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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研究]胙国史事探析
作者:袁俊杰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 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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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胙国始封于周成王四年,始封君为周公第七子。据金文可复原出胙国国君世系四代。柞伯簋铭柞伯为胙国第一代国君,康王称第一代胙伯为小子也是合乎宗法的。柞伯鼎铭柞伯为簋铭柞伯的直系后人,铭中的幽叔很可能就是第一代胙伯的谥号。西周时期的柞伯武功高强,能征善战,深得周王赏识与重用,具有较高的军事地位,胙国虽为小国,但在西周时期也是一个以武力著称的军事强国。小邾国女子嫁为胙国夫人,这既说明生存在大国夹缝中的小邾国出于战略考虑,不得不通过婚姻外交来攀附高枝以自保,也说明在春秋时期的兼并战争中,胙国随着军事实力的下降,讲究门户的贵族婚姻原则已不再严格遵守。
       关键词:胙国;始封;周代;金文
       中图分类号:K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8)03-0108-06
       作者简介:袁俊杰(1962—),男,河南尉氏人,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胙国是周代姬姓诸侯国,其史事经传几无称述,胙国故城也被黄河冲毁而埋在地下,古今史家都说胙国史迹不详。通检学界有关胙国之研究仅有数篇铭文考释,而以专文论述胙国历史者目前尚未见到。本文试对胙国的始封年代与始封君以及金文所见胙国史事进行探讨,以祈推进胙国史的深入研究。
       一、胙国的始封
       胙国始封于周成王四年(前1039)。周武王克商后两年病,“后二年而崩”,“太子诵代立,是为成王”。“成王少,周公旦代行政当国,管、蔡疑之,乃与武庚作乱”,’联合东方的徐、奄、熊、盈、薄姑等部,起兵判周。“周公奉成王命”亲率大军东征,诛武庚,杀管叔,放蔡叔,平东方诸国,苦战“三年而毕定”。其规模之大、持续时间之长与艰巨之程度,都远远超过了武王伐纣。经过这次战争,周灭商之事业才告完成。鉴于这一教训,周成王四年便实行大分封,把同姓、异姓及古帝王之后封于新占领的东方,以巩固周政权。《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杨伯峻注曰:“吊,伤也。二叔,管叔、蔡叔。”“咸,终也。不咸谓不终也。”“封建,分封土地建国家也。”“蕃屏,为周室作藩篱屏障也”。荀子说:“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恶天下之倍周也……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其中属于文王诸子的有十六国,属于武王诸子的有四国,属于周公姬旦之子的胙,就是在这个时候被分封的。其地在今河南延津县北故胙城东。为东都洛邑的东门户,也是保卫洛邑、防御淮夷徐戎的第二道屏障。与其同时受封的兄弟还有凡、蒋、邢、茅、祭。《汉书。王莽传》记载:“成王广封周公庶子,六子皆有茅土。”这些封国虽然大小不等,但都安排在周王朝管辖的中心或关键区域,它们围绕着商都朝歌附近畿内的三监故地和当时叛乱者盘踞的地带,广泛分布在中原地区和千里王畿线上,占据着当时农业生产最好的黄土冲积地,与本族子弟的畿内采邑、众多比较疏远的宗族封国、异姓亲戚之国、古帝王之后的封国及其他旧国错杂在一起,这就直接加强了周王室的统治力量,为周王室筑起了一道道坚固的屏障,尤其是对中原周边地区控制的加强,对殷商遗民敌对势力的肢解和削弱,对于稳定当时的政局,巩固周王朝的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
