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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解构:遭遇误读的和谐文化
作者:王福民

《东南学术》 2008年 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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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所指的和谐文化,是当下我们所要建构的反映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当代中国转型时期社会生活深刻变迁的产物,时代精神与社会主义是它的两个基本规定。对此,只有借助内含辩证法精神的唯物史观才能正确把握。由于文化本身蕴意的丰富性、诠释的多样性、建构的复杂性以及功利主义、文化决定论的广泛影响,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被遮蔽在观念论与形而上学的重重迷雾之中,遭遇着种种误读与曲解。其中,否定和谐文化建设的“文化虚无主义”,夸大和谐文化功能的“文化决定论”,和谐文化建设的“去意识形态化”,和谐文化建设的非理性,和谐文化建设上的线性论倾向,构成了误导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主要思维路向。为此,从理论上反思与解构上述思维误区,还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之科学真貌,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不能回避的重大理论课题。
       关键词:反思与解构;社会主义文化;和谐文化;思维误区
       中图分类号:G1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8)05—0004—09
       文化作为社会生活的精神状态,是多元异质并在的复杂系统和生成性开放过程。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建构亦复如是。文化研究与解读内含的不同本体论立场、方法论框架、价值论取向及其扑朔迷离的学术范式决定了“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出现伊始,就成为一个歧义丛生、众说纷纭的重大而复杂的社会“话题”。由此,日渐引发出一系列各不相同甚至相互冲突的认知“间距”与“问题”博弈。其中,关于和谐文化建设的思维误读与认知误区就是一个影响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对文化建设的反思与解构,既是对文化本真精神的解蔽与澄明,也是对文化建设的理论提升和更高层次的精神建构。因此,从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科学反思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本质内涵,解构并廓清笼罩在这一问题上的理论疑惑,走出和谐文化建设的思维误区,乃是建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内在要求与当务之急。近年来,关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思维误读主要集中五个方面。即否定和谐文化建设的“文化虚无主义”,夸大和谐文化功能的“文化决定论”,和谐文化建设的“去意识形态化”,和谐文化建设的非理性,和谐文化建设上的线性论倾向,构成了误导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主要思维路向。对之进行解构性反思与剖析,乃是马克思主义文化研究的题中之义。
       一、和谐文化建设上的“价值虚无主义
       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虚无主义”的实质是“文化无用论”。其目的旨在否定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有论者认为,“和谐文化是政治时髦,权力的附庸,不是真正学术,毫无学问价值”是“君子不齿”的事。有论者说,“一会儿建这个文化,一会儿建那个文化,现在又搞什么和谐文化,除了劳民伤财还能有什么用?”。实际上,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动力与价值导向,并能为处于社会转形期的国人提供符合时代精神的心理支点,其价值与意义毋庸质疑。尤其在当代中国社会的历史性转型时期,社会生活结构急剧变化,社会阶层社会组织多元分化,社会生活方式及其价值取向多样化,社会不确定性因素迅速增多,多种利益冲突、多种思想激荡、多元价值观碰撞的情势前所未有,这就内在的需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凝聚人心,积聚力量,从而推进社会和谐的科学发展。
