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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论农民分化与新农村建设
作者:徐铜柱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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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城乡二元结构的松动,原来同质性很高的农民群体发生了严重的分化。新农村建设必须要充分地考虑到农民分化的现状,努力化解农民分化带来的问题,只有如此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的新农村。
       关键词:农民分化;新农村;农民分层
       中图分类号:C912.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2-0013-03
       改革开放以来,原来同质性很高的农民群体发生了明显的分化,原来具有共同身份的农民分化为具有明显阶层特征的群体。这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如大量青壮年流入城市,从而使农村基层干部老龄化,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瘫痪的局面。同时,随着农民职业分化的加剧,农村贫富差距拉大,农村的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等。新农村建设必须充分地考虑到农民分化这一越来越凸现的问题,促进农民群体的和谐发展。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群体的分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民群体发生了很大的分化,由原来大都从事农业生产转变为从事多种职业,出现了明显的分层现象。农民加快分化的原因很多,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人民公社制度的结束和户籍制度的松动,成为中国农民分化的基本前提。”[1]农业比较利益低,经营风险大,农民负担重,是农民职业分化的外在压力。乡镇企业的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为农民职业分化提供了桥梁和渠道。不断向纵深推进的改革,是农民职业大规模持续分化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外部条件。 因此,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部分农民逐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其中80年代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第一批较大的农民转移,据统计,80时代,农民以每年800万人的速度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进入乡镇企业的农民工就业人数达到1.3亿。从80年代后期出现了大规模的“民工潮”,流入城市的农民达到9400万,这是继第一次农民从农业中分流后出现的第二次大分流。根据2000年国家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农民工占全国工人总数的50%以上,其中在中国产业工人中农民工占到57.5%,在第三产业中农民工也占到37%。农民的流动与职业的分化是紧密相关的,因为可以较自由的流动,这为农民从事其他工作提供了条件。因此,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群体分化很快,出现了明显的阶层,许多农民转变了“职业”,同时也拉大了农民内部的差距。有学者把农民分成8大阶层,即“农民已经分化为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村知识分子、个体劳动者和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乡镇企业管理者、农村管理者等阶层。”[2]
       
       从上表,我们不难发现,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农村人口已经明显的分化为8个阶层。由于农村人口所从事的职业的分化,也引起了农村人口的收入明显分化。“据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对全国31个省(区、市)的6.8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2004年农村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为579元,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5。”[3](P328)重庆市农调队通过调查发现,农村贫富差距的总体的特征是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他们把农村人口的收入分成五组,通过调查分析发现,20%的低收入组农户和20%的高收入组农户的人均纯收入分别是741元和4529元,高收入组的人均纯收入是低收入组的6.1倍。而林坚 、马彦丽等学者通过对江、浙、冀、赣、川五省进行的农民收入多元化和阶层分化的调查,也清楚的发现了不同职业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差异较大,如下表:
       
       可见,不同职业的农民的收入差距明显的拉大了,其中农业劳动者最低,而私营企业主最高,收入次高的是乡镇企业管理者,个体工商户排第三,农村智力劳动者,主要是“具有一定专门技能,从事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艺术等智力型职业的农村劳动者组成。”[4](P177)他们有一技之长,收入也比较稳定,农村管理者收入高于农业劳动者、雇工,与农民工相当。伴随着农村居民的社会分化,农村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得复杂化了,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不断地发生。尤其是在计划生育、土地调整等重大问题上,近年来大量的上访便是由于征地所引起的,有的地方还出现了针对“富翁”的恶性暴力事件,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和警惕。
       二、农民分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挑战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是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城乡二元结构的改善与和谐社会伟大战略的实现,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而我们认为新农村必须要充分考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严重分化的现状,以及由于农民分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切实解决广大农民关注的问题,促进农村的和谐发展。
       (一)青壮年外流使农村基层组织瘫痪,新农村建设缺乏组织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现以及比较利益的驱动,大量的农民向城市流动,形成了“民工潮”。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出去了,不少村干部、农村技术人员、农村教师等也出去打工去了,留下来的尽是老人和小孩。这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其中基层组织严重地受到影响,“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精英外出,致使村‘两委’换届选举时选不出高水平的领导。”[3](P330)许多农村知识水平较高、有一定技术的农民都不愿意担任干部,这与农村干部的待遇低有关,更主要的是与基层工作难以开展有关,不少地方干群关系一度比较紧张,因此,很多乡村能人不愿意当村干部。这造成了基层干部频繁地更换,基层干部素质不高并且老龄化的趋向。年轻人不愿意入党,农村党员发展困难,有些地方为了吸引农村居民入党简化了入党的程序,甚至仅仅填个表就行了,但仍然没有人愿意入党。农村党员老化,山区和民族地区尤其严重。农村党员发展困难,农村党组织的先进性不能很好地体现,与“三个代表”要求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村干部的积极性不高、创造性有限、责任性不强,在不少农村地区基层组织基本上处于瘫痪状态,乡村组织岌岌可危。在取消农业税以后由于基层干部的权力大大削弱,不少地方乡村债务雪球越滚越大。以湖南为例,乡村债务已成为目前农村一个越来越严重的普遍问题,几乎乡乡有债,村村欠钱。[5]有学者对涉及湖南全省129个乡镇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其负债面为80%。不少县的乡镇负债面达100%。如某县财政债务总额突破1亿元的乡镇就达到了5个以上,负债最高的有1.7亿。”[5]乡村债务使基层工作更难以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开展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同时需要广大农民的热情参与,但农村居民的分化致使青壮年外流和基层组织的弱化,这必然会阻碍新农村建设的实施。
       (二)农民分化引发矛盾和冲突,使新农村建设缺乏凝聚力
       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的推动和“允许先富带后富”的鼓励下,不少农民顺应时代的潮流,积极地转换思想,根据市场的形势,改变经营方式,他们富裕起来了。但还有一批在市场经济的大冲击下落伍了,他们往往是没有知识、没有技术、没有好身体,还固守在那块承包地上,虽然十分辛苦,但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根据前面的分层,农业劳动者现在处于农民群体的最低层。据统计,农村89.4%的贫困农户是农业户或农业兼业户。贫困人口的工资性收入为115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19.9%,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1个百分点。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调查,我们发现“(2004年)一半以上的贫困农户生活入不敷出,现金短缺。2004年,贫困人口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2元,超过其人均纯收入23元,超过4%;现金生活消费支出322元,超过其现金纯收入水平65元,超出25.3%”[3](P329)而且少数贫困农户贫困程度有不断加深的趋势,主要是病、残、老、弱等缺乏劳动力,或是文化素质低下,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又无社会保障,因而十分困难。与此相反,有一批农民已经达到小康,修了漂亮的楼房,格式家具齐全,甚至有的还买了车。总之,农村发生了严重的贫富分化,有学者通过调查指出,“农村经理人员阶层的收入是农业劳动者阶层收入的27.3倍。”[1]而且,“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其基尼系数由1991年的0.307上升到1995年的0.34。”[6]而农业劳动者的的收入增长是最缓慢的阶层。
       