       胙国始封君为周公旦的第七子。周公有八子,皆封国授土,虽然史籍关于周公诸子的排行次序记载不尽相同,但通过比勘分析还是可以理清楚的。长子伯禽封于鲁以镇守东方,次子君陈留相王室,继为周公。《史记·管蔡世家》记载:“武王已克殷纣……封叔旦于鲁而相周,为周公。”成王曰:“叔父,建尔元子,俾侯于鲁。《汉书·王莽传》颜师古注曰:“谓命周公以封伯禽为鲁公也。”“谓周公拜前,鲁公拜后”。《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更详:“封風公旦于少昊之虚曲阜,是为鲁公。周公不就封,留佐武王。”“其后武王既崩,成王少……于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于鲁。”“子伯禽固已前受封,是为鲁公。”索隐述赞亦曰:“周公摄政,负扆据图。及还臣列,北面匆如。元子封鲁,少昊之墟。夹辅王室,系职不渝”。有人认为封鲁、封齐、封古代帝王之后,都应在成王东征以后,因为武王灭纣后,周的势力尚未及于东夷地区。这一分析非常有道理。《世本·氏姓篇》记载:“周。案郑氏《坊记》注曰:‘君陈周公之子、伯禽弟也。’《尚书序》:‘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纪年》作‘王命周平公治东都,即君陈也。’《谱谱》云:‘长子伯禽封鲁,次子君陈留相王室,食采于周,则《左传》所称周公黑肩等,皆即其后。”由此来看,周公长子伯禽、次子君陈之排行与封地甚明。
       其余六人,皆为周公庶子,伯禽之弟。《汉书·王莽传》记载:“六子皆封。”颜师古注曰:“周公六子,伯禽之弟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曰:“管、蔡、鄘、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左传·襄公十二年》杜预注曰:“六国皆周公之支子,别封为国,共祖周公”。杨伯峻注曰:“胤,嗣也……是以此六子皆周公庶子”。《左传》成书较早,是先秦重要史籍。富辰为周大夫,是周襄王的近臣,距成王400年左右,因此后人对其所述文、武、周公诸子之顺序是给予肯定的。如清代学者秦嘉谟辑补《世本》,在编定鲁于文王诸子封国中的次序时说:“鲁,依《世本·世家》文补。案《史记·管蔡世家》,详言武王同母弟十叔之叙,鲁在管叔之下,次居第四,然富辰言文王之子管蔡瑯霍,下始数鲁卫,当必有本,今从《左传》。”在编定周于周公诸子封地中的次序时说:“今据《潜夫论》补次凡蒋诸国之上。”此言极是。最后他在《世本·世家》和《潜夫论》的基础上,把周公八子的封国排定为鲁、“周、凡、蒋、邢、茅、(胙)、祭”,除对鲁、周作了补次,并对其依据作了说明外,其余皆从富辰之说,反映了他对《左传》史料的高度重视。实际上,富辰所言周公子的顺序就是按年龄的长幼行次排列的。这不仅符合一般的叙述习惯,也符合当时的礼制与礼俗。司马迁记载武王所封同母昆弟和文王十子及其后所封时,基本上都是由年长到年少依次来叙述的。
       按富辰所言周公诸子之序,胙在凡、蒋、邢、茅之下,再加上鲁、周,次居第七。因此,有人说胙国为周公旦第六子的封国是不对的。盖因《世本》的《王侯大夫谱》、《居篇》和《史记》的<<世家》只记载了长子伯禽代就封于鲁的世系与都居之地,《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与定公四年也只记有伯禽和周公庶子六人,而次子君陈代为周公之史事则载于《尚书》,但未明言君陈与周公是父死子继的父子关系,致使后人已不知次子君陈袭爵周公之事,或虽知君陈袭爵周公之事,但不知君陈是周公次子,或根据不完全的和晚出的资料作简单推论,提出了一些误说。么汉书,王
