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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点集萃]文物古迹的尴尬处境与“脱困”认知
作者:高峰勤

《东岳论丛》 2007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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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文物古迹;文物保护
       [摘 要]在我正进行着的现代化发展历程中,我们的国家、社会正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在这历史与现代、发展与继承的交叉路口,我国大量的文物古迹却陷于极为尴尬的处境之中。文物古迹如何“脱困”,即既要提高认识,更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拯救。
       [中图分类号]K85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7)04-199-02
       一、现代化进程中文物古迹的尴尬处境
       “华夏第一祖龙”一度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华夏第一祖龙”建在河南的始祖山上。始祖山原名“具茨山”,曾见于《山海经》,具者,双手持贝;茨者,茅草结屋。说明这里很早就是先民繁衍生息、肇造文明的地方。以具茨山为中心,方圆50平方公里有数十处炎黄时代的历史文化遗址,是一个非常集中的炎黄文化区域;而具茨山主峰,酷似炎黄二帝自然塑像,虽经五千年历史沧桑,但仍依稀可辨,雄视东方。1996年经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批准将具茨山主峰命名为“始祖山”。然而就在这样一座极富文化内涵的山峦间,一条长达21公里的怪物——号称“华夏第一祖龙”的巨龙呆呆地杵在那里。这条怪物由郑州一家私营公司投资建设,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下面几则报道是从几份报刊上信手抄来的。
       (1)长城被称为世界奇迹,点缀其上的烽火台,曾狼烟呼应,蔚为壮观。然而,只是两辆现代化铲车,用两三天的时间,或明着强行铲除,或暗着偷摸挖掘,位于山西省原平市的古长城烽火台就这样永远地在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2004年11月,虽几经各级文物部门劝阻,在山西省原平市施工的山西鲁能晋北铝业有限公司仍一意孤行,强行将忻州市原平市西镇北贾村一明代烽火台拆除。在施工过程中,这家公司还将30多座汉代古墓全部毁掉,文物大多流失。
       (2)永陵村委会为赚取复垦补贴护坡上取土。北京昌平十三陵,2003年7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为世界文化遗产。然而,2004年间,这项世界文化遗产的局部环境已遭到严重破坏——永陵城墙外的护坡上被挖出了一个面积十余亩、深近十米的大坑,至今仍未填平。护坡上的土被永陵村委会挖走。
       (3)北京孟端胡同45号四合院,尽管有多位专家的强烈反对还是遭到拆迁,无非是要为“发展”腾出空间建商厦修道路而已。
       (4)被誉为“万国建筑博物馆”的厦门鼓浪屿,之所以充满魅力,不仅仅是大海、沙滩、阳光,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通过其面貌的历史纵深感表现出来的。鸦片战争后厦门作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美、英、德、日等外国列强纷纷而至,在鼓浪屿建造领事馆、公馆、教堂、医院、学校、洋行等西式楼房。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海外华侨不断返乡置业,一批“中西合璧”的豪宅别墅也在鼓浪屿的传统民居间建造了起来。在不足两平方公里的小岛上,矗立着300余幢各具风格的建筑。这就是那些老建筑、老民居、老街区、老字号存在的意义。其中有20幢于“五口通商”后,外国列强建造的领事馆等西式楼房建筑,本可以申报国家重点文保单位,但主管部门不同意,理由是不利于开发利用,并公开拒绝文物管理部门介入。
       等等问题就这样严峻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中央的一位高层领导曾指出:一些地方保护文物舍不得投入,却热衷于修建假文物;有的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文物古迹进行掠夺式开发;在基本建设特别是城市改造中,破坏历史文化名城、拆毁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毁坏文物建筑的违法事件还时有发生;盗窃馆藏文物;盗掘古墓葬、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一些地方日趋严重,致使大量古遗址、古墓葬遭到严重破坏,许多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等等。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每一个案例都表明,提高文物保护意识的关键在于执政领导的意识。错综复杂的土地利用和快速运转的经济开发所带来的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的脱节,已成为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沉重课题。城市的规划建设与发展,考验着一个领导者的政治智慧和文化素养。
       现代化建设与古迹保护竟如此对立!文物古迹在这个时代的尴尬处境、保护环节上的无力和无措,让我们思考,更让我们警惕:农村规划建设,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基础建设的大面积用地,造成文物古迹损毁的现象频频发生。甚至一些在保护之列的文物古迹,也倏然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化为废墟;文化积淀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泯灭,文物古迹在“城市旧区改造”中、在新农村建设中消失,这就是在中国城市规划建设中常听到的那句话:建设性的破坏和破坏性的建设。中国在未来20年的现代化、城市化建设中如果没有足够的对策,积淀在广袤的农村大地上和积淀在中国几百座城市中的宝贵的文化遗产将难逃厄运!
