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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研究]宋元明清历朝君主与书院发展
作者:肖永明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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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宋元明清时期许多君主以各种方式重视、支持书院,对书院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动机和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弥补体制内教育系统的不足,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二、表明对儒学的尊崇以及对儒家所倡导、宣扬的伦理道德原则与治国理念的认同;三、通过支持书院而对书院产生影响或介入书院内部事务,从而影响书院的发展方向甚至改变书院的性质,最终将书院纳入官方的意识形态控制网络之中。
       关键词: 宋代书院; 元代书院; 明代书院; 清代书院; 儒家伦理道德
       中图分类号: K24;G6492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4283(2007)02-0046-05
       书院兴起于唐,定型于宋,经过元、明两代的发展,到清代趋于鼎盛。 历代书院的迅猛发展,无疑是多种社会力量交互作用、共同促进的结果。但书院作为一种与意识形态密切相关、有可能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社会组织形式,它的发展与专制王权有着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在专制权力试图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私人空间与社会公共空间十分逼仄的传统社会环境中,书院的存在不能不引起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与关注。作为君主,在传统社会结构中处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拥有统御一切、支配一切的绝对权力。君主的好恶、扶持或压制的态度对于书院发展的影响是非常明显的。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书院的发展是以历代君主的支持为前提条件的。在书院发展史上,虽然也屡次发生君主禁毁书院、限制书院的事件,对书院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但是就大多数情况而言,最高统治者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程度上对书院予以关注、支持。 由于君主在社会权力结构中无与伦比的地位及至高无上的权威,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对书院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这种作用已远远超过了具体的赐田、赐书、赐额、嘉奖的层面而表现为社会导向作用。在传统的专制社会中,这种导向作用又可能被无限地放大,产生难以估量的社会效应。历代书院数量的增加、分布地域的扩展、规制的完善、社会地位的提高、社会影响的扩大,都与此密切相关。
       本文试图结合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情况主要对历代众多君主重视、支持书院的动机与目的进行分析。希望这种分析有助于我们在更为广阔的视野下认识、理解书院与政治、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
       一、 弥补官学不足,满足人才需求
       作为一种平行于官学而有异于原有官学系统的文化教育机构,书院与官学关系颇为复杂。唐宋之际官学教育的衰退,为书院的兴起及书院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土壤与空间。在书院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它往往与官学互为消长盈缩。历代许多统治者对书院的支持也主要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在政府资源有限、无力大规模兴办教育,而原有体制内的教育系统又不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情况下,转而通过对书院的支持以弥补这一缺陷。这一点,在宋初诸帝表现得相当明显。