       莽传》陈崇奏之曰:“臣闻功亡原者赏不限,德亡首者褒不检。是故成王之于周公也……王曰:‘叔父,建尔元子’。子父俱延拜而受之。可谓不检亡原者矣。非特止此,六子皆封……今陛下既知公有周公功德,不行成王之褒赏,遂听公之固辞,不顾《春秋》之明义,则民臣何称,万世何述?诚非所以为国也。臣愚以为宜恢公国,令如周公,建立公子,令如伯禽。所赐之品,亦皆如之。诸子之封,皆如六子……唯陛下深惟祖宗之重,敬畏上天之戒。”及民上书者八千余人,咸曰:‘伊尹为阿衡,周公为太宰,周公享七子之封,有过上公之赏,宜如陈崇言。’”这是张竦为大司徒司直陈崇写的奏书和其他民众上书的节文。他们引经据典,征史循例,比附伊尹与周公,极尽称颂之能事,广搜封赏之故事,其目的就是为王莽篡权摇旗呐喊、寻找历史依据。如果他们确实知道周公次子君陈受封的事,那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漏掉的!“竦者博通士,为崇草奏”,尚且不知周公次子君陈受封而只字未提及之,其追随者8000多人更是直言周公享七子之封。可见,至迟在汉代人们就已把周公受封诸子误为七人了。到东汉末年思想家王符才最早发现了这一问题,他在总结周代姬姓封国时,除转述《左传·僖公二十四年》富辰所讲的文之昭、武之穆、周公之胤诸国外,又增补了周。他说:“姬之别封众多……周、召、虢、吴、随、邠、方、卯、息、潘、养、滑、镐、宫、密、荣、丹、郭、杨(阳)、逢、管、唐、韩、杨(扬)、觚、栾、甘、鳞虞、王氏,皆姬姓也。”在总结氏姓时,又说:“周氏、邵氏、毕氏、荣氏、单氏、尹氏、镏氏、富氏、巩氏、苌氏,此皆周室之世公卿家也。周、召者,周公、召公之庶子,食二公之采,以为王吏,故世有周公、召公不绝也。”此实为上文的进一步注解,周作为周公庶子世袭的采邑,故被王符补正为姬姓封国。到唐代司马贞为《史记》作索隐时,便彻底纠正了这一误说。他说:“周公元子就封于鲁,次子留相王室,代为周公。其余食小国者六人,凡、蒋、邢、茅、胙、祭也。”但并未引起今人的足够重视,如有人说:“周公之祚七,长禽封鲁公,次日凡、曰蒋、曰邢、曰茅、曰胙、曰祭。”显然是把君陈给漏掉了。或把《左传·僖公二十四年》的周公之胤断句为“凡蒋、邢、茅、胙、祭”,加上鲁,以应合文献周公“六子皆封”之数,更谬。皆为断章取义、不熟知文献之故。若能作全面的综合考察分析,周公八子及其行次史籍所载的确昭然。
       二、金文所见胙国史事
       胙国历史文献记载简略,大量史事被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然而考古新发现的金文资料则每每能补其缺遗。现就已公布的资料试作论述。
       (1)柞伯簋与大射礼。该器出土于河南平顶山应国墓地M242,簋内底铸有铭文8行74字:
       隹(惟)八月辰才(在)庚申,王大射才(在)周。王令(命)南宫連(率)王多士,师父達(率)小臣。王稺(迟)赤金十反(钣)。王曰:“小子、小臣,敬又(臤),隻(获)则取。”柞(胙)白(伯)十爯(称)弓,无澧(废)矢,王则畀柞(胙)白(伯)赤金十反(钣),秸(诞)易(赐)祝(柷)见(棵)。柞(胙)白(伯)用乍(作)周公宝尊彝。
       这是一篇记载胙伯参加周王举行的大射礼的铭文。其大意是说,在八月庚申这一天,周王在都城镐京举行大射礼。周王命南宫率领王多士,师父率领小臣。周王陈放了十钣红铜作为奖品,周王说:“小子、小臣,你们要严肃认真,持弓矢审固,若能射得,就取走这十钣红铜。”柞伯十发十中,成绩优异,周王于是把十钣红铜奖给了柞伯,并且又赏赐给他一套乐器。柞伯因此铸造铜簋以为纪念,并用来祭祀周公,以感谢周公在天之灵的保佑。