       二、文物古迹的“脱困”认知
       中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50万年前的周口店“北京人”遗址,2000多年前开始修筑的万里长城,秦始皇陵旁的兵马俑,明、清的北京故宫,苏州园林——地上地下众多的、珍贵的文物古迹,是悠久历史的载体和见证,是优秀传统文化的实物体现。同时它也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在现代化(工业化)进程中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对象。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我认为当前应当特别重视对文物古迹的“抢救”。
       文物是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其承载的信息极具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文物凝聚着先人的辛劳、智慧、情感、荣耀,甚至血泪。走近文物,我们往往会有一种强烈的震撼,会产生一种穿越时空的沧桑感悟。历史的斑驳色彩,社会的生活画面,先人的喜怒哀乐,都会在文物中呈现出来。文物凝聚着先人的智慧,也负载着民族的精神。无怪乎有国外名人在面对中国古代灿烂的文化时,感慨地说:创造过如此辉煌历史的民族,一定能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文物给国人以自信,文物又赢得世人的尊敬。
       文物古迹本身就是一本刻划着岁月的书,在它的身上记载着许多历史故事。俄罗斯著名作家果戈里曾经描写道:“建筑同时还是世界的年鉴,当歌曲和传说都已经缄默时,它还在说话呢。”中国有一句老话说“见了故物,如见故人”.文物古迹这种生动的体现,巨大的魅力,古往今来,不知拨动了多少人的心弦,引发了多少人的沉思。“发思古之悠情”,不仅使人伤感于昔日的兴衰往事,还能使人们从中吸取教益,陶冶性情,抒发情怀。历史文化古迹,还有一很大的特点,就是它具有突出的地区和民族性,反映了世界上多民族、多国度的文化内涵。当人们看到高大的金字塔和狮身人面像的时候,想到的是埃及的古老文明。当人们看到起伏于崇山峻岭之间的万里长城、金碧辉煌的北京故宫和由各种亭台廊阁组成的园林时,想到的自然是中国文化。
       文物古迹的另一个重要意义,还在于它是历史的见证,也可以说是实物的历史。特别是中国既有3000多年有准确文字可考的历史,又有丰富的文物古迹作为例证,历史的可
       靠性就更加增强了。如成都的都江堰、洛阳的灵台(古天文台)、大同的云冈石窟、河北的赵州桥、西安的大小雁塔,等等。它们都以自己的真实存在,告诉人们当年的辉煌。有许多伟大的建筑,由于历史的推移,时代的变化,已经失去了原来的用途,但这并不影响它们的历史意义与价值,清朝康熙皇帝决定不修长城之后,并不把它拆掉而是把它保护起来,成了增添山河秀色的胜迹了。
       现存的文物,穿越时空,经历坎坷,遭逢了多少幸运,躲过了多少劫难。有多少人为之呕心沥血,有多少人为之耗尽生命。面对文物,我们读到了太多的故事,我们感受到太多的神奇,我们体认了太多的尊荣,我们更感谢太多的幸运!文物是先人创造的,它属于前人,也属于今人,更属于后人。我们要尊重先人的创造之功,要尊重前人的保全之力。我们欣赏、借鉴、使用文物的时候,绝对不可有任何疏忽、轻慢。我们有责任保护好,尽量完好地传之后代。这是对前人的尊重,对历史的尊重,也是对我们自己责任的尊重。历史是一个不断延伸的链条,我们这一代人只不过是这链条中的一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庄严地担负着责任和道义。继承文化,保护文物,薪火相传,是我们必须承担的历史任务。那种把祖宗留下来的“金饭碗”当作破铜烂铁一样拿到市场上去叫卖换钱的做法,是对历史的背叛,是对文化的亵渎!
       文物创造不易,文物保护更难。传到我们手中的文物,是文物的幸运,更是我们人类的幸运!文物的脆弱性,以及其不可再生性、可枯竭性的特点,就要求人们要善待文物、珍惜文物、尊重文物、敬畏文物!这是文明,是修养,是职责,是历史的良知,是神圣的使命。敬畏文物,就是要精心呵护文物、保全文物,保持文物纯粹的文化品格,远离商业功利主义的侵染,让文物及博物馆永远成为我们世代相传的精神家园。
       目前这一阶段国家对文物保护的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指导思想是“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对风景名胜的方针是“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都把保护放到了第一位。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文物古迹本身的特点所决定了的,文物古迹是历史上造就的,一经破坏就不可能再得。有些东西纵然可以再造,但已经成了复制品,价值就不大了。有些东西由于技术、工艺、材料失传或其他种种原因,不可能再造了。就是一些风景名胜、古树名木、山石景观等,一经破坏也无法挽回。
       发展经济,搞现代化建设,要强调文化、思维,要把文物保护纳入建设规划。既要坚决克服出现“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功利主义做法,又要防止“有钱造景、无钱护宝”、“拆真文物,造假古董”的利益驱动的短视而愚蠢的行为。保护历史文物,传承历史文化,丰富历史文化底蕴,提高文化品位,是我们这代人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