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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研究]科学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
作者:许进品

《桂海论丛》 2007年 第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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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科学发展理论既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又是我们党以往社会主义发展思想认识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概括和系统升华,是我们党深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的最新理论成果。
       关键词:科学发展理论;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D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07)01-0020-04
       科学发展理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探索“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而逐步形成的科学理论。它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为核心,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全面系统地回答了社会主义的发展是什么样的发展,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发展结果如何等基本问题,深刻揭示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规律,形成了以人为本,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根本保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和平发展为基本道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的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一、科学发展理论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解决我国发展问题,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的新境界
       科学发展理论在运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问题的过程中,既继承前人又不断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一)科学发展理论以人为本,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把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确立为社会主义发展的核心目标,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思想的时代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发展源于人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并通过人的劳动而实现,是人创造物质财富、改造生存环境,并不断改造自己、提升自己的过程的有机统一,其目标指向和终极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因此他们始终以人的发展作为考察社会发展进步的尺度,认为资本主义因为资本对劳动的剥削而导致人的异化,必然被新的社会所代替;只有在“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的旧社会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科学发展理论把这一思想运用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要求社会主义必须“以人为本”,以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最高价值目标;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入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开展一切工作、推动改革与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心一意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谋改革、促发展,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谋改革、促发展。这样,不仅弘扬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人的彻底解放的价值理想,强调了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突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人民性质;而且规定了发展“依靠谁”的实践主体,充分肯定了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的历史主体地位和价值主体地位,阐述了唯物史观关于人的主体思想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要求,实现了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与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的一致性,使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发展的主体性和目的性理论获得了具体的时代内容。
       (二)科学发展理论提出全面、协调发展的观点,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系统性发展思想的运用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作为全体社会成员的集合体、人与人之间关系构成的有机整体,只有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不断变化和发展,不断寻求新的平衡,保持社会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和谐,人与社会,以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的多方面多层次需要,才能实现正常发展、持续进步。
       科学发展理论根据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体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一基本思想,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原则,提出“五个统筹”的任务和要求,强调发展是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兼顾发展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努力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全面发展进步;强调发展是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追求经济增长的同时不断实现社会公正、公平、和谐、稳定等社会发展综合目标,在发展中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强调发展是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人文效益的统一。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系统性发展思想的重大发展。
       (三)科学发展理论坚持经济社会与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界本质统一性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一直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纳入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之中,认为人既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也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所进行的一般生产劳动不过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在与自然和谐统一中实现能量交换、满足人的需要,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律性要求。
       科学发展理论在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史上,第一次系统地运用马克思主义上述思想来解决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和发展内容,重新审视和协调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与自然的关系,确定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方针,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强调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根本上为解决我国环境与发展矛盾问题指明了科学的发展思路,大大拓宽了社会主义发展的视野和领域,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四)科学发展理论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和谐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社会内部各要素相互适应和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和谐以及人与社会和谐的统一,是社会正常发展的基本表现和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从不和谐走向和谐,成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历史进程。  科学发展理论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把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思想运用于实践,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定为党和全国人民现阶段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从而把马克思主义所确定的“自由人联合体”最高理想与我们党历史阶段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实现了党的发展理念与党的最高理想的高度统一;科学发展理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地位、基本含义、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基本原则、基本途径等有关内容的阐述,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展的规律性要求,从理论和
       实践上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和谐理论的发展。
       二、科学发展理论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新构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任何理论都是已有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科学发展理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以往我们党关于发展问题的理论思考和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和全面升华。