       资料公布后,学界的分歧意见主要有四点。一是簋的年代。发掘者认为“将柞伯簋的制作年代定在康王时期比较合适”。李学勤先生认为“中器时在昭王,可证柞伯簋的年代”。裘锡圭先生认为柞伯簋是“西周早期铜器”,但未指明是何王之时。朱凤瀚先生认为“簋年代约在康、昭之时”。按该器所饰兽面纹确为商末周初铜器上的常见纹饰,铭文字体也属西周早期金文习见的波磔体,但器体形制与双重足的做法则常见于西周早期至穆王时期,我们注意到李学勤先生把这种借以举高簋体的类似设计,已由原说的“年代均为昭穆时期”,重新审为“年代大都为康王至穆王时”。如果再综合考虑柞伯参加此次射礼的年龄因素,笔者认为簋的年代定在康王之时较为妥当。同时也说明该器的一些特征在康王时即已出现,并延续到昭穆王时期。
       二是周王的话是对谁说的。发掘者认为是对小子、小臣等所有参加竞射的人讲的。李学勤先生认为是“专对柞伯而言,并不是讲给所有参加大射的卿大夫士听的”。按《仪礼·大射仪》、《礼记·射义》之记载,大射礼的确是由众人参加的耦射竞技活动,周王不可能只让柞伯一个人射箭,因此,周王的话也不可能只对柞伯一个人讲。学界对柞伯簋铭的某些字虽然存在分歧,但在断句上大都以小子、小臣为王的训诰对象,可能就是基于这种考虑的。
       三是柞伯为第几代。发掘者认为“簋铭中的柞伯应是第一代胙国国君的嫡长子”。李学勤先生认为“柞伯也应是胙国的始封君”,又说“平顶山发现的柞伯簋,作器者乃周公之子、胙国的第一代国君”。现在看来,应以李学勤先生所说的第一代胙伯为是。这不仅有周公另一子祭公为昭王重臣可作佐证,而且在周公诸子封国所铸铜器之铭文中还有这样一个规律:凡是“用作周公宝器”者,作器者都是该国的始封君、周公之子,如邢侯簋等。凡不是“用作周公宝器”,而是用作文考、烈祖、皇考等宝器者,作器者都是该国的继任者、周公的孙辈后代,亦即周公儿子的子孙后代,如鲁侯熙鬲、鲁伯念盈、柞伯鼎等。按古代“男子二十加冠”而成人,“与戎事”。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从成王四年(前1039)到昭王终年即昭王十九年(前977),积62年。昭王在位19年,当然,柞伯也不可能与昭王同年死。假如柞伯死于昭王十年之前,时年应为六七十岁。因此,第一代柞伯活到昭王之年是有可能的。既然第一代胙伯在昭王之时还活着,那成器于康王之时、并已称“伯”的柞伯簋铭的“柞伯”,就不可能是第二代柞伯,也不可能是第一代柞伯的嫡长子了。同时,还必须指出的是第一代柞伯能活到昭王之年,并不是说他参加大射礼也一定在昭王之年。柞伯参加大射礼的年代,无疑应与簋的制作年代相近同。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年表,从成王四年到康王终年,即康王二十五年(前996),积43年,加上冠礼之年龄,柞伯为63岁,而参加大射礼则必在康王前期,其年龄应为50多岁。况且,“古者五十而后爵”,柞伯既已称伯爵,自然也应在50岁以上。如果把该器的年代定在昭王之时,而柞伯必以六七十岁的高龄参加大射礼并获得“十称弓无废矢”的成绩,就有些不可思议了。
       四是“小子”为哪些人的称谓。发掘者认为:“士”是举行过冠礼的贵族成年男子的称谓,“成年的
       多士与小子对举,这说明小子是对未成年人的称谓”。“小子有年轻人的意思”,成人与小子对举,“说明小子的本义原是指尚未行冠礼的未成年人”。“非自称小子,是其实际身份,即指同族的年轻人或晚辈”。“本铭的小子,又称王多士,是周王的警卫队成员,同时也是贵族大学的国子”。“柞伯是周公的后裔,当属铭文中周王所称的‘小子’之列。他在胙国为大子,称柞伯,因年少而游学于京城,故可称为小子”。“柞伯应是首任胙国君主的嫡长子,是康王的堂弟,所以康王称之为小子是合乎情理的”。,”李学勤先生认为:“当时‘小子’等词如系自称,是表示谦卑;如称他人,则是长上的口吻,并不意味被称呼者年纪幼小。”今案发掘者当初之说确未谛审,斟酌不够严密,以致前后所论矛盾。相比之下,李说则较为近是,可以信从。目前学界关于“小子”含义与身份的讨论至少有六七种意见,但在商周金文中,“小于”往往是与“子”相对而言的,“子”是大宗之长,小子是从本家分出去的从属于大宗的分族族长,即小宗之长。在西周社会,按照宗法制度和贵族宗族的组织结构,周天子是当时天下同姓诸侯的大宗,各同姓诸侯在其封国内也是其同姓卿大夫的大宗,但对于周天子来说则是小宗。