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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研究]论合作理性与西部农村金融安排(摘要)
作者:刘 明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4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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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当代中国农村处于土地问题、政权结构与金融安排的制度松弛态,金融变迁的选择准则是既定目标收益条件下的成本最小化。合作金融具备信息收集、产权与非正式制度约束等优势,符合成本最小化和风险控制原则。在我国西部农村地区采取合作金融的产权与组织安排有充分的理论与现实依据。目前农村金融改革有背离服务“三农”的倾向,在关于农信社内部管理、风险形成机制的认识上存在误区,对农信社实施中央与地方双层管理潜在有地方财政风险和道德风险。政府应及时推出相关政策支持内生化合作金融的发展,重新认识合作金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采取措施增强农信社的资金聚集能力与竞争潜能。
       关键词:西部金融;农村金融安排;合作理性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04)02—0049—06
       收稿日期:2003—10—26
       基金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课题(2002J9)
       作者简介:刘明(1954—),男,陕西渭南人,陕西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经济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