       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虚无主义”论者的一个基本根据是,经济建设就是一切,文化则是微不足道的。从社会历史根源上看,这是小农意识眼光下功利主义的当下表现。从哲学上看,这是否定文化能动性的机械的经济决定论。毫无疑问,在当代中国历史转型期,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和执政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当然是不能含糊并要在社会实践中一以贯之的。但物质文明建设从来就不单单是一个纯粹的物质经济问题,它必然要在与政治、文化的相互依存、相互关联、相互统一中得以发展、求得繁荣。恩格斯在谈到经济政治与文化的相互作用时指出:“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阶级斗争的各种形式及其成果——由胜利了的阶级在获胜以后确立的宪法等等,各种法的形式以及所有这些斗争在参加者头脑中的反映,政治的、法律的和哲学的理论,宗教的观点以及他们向教义的进一步发展。这里表现出一切因素的相互作用”。文化作为“一种历史因素一旦被其他的、归根到底是经济的原因造成了,它也就起作用,就能够对它的环境,甚至对它的原因发生作用。”特别是在历史变革与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社会生活的嬗变和社会结构的分化与重构,基于旧生活、旧文化的传统价值观的顽强存在欲望,势必与破土而出的新思维、新观念构成的新价值观发生碰撞与冲突,同时在当今全球化背景中各种文化价值观的激荡与较量则更为剧烈。这折射到大众社会心理层面必然导致人们内心深处的迷茫、彷徨、焦虑、恐慌等一系列精神困境。
       当代中国正处于历史变革的关键时期,我们改革是为了追赶时代。而追赶时代如果离开内含时代思维的先进文化,只能是乌托邦梦想。一个民族要想站在世界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拉特利尔说,文化可以为人设定观察与享用这个世界的特定的眼界,只有在文化之中,“他的生活才真正成为人的生活,他才能升华超越他的纯粹生物的存在水平。他的文化向他提供生活方式,在这种生活方式中并通过这种方式,他作为个体的存在方可得以实现。只有在这种生活方式的联系之中,他才能安身立命。这种生活方式首要的突出的好处,在于为他提供了根基,在于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为他提供一定的位置,在于使他拥有某种遗产——较好的或较坏的,并因此在他们面前敞开种种可能的前景,为他展示看得见的将来。”反映时代精神的先进文化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表现与精神象征。一个民族要站在世界的最高峰就不能没有先进、发达、健全和充满活力的文化系统。这种文化系统的主要价值功能集中表现于高度的民族凝聚力与文化创造力。当下我们建构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为反映时代发展规律,适应并引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先进文化,对于彰显时代精神、重估一切价值、确立生命意义、整合生存价值构建和安身立命的精神家园,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对于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的内在依存与逻辑互动关系,邓小平具有清醒的认识与许多精辟的见解。他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只有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的深刻真理性与巨大价值性已经为当代中国改革开放30的历史所证明。“文化无用论”、“搞文化建设意义不大”等文化价值的虚无主义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还有不可忽视的“市场”。其方法论根源就是割裂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内在互动关系,只看到有形的物质经济在社会生活中的势力与作用,看不到文化特别是包括当代中国和谐文化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软实力在社会生活包括经济生活中的巨大价值。和谐文化的价值虚无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急功近利的
       经济实用主义。
       二、观念决定论视域中的和谐文化
       和谐文化建设上的观念决定论,就是把和谐文化看作是决定社会生活的根本力量的观点。例如,有不少论者自觉不自觉地提出,“文化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和谐文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力量”等。这些观点、观念乍看仿佛是在抬高和谐文化建设的地位,实际上则赋予了文化建设自身无法承担也不该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这就必然要在对和谐文化价值的过度诠释与本体论倒悬之中消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实际功能。其结果必将无法真正兑现和谐文化建设的价值承诺,并导致在理论上把和谐文化建构的真正价值引向“言而无信”的乌有之乡,在社会心理上刺激起存在于大众无意识心理结构中的文化清谈主义。因此,从根本上说,“和谐文化决定论”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不仅无益而且还是有害的。
