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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钩沉]民国时期新桂系政权的民族观述论
作者:付广华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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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民族观是一个恩想意识层面的问题,包括对民族本身的看法、民族问题产生原因的认识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想法及观点。文章通过仔细梳理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等新桂系领导人的思想,认为新桂系政权在民族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分为:“中华民族”观、“特种部族”观以及“民族同化”观。之所以呈现这一局面,乃是因为阶级、时势、学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的结果。
       关键词:民国时期;新桂系;民族观
       中图分类号:K258;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6-0084-04
       民族观代表了个人或者团体对民族问题的基本认识,但历来学者们对这一概念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大都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去运用。在笔者看来,民族观是一个思想意识层面的问题,具有很强的主观判断性。具体而言,即包括对民族本身的看法、民族问题产生原因的认识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想法及观点。若就民国时期广西的新桂系政权来说,它在统治广西民族地区的过程中也产生了与民族问题相关的一些想法和观点,这些就构成了其民族观的主要内容。然而,长期以来,很少有学者展开相关研究,即使稍有涉及,也是十分的简略,难以认清整个历史的真实。通过仔细梳理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等新桂系领导人处理民族问题的思想,笔者认为新桂系政权的民族观主要有如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中华民族”观
       “中华民族”一词是20世纪的话语,它是在抵抗外来侵略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1904年,孙中山先生把“中国人”称作“一个民族”,认为“中国人是一个勤劳的、和平的、守法的民族”。以后,把“中国人”当作一个民族的观念逐渐流行开来。逐渐地,“中华民族”一词成为政治家和学者们的常用话语。
       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是新桂系政权民族观的源泉。为了维持广西的半独立状态。新桂系政权宣称以三民主义作为自身的理论指南,并相应地提出了“自卫、自治、自给”的“三自”政策。其中,“自卫”所对应的就是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不过,新桂系当局却进行了创造性地发展,比如白崇禧就在《三民主义在广西的检讨》一文中说道:“总理的民族主义的含义:对内承认中国境内诸种族的平等地位,在平等的原则之下联合起来。融化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对外要团结民族力量进行反帝的民族革命,以求整个中华民族在国际上的自由平等,并且要援助世界上弱小民族,求世界诸民族一律平等,以促大同世界之实现,这就是民族主义的含义”。白氏在这里针对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作了一定程度的发挥,本身就是对整个新桂系集团的民族观总貌的一个说明,也表明了新桂系政权很重视民族理论工作,并且想依此获得更多维护自身统治的“合法性资源”。