       赵宋立国之后,确立了文治的方针,“兴文教,抑武事”[1]卷9,重用儒生。最高统治者以极大的热情延揽、选拔人才。他们对科举考试重视有加,以之作为人才的主要来源,不仅大量增加举额,还亲自主持考试,并屡次从下第者中选人,惟恐人才有所遗漏。 据一些学者统计,宋太宗在位22年间,共录取4500余人;仁宗在位时,举行贡举13次,录取各科登第者达14 000余人。[2] 这种情形,反映了当时统治者崇右儒术,尊崇文治的统治策略。正如宋太宗所谓:“朕欲博求俊人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1]卷9他们希望从科场中选拔出有组织领导能力的士人,争取他们的合作,在他们的支持下重建社会秩序。
       这一目的,实际上源于在特定社会历史背景之下的迫切需要。 而如此巨大的科场录取数目,自然更有数倍乃至数10倍于此的参加科举考试的儒家学子作为基数。这种惊人的人才需求量,必须以一个相当庞大的人才生产网络才有可能支撑。但显然,在赵宋立国之后的数10年中,天下甫定,百废待兴,政府财政捉襟见肘,不可能投入、动员太多的资源用于兴学育材。在庆历兴学之际,范仲淹等批评宋初以来重科举而轻学校,重选材而轻培养,“不耕而求获”的倾向。但事实上,当时这种“不耕而求获”其实也有为经济情势所迫、为经济所困的不得已之处。一方面,需要大量有知识、有能力的人才充实官僚队伍,完成“共治天下”的事业,另一方面又实在无力负担如此巨大的培养人才的重任,最高统治者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在这种情况下,依托、利用民间力量,动员多方资源进行人才培养,自然不失为一种明智的选择。处于官学体制之外的书院以其特有的地位与灵活性,在吸纳、动员民间力量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优势,最高统治者也从中看到了解决人才需求与人才培养之间矛盾的希望。为此,他们通过种种方式,力图将书院纳入国家人才培养网络。据多种史料记载,宋初诸帝曾多次为书院赐额、赐书、赐学田。如宋太宗至道二年(996),赐河南太室书院院额及印本《九经》疏。太平兴国二年(977),又赐白鹿洞书院以国子监印本《九经》。宋真宗于咸平四年(1001),赐各地学校、书院印本《九经》。咸平年间,还以国子监经籍赐岳麓书院。大中祥符二年(1009),诏新建应天府书院并赐额。第二年,又赐太室书院《九经》。大中祥符八年,召见岳麓书院山长周式,表彰其办学成就,后赐“岳麓书院”之额。仁宗天圣三年(1025)“赐田江宁府茅山书院”,后又诏免应天府书院地基税钱。景二年(1035),赐新修太室书院,名曰嵩阳书院,赐田一顷。同年又赐应天府书院学田40顷。湖南石鼓书院也于景年间获赐学田。这些举措,既有象征意义上的肯定与褒奖,也包括图书资料、办学经费等方面少量的实质性的支持。总体来说,仍属于一种惠而不费的方式。以政治象征物及少量有限的经济支持表明政府的意愿与导向,从而使体制外的书院在国家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输送人才的重要基地,这是宋初诸帝的基本思路。
       实际上,不独宋初诸帝如此,历代最高统治者对书院的支持都有类似的考虑。他们对书院表示种种重视、支持和鼓励,就包含了对书院能够培养出合乎需要的人才的期望。清雍正十一年(1734),雍正帝令各省督抚于省会创建书院,并各赐帑千两以资膏火。在上谕中,雍正将其目的加以阐述:“创建书院,择一省文行兼优之士读书其中,使之朝夕讲诵,整躬励行,有所成就,远近士子观感兴发,亦兴贤育才之一道也。”[3]卷70《学校考》清乾隆帝对书院的建设、发展非常重视、关心,多次下谕,就山长聘用、生徒选择,表现突出的山长、生徒的奖励、书院的办学方针及日常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这些举措,也是围绕培养人才这一目的:“书院之制,所以导进人才,广学校所不及。…… 从游之士亦必立品勤学,争自濯磨,俾相观而善,庶人才成就,足备朝廷任使,不负教育之意。”[4]卷20《高宗实录》可以说,历代君主对书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期望是一以贯之的。
       二、 表明自身对儒学的尊崇与向慕
       书院是儒学创造、更新、积累和传播的重要场所,是儒家士人求学进德、安身立命之地。书院作为一种有形的、具像的存在,其灵魂就是儒学。从某种意义上说,书院已成为儒学的象征物。历代最高统治者对书院的重视与支持,往往是为了表达自己对于儒学的一种尊崇以及对儒家所倡导、宣扬的伦理道德原则、治国理念的认同,同时也表明对书院在阐扬、传播儒学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更大贡献的一种期冀。
       
       儒家学说是一个包含个人修身养性的道德修养论、立身处世的日常伦理规范与治国经世的社会政治取向的综合性的思想理论体系。从它注重对正心诚意的道德修养及日用伦常原则的探讨这一特点看,可以称之为道德哲学、伦理哲学,而从它以治国平天下为旨归这一特点来看,又可以称之为政治哲学。自西汉“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以来,儒家就成为正统的官方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植根于中国传统宗法社会的思想学说,儒学具有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协调人际关系、整合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功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由于它具有积极经世及以维护现存社会政治秩序为宗旨的特点,很容易与专制主义政治体制结合,形成高度同构关系,由此得到统治者的青睐。