       从认识论根源看,“和谐文化决定论”根源于“文化独立自足性”的虚假外观。由于文化一经生成便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一根本特点,特别是其对社会经济政治活动巨大的能动功能,常常使它获得一种凌驾于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之上的独立自足的外观。这就会造成一种假象,仿佛人们的经济政治活动不是决定文化的东西,而是宗教、哲学、自我意识等文化现象决定社会生活,决定历史的发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历代文化学家的知识结构、职业偏好、理性意志导致了观念论或文化决定论从古至今不绝如缕。古希腊以至中世纪西方的唯心主义哲学家、文化学家、神学家自不必说。与马克思同时代的青年黑格尔派就是文化决定论者。他们认为,宗教、“自我意识”、“批判的批判”,甚至“人”、“圣物”“唯一者”等抽象的哲学概念是决定世界的东西。尔后,影响之大者如马克斯·韦伯、斯宾格勒、亨廷顿等都是声名远扬的文化决定论名家。在马克思看来,文化是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观念形态。文化的根源不在自身而在于社会经济政治结构内部。离开人的社会经济政治活动,文化乃是虚无缥缈的海市蜃楼。因此,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交换关系的出现,决定了资本主义精神文化、宗教伦理,而不是相反。与马克思不同,韦伯认为,以基督教的天职观为核心理念的新教伦理构成了勤劳、节欲、“精打细算”的资本主义精神,由此孕育出精于“经营算计”、勤俭节俭的资本家,进而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他看来,中国、印度等东方国家之所以没有内生性的产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根本原因在于东方文化结构中新教天职观的缺席。同样,在斯宾格勒看来,历史不是由人们物质生产资料的生产为主要内容的,而是以文化为主导的。他认为,只有文化才是世界历史的主角。“世界历史是各个伟大文化的历史,民族只是这些文化中的人们借以履行他们的宿命的象征形式和容器”。美国哈弗大学的亨廷顿教授1994于美国《外交》杂志上撰文提出了风靡一时的“文明冲突论”。他认为,决定世界未来事变的将不再是不同民族国家的矛盾,而是不同类型文明之间的冲突。
       文化决定论是唯心史观在文化问题上的集中体现。文化决定论的错误不在于承认和注重文化的功能,而在于把文化的力量看作是决定历史进程的动力。针对当年青年黑格尔派代表人物布鲁诺·鲍威尔把象征自我意识的“批判的批判”,当作万能的救世主,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批判的批判的主要秘密之一,就是‘观点’和用观点来评判观点。在它的眼中,每一个人和每一种精神产物一样,都变成了观点。只要你一旦懂得,批判的批判的总的秘密就是使陈旧的思辩的胡说死灰复燃,那么要洞悉观点的秘密就再容易不过了。”针对鲍威尔以“批判的批判”否定群众的实践活动,从而把“自我意识”当作决定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谬论,马克思讥讽道,“按照批判的批判的意见,一切祸害都只在工人们的“思维”中。……只要他们在思想中消除了雇佣劳动的想法,只要他们在思想不再认为自己是雇佣工人,并按照这种过于丰富的想象劳动的想法,不再设想自己是作为单个的人来支取工资的,那么他们就会真的不再是雇佣工人了”。如果说,认识观念决定论的谎谬还算容易的话,那么,消除观念论的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影响则非常困难,绝非一日之功。对于当代中国和谐文化建设来说,问题的关键在于,观念决定论的思维定势不但在中国传统文化上根深蒂固、一统天下,即使在以唯物史观为基石的马克思主义成为国家意识形态的现当代中国,依然广泛而强劲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以及人们的思想文化行为。从大跃进时代“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的精神万能论到“文化大革命”时代“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斗争哲学这些普适性国家集体文化意象中,我们都会看到文化决定论的幽灵不仅阴魂不散,而且依旧是民族意识王国里君临天下的主宰。
       观念决定论在实践中的最大危害就是:“坐而论道,纸上谈兵”。这是观念决定论必然导致的结果。因为,既然思想观念是世界的本原、历史的动力,那么在实际生活中,重言轻行,以言代行,用口号代替行动,也就不足为怪了。迄今为止几千年来,国人长于“谈玄论道”,寡于实际行动,习惯于把实际问题解决消解在喋喋不休的“清谈”、“争论”之中,其秘密就在于此。由此可见,邓小平把“不争论”当作一个发明,其意义是何等的重大!实际上,正像马克思批青年黑格尔派时指出的那样,“批判的批判”什么都没有创造,工人才创造了一切,甚至就以他们的精神创造来说,也会使得整个批判感到羞愧。“工人甚至创造了人,批判家却永远是不通人性的人[unmensch],然而,他的确对于自己是一个批判的批判家这一点感到一种内心的满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巨大功能之一也在于向社会向人民彻底揭露腐朽社会现象对人对社会的极端危害性,深刻揭示其生成发展的经济政治文化根源,真正指出解决上述问题的现实路径,以唤醒人们通过实际行动实践活动来铲除这些腐朽社会现象、落后腐朽文化的生活基础与物质根源。如果停留在文化决定论的层面,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并框定在对上述问题的文化批判上面,那么,无论多么有力的批判,其结果不仅是徒劳,而且会适得其反。批判由于只限于口诛笔伐式的隔靴挠痒而丝毫不触动上述问题的实际状况,上述问题披着被批判的外衣依然我行我素逍遥于世。”在此,文化决定论的批判在声嘶力竭的批判中不知不觉地成了与“罪恶”为伍的帮凶。至于对问题实际解决,则没有丝毫意义。
