识到怒江地区雨水多、湿度大,水泥地面非常潮湿,长期居住于此,关节炎发病率会越来越高。
       4.国家政策的影响。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的投资,实施了许多扶贫开发项目,极大地改善了民族地区教育条件、居住条件、生计方式等。但是大量空心砖、石棉瓦房屋的建盖并没有彻底改变这些地区贫困落后的局面,在福贡到贡山沿江两岸平缓的地方,国家投资新建了数百间空心砖房屋,将居住在山中生存条件恶劣地方的村民们搬迁到此,虽然改善了人们的居住条件,但村民们也被迫改变沿袭了数千年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在查腊村,贡山县旅游局于2003年在村里建盖了一间砖混结构的“文化活动中心”,但三年多的时间过去了,活动中心的使用频率非常低,不仅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且与全村的建筑风格极不协调,人们宁愿挤在狭小的木房子里围着火塘唱歌跳舞,也不愿意到活动中心。国家的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起了消极作用。
       “在文化传统中,原典与日常生活实践,形而上与形而下,有着很大的差异。因而文化的发展总是在选择、融合、沟通和创造中前进。传统总是在其发展的某一时间、空间增加或装载些什么,又在另一特定时空卸下、删汰或丢失些什么。所以传统总是活在行进中,活在日常实践中,活在‘转化’和新的阐释中”。(注:金元浦、谭好哲、陆学明主编:《中国文化概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页。)作为怒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是时代的写照,也是艺术、文化和科技发展高度集中的表现。其一,木楞房和木板房是怒族传统民居的继承和发展,也是记录人类居住历史发展的“活化石”,为了解人类居住形态的演替提供了一个活化的例子。其二,木楞房和木板房是怒族传统文化的载体,透过房屋建筑的物质形态,还隐藏着怒族人对“木”的人性化认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理念,血缘家族关系的变化,宗教信仰等一系列独特的民风民俗。民居建筑这道怒江大峡谷中独特的人文景观,记录着怒族社会发展的过程,也续写着怒族历史的今天和明天。其三,怒族传统民居的文化特质中所表现出来的是人们实实在在的生产生活需要,单体房屋体现了适应生产生活方式的发展、家庭形态的演化、文化教育功能的延续,进而影响到房屋建筑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建筑物所扮演的这些角色,正是怒族特有的民族心态和观念的外在缩影和表征。但是,在传统与现代的剧烈变迁中,怒族传统民居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
       作为固有的传统文化的活态形式,怒族的传统民居在当代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中,在传统和现代之间必然要做出选择和适应。民居的结构形式和风格取向在文化多元化发展的今天,都自觉不自觉地发生着变异、调整和重构,这是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和民族“文化自觉”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综合结果。社会变迁在给所有的民族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极大地改变着他们原来的传统,如何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又保护好民族传统文化,已成为政府、民族自身所面临和必须解决的共同问题。
       〔责任编辑 马 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