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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研究]农村家庭结构变化对家庭成员心理的影响及其对策
作者:杨 震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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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传统的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完整的家庭逐渐分化为由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组成的农村留守家庭和由青壮年农民工组成的城镇流动家庭两部分。由于家庭成员在当前经济转型时期仍属弱势群体,因而较易出现心理问题。心理科学应研究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家庭理念,建立健康的心灵家园,使心理科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出支持作用。
       关键词:农村家庭结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农民工
       中图分类号:C9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2-0052-03
       一、农村家庭结构的变化
       家庭是以婚姻为基础、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生活基本单位,它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的缩影。而家庭结构则是家庭成员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以及由此状态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联系模式。它不是家庭人数或家庭代次的简单相加,而是有机组合。家庭结构按代际层次和亲属关系可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和其他家庭。核心家庭即由父母和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主干家庭即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联合家庭即由父母和两对或两对以上已婚子女组成的家庭、或是兄弟姐妹婚后不分家的家庭,其他家庭即以上类型以外的家庭。[1](P49-63)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我国社会生活发生高速度、跳跃式的变化,致使社会的细胞——家庭发生极大的变化。反映在家庭结构上,表现为家庭类型、规模、职能、家庭关系和家庭观念等长期在人们生活中的沉淀发生转移。[2]有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一人户占8.56%,一对夫妇户占12.96%,一代及其他户占1.34%,核心家庭户占56.02%,隔代家庭户占1.9%,二代联合家庭户占16.97%,三代联合家庭户占0.09%,四代直系家庭户占0.55%,四代联合家庭户所占比重接近0,为0.002%。[3]家庭结构的变化受社会经济文化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如经济发展水平、生育水平、人口流动等。而人口流动是我国家庭结构变化的主要原因,在很多人口流动比较集中的地区,出现了所谓人口结构的“386199”现象,即“留守家庭”问题。周福林(2005)将有外出人口的家庭称为留守家庭,他根据2000年第5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计算,得出全国留守家庭占家庭总量的18.87%。如果扣除全户外出流动的情况,留守家庭和流动家庭实际是由完整家庭分开而形成的两部分。一个家庭分成不完整的两个部分,必然会对家庭结构产生影响,极大地改变着家庭成员的心理状态、感情投向、行为方式和健康特征。
       在市场化要求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农村地区的家庭结构基本上都是主干家庭,即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组成的祖孙三代同居家庭。这种主干家庭在改革开放巨大革新力的作用下,迅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四合院、大杂院、累世同居和子孙满堂的充满浓郁乡土气息的家庭结构已荡然无存,较多呈现为主干家庭的特殊形式——隔代家庭。家庭成员基本上都是生活在家中的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以及在外打工的农民工,这三大家庭成员的社会经济地位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普遍较低,是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要代表;他们相互之间缺少相对稳定的沟通,降低了他们对家庭幸福感的认可程度,因而,较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因此,全社会需迫切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既要考虑农村留守家庭中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的心理,也要顾及城镇流动家庭中农民工的心理,结合农村家庭结构的实际,采取措施,帮助他们树立科学的家庭理念,建立健康的心灵家园。本文拟以农村主干家庭为考察对象,以其成员的心理状况为视角,突显出对他们进行心理支持的紧迫性,并提出一定的对策思考。
       二、农村家庭成员的心理现状及由此带出的相关问题
       笔者在2005年和2006年上半年走访了安徽省部分乡村,发现农村家庭结构普遍呈现为主干家庭的特殊形式即隔代家庭,其主要成员也多是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青壮年农民大多在外打工。调查显示,这三大家庭成员的心理现状均不容乐观。许多问题虽然表现为不同方面,但都与心理、情感、认知等因素密切相关。
       (一)留守儿童亲情饥渴
       据有关专家估计,中国目前有7000多万个未成年的留守孩子。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农民工子女中的绝大部分都只能留在原籍,父母对子女的行为品德、学业成绩、生活习惯知之甚少,无力管教。这种现象造成了家庭温暖和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使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情感、心理等一系列问题越来越突出,滋生了许多社会问题。[3]
       1.生活问题。留守儿童在生活安排方面一般都有临时监护人,监护他们的爷爷奶奶或者其他人一般会将他们的生活尽力照顾好。由于父母不在身边,孩子往往会得到祖辈过分的关爱,大多在溺爱的氛围中成长。尽管家庭经济条件较好,但因为缺乏亲情,也有极少数子女在家与爷爷奶奶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
