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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蚂蚁的尖叫
作者:宇 向

《人民文学》 2004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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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原上的爱
       这次,我要记录下来的两段瞬间的情感来自于西藏的旅程中。
       去年夏天,约一个月的时间,每一天都被我写下来,现在看来那些字已经开始不真实。这是其中的一段:……昨天下午在雅江。藏族女子成群坐在路边,织毛活、聊天、打闹,一起来的一个女伴看着她们说,我要是嫁到这里早就跑掉了!饭店的大爷说,镇上的人以培育一种真菌(多销往国外)作为经济来源。这时,一个藏族青年男人上来搭话,高高的个子,很长的头发用藏饰盘在头顶,眼睛是我从未见过的神秘的清澈。他眨动它,它就流动了,我几乎听到蛇信子般嘶嘶的声响……他讲一些汉语。我说,你说话的声音真好听。他微笑着看我,微黑的皮肤,容貌惊人,一种远距离混血的容貌。我被迷惑,神志不清地跟他讲话,直到几个女伴围上来一起赞美他,我才突然清醒,赶忙回越野车取相机。等我回来,他已慢慢走远,我一直看着他,临近天边的时候,他将头饰摘掉,头发垂了下来,盖住他大半个身体,他就这样幻觉般出现并走远了。我举着沉重的相机犹豫着,我没有去追他,他来自哪里,去往什么地方,似乎并不重要,他跟这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那是一种孤儿的状态——与这个世界没有一丝牵连的状态,他几平就是专门为我的隐情设计出来的令我惊异的片段,这太不现实了。在等待修车的间隙,我坐在饭店的门口,期待他再次出现,爱情在瞬间消失……
       返程时,从那曲到唐古拉山的路上有一辆越野车没油了,男人们就从另几辆车里往外吸油。两个藏族男子跑过来观察我们,我们对他们有多好奇他们就对我们有多好奇,他们用碎花围巾把脸包起来,只留了两只眼睛来对付我们的相机,其中一个还不时地举起望远镜,我们发现他是在用望远镜放牧着远方的羊群!我拿出防晒霜递给他,他摇了摇头,又伸出手指指我的脸。这样来来去去的,我一直不明白他什么意思,他却在一边跺起脚来。一个经验者说,他是夸你漂亮呢。那个年长一些的掀起另一个的上衣襟.然后使劲指了指年轻藏民的下身,指完了又指向我,女伴们大笑,一个喊,好直接呀!另一个喊,他要你做他老婆呢!这时,车已经加完油,我们要上路了。年轻藏民摘下头巾盯住我,一脸呆呆的表情。越野车启动,慢慢加速……
       我看到羊群在海拔五千多米的山顶出现,草铺到多高。它们就能爬到多高。而我能否像它们一样在这里生活,,脱离另一个世界?我能否真的不回去了?走出很远我还这样想。
       气味
       狗主要是通过嗅觉来认人的。某晚报登过一则小消息,一醉汉夜里回家逗邻家的小狗玩,被小狗咬破了鼻子,而平日他们相处愉快,结论是这个人喝得过多,酒味道掩盖了能代表他特性的味道,失去了本真,狗狗就惩罚了他。这使我想起以前听到的一则“八卦”,频繁改变形象的明星梅艳芳一次演出完香艳四溢地回家,狗认不出她来,居然上前扑咬她。