       三、和谐文化建设的“去社会形态化
       当代中国和谐文化是社会主义社会形态下的社会主义文化。时代性与社会主义是和谐文化的两个基本规定。所谓,“去社会形态化”就是指否定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时代性和社会制度性。社会形态是基于一定生产力发展阶段上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在阶级、国家存在的条件下,文化归根到底是一定社会形态下的产物。不同社会形态下的文化具有本质的区别。文化的社会形态差异既是历史的差异,又是社会制度的差异。作为历史的差异,文化具有时代性,作为社会制度的差异,文化具有意识形态性。据此,不同社会形态下的主导文化,其差异不是枝节性的差异,而是时代性与社会制度性的本质区别。而否定和谐文化的时代性和
       社会制度规定性,就是和谐文化建设上的“去社会形态化”。其价值旨趣在于否定和谐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导向。因为,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灵魂,承认一种主流文化的社会形态性,就等于承认了它的意识形态性,否认了它的社会形态性,就等于否认了它的意识形态性。直接公开的否定文化建构的意识形态性无疑是一种理论和政治上的冒险。因而,采用否定文化时代性和社会形态性入手,这是当下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去意识形态化”巧妙手法。具体做法是:把传统文化中关于“和谐”的词语、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根源,混淆传统文化中“和谐”思想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社会形态差别。近年来崇拜并迷恋儒家文化的当代“儒学”家们通过文化决定论、知识考古学、语义诠释学、史料文献钩沉、爬梳等方法斤斤埋头于由古旧的“子、史、经、注”构筑的古文化帝国之中。他们对传统的和谐思想采取“我注六经”的态度,对当代中国和谐文化采取“六经注我”的态度。在当代中国和谐文化建设中表现出强烈的历史“寻根意识”与文化“原教旨主义”渴望。当代“儒学”大师们认为,历史上早有关于和谐的思想、意识、理念文化,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文化更为丰富与经典,愈古老的和谐思想理念愈具有文化上的先在权威性、时空合法性与现实导向性。于是,用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代替当代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用所谓的“国学”作为指导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价值导向,当然就是顺理成章的了。从历史观与文化生成论上看,否定文化的社会形态性是唯心史观在文化建设上的表征。
       文化的社会形态性,体现在它的时代性上。任何文化本质上都是一定时代生活实践的产物。是一定时代经济、政治、社会活动的观念性存在与精神升华物。马克思指出:“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例如,权威原理出现在11世纪,个人主义原理出现在18世纪。”在唯物史观看来,这恰恰是不同世纪不同时代之不同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并生成着不同的文化及其不同的原理。而唯心史观论者,例如蒲鲁东则头足倒置地认为:不是原理属于世纪,而是世纪属于原理。也就是说,不是历史创造原理,而是原理创造历史。“但是,如果为了顾全原理和历史我们再进一步自问一下,为什么该原理出现在11世纪或18世纪,而不出现在其他某一世纪,我们就必然要仔细研究一下:11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18世纪的人们是怎样的,他们各自需要、他们的生产力、他们的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样的;最后,以及由这一切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如果进行这样的实际考察就不难发现,唯心史观的上述结论是多么的不得要领与何等的荒唐可笑!据此,马克思指出:“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这难道需要经过沉思才能了解吗?”“思想的历史除了证明精神生产随着物质生产的改造而改造,还能证明什么呢?”