       如此严重的农民群体内部分化,使很多人心理难以承受,尤其是那些从计划经济走过来、吃过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人难以接受,许多农民对政府的信任丧失,农民内部利益和各种关系的复杂化,引发农村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一些地方的宗族势力和地痞流氓扰乱社会秩序,农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地侵害。乡村债务致使部分村民和基层政府的关系紧张,有的债主无奈将乡政府和村委会告上了法院。有的地方乡政府的办公楼被强行拍卖了,但对于天文数字的债务来说完全是杯水车薪。这不仅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信誉和权威,而不少地方债务的形成与乡村干部的腐败密切相关,更加剧乡村内部的矛盾。
       (三)农民群体消费分层化,新农村建设必须满足不同层次农民的消费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部分农民腰包鼓了起来,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但农民的文化素质没有上来。近年来,原来农村的一些传统的民俗节目逐渐消失了。以前逢年过节,乡村里还举行唱戏、灯会、赛龙舟、踩高跷、放电影等活动,可是现在逢年过节,农民们有的守着自己的电视,但更多的是“斗地主”和打麻将,到处显得十分的冷清。因此,我们必须看到农民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对文化需求的变化,农民之所以打麻将更多的原因是我们没有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文化服务的缘故。同时我们要看到一方面是部分富裕的农民需求能力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则是部分不能很好适应市场经济的农民还很困难,他们的消费层次还很低,根据重庆市农调队的调查,“低收入组的农户的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60.0%,处于温饱线以下;高收入组农户的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37.6%,已达到全面小康水平。”[3](P329)可见,农民内部已经出现了明显的消费分层现象,这不仅表现在对文化的需求上,同时也反映在教育、医疗、住房、信息占有和使用能力上,新农村建设必须看到农民的不同消费需求,努力满足农民多层次的需要。
       三、建设和谐新农村, 推动农民整体进步
       农民的分化已经是一个越来越凸显的社会问题, 新农村建设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正确地对待农民分化引起的一些社会问题,惟有如此才能保证农民的拥护和促进新农村建设的进行。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改变基层组织瘫痪的局面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基层组织的领导,为此,要努力改变基层组织建设瘫痪的局面,从实际出发,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努力吸引先进分子入党,充分发挥他们模范带头作用。要把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的增收、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要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工作环境,想办法吸引农村先进分子担任乡村主要领导。规范乡村干部的行为,努力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只有建立强有力的基层组织,才能更好地带动农民投身到新农村建设的潮流中来。
       (二)尽快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农村弱势群体的扶持
       农村弱势群体的出现固然与他们自身有关,也与我们的相关政策不健全有关。我们要高度重视农村弱势群体的生产和生活,这是建立和谐的新农村的需要,也是我们社会性质的本质要求。对弱势群体的解决我们要努力从体制上着手,不断地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尽快地把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努力建立新型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贫困性社会救助、灾害性社会救助和疾病性社会救助体系。转变传统的扶贫方式,努力通过智力扶贫和科技扶贫的方式来帮助农村困难群众度过难关。新农村建设要站在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正视农民分化问题,努力改变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取消对“农民”的种种限制。加大对农村教育和医疗的投入,努力改变教育不公平的局面和医生职业道德不高的状况,切实地改变农村读书难和就医难的问题。
       (三)加大农村公共设施的投入,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长期的城乡二元体制致使广大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严重落后于城市,新农村建设必须要努力改变这样的局面。要加大对乡村公路、自来水、公共汽车、电视、电话、移动通讯、网络、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设施的投入。为农民提高更多更好的服务,努力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加大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培育新型的农民,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信息,促进农民合理地流动。
       参考文献:
       [1] 奂平清.农村居民的社会分化及社会整合的政策调适[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2).
       [2] 陆学艺.重新认识农民问题[J].社会学研究,1989,(6).
       [3] 汝信,陆学艺等.2006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 刘豪兴.农村社会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 陈文胜.乡村债务与社会公共危机[J].求索,2006,(3).
       [6] 陈锡文.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努力增加农民收入[J].上海农村经济,2001,(1)
       责任编辑 赵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