为了天下的长治久安,最高统治者也需要选择儒学作为其治国的指导思想。因此,不管是真心服膺、信崇儒学,还是仅仅以之相标榜,历代统治者往往将尊崇儒术、倡导儒学作为其基本国策。而书院作为儒学的象征物,作为倡扬儒学的重要基地和实施儒学教育与进行社会教化的重要场所[5],得到最高统治者的支持自然在情理之中。不仅如此,按照“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传统观念,教育民众、作育人才被视为“建国君民”的政治活动的一部分甚至是前提条件。向书院赐额、赐书、赐田等表示重视与支持也是一种政治运作的技巧与策略。
         宋初诸帝对书院的重视与支持,除了利用书院作为人才培养基地的考虑之外,也有通过支持书院以表明对儒学的尊崇认同、示以导向的意味。南宋学者吴泳称,宋初岳麓、石鼓、白鹿洞等书院,“皆由上方表赐敕额,盖所以揭圣范崇道规也”。[6]卷38南宋学者王应麟也认为,正是由于宋初诸帝“尊右儒术”,才对书院宠绥有加,“分之官书,命之禄秩,锡之扁榜”[7]《宋朝四书院》。南宋时期,理宗对书院赐额甚多,关注有加。而这又是与他对于儒学的推崇、认同紧密相关的。据《续资治通鉴》记载,宋理宗对理学所阐扬的修齐治平之学颇感兴趣,认为理学“有补于治道”,他读朱熹《四书集注》等著作,自称“读之不释手,恨不与之同时尔”,仰慕之情跃然可见。宝庆三年(1227),诏赠朱熹太师,追封信国公。淳元年,理宗视察太学,下诏对周敦颐、张载、二程、朱熹等理学家予以表彰。理学从民间学说上升为官方学术,与理宗对理学的极力推崇是分不开的。而理宗屡次对各地书院赐额以及亲自书写朱熹《白鹿洞书院揭示》给太学,以之作为天下学校、书院共同遵行的准则等举措,在理学与书院高度结合、相互促进、共同繁荣的情境之下[8],实际上是以理学作为治国指导思想的态度的明确表示。
       元代诸帝对书院的积极支持,也可以视为他们积极提倡或标榜儒学的文教政策的一种表征。蒙元政权崛起于大漠,依靠金戈铁马,开疆拓士,最终吞并中原,御宇天下。如何克服种族差异与文化隔阂,巩固政权、实施统治,也是蒙元统治者所必须考虑并妥善处置的问题。早在元太宗窝阔台及太祖忽必烈时期,大臣耶律楚材就提出了“守成必用儒臣”的主张。在这些崇尚儒学的大臣建议、影响下及具体治国的实践中,一些有远见的统治者逐渐认识到了儒学在实施社会控制中的巨大作用,对儒学予以大力支持与提倡,并采取了许多推崇儒学、优礼儒士的措施。元成宗至元三十一年(1294),下诏书令中外皆崇奉孔子。元武宗大德十一年(1307),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9]卷20《武宗本纪》仁宗时,又以宋儒周敦颐、二程、张载、邵雍、司马光、朱熹、张木式、吕祖谦及元儒许衡从祀孔子庙庭。仁宗皇庆二年(1313),决定开科取士在《四书》内出题,理学的官方学术地位至此完全确立。在这种情况下,书院作为儒学创发、传播之所,文人儒士的集聚之地,自然受到了种种关注与支持。元代诸帝一方面颁布政策,保护书院正常活动的开展,书院财产不受各方势力的侵扰、占用,另一方面又重视书院的经济保障问题。至元二十三年(1286),元世祖下诏,将此前收归各级政府的学田“复给本学,以便教养”[9]卷14《世祖本纪》二,至元三十一年,又再次谕令保护各地庙学、书院田产、地产。元成祖在即位之际,即下诏将官方控制的闲田隙地拨与各地书院:“其无学田去处,量拨荒闲田土,给赡生徒”。[10]卷2这些诏令,并非针对某一具体书院,而是就全体书院而言的普遍性政策,其涉及面和影响相当大。此外,据徐梓《元代书院研究》,元代有众多书院获得赐额[11]。元代这些积极保护、鼓励书院发展的措施,都可以视为是当时推崇儒学举措的组成部分。
       与蒙元王朝相似,满清王朝同样是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建立政权的。满清建国之后所面临的问题也有相似之处。但清代对儒学的推崇程度则更甚于元代。康熙帝推崇孔子为“万古一人”[12]卷25,并令李光地等理学名臣纂修《朱子全书》、《性理精义》等理学著作,颁行全国。他声称朱熹“开愚蒙而立亿万世一定之规”,评价朱学为“非此不能知天人相与之奥,非此不能置万邦于衽席,非此不能仁心仁政施于天下,非此不能内外为一家”[13]卷1。在他们看来,对儒家的提倡、尊崇,是进行政治控制的重要手段。雍正帝在上谕中称;“使为君者不知尊崇孔子,亦何以建极于上而表正万邦乎?”[14]卷1可以说,尊孔重儒是清代基本的文化政策。清代诸帝大多重视、支持书院,如康熙帝为推动各地书院建设,曾先后向各地有名的书院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鳌峰书院、崇文书院等赐额、赐书。几十年中,前后得到康熙赐额的书院达十数处之多。而康熙御赐各地书院匾额的文字,主要是“学达性天”、“学宗洙泗”、“正谊明道”、“穷理居正”等阐扬、褒美儒学理念的内容,御赐的图书,也主要是《十三经》、《廿一史》、《朱子全书》、《周易折中》等儒学著述,从中可以看到崇重儒学的强烈倾向。在书院已成为儒学的重要象征物的情况下,对书院赐额、赐书可以说只是一种形式、一种表象,对儒学的尊崇、提倡才是其实质的内容,是其真正的目的所在。从这一意义上说,最高统治者对书院的种种重视与支持,正是尊崇儒学的一种表现。