       诚然,文化发展自有其相对独立的内在精神延续性和历史传承性,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历史精神与经典文本只不过是文化嬗变、发展的“流”而绝不是文化生成与演变之“源”。从根本上说,文化不是产生于历史文化资源而独立于社会生活之外的孤立的社会意识现象,其深刻的根源乃是各个历史时代的社会生活实践。历史文化,无论是经典文本、道德理想亦或传统观念,其生命活力与存在权力无不取决于其满足现时代根本需要的程度。能否有效地透视、诊断现时代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重大矛盾,为研究、解决时代提出的历史任务与重大课题提供有价值的认知框架与强有力的精神支撑,这是衡量与判断历史文化是否具有现实存在合法性的根本依据与基本尺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固然不能轻视对历史优秀文化资源的挖掘、改造与吸收,但立足当代实践,把握时代问题,着眼时代呼声,开创时代风气,引领时代进步,才是和谐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与根本着力之处。为此,就必须跳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非时代性误区”。
       文化的社会形态性,集中地表现在它具有的社会制度属性。马克思指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不过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因而这就是那些使某一个阶级成为统治阶级的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因而这也是这个阶级的统治的思想。”。意识不过是意识到了的存在而已,而存在就是他们的生活过程。文化作为社会意识的范畴,其实质是社会存在的观念形态。人们社会存在的基本内容就是物质经济活动与由此决定的政治活动以及存在于这些活动中的社会关系。文化作为经济政治的产物,其核心理念就是意识形态,其实质是价值选择系统。因此,文化总是反映与代表一定社会集团实际利益的价值取向、价值判断、价值抉择。这决定了阶级社会中文化本身、文化的生成与建构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倾向。
       文化的社会制度规定性就是其意识形态性。就此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根本。因此,和谐文化的“非社会形态化”的内在价值旨趣则在于,否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当代中国和谐文化建设的逻辑一致性,拒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和谐文化建设中的基础性与指导性。主张建立一种外在亦或异质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和谐文化。由此凸现出以传统文化中的和谐资源为基础,以儒家思想中的和谐理念为指导而建构当代中国的和谐文化的主体冲动与价值旨趣。在此,问题的关键已经不是承认不承认和谐文化是否具有意识形态性,而是用什么样的意识形态来指导当代中国的和谐文化建设。其实质是传统儒家意识形态与当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当代中国和谐文化建设中的关于文化领导权的博弈。由此,去意识形态化转变为意识形态的异质性置换,这才“去意识形态化”全部问题的秘密所在。
       就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而言,必须自觉依据、全面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价值体系的核心是世界观以及由此规定的主导性价值系统。一个社会不同文化体系的碰撞、较量与论争主要是反映占统治地位经济政治关系的主流意识形态与反对、否定现行经济政治生活的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在世界观与价值观上的较量与论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逻辑起点与理论根本。文化价值体系的进化是通过思想碰撞、争鸣、斗争以及随之而来的理念替换、观念转变实现的。它主要是靠文化内容与功能的真理性、科学性与价值性以及与此相关联的凝聚力、说服力、感染力获得合法性存在根据的。和谐文化的建构必须以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理论支点与价值导向,必须是充分体现和具体深化、丰富与实践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文化建设。如果在和谐文化建设实践中陷入“去意识形态化”思维误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就会失去正确方向而误入歧途,就不能有效地服务甚至会阻碍中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四、和谐文化建设的非理性思维
       任何文化都是主体依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对其经济政治生活进行思维加工的结果。“和谐文化建设”的自发论者的实质是夸大、崇尚、迷信文化形成的自发性或“自组织”性,否定或反对和谐文化是一个自觉的建设过程。这种价值论误区从根本上认为,文化的形成是自发的
       过程,否定和反对文化生成过程的主体建构特质。
