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当代价值生活方式的和谐适度原则
作者:李 元 林晓云
《东南学术》 2008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摘要:以分析加缪反抗概念的内涵、特征为例,论述当代人价值性生存方式的出路,通过反抗与滥用暴力的对比,揭示作为人类价值生活方式的和谐适度原则及其内在依据与基本原则。
关键词:价值;生活方式;反抗
中图分类号:D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8)04-0148-04
人的价值性生存方式是21世纪哲学及全球化实践的主题。在当代社会人们普遍遭遇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的困惑中,我们是否还需要普遍性意义?如果我们的行为还需要规范,这样的规范何以可能?20世纪加缪关于反抗哲理的思考为我们提供了在社会剧烈动荡的时代中,探讨价值选择方法及价值原则问题的理论参考,对当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世界价值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反抗”(Revolt)概念
纵观人类历史和政治实践,“非审慎的”反抗可划分为三种基本形式:即原始的反抗、形而上学的反抗与历史的反抗。
所谓原始的反抗,就是指杀戮,通常与恐怖主义相联系。反思现代科技社会异化现象而引发的暴力冲动中这是最血腥和最恐怖的反抗形式,以结束一个生命个体换取另一个生命个体的消亡,因此它也最原始,其结局必然是个体生命与现代社会同归于尽的绝对否定。目前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谴责的反社会行为。
所谓形而上的反抗,指的是人反抗自己的异化命运,其矛头直指技术本身,将其视为恶的源头,但它最终陷入否定一切的绝对否定之中。原因在于,形而上学的反抗与原始的反抗和虚无主义直接相关,根源于对传统本体论(Ontology)及其思维方式的拒绝。虚无主义多与权力意志、法律和政治意识形态相关。它可以分为政治虚无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政治虚无主义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为推翻沙皇俄国的专制统治的革命运动。从现代革命的标准看,当时的革命多数是以劣质炸弹为工具的恐怖主义行动;历史虚无主义则否定革命、告别革命,认为革命在历史中没有积极意义。在虚无主义的支配下,人们以对待矛盾的先验方式无力直面地反抗异化,唯有借助外在于自身的上帝或神秘力量获得精神归宿和解脱。放弃对世界绝对必然性的追逐,对现代科技作形而上的虚无处理,根本上是一种怀疑主义的价值观,结果使本体论走向解体的同时,自身也走向毁灭。
历史主义的反抗指的是价值意义上的反抗,认为历史价值绝对有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最终使人类对自身生存境遇的反抗成为你死我活的暴力而失去自由的本真之意。进入历史的反抗,一旦从纯粹心灵的反抗进入现实社会历史实践领域,价值对立、冲突就不可避免,非审慎的反抗就会产生单纯暴力和反社会的终极破坏力量,国家恐怖主义就是例证。权力如果不加以限制就会滥用,就使得绝对否定力量与国家机器结合而制造出杀戮的借口。
我们主张“审慎的反抗”。审慎的反抗,意味着拒绝非人化、拒绝形而上的否定。这种反抗精神包含和谐应有的妥协与合作之意,提醒从人的基本生存状况开始,变通人类自身的生活环境,使自然与人获得和谐共存,不同价值观得以差异性共存。“审慎的反抗”在否定历史不义的同时也包含了肯定的因素,是否定与肯定之间的平衡,这种平衡超越了虚无主义与相对主义,使其不至于坠入二元对立思维方式的窠臼,目的在于人类共同体自身和谐适度的共存。对于当代社会价值性生存的审慎反抗,反抗目标直指两个:(1)对待人的非人化;(2)造成人生存条件非公平与非正义的现代科技或哲学形而上学的超验性;(3)滥用暴力。