       2.安全问题。留守儿童由于得不到家庭和父母的有效的监管,易产生安全隐患。一是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或人身伤害,一是自己行为失控。作为一个弱势群体,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往往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
       3.学习问题。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希望通过自己的艰辛努力让家人的生活变好,让孩子能有条件上好学,读好书,日后有出息。但事与愿违,原因是这些父母长年在外打工,没有时间过问孩子,对孩子内心困惑、需求、兴趣无法关注,因而学习情况不尽人意。据有关调查显示大多数留守儿童的成绩中等或中等偏下。[4]
       4.品行问题。调查发现,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在行为方面往往会出现问题,主要有:放任自流、不服管教、违反学校纪律,有的孩子自控力较差,少数少年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初中阶段的男生表现更为突出。原因是父母不在身边,祖辈对比较调皮孩子的监管面临各种困难。
       5.心理问题。父母外出后留守儿童会表现出一些心理上的问题,年龄越小的孩子表现越明显,女生比男生表现得更明显些。比较突出的心理问题主要有情绪问题、交往问题和自卑心理等。[5]由于其他监护人代替不了父母正常情况下应履行的完整的监护职能,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严重的亲情饥渴。留守儿童在遇到成功、失败、进步、忧郁、悲愤、孤寂等不同的情形时只能自己处理,尤其是在失败、孤寂的时候,他们不愿意与监护人交流,而采取写日记和与同龄人交流这种方式。所以,留守儿童的心理、性格极易走向极端,要么自卑心理严重,性格孤僻内向,胆小怕事;要么自觉性极差、任性、倔强,缺乏热情和同情心,道德滑坡现象严重。
       (二)空巢老人孤独无助
       家庭结构的变化使不同代际间的生活照料关系削弱,家庭养老资源趋于萎缩。农村传统时代的家庭养老方式建立在多子女基础之上,少子女家庭虽然可以缓和代际紧张关系,但客观上家庭养老负担却加重了。[6]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达一亿四千万人,而且大部分都在农村。其多见的心理社会问题主要是收入减少、功能减退或慢性疾病、孤独、丧偶、独居、面临家属或朋友死亡。[7]在“三农”问题尚未彻底解决的情况下,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对于子女来说,将是一个很大的负担。特别是子女在外打工的空巢老人,他们的养老方式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已成为农村社会面临的突出问题,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也造成很大的损伤。
       
       1.农村部分空巢老人经济较困难。在很多经济薄弱的乡村,连低保金都无法保证,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障体系十分脆弱。有的老人住房紧张,在住房拆迁或再婚后,陷入了被子女争夺房产的困境,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有的甚至还未能解决基本温饱问题。
       2.大多数空巢老人医疗无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不完善,缺医少药,医药费即使能报销,报销数量极低。少数发达地区虽已实行了大病住院医疗保险,为病患者解决了难题,但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村老人日常的看病吃药费用问题。尤其是慢性病患者,更是贫病交加。老年人看不起病的呼声十分强烈,往往是“保了饭碗保不了药丸;保了药丸保不了饭碗”,处于吃饭与吃药两难的境地。
       3.不少空巢老人对生活照料十分忧虑。老年人本身肢体行动不便,需要有人照料。但由于青壮年子女外出打工,留守儿童年幼体弱,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便很成问题。特别是单身老人,如果生活上长期无人照看、无人过问,那么其衣食住行都将产生很多问题。目前,空巢老人生活能自理的占90%,半自理和不能自理的占10%,内有0.4%需照料而无人照料。[8]随着人口高龄化,这些数字将迅速上升,许多老人更忧虑发生意外而无人知晓。
       (三)农民工境遇不佳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走进城市是城市化建设的必然趋势。农民工因多种原因而出现的心理与情绪问题正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其可能产生的社会负面影响不容低估。
       1.遭受不公正待遇。由于受到不公正待遇,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现象屡见不鲜。全国总工会的资料显示,到2003年11月全国进城打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在1000亿元左右。[9]
       2.遭遇社会歧视。多数农民工认为,物质上和生活上的艰苦倒是其次,不被尊重则让人更难受。农民工从偏远、落后的农村来到发达、文明的城市的同时,也是城乡两种不同人群的心理碰撞,如果市民们没有自觉的宽容与理解,那么偏见和歧视就很容易产生。这种歧视除表现为人格歧视外,还集中表现在权利保护歧视和职业歧视上。[10]由于城市社会对打工者普遍存在偏见,他们的上述权利常常得不到保护,他们的职业价值和劳动对社会的贡献得不到应有的承认。
       三、改善农村家庭成员心理现状的思考
       面对农村三大主要家庭成员的处境,心理学特别是社会心理学应发挥积极作用。社会心理学应突破其应用障碍,注重对大规模社会心理的了解和把握,重视研究结果的外在效度,努力使其能在社会应用上发挥作用。[11]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时代背景下,心理学应紧密结合我国目前农村家庭结构的实际情况,加大研究和探索的力度,充分发挥心理学对农村家庭的支持作用。
       (一)完善农村社区教育的监护体系,保障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发展
       儿童既是祖国的未来,也是家庭的希望,农村留守儿童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影响着我国未来的发展,因此,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问题意义深远。随着进城打工的农村人口越来越多,那种稳定的由父母亲伴随孩子走过儿童期、少年期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父母短期、长期缺位的家庭越来越多,而学校又不可能承担起所有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与教育责任。因此,建立完善的农村社区教育的监护体系就到了非常迫切的地步。