       这种思维方式的问题在于,从根本上否定了文化活动特有的自觉目的性与价值选择性,把以理性为标志的人类文化活动降落到动物的非理性盲目活动。就文化生成的理性逻辑而言,文化乃是社会共同体生活过程之表达系统、规范系统、表现系统和行为系统的总和。表达系统包括构成共同体的各个群体用以解释自身以及他们生活于其间的世界的概念、符号之集合以及由此扩展其知识与记忆的方法。规范系统包括作为构成评价行为与情景之基础的价值观念系统、解释系统及行为规范系统。表现系统是共同体生活过程、认知、情感,意志、生命意义的显现方式与表现形式。行为系统主要是合目的性的控制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从而把握自己命运的技术手段与社会手段的总和。作为文化内容的上述东西都是根据一定目的依照一定规则逐渐建构起来的,不可能自发盲目地形成。任何一个人类共同体的生存活动首先是一个渗透了主体目的性的客观物质实践活动。同时,这又是通过主体建构从观念形态上反映、表达、重构、提升并超越他们物质生活的文化创造过程。这个创造过程是一定共同体或社会集团共同体依据一定价值体系、社会理念、方法论立场、理论范式系统对其置身于其中的社会生活本质关系的实然认知、理性判断、价值选择、理论研究的规范化、知识化、逻辑化的复杂的创造过程。这是文化生成的一般性规律。
       自觉意识和理性建构是文化建设的一般逻辑。作为一种反映时代进步趋势的文化体系,不可能脱离历史主体的理性认知与能动建构而自发的形成。所谓文化建设是一个自觉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说它的生成过程总是一个在一定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制约、规定、支配下的建构过程。人类活动的一个显著特征,就在于它是一个有价值选择、受目的规定的理性活动。马克思指出:“蜘蛛的活动与织工的活动相似,蜜蜂建筑蜂房的本领使人间的许多建筑师感到惭愧。但是,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如此,由此决定的文化建设更需要具有理性自觉。我们要建设的和谐文化,是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民主政治相适应的,符合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并为之服务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就文化建设实践而论,其根本目的、实践目标、理论宗旨、价值取向、历史任务都必须要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相一致。必须要始终坚持和谐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自觉性;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要在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进行。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不能动摇的价值论原则。
       和谐文化建设的非理性思维自有其产生的社会存在根源。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转型期非理性思潮洪水般兴起与铺天盖地蔓延,封建迷信的死灰复燃及其招摇过市,宗教文化的急剧传播与广泛渗透,以及各类教众的大量增加,这都无疑凸现了非理性文化巨大的社会影响力。基于在体制建构过程中由于新旧体制交替、对接、较量出现的大量“寻租”空隙,利益集团权力意志不可遏制的欲望,传统权力制衡机制杯水车薪过度疲软的监督能力而导致的流行于世的腐败之风,又向社会敞开了权利意志、政治冲动欲望、利益集团强列的无意识心理本能等的巨大文化破坏能量。由于急功近利意识、投机取巧心理、侥幸发财欲望、巧取豪夺冲动和相应的法律规制缺席、法律规范失灵等引发的弥漫于社会的生活诸多层面的假冒伪劣产品、劣质公共工程、时而不断的私人企业矿难,杜而不绝的传销与变相传销现象,以及沿海一带农村的危害民生的“六合彩”活动等导致的市场伦理失范、社会诚信动摇等等,这自然而然造成了文化是支配与左右社会生活发展变化的决定力量之意识形态幻象与认识误区,这种颠倒的心理镜象遮蔽了文化生成过程的理性自觉逻辑,造成了和谐文化建设的非理性倾向。
       不言而喻,社会转型期出现的非理性现象及其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其解决途径决不能靠非理性的方式来解决,否则,社会将陷入非理性现实——非理性心理——非理性文化——非理性现实之万劫不复的非理性怪圈之中而不能自拔。必须依靠科学理论的指导,制定切中鹄的决策通过社会实践加以解决,而自觉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就是其中的必要环节。
       五、“和谐文化建设”上的线性论倾向
       和谐文化建设上的线性观,是表现在和谐文化建设上的反辩证法倾向。具体表现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上的片面性、非过程性、孤立化、教条化等特点。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层面:
       第一,和谐文化建设的平面化误区。表现在“就文化建设而文化建设”。文化建设必须突出社会实践性功能。文化反作用于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巨大能动,就在于它能够揭示经济、政治活动的内在逻辑与规律性关系,并将其上升、内化为经济、政治实践主体的自我意识与实践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决不能定位在“就文化而文化”的平面化建设框架中,而必须研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中经济、政治利益关系、研究如何解决存在于这些复杂关系中的现实问题、价值冲突和利益矛盾。这是突破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平面化思维定势的根本所在。