二、反抗者
加缪在《反抗者》一书中之所以不选择法语词“反抗”(“le rebelle”),而使用“反抗者”(“l’homme revolete”)的原因(“l’homme revolete”的意思相当于“man in revolt”,即反抗中的人)在于,人使得反抗具有意义。避免历史中非审慎的反抗而走向人本主义的反面,关键在于对反抗者。反抗是有界限的,坚持和谐适度的原则,才能为“人”自身的权利和内在的“价值完整”而抗争。目的并非要完成对外部世界的掠夺和对他者的“征服”,而是坚持反抗中肯定的否定。
第一,反抗者是既说“不”又说“是”的人。康德在《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中曾经指出:“没有这种非社会性的而且是其本身确实是并不可爱的性质……人类的全部才智就会在一种美满的和谐、安逸与互亲互爱的阿迦底亚式的牧歌生活之中,永远被埋没在它们的胚胎里。人类若是也像他们所畜牧的羊群那样温顺,就难以为自己的生存创造出比自己的家畜所具有的更大的价值来了;他们便会填补不起来造化作为有理性的大自然为他们的目的而留下的空白。”康德哲学对于启蒙运动、对于自然法学派思想的批判正是因为他看到了大自然使人类理性发展的手段并不是理性本身,而是人类在社会中的对抗性,即人的社会化倾向和孤立化倾向的对抗意义。加缪深谙康德哲学的精神,这就是加缪反抗思想的思想来源。
第二,反抗者是人本真存在方式的体现。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经典作家们看来,生存危机是产生革命的基本原因。因为人们在生存问题上陷入绝境活不下去时,必将爆发出变革社会的巨大力量。正是革命表现出人对于历史中的不义与压迫的拒绝。加缪赞成反抗者是勇敢面对压迫、改变命运追求自由的被压迫者们,是对人的生存状况中不公正或不正义提出否定的人,但他进一步强调否定绝非将否定的内涵趋于绝对化。基于17世纪的哲学家笛卡尔“我思故我在”(Cogito,ergo sum)的命题,加缪提出:“我反抗,故我们在”(1951年)。加缪的反抗命题将人对异化的、荒谬性命运的抗争作为人类新的根本性存在方式,作为人之为人的意义所在。个体的反抗回到现实存在的“我”本身,回到和谐本身,才能有“我们”的存在。反抗并不是盲目的,它意味着界限。这决定了人类价值存在方式及其价值选择的原则所在。
三、和谐适度原则
迄今为止,科学与哲学对世界所进行的一切试验和思考日益显示出和谐适度的意义:事物间要得其平衡,方可产生新的事物。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告诉我们事物之间的矛盾运动是事物的发展规律,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根本属性,但同一性与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推动作用是结合在一起实现的,如果事物间缺乏具有多样化同一性的和谐,事物仍旧无法获得进步。古代西方哲学家毕达哥拉斯用“数”来说明世界到达和谐方可进而发展:有限与无限、动与静、曲与直、方与圆、明与暗、善与恶、一与多、雌与雄、奇与偶、左与右,只有在和谐中,数以及世界才能获得发展。古代中国的《国语·郑语》记录了公元前806年至770年之间的史伯与郑公论“和同”的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即不同事物相互聚合并得其平衡,故而能产生新的事物。现代法国哲学家加缪的“适度”原则也表达出相似的观点:“迄今为止的量子论、相对论、测不准关系,都说明了世界的特点,其规模只有适中时才是可确定的现实。”由此可见,如何理解和谐适度,就成为深入理解事物普遍联系
和永恒发展的契机。面对高科技和经济全球化浪潮,纷繁复杂的生存实践问题需要理论进一步深入研究: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单纯依靠“看不见的手”是否可以使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利益博弈中获得和谐、脱离和谐意义的生存状态,人的本真存在是否可能、何以可能?