       三、 通过支持书院而改造、控制书院
       改造、控制书院,也是历代不少最高统治者支持书院的重要目的。他们通过种种方式对书院产生影响或介入书院内部事物,从而影响书院的发展方向甚至改变书院的性质,最终将书院纳入官方的意识形态控制网络之中。
         书院是介于官学与私学之间的一种独特的文化教育机构。这种独特的性质使之有可能游离于官方意识形态之外,成为一种政治上的异己力量。如明代中后期,江南一带“搢绅之士,遗佚之老”,纷纷“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15]卷231《传赞》,书院几遍天下。“讲学者以多为贵,呼朋引类,动辄千人,附影逐声,废时失事,甚至有藉以行其私者”[16]卷1,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他们讽议朝政,裁量人物,主导社会舆论,影响朝政,成为一种官方体制之外的政治压力集团,甚至在诸多方面与朝廷形成对立。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就谈到:“……学校变而为书院,有所非也,则朝廷必以为是而荣之,有所是也,则朝廷必以为非而辱之。”这类情形,自然是专制王权所不希望出现、也难以容忍其存在的。正是有鉴于此,历史上也曾多次发生过对书院予以限制甚至加以禁毁的事件。如明代就先后4次发生过朝廷禁毁书院事件,每一次都是出于政治需要,与政治斗争有着密切关系。[17]110-141但是,书院这一文化教育组织的兴起和发展,有其深厚的社会历史土壤和民众基础,在历代的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越来越深的社会影响,表现出了屡废屡兴的顽强生命力。如果对书院一味施以高压,试图限制、压抑其发展,就会积累、激发矛盾,并非长久之计,明智之举。在这种情况下,以柔化的手段,通过支持书院而将书院发展导入自己所希望的轨道,不失为一种颇具可行性的策略。这一点,从清初到中叶书院的发展历史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清人入关之初,有鉴于明后期书院与社会政治之间的复杂关系,统治者对书院尚心存疑惧,实行压抑、限制政策。顺治九年(1652),下谕称“不许别创书院、群聚徒党,及号召地方游食无行之徒,空谈废业”[18]卷395《选举典》。到康熙时,书院政策发生较大的改变。台湾学者黄进兴先生认为,康熙帝主动介入思想与文化传统,将政治势力延伸到文化领域。但他并不是以政治权力去削弱、对抗文化传统。而是力图结合“道统”与“政统”,使自己以政治权威又同时成为“道统”的代言人。这种对“圣君”形象的追求与角色定位使康熙帝没有对作为儒家文化具体象征的书院采取压抑、限制政策。相反,正如前文所谈到的,他对书院相当重视与支持,曾先后向全国各地十多所著名的书院赐额、赐书。御赐的匾额是专制权力在“在场”的重要象征,也是书院为最高权力所接纳或被编入权力控制网络的一种证明。御赐的图书虽然在书院发展早期书院藏书不多且搜求不易的情况下可以视为书院藏书的来源,有其实际意义,但到书院发展后期,印刷技术已相当发达时,赐书就与赐额一样,主要是象征最高权力的“在场”,其精神意义远大于实际意义。因此无论是作为赐书者的帝王还是接受赐书的书院,他们所关注的主要不在书籍,而在于这一事件本身所蕴含的意义。从这一角度看,康熙的赐额、赐书之举实乃控制书院的一种手段。
       雍正十一年(1734)后,清代书院政策发生了根本性改变。前文提到,雍正、乾隆对书院的建设、发展及日常管理重视有加。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重视也同时伴随着将书院改造为政府控制之下的办学机构的努力。如雍正帝在诏令各省城设立书院并赐帑千两以资膏火的同时,也将设置书院、化导士子规定为各省督抚的职责,要求他们“殚心奉行”,使“书院之设,于士习文风有裨益而无流弊”[3]卷70。乾隆帝将书院定位为“古侯国之学”,并明确提出了书院应成就人才,“足备朝廷任使”的要求,他还对书院士人的选择、山长的聘请、考核、奖惩作出规定,将书院纳入各省督抚学政的日常管理之中,要求各省督抚对书院山长定期进行考核,将情况奏报朝廷,决定嘉奖。对生徒也进行严格的选择、考核及奖励,有关规定十分详尽、严密。通过这些设施,政府掌握了书院山长、教师聘请、考核、奖励、提升的大权及书院生徒录取、考核、奖惩的大权,从而将书院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显然,此时书院已经处于最高当局的严密控制之中,被置于体制之内,成为为朝廷培养可堪任使之才的教育机构,而不再是聚集士人、研讨真理、自由讲学的场所。因此,正如一些学者所谈到的,清代“政府拨给书院经费,使其经费有所保证,但主要还是为了便于控制”,使之不至于成为反对政府的工具[17]93-94。最高统治者对书院的重视与支持,一方面为书院提供了经济基础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了书院在数量上的增长及地域上的扩张,但另一方面,又使书院越来越丧失自主性、独立性,日益被改造成为专制王权所控制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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