       一方面是农村学校应普遍开设心理课程,帮助留守儿童建立健康的心理品格。要加强农村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建立留守儿童心理发展档案,及时发现和诊治他们出现的心理问题。学校应组织丰富多彩的有益身心的活动来引导学生的兴趣和爱好,还应关注和改善农村未成年人生活的社会环境,利用中小学的现有条件,在节假日为学生提供夏令营之类学习活动机会,这样会大大有益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另一方面是发挥农村社区教育的监护功能。关爱留守儿童不仅是学校和家长的责任,同时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可以由基层学区、学校和共青团牵头,联合妇联、工会、村委会和派出所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和监护体系。只要科学组织、合理实施,都可以促进留守儿童心理的健康成长。比如,可在农村开展“代理妈妈”活动,让那些不外出的农村妇女或村小学教师认领几个留守儿童,让那些留守儿童能分享母爱的关怀。[12]
       (二)落实农村养老保障机制,解决空巢老人的后顾之忧
       我国社会正在迈向老年化社会,人口老年化数量激剧增长。在农村,老人既从事田间劳动,又抚育儿童,为农村社会和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他们饱经风霜,阅历丰富,社会应视之为宝贵的精神财富,而不应视为负担,全社会应都来关爱他们。由于农村家庭养老资源的萎缩使家庭成员对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的要求提高了,因此,全社会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空巢老人生活上的问题,使他们心情愉悦、安享晚年。首先要完善农村生活保障机制。越是经济薄弱的地方,处于最低保障线以下的老人就越多,因此,市县财政应给予资金扶持,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社会保障工作的扶持力度。其次,提高空巢老人、尤其是贫困老人的救助标准。针对空巢高龄老人体弱多病,医疗费支出较多等实际情况,在最低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再次,健全医疗保障机制。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使绝大多数农村老人享受合作医疗,政府有关部门应统筹协调筹资,使有限的资金完全用于空巢老人的医疗救助。
       (三)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增强农民工的自豪感
       农民工是联系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他们既为城市发展作贡献,又支撑农村家庭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助推器,又是农村进步的带动者,是农村家庭和整个社会发展的顶梁柱,全社会理应理解和尊重他们,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和自豪感。农民工面临的心理矛盾与冲突是社会激烈变革过程中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农民工自身与外部环境冲突与磨合的直观写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变革的客观过程和运行误区。
       首先是全社会要转变对待农民工的态度。农民工的心理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还来自城里人对他们的疏离,要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心理问题,城市人必须首先进行深刻反思,真正从观念上转变对农民工的认识,以客观、平等、公正的心态看待农民工,设身处地地体察他们的艰辛和忧苦。
       其次城市居民要加强同农民工的感情交流。由于农民工缺乏与城市居民的感情交流和沟通,因而心理和情绪问题比较多。所以,解决农民工心理问题必须以心换心,真情互动。平等基础上的对话与沟通有助于加强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相互了解,消除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在心理上的鸿沟,激发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开拓进取精神,改善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对政府的信任度,提高社会凝聚力。
       最后城市地区要建立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承接平台。我们要充分利用社区的区位优势,建立农民工与城市社会之间的承接平台,加强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的沟通与联系,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工参与社会生活,促进农民工就业,确保农民工与城里人一样共享社会公共资源。还可利用社区成员之间潜在的互助功能,开展对农民工的扶困助贫活动,尽快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统筹发展。
       参考文献:
       [1] 关颖.社会学视野中的家庭教育[M].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
       [2] 可凌玮等.改革开放对家庭结构的影响[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6(1).
       [3] 周福林.我国家庭结构的统计研究[J].经济经纬,2006,(2).
       [4] 付玉萍.民工潮引发的社会问题——“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制度建设之我见[J].经济师,2005,(7).
       [5] 周宗奎等.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问题[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
       [6] 王跃生.当代中国城乡家庭结构变动分析[J].社会,2006,(3).
       [7] 李津等.农村贫困地区老年人心理社会问题及应付方式的研究.护士进修杂志,2004,19(2).
       [8] 黄润龙.我国空巢老人家庭状态[J].人口与经济,2005,(2).
       [9] 金焕玲.对农民工不公平境遇的社会化伦理回应[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5).
       [10] 王大贤.农村打工青年进城后的际遇[J].青年研究,2000,(8).
       [11] 葛鲁嘉.社会心理学的社会应用与社会发展[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5,(2).
       [12] http://www.jjxj.com.cn/news_detail.jsp?keyno=8299
       责任编辑谭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