       如此说来,狗鼻子是人鼻子的榜样。有的人的鼻子像黑草莓,也总冒满细小的汗珠,样子接近狗鼻子,但还是只能拥有凡人的嗅觉。于是,占有主动权的人类再次打起狗鼻子的主意。我们都知道警犬在这方面由来已久,如今,医学界也开始对狗大肆操练起来,当他们发现狗能嗅出人的恶性肿瘤并能预测中风病人的发病情况时,他们就开始训练狗嗅人尿,直到狗从不同的尿样里嗅出有病的尿做出人要求的反应为止。这种招数总是很灵验,每每狗与我们人类走近一步与我们人类亲和一些,狗的奴性就越发暴露,人总喜欢把狗培养得更奴性些。这是另一个话题了。
       而拥有凡人的嗅觉又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因为自从我养了一条活泼可爱的小狗以后,杞人忧天的民族老毛病就在我这个个体上发作了。夏天,我用过多种蚊香,有淡淡的清香味,而到了狗狗的鼻子里会不会是“浓浓的”呢?那种土蚊香的味可就有些重了,我的狗狗又是怎么挺过来的?今年初我收到三份礼物,是朋友们从国外带回来的三瓶香水,国外的香水冒出的当然是异味啦。德国的那瓶气味还好,是健康型的;澳大利亚的其次,味道有些中庸;泰国那瓶气味最浓重,有种烧印度香的味。我是从不把香水洒到自己身上的,所以很自然地把它们当做空气清新剂使用了。每当马桶泛起臭味或垃圾桶有酸味时,我把这空气清新剂一喷,那难闻的味道就被盖住,那些坏味道本来也不是很重,若不然这种纠缠搅和的气味会更糟糕。起初我用那瓶泰国的,由于味重,它居然能杀死小虫子还能赶走蚊子,这时,狗就抽动它湿湿的鼻子。入秋时,澳大利亚的那瓶也用完了,我开始用德国的,睡觉时怕夏日残留的蚊蝇偷袭我,就在枕头周围喷了一点,同时又揣测不安地担心这气味搅扰我的睡梦。每次喷洒香水狗狗都抽抽鼻子;可它还是与我寸步不离,看上去似乎不讨厌那杂乱的气味,或许它很讨厌,但又想紧跟着我。就连我浑身酒气烟味的时候,这条好狗也只是抽抽鼻子而从未离开我。哎,这些与我纠缠不清的混乱气味,这些我不喜欢的气味,狗狗那灵敏的嗅觉是怎么容忍的?而我身上又具备什么气味是这么多气味所掩盖不住的,使狗的鼻子穿过重重阻碍直抵我的核心了?
       惟有我每回烧鸡肝时,它会乖乖蹲在厨房门口,挺着尖鼻头,一噘一噘做深呼吸状,竖起耳朵,尾巴像夏天的扇子扇动不已,两只前爪交替挪动,发出轻微的哼哼声,我知道它能嗅到美味而不会品尝美味(狗的味觉不好,它们吃食时基本是嗅到好味道后就直接吞下去,不会慢慢品尝),所以嗅的时刻对它们来说是多么美妙的时候。这种美妙的时刻暗含了作家莫言所描述的“世上什么气味最美好?”的答案。莫言在他的随笔集《什么气味最美好》里道出“一个作家也应该有一个灵敏的鼻子”;在音、像、网络多媒体的今天,小说写不过摄像镜头和音响,幸好还没同步发明“录味机”,这种情况下,小说里的气味描写就越发重要了。就此说来,我们除了希望作家能更多更好地描写气味之外,是不是更希望阅读的人拥有灵敏的嗅觉,希望他们的鼻子向狗鼻子学习,从狗狗鼻子里获取数百倍的嗅细胞。
       山师东街
       山师东街就是山东师范大学东邻的一条街的简称,一个写实的名字,也接近它窄长、破烂却实用无比的特性。“老济南”告诉我这里曾属于千佛山山坡的末段,冬天他们经常在坡道上滑雪,两旁休眠着成片的庄稼地,农民还豢养猪牛,如今这里猪牛肉和猪牛下货买卖兴隆,如今山坡已南退了三四里,随着山坡夷为平地,山师东街出现并日渐成熟。
       山师东街有我爱的世俗生活,我曾帮朋友在街西第三家店里贩卖过服装。那家服装店的名字叫“俗不可耐”,这名字也已随着老板的更换换过几回了。我记得旁边发廊的老板是个迷人的姐姐,只要我去,她就会为我把张学友的《不后悔》拨到“REPlAY”键上。我在那里尝试了各种发型和发色,直到我几乎消失在这家灯光闪烁的小店里,直到她把我的头发弄成枯草,断得没了形。谁都会猜出,同时她像对待我的头发一样对待了与她相好的每个男人。《不后悔》在这条长街上挑拨着情爱之心,通俗歌曲总能更简便更广泛地煽起人的情感,于是,落寞时我会到这条街上走一走,经过一家家门口摆放着音箱的小店,一首首歌在我的走动中随意变换连接成一首新曲,古怪、偶然,劣质的后现代,夹杂着小贩的吆喝和人群的喧闹。我会随意买一两件无用的小饰品,在触碰每一个陌生身体时,紧绷的心跳使脸仰了起来,就在这时,孤独势不可挡地占据了我。