和谐的当代内涵离不开平衡、节制或适度,即科技与人文、世界与人生、社会与个人、个体与自我的全面和谐发展。和谐适度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理念层面的,指的是一种精神追求、价值选择和奋斗目标,这种思维方向的代表人有柏拉图、康德以及新康德主义的弗莱堡学派等;另一个是操作层面的,指的是具体系统,例如机器运转、城市交通、心理状态、数学等式的,是经济系统的和谐、生态系统的、多极化的国际政治格局等系统的和谐适度,以帕森斯、涂尔于、韦伯和帕累托为代表的社会学功能派属于此类。作为理念层面的和谐,它不能也不应该用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下定义的研究方法提问,即“和谐适度是什么?”这只会使这个新的实践问题再次陷入传统形而上学的窠臼。“是什么”的提问方式仍旧没有摆脱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因此解决途径也必然脱离不开传统形而上学的思维框架。对于“是什么”的理解既不是固定的也不是先验的,对于人类生命的实践而言它永远是敞开的和动态变化的,因此我们更多地要追问“如何”的问题,即“和谐适度如何可能?”。提问方式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反思研究方法本身。现象学方法指出,暂时搁置矛盾对立的双方,“回到事情本身”,重新了解斗争性及其同一性之间的那个限度,是探索现代科技社会中人的本真存在方式不可缺少的一课。第一次世界大战使欧洲文明走入歧途的深刻原因正在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对于文化多样化的同一性限度的误判,即“不了解或者完全不承认与人的本性密不可分的那个限度”。
第一,限度是和谐的第一价值。辩证唯物主义揭示出理论走向绝对不仅是无效的而且是暴力的。绝对的理论必然使其越过了合理的界限而使自身失去意义。“历史的辩证法并非永远在探讨捉摸不定的价值,它始终围绕着限度而展开。”因此,社会主义制度中的市场经济如何走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价值选择误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为深入地去理解限度这个问题。限度是和谐的第一价值。限度就是明白、节制、进退有度。现代科技社会中人类的生存前提首先是需要明白人自身的限度,使人类行为有所节制;需要明白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之间的限度;需要明白作为理念意义的和谐精神与具体系统和谐的限度;需要人类在科技与文明、自然与历史、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个体与他人之间的不同生存状态中知晓进退。明白限度,就是要深入了解矛盾的斗争性,使同一性有的放矢,有条不紊。
第二,适度原则是和谐价值的实现方式。适度原则,它一方面是哲学意义的生活态度,体现于自我对待他人、集体、社会科学与自然的德性伦理,另一方面它是一种体现伦理价值的辩证思维方式。作为一种生活态度,早在古希腊,适度就是一个与伦理学的自律原则相关的概念。例如,柏拉图在《国家篇》中把“适度”称为“自虑之在”(Kreitto Hautou)或者“节制”(So-phmsyne)。作为辩证思维方式的适度原则并非矛盾的反面,适度诞生于矛盾,也只有通过矛盾的斗争性才能生存。正如加缪所言:“它是永远有智慧所激发与控制的一种恒久的冲突。”和谐是对不同生存方式下矛盾具体条件和具体性质、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平衡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稳定与发展的矛盾体现出对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理解程度。例如在系统发展过程的某个阶段,发展成为主要矛盾,稳定是次要矛盾,在适度原则下,稳定服从于发展;但在经过一段时间发展之后,稳定又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发展是次要矛盾,在适度原则下,发展服从于稳定。因此,适度原则就成为处理具体条件和具体性质的矛盾主次方面动态变化的理论根据,促进社会的整体协调发展。
对生活本身的不同领会,实际地制约着人类在现代性中的处境和潜在的未来。从马克思感性活动的原则出发思考生活,哲学的创作题材应该来自人类自身及其生活遭受的苦辣酸甜。身处纷繁复杂的现代科技时代,哲学工作者更需要在既被虚无主义吸引又从内在反对虚无主义的思维方式的矛盾性中展开创新研究。这种创新研究不是对作为历史目的的最后的人、纯粹的人作先验思辨式的沉思,而应是对人的感性存在如何在异化中实现自身和扬弃自身的内在过程进行现象学式的描述,即描述在现代科技社会的现实中人的对象性的本质力量和在其中不断生成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实际的对抗及其必然消解的历史过程。现代科技社会中的和谐适度原则就为这样的过程提供了思维方式创新与超越的切入点。人类要在21世纪的世界共存下去,这不仅是与他者的共存,也是与自然、与现代科技的共存,这种共存的复杂状态需要我们具有开放变通的哲学思维方式,在差异中萌发共识,在和谐中追求创新。人类和谐价值理念下的生存境遇向我们再次展现出适度和谐原则对生命发展的重要意义,让生命尽可能获取自由的发展动力与可能,从而为现代科技社会人类的生存困境提供危机处理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