       我们党很早就开始了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问题的艰苦探索。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毛泽东同志在借鉴苏联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就提出要走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并提出了许多富有创见的理论观点。比如,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矛盾发展观”,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既相互适应又相互矛盾关系的运动,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条件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搞社会主义建设,很重要的一个问题是综合平衡”,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协调好全局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等关系问题,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各得其所,以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这些思想尽管由于种种原因而没能很好地转化为现实,但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当时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总体认识,是我们党后来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规律、逐步提出科学发展理论的思想源泉。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准确把握时代主题变化,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命题,确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围绕着“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把改革开放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动力,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和“三个有利于”的思想,强调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确定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基本方针,制定和实施现代化建设战略布局和“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此外,邓小平还就全面改革,沿海和内地发展“两个大局”,合理调节社会分配关系、避免两极分化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初步形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趋于系统化。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从党执政兴国的最高战略高度,提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重要论断,多次强调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以及推动社会进步的基础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纲领,形成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三位一体战略布局;提出“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理论观点,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科学揭示当今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和要求,不断总结改革与发展实践的新经验,在坚持和继承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发展思想的基础上提出科学发展理论,把以人为本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一起来,把“发展才是硬道理”、“坚持科学发展”、“把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三者融为一体,注重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政治发展与文化发展以及人与自然的协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而赋予了党的发展理论以新的时代内容,充分体现了党的理论与时俱进的品质,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更高的水平。
       从毛泽东的“矛盾发展”观、邓小平的“发展才是硬道理”、江泽民的“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到胡锦涛的科学发展理论,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可以说,科学发展理论是对我们党发展理论的新概括和新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三、科学发展理论关于社会主义的价值论断,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新水平
       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离不开对社会的价值判断。科学发展理论在科学回答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发展问题的同时,从核心价值上对社会主义进行了新的解读。
       (一)社会主义就是“以人为本”的社会
       “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地运动。”以人为本,让广大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不断实现人民共同富裕和促进个体全面而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核心和首要核心价值,也是社会主义与以往社会制度的根本区别。它要求在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以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解放和发展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老百姓“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标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
       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是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化表现,确实具有人民利益的本质。即使是十多年前前苏联、东欧地区的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的很长时期里,也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为人民谋取利益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实社会主义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价值目标模糊化、甚至偏离人民利益目标要求的现象。比如在高度集权体制下把人民根本利益绝对化、空洞化、抽象化,把社会主义曲解为“国家主义”,一定程度地忽视了人民群众的实际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以至于前苏联东欧地区的社会主义逐步出现了人民利益“内核”被极少数既得利益者“淘空”,只剩下“空壳”,甚至到处充斥这些人“私货”的现象。苏联解体前,苏联社会科学院进行“苏共代表谁的利益”民意调查的结果证实了这一点。在这次被调查者中,认为苏共代表工人、人民和党员利益的分别只有4%、7%和11%,认为苏共代表党员干部的高达85%。得人心者得天下。当这种被广大人民认为只代表特权阶层利益的“伪社会主义”被资本主义代言人推翻时,人民有理由保持沉默。由此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启示:社会主义制度在建立之初确实具有与生俱来的人民利益核心价值,但并不等于保证一劳永逸地拥有这一核心价值。能否有效保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人民利益核心价值,是社会主义在发展中面临的生死存亡问题。
       科学发展理论坚持“以人为本”,强调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中的主人翁地位,全心全意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要求更加注重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努力解决好民生问题,实现改革方向坚定性、改革决策科学性、改革举措协调性和改革利益普惠性的有机统一,确保人民充分享受改革与发展成果。实际上就是要把“以人为本”确定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把社会主义看成是“以人为本”的社会。这是我们党在解决新形势下如何保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这一根本问
       题时,不断深化认识社会主义所获得的新答案。
       (二)社会主义就是一种和谐
       “社会主义”这个概念自产生以来,一直被人们视为和谐发展、“国泰民安”、“政通人和”、“安居乐业”的理想社会。近代空想社会主义者甚至把他们想象中的社会主义直接称为“和谐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在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为科学的基础上,也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称为和谐的“自由人联合体”。认为这种“自由人联合体”,生产资料属于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所有,个人消费品按劳分配,人民当家作主,生产力高度发达,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国家逐步消亡,社会高度自治,实现了社会团结合作与和谐。
       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目标。我们追求共产主义目标,实质上就是要实现社会和谐。我们党领导民主革命,目的就是要推翻封建专制政权,消灭私有制,消除人对人的剥削和压迫、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对抗和斗争,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和谐的理想社会。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建立起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让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从根本上消除了造成社会关系冲突和对抗的社会制度根源,实现了全体社会成员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使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了和谐本质,也为我国最终实现社会和谐奠定了根本的社会基础。基于此,科学发展理论明确把社会和谐确定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社会主义看作是本质上和谐的社会。这是社会主义实践史上的第一次,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社会主义本质上是一种和谐,同时也是一个不断实现和谐价值目标的进程。五十多年来,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完善成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国实现社会和谐目标提供了有力的社会制度保障、雄厚的物质基础和社会基础。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社会是和谐的。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的社会主义还“不够格”、不发达、不成熟,特别是在当前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上还存在不少不和谐的问题和现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上来,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基本着力点、近期主要任务和基本途径,目的就是要努力解决这些不和谐问题,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只要我们按照党中央的部署,不断推进改革和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现代化目标,就一定能够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可见,科学发展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基本内容,把“以人为本”与“社会和谐”确定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提高到了新水平。
       责任编辑 黄志恒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