       孤独的人是见证山师东街的人。每天上下班我必路经此地,这也曾是我恋爱的街,是我与我的男友吃喝玩乐、拉手闲逛的地方。现在,它在被经过的同时更多的是被回忆着,即便是明朗的日子,山师东街依旧头顶阴天,那片阴天是它自身的倒影。它的阴多半源于街上散发的烟雾,匀散的馄饨、包子、拉面铺从早到晚涌出滚滚白雾,下午开摊的大排档、麻辣烫、烧烤也是浓烟挥洒。烟雾穿流于拥挤人群的缝隙间,还迷了人眼睛、呛了人咽鼻。噢,它们向来只迎接热情的胃,它们挤得树木由压抑而爆发,向上癫狂地抖着枝叶。这虚实场景组合的山师东街像一艘驳船沉甸甸荡在昏暗的夜梦中,我摸不到牵引它的绳索,它可能就是某一缕穿过我的烟雾。某一个与我长时间生活在一起的男人,每天从我身上顺手取走些什么,却不曾减轻我的体重,这是一种便于叙事性诗歌描述的情景,而描述起来又难以归纳,难以发散,隐藏着令人惊惧的神秘气味。
       有时,山师东街只是人们熟睡后失彩的画面。音像店有二十四小时循环播映,那里的机器烫人,那里曾由于电闸打火引起火灾,烧死了楼上睡梦中的姐妹;一个没腿的青年乞丐只喜欢钱币和肉包子—,当我问他攒够了钱是否买一架轮椅时,他说,不;坐在“芙蓉”馄饨铺里举着调羹吹气的女人迷上了人来人往中骑摩托车戴火红头盔穿过蒸汽的雄壮男人;街心一只印满轮胎痕迹的大老鼠正慢慢舒展开身体,用一张老虎皮的形状紧紧拥抱了曾提供它天堂般生活的山师东街,或者说,它就这样与山师东街血肉相连了;而街角总有一个老人,坐在马扎上边喝扎啤边看报纸,十年前他是个老人,等我老了,或不再走上这条街时,他还是个老人。
        蚂蚁的尖叫
        神情专注的小孩子,大眼睛,发红的脸庞印着几道湿泥印,他抬头看你一眼,他看你的时候没有任何反应。他再次低下头,俯身向大树旁、草丛、泥瓦堆或石缝里……他把一根手指竖进泥土,一只驮着玉米渣的蚂蚁就顺着手指扭曲着匆匆奔跑,小蚂蚁慌了神,不知该往哪里去。
       这是每个敏感生命最早对大自然另一类敏感生命的研究。
       蚂蚁总和童年有关,我是那个孩子,脸圆圆的,不讨人喜爱。在最早的成长过程里,人生是一只莫名的大手指摆在道路的前方,它倾斜、不稳,没有丝毫的安全感,我是那只小蚂蚁扛着自己仅有的干粮,心惊胆战,不知该往哪里去。
       长大后,我渐渐忽视了蚂蚁。前几天在文化东路的书报摊翻看了一本《蚂蚁》,上面讲蚂蚁会尖叫,并仔细讲了蚂蚁非常强的适应能力,能建立复杂而庞大的蚂蚁帝国。虽然很多文字都是早年的自然知识,但由于近二十年来对蚂蚁的轻视或熟视无睹早已淡漠,比如还有,一个健康的蚁群,它的各个“阶层”包括蚁后、雄蚁、兵蚁、工蚁,它们比例正常,而一个健康的环境通常会有过百种蚂蚁在栖息……阅读这些文字使我毛孔有些发冷,重新学习蚂蚁的知识之所以使我如此紧张,是因为近半个月以来,蚂蚁帝国向我家派遣来一队又一队工蚁。这些工蚁体形很小,半透明的淡黄褐色,大约是叫小黄家蚁。它们是这两年从非洲来到中国的,现在又来到我家。它们从我家南面铝合金与大理石窗台之间,西面防盗门和木门下面,北面厨房抽油烟机后面,一层的水管外壁(也许还有电线管道)成队爬进来,它们从三个方向头尾相接排着细长扭动的队伍连续不断地进入我家,最后汇聚并笼罩了一小碗鸡肝馒头饭。那是狗狗的饭。半个月前狗狗突然不吃狗粮了,我只好用鸡肝拌馒头喂它,这烧鸡肝的味道又腥又香,从二楼的窗台飘出去挑逗般呼唤着周围大地星散着的饥饿蚁群。发现它们的第一天,我用笤帚把它们扫开了。第二天它们又来了,我用拖把蘸满水拖它们。到了第三天蚂蚁更多了,狗狗可怜地看着像黑沙一样蒙在它食物上的蚂蚁不敢下口,它们越来越猖狂,有些爬到狗狗的肚皮下,有些爬到菜板上,有些爬到书架上,有些爬到了床上,它们居然开始吃书、咬人。我气坏了,用打火机烧它们也烧疼了我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它们飞般逃跑了,它们每次都跑得很快,它们一定发出一种能传