       这种平面化思维在当下突出的表现是把“和谐文化”与“文化和谐”混为一谈。其实,“和谐文化”不等于“文化和谐”。“文化和谐”的实质是文化自身的和谐,它研究的问题与解决的任务是文化领域内部的文化多样性问题。而“和谐文化”则不同,它主要不在于研究、协调、解决文化领域多样态文化的和谐发展问题,而是要研究社会生活领域经济、政治、文化精神领域之间及其各个领域内部一系列的差异、冲突及其和谐发展问题。如果把两者混为一谈就会把和谐文化建设仅仅局限在文化领域内部就文化而论文化,从而降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与重大意义。
       第二、和谐文化建设的地域性误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不是抽象的观念活动和文字游戏,而是历史的具体的文化实践过程。是一个既需要全国统一指导、共同协调,又需要各省区根据自己本地的实际情况真抓实干、具体落实的中央与地方相互配合、地方与地方密切合作的系统工程。在某一区域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过程中,一方面,要根据本地经济政治文化关系,研究如何整合现有的和谐文化的可利用资源,如何解决不利于和谐文化建设的诸种矛盾及消极因素,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有利于化解本地区社会生活矛盾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另一方面,某一区域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又要立足于着眼本地区与全国乃至世界的内在关联与辩证统一关系,超越关门主义与地方主义的狭隘眼界。不能就区域文化建设搞区域文化建设,甚至不能“就中国论中国”地割断区域和谐文化建设与世界的内在联系,孤立地进行某一区域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而是要把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放在当代中国与世界的整体关系中,建设具有符合当代中国实际社会生活实际、具有中国特色、顺应时代潮流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第三、“和谐文化建设”的暂时性误区。表现在不是把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看作是一个持续不断的建设过程,而是形式主义的急功近利的走过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不是静态的短期行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实际上,如同丧失灵魂的人只是行尸走肉一样,没有文化的社会,至多是一死而未僵的百足之虫;反之,亦如脱离肉体的魂魄不过是孤魂野鬼而已,离开现实的社会生活,文化只能是游荡于长夜的幽灵。可见,脱离社会和谐生活的和谐文化与没有和谐文化的和谐社会都是不可想象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作为化解冲突、协和万方、凝聚民心的核心理念与价值根基,无疑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生成与发展的灵魂。因此,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是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本质上乃是一个同命运、共存亡的持续建构过程。
       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不是一朝一夕的阶段性任务,而是贯穿社会和谐社会建设始终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因此,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必须走出文化建设的线性论误区,不断研究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新矛盾;研究协调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复杂的社会利益关系;为化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诸种矛盾,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化界社会各阶层价值冲突提供科学的理论框架、方法论工具与价值导向。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以上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误读,有其深刻而复杂的社会根源,观念论文化传统、方法论习惯以及落后的实践行为定势,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遭遇的这些误读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形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思想障碍与社会心理障碍。为此,从理论上反思与解构上述思维误区,还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之科学真貌,对于我们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和谐文化”时代性与社会主义规定性,从而确立科学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观具有重要的思想文化意义和社会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