       当然,新桂系政权的上述认识也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也是经过了漫长的探索和思维的锤炼才水到渠成的。“九—一八”事变以后,中国领土逐渐遭受日本帝国主义的蚕食。日本人还扶植溥仪建立了傀儡的伪满洲国。这样,国内各民族民众面临着越来越大的被侵略压力,新桂系政权原来较为隐晦的“中华民族”观也逐渐显现出来:“自‘九·一八事变’以来,外侮频迫,国难日深,民族存亡千钧一发,而国中民众犹多属自私自利、醉生梦死,以致空言救国、无补实际,此皆由民族意识消沉、国家观念薄弱之故。本会为振奋民气,发扬中华民族固有之精神起见,特拟具《提高民族意识方案》”。在这段由广西省执委会提出的呼吁里,新桂系政权看到了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面临的劫难,而统治下的民众却没能行动起来,他们于是从思想意识方面找原因,希望能发扬中华民族的固有精神。“中华民族”观在其中表露无遗,只是尚停留在浅层次的提倡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加以理论化、系统化。
       更有意思的是,新桂系政权内部此时竟然有人声称广西已经形成了“一个中华民族”:“广西边疆各县向为蛮夷之地。汉马文渊征交趾始人版图。宋狄武襄率师征蛮酋依智高始渐有汉人迁入。现在仍有蛮苗僮杂居其间,惟风俗习惯已渐与汉人同化,且互通婚,形成一个中华民族”。当然,更多的人还是认为中华民族还正在形成中。以黄旭初为首的广西省政府曾说道:“现在本省已订定苗瑶教育实施方案,颁发各县,并组织苗瑶教育委员会,积极进行。是则各部同化之期当已不远,将来融合种族,以造成整个中华民族”可见,黄旭初等人还是认同中华民族是一个有待造就的而不是一个已经存在的民族实体。在这里,他们所能提出的方法就是同化,也就是融合掉少数族群。其中“种族”一词的用法和清末民初一样,不是指人种的差别,而是指民族内部的支系问题,大约相当于费孝通先生所讲的“各个具体的民族”。无独有偶,教育厅官员粱上燕也论述道:“中国人今后亦将以汉族为中坚,联合及融合许多殊异种族,而成之为一体。必须如是,然后吾国乃有真正的民族组织;又必须如是,吾国乃有诚实的民族生活。而这个民族,才能成为中华民族。……在吾国四境之内,只应有一个民族,这个民族就是中华民族;而我中华民族,实由汉、满、蒙、回、藏、苗、僮、侗、仲等等种族互相同化以完成”。梁氏的言论充满了民族主义的色彩,不仅有中华民族主义的成分,而且也有大汉族主义的苗头。但其也提出中华民族是由中国境内各族互相同化而成的,这种融合是双向的,而不仅是少数族群同化为汉族,汉族也会吸收少数族群的特点。此种认识即使在当今时代也还依然是真知灼见。
       全面抗战爆发后,新桂系政权的民族主义表现得更为明显,而且这种“主义”都是站在“中华民族”立场上的。他们这时已将“中华民族”观与抗日战争的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所谓的“焦土抗战”理论无非就是这样一种产物。如李宗仁在一次讲话中就这样说道:“吾人亦深知抵抗之结果,中华民族或不免重大流血牺牲,但此种流血牺牲,必然将民族之独立解放为代价,而不抵抗之结果,则适足亡国,吾人须知任何民族凡不准备流尽最后一滴血以抵抗暴力之侵略者,其结果皆除却为强者之奴隶牛马外无他途”。在此,李宗仁鲜明地表示出了中华民族复兴与坚强抗战的关系,认为不抵抗只会亡国,只会使中华民族遭受更大的劫难,从而想以此唤醒民众进行“焦土抗战”的决心。稍后,白崇禧在一次演讲中重申了上述观点,并发挥道:“我们希望中央早日下最大的决心,发动壮烈伟大的民族革命运动,……并从此民族抗战,以完成民族革命,实现总理的民族主义,对内各民族平等,对外得自由独立与解放”。白氏在演讲中督促国民政府早下决心发动大规模的抗日战争,进而完成民族革命,实现孙中山的民族主义,表示既要对内实现民族平等,对外也要取得自由独立与解放。
       总的来看,新桂系集团是秉持“中华民族”观的,他们把广西境内各个不同的族群划分到“种族”的类别中去,而这些不同的“种族”的有机融合方才构成真正的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中国境内所有族群的统称。在面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过程中。新桂系能够始终坚持“中华民族”观,对日本的侵略进行了坚决而顽强的抵抗。当然,我们也应当看到,新桂系“中华民族”观是
       在继承和发展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上形成的,仍然具有相当强的保守色彩。
       二、“特种部族”观
       广西自古以来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名目繁多的族系分支更是使人眼花缭乱,如何认识广西境内的这些族群差别,一直是新桂系政权必须面临的问题,特别是在1933年桂北地区发生了大规模的瑶民起义,迫使新桂系政权必须正视广西内部存在的民族问题。
       自1925年统一广西以后,新桂系政权就逐渐认识到了广西内部的族群差异。1928年前后,在彻底进行改土归流的同时,政府还带头提倡开化苗瑶,并制定了初步的方案。然而尚未来得及切实实行,先是爆发了桂北瑶民起义,而后积极推动此事的黄绍竑又去职,使得这一计划流产。到1933年6月,新桂系政权制定了苗瑶社会状况调查表,命令各县政府查明填报,不久就有40多个县上交了调查表;1934年,省政府叉派教育厅科员2人,会同省立南宁博物馆的采集队,前赴大藤瑶山调查瑶民的社会生活;1935年9月,省政府还聘请特约研究员费孝通,考察龙胜、三江、资源、全县及大藤瑶山等地的族群与文化,后因助理员王同惠失足坠崖身亡而告终止。可以说,“广西省政府的政教设施,从不曾忽视蛰居省境内深山大谷中的苗、瑶、侗、僮等边民。”