       出很远的信号,那是蚂蚁的尖叫。
       经过耐心训导,我家的狗狗终于又吃狗粮了,蚂蚁便自行消失。重新学习蚂蚁的知识使我知道了蚂蚁是通过肚子上的发声板的震动产生尖叫的,尖叫通过地面传播,由于频率特别快,人听不到。但蚂蚁在火焰中的尖叫依旧刺激了我,把我带回两年前写下的诗歌——“你步行穿过我的少年的花园,即便赤脚,也能听见蚂蚁的尖叫,而周围没有一丝风。”
       谁捡到我的雨伞
       我的雨伞深蓝底印花带一圈精致荷叶边,很结实的老式长杆,撑开后比一般的伞要大得多。如果你举着它走,那圈荷叶边就一颤一颤的,像是探在雨中并不激动的触须,而这触须就是女人周身性感的流露。如果你举着它走,它的大和它的深色会使你突然产生比其他时候多的安全感,还有种离开世界再换做幽灵回来偷窥的快感。如果你举着它走,在街上,第一个看到你的人将爱上你,他会替你撑起你的伞……只是这种小布尔乔亚情调在我的生命中一闪即逝,这把适合旧时代爱情剧的雨伞也早该丢掉了。我有过无数的伞,它们被我在雨天拿出家门,又被我在晴天丢在了街上、出租车里、饭店里……有很多简直就是我刻意在小商品批发市场买回来用于一次性使用的。只有这把雨伞是我使用时间最长的,它是十年前我刚参加工作时在我们那儿最好的一家商场买来的,是当时商场里最贵的一把雨伞,我一看见它就喜欢上它。那一年我认识一个男孩,我盲目地爱他,但他对我若即若离。一到阴天他就会给我打来传呼,每次都是一样的:要下雨了,别忘了带雨伞。我很感动,我多么希望他能送我一把雨伞,但是他没有。我就自己把这伞买回了家,等待着他能来到我的伞下面。
       来到我伞下面的是另一个男孩。我从不让他单独用这把伞,因为怕他丢掉。但这时怕丢掉的原因是因为伞的贵重,而我早没了那些矫情的心理。
       前几天一直阴雨连绵,一个晚上我跟我男友约好一起去参加朋友的前卫艺术展,结果他临时有事不去了,我的伞就丢在那个人群密集的豹吧里。我在豹吧闪动的蓝白色光线中穿梭,像个幽灵,朋友们也在帮我找,他们都问我,你这么着急,这伞一定是你男朋友送你的礼物吧。我顺势说,是。后来到了蹦迪的时间,音乐与灯光一下子强烈起来,人群涌进舞池。有个小妹妹灵机一动跑到乐队那里跟主唱说了几句,然后回来冲着我耳朵大喊,不急啦不急啦,一会儿所有人都会帮咱们找的。那主唱唱着一首非常好听的歌,舞池里塞满了人,每个人都在抽动,他们抽动的节奏那样整齐,如果那巨大的音乐声是拍向桌面的手掌,这人群就是密布在桌面的灰尘和纸屑。我听到主唱突然大声唱,哪位朋友捡到一把雨——伞。好几个人举起了手,人们愣了愣接着欢快地哄起来。他继续唱,哪位朋友捡到一把雨——伞。举手的人更多,起哄的声音更大了。歌手继续唱,我这不是在开一玩——笑,一个女孩丢了一把雨伞,这把雨——伞,这把雨伞是她的男朋友送给她的。有个女孩丢了一把雨——伞,她的心里一定非常着——急,哪位朋友捡到——捡到一把雨——伞……他唱得真好听,我被迷住了。人群沸腾、欢呼,似乎今天来玩的人都得到一份巨大的惊喜,我看到所有的人举起了手,他们在喊,我,我,我……我感到我的身体在发热。他们,他们真的捡到了我的雨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