       关于对广西少数民族的认识,新桂系政权初期主要关注的是苗、瑶的“开化”问题,并没有一种特别的分类方式。因此1934年5月出版的《广西年鉴》第一回中仅把他们称作“原种民族”,并且解释说:“原种:即瑶、苗、僮,诸原始民族之总称,至其来自何时,所据多少面积尚待详查。”这即是说,到1934年时广西还没有流行“特种部族”的概念,仅根据“原始”和“种族”的概念创造出了“原种民族”一词。而且这一称呼也仅见于此处,其他许多重要文献中都不见其踪影,这也许是编撰者的首创。到1935年前后,在教育界人士的始作俑之下,提出了“特族教育”的概念。就其内容而言,还仅指苗瑶,没有被用来指称所有的少数族群。然而随着政府调查范围的扩大,新桂系当局发现广西还有人数众多的僮、侗、山子、仡佬、仫佬等少数族群,于是就命令地方参照有关苗瑶的法令执行。这样,由“特种教育”而派生出来的“特种部族”一词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中。
       在新桂系政权看来,广西的“特种部族”主要包括苗、瑶、侗、僮、伶、伢、徕、侬、山子、仡佬、倮倮、黑衣诸族,其中以瑶族最多,苗、侗两族次之,其他的都比较少,统计人口总数约30余万。其中民族状况最复杂而人口最多的地区是三江,其次就是龙胜。瑶族聚居一处而能够自为风气的仅大藤瑶山一带——修仁、象县、武宣、桂平、平南、蒙山、荔浦七县边境之间。这样,新桂系政权就把大部分的壮族排除出“特种部族”之外,也无怪乎有的学者认为其拒绝承认壮族的少数民族地位。
       关于广西各地的“特种部族”的情况,刘锡蕃根据各县政府、省修志局以及特师所学生的调查报告,绘制了广西各县的特族分布与人口约数表。按照该表记载,被识别为“特种部族”的多数为瑶族、苗族,而仅有很少部分的壮族(“生僮”),刘氏认为“僮族原系特族之一,因其业已同化于汉人,同受着普通教育,所保存者仅为僮语及其一部分之信仰与遗俗,故本表不将该族列入。假如吾人将该族并合计算,则特族当占省民十分之四”。当然,表格中所列数目仅仅是广西特族人口之概数而已。就“特种部族”的具体人数来说,刘锡蕃统计为370711人;吴彦文著录为323411人;《广西年鉴》第三回则记录为322631人。其中就有较大差别,尤其是刘锡蕃尚未计人大部分的壮族人口数。由此可见,无论是刘锡蕃,还是吴彦文,甚或是广西省政府统计处,都没能够真正正视广西存在的民族问题,对广西内部族群的了解实在很粗略。
       当然,最使人不能容忍的还是新桂系政权对“特种部族”普遍采取歧视的观念,如广西省政府在公文中认为广西土著各民族“知识浅陋,文化低落”。民政厅官员谢祖莘认为:“瑶族生产技术幼稚,又无政治组织,其受制于汉族,自属天演之公例……民族遂不能不日即于衰亡之一途。”教育厅官员吴彦文认为:“特种部族的人民,目前仍有过着‘刀耕火种’、‘獠狂未化’的原始生活。”广西省统计局官员认为柳城县僮人“性情诚朴,思想落后,一切文化,多停滞于中古文明状态中,具懒惰成性,无进取心,若其稍足以资温饱,多不愿再事努力。”诸如上述之类的言论甚多,不一一列举。这些官员不仅认为“社会文化进步甚迟,至今仍残存野蛮风习与种族成见”,而且还从内心里歧视他们,甚至于仇视于他们的存在。即或是新桂系政权的领导人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也多持这种态度,多次把参与桂北瑶民起义的民众称为“猺匪”,污蔑诋毁他们,并且残酷地,镇压了他们。
       这里还要说明的是,新桂系政权对境内“特种部族”的认识是逐渐改变的,甚至政权内部不同层次的成员也有不同的看法。李宗仁、白崇禧等人初期秉持孙中山“五族共和论”,忽视广西内部普遍存在的民族问题。后来逐渐意识到苗、瑶族群广泛存在的事实,提出了苗瑶教育的想法。在后来随着大规模调查的实行,了解到广西苗、瑶、侗、僮、依等其他少数族群的存在,开始把他们称为“原种民族”,后来又改称为“特种部族”,到1946年编辑《广西年鉴》第三回时又称之为“特种民族”。与政府的认识相对应,广西各地的知识分子也有各自不同的标准,有的以汉族、非汉族来区分;有的把瑶、壮等称作“种族”的旧,有把他们称为“民族”的,也有称之为“原始民族”的,甚至也有称之为“原始居民”的,真可谓是名目繁多。
       当然,无论新桂系把苗、瑶、侗、壮等少数族群称作什么,其背后都隐含着一种民族歧视的文化逻辑:以少数族群与汉族同化程度的多寡来判断他们的先进与落后。这样的价值判断必然使新桂系的“特种都族”观带上一层强烈的灰色色彩。
       三、“民族同化”观
       民族同化是一种社会过程,但如果有人或者集团认为应当用本民族的文化去同化另外的族群,那就是思想观念的问题了。新桂系集团虽然秉持“中华民族”的观念,但却把广西的各少数民族与汉族区别开来,把他们称作“特种部族”,并且认为应当尽可能地用汉族文化去同化广西内部形形色色的少数民族。
       在新桂系看来,民族同化不仅是造成统一的中华民族的必要条件,而且也是解决广西所有民族问题的法宝。因此,新桂系政权的诸位领导人对此有较多的相关论述。
       以黄旭初为首的广西省政府处理桂北瑶民起义的实践充分暴露了新桂系集团实施民族同化的野心。黄旭初在对湖南的通电中说:“对于善后办法,着重在编制村甲,使瑶民剪发易服,与汉人一律平等,取消苗瑶等民族名称,以期根本上消灭瑶乱。”意图同化苗、瑶等族群之心不言自明。1933年4月,广西省政府颁布了《广西苗瑶教育实施方案》中提到:“设法改良苗瑶民户之风俗习惯,使之接近汉族,逐渐同化”;“就地筹款,逐年增设苗瑶小学校,以达到完全同化于汉族,为苗瑶教育完成
       时期。”。事实上,新桂系政权所采取的与民族问题有关的任何一项措施也无一不是为了推动少数民族汉化的进程。鉴于桂北瑶民联合起来发动大规模的起义,他们感到有必要采取措施摸清广西复杂的民族情况,由此下令各县进行本区域内的民族调查,并通饬各县注意安抚苗瑶,务使其与汉人同化。在现在还能看到的调查表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即为“是否与汉人同化”。如《镇边县苗族社会状况调查表》显示出当地瑶族“现在已于汉族同化者过半,将来全化定可预卜。”为了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该县县政府提出:“拟先用教育与宣传之方法灌输以相当之知识;次则劝令其子弟外出求学;然后灌输科学之知识,训导其具有自治能力,启发其对于中华民族发生关系,并使其信仰三民主义,授以生活上之所应有之技能,注意改善其生活状况,移变其习俗,能如是开发之功可谓毕矣。至于步骤,最好先向已经汉化之部分着手,次中该区已与汉化之人们直接回山,担任教导其逐渐汉化与未汉化之苗瑶工作。”要想实现上述甚为详细的汉化少数民族的步骤,是需要一定的人才基础的。这样就促生了专门以同化少数民族为目的的“广西特种师资训练所”。在该所制定的训练大纲中,第一项内容就是“同化”,包含着统一语言文字、革除陋习殊俗、各族互相婚媾、改良居室服饰、打破住域界限以及消灭部落政治等六项内容。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特种师资训练所还发起了所谓的“同化运动”:先从特族习国语、改汉装着手,而后及于饮食居住种种。学生一面宣传,一面就其经济能力之所及,先从其家庭首倡,然后及于其所服务的学校的学生,最后依次推及于社会。
       在新桂系当局的话语影响下,广西各级地方政府也奉行民族同化观,甚至表现得更为鲜明。如在当时的思恩县政府当局认为“所余少数僮亦归同化”,根本不承认境内的壮族的少数民族地位;邕宁县政府当局认为再过十年,“僮种之徽号,定当消灭”;全州县政府当局也认为“待瑶人将来生计日计裕,知识日开,与汉人同化可坐而待也。”如此之类甚多,无法一一列举。可以说,在当时的整个官场中都充斥着“民族同化”的声音。
       总的来看,由于新桂系政权内部普遍认为特种部族落后,甚至认为他们的存在是政治上的“污点”,因此必须想尽办法同化他们,使他们“进步起来”,只有这样,才能造就整个中华民族,才能消弭阶级斗争。其背后隐藏着对广西各少数民族的歧视与偏见,这种不公平对待的方式是与历史发展背道而驰的。
       四、结果与讨论
       新桂系在广西执政长达30多年,在处理民族问题上有着不少的作为,因此也形成了自身的民族观。这种民族观既不同于以前的各个广西地方政权,也与中央政府有着一定的差别。这里还有几点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一)新桂系集团的民族观是复杂的,除了上述三个方面的表现以外,他们的民族观还包含有民族平等、优胜劣汰等内容,而且,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人物身上,也有着程度不同的差别,体现了那个时代思想复杂多变的特点,但上述三个方面内容是最根本的,与新桂系政权的存续相始终。
       (二)新桂系政权的民族观的初步形成是在1930年再次执政以后,正是在此时,桂北兴安、全州、灌阳、龙胜等地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瑶民起义。在强大的反压迫斗争面前,新桂系政权认识到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于是在以后的政权建设中进一步完善民族统治政策,新桂系政权的各个要员也在这一过程中逐步完善了本集团的民族观。
       (三)新桂系政权的民族观的形成原因很多,既有阶级立场所决定的因素,也有时势的促进,再加上国民政府一定程度的影响。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新桂系政权的民族观在很多方面是受到学术界的研究成果的影响的,这其中不仅有“御用”的学者刘锡藩,也有徐松石等思想较为独立的民族学者。
       当然,新桂系的民族观仍然是一个需要认真探讨的课题,笔者在这里也只是隔靴搔痒,权当抛砖引玉,以求得到更好的回答。只有认识清楚了新桂系政权的民族观,才能深刻把握它所制定的民族政策的本质,也才会对它在民族问题上的作为有一个较为全面、客观的评价。
       责任编辑 陈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