柞伯作为周公的后裔,自然被视为周天子的小宗。因此,康王称自己的堂叔、第一代柞伯为小子也是合乎宗法的,完全没有必要遵循《尚书·康诰》“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之例,非得把柞伯说成是康王的堂弟、第二代柞伯。相反,西周宗法制度恰恰是《康诰》“王”为成王的确解。按伯叔之叔,金文常写作“弔”,古文“弔”与弟字形相近,“朕其弟”之弟,或有可能是叔字之讹误。其后文“寡兄”之寡,早已有学者指出:“读为嘏,大也”。如是解则字通意顺,也不存在学界所说的那些矛盾了。况且,簋铭的“小子”也不是王针对柞伯一个人的称呼,而是对所有参加竞射的宗小于的称谓,其中也一定有与康王平辈的堂弟或差一辈的堂叔、堂侄。再者,簋铭柞伯除获得射前即已设定的“赤金十钣”外,又受到周王赏赐的祝崠乐器。祝为众乐之统,能赐予柞伯足见礼仪之重。徵之《礼记·王制》“天子赐诸侯乐,则以祝将之,赐伯、子、男乐,则以鼗将之”。《史记·鲁周公世家》“于是成王乃命鲁得郊祭文王。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此时的柞伯也不应是未成年人,而且非第一代柞伯莫属。
       (2)柞伯鼎与昏邑之战。该器的年代为西周晚期厉宣之时。腹内壁一侧铸铭文12行112字:
       隹(惟)四月既死霸,虢申(仲)令柞(胙)白(伯)曰:“才(在)乃圣且(祖)周公及繇又(有)共于周邦,用昏无及,广伐南或(国)。今女(汝)諅(其)率蔡侯左至于昏邑。”既围(城),令蔡侯告。(徵)虢中(仲)(遣)氏,曰:“既围昏。”虢中(仲)至。辛酉,尊(搏)戎。柞(胙)白(伯)执讯二夫,隻(获)或(馘)十人。諆(其)弗敢昧朕皇且(祖),用乍(作)朕剌(烈)且(祖)幽叔宝尊鼎,諆(其)用追享孝,用旃(祈)眉寿遘(万)人(年)。子子孙孙其永宝用。
       这是一篇关于胙伯率领蔡侯围攻昏邑的战事记录。全铭大意是:在四月既死霸时,虢仲命令柞伯说:“当初在你的圣祖周公致力于周邦的时候,其勤勉无人能及,他曾广伐南国。现在命令你率领蔡侯从左面进抵昏邑。”等到已将昏邑城围住,柞伯命令蔡侯向上司报告。蔡侯征召虢仲的部下遣氏,蔡侯对遣氏说:“已经包围了昏邑。”虢仲于是亲临昏邑。辛酉日,开始进攻,搏杀戎人。柞伯抓到俘虏二人,获馘十人。柞伯不敢对自己的皇祖有所隐蔽,因而作我的烈祖幽叔之宝尊鼎,用以追思、享孝幽叔,用来祈求长寿万年。子子孙孙要永远宝用此鼎。
       铭中的幽叔是谁?这是一个不应回避的问题。按皇祖,晋公尊、望簋、禹鼎、不翌簋盖、叔向父簋、毕蓋簋、酸史殿壶、秦公簋、叔夷钟、中山王方壶等器铭中亦见。为古时王室称其“已故的祖父”;也“泛指远祖。”《书·五子之歌》:“皇祖有训”。五子皆启之子,禹之孙;《诗·鲁颂·闷宫》:“皇祖后稷,享以骋犧”。“周公皇祖,亦其福女”。《左传》昭公十二年:“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定公元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国语·晋语九》:“敢昭告于皇祖文王”。按烈祖,墙盘、師觀鼎、六年碉生簋、师询簋、宰兽簋等器铭中亦见,为“古称开基创业的帝王”或“始祖”,“是对祖先的敬称”。《书·伊训》:“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训于王。”孔氏传:“汤,有功烈之祖,故称焉。”《诗·鲁颂·泮水》:“允文允武,昭假烈祖。”朱熹集传曰:“烈祖,周公鲁公也”。《左传·哀公二年》:“卫太子祷曰:‘曾孙删聩敢昭告皇祖文王、烈祖康叔、文祖襄公。’”杨伯峻注曰:“康叔亦卫之始封君。”上举诸例说明,在周代被称为皇祖、烈祖者,都是有功烈的开基创业的远祖或始封君,其他任何人都是无资格享受这一美誉的。依此则柞伯鼎铭所称之朕皇祖与朕烈祖只能是周公和胙国的始封君。然本铭既已称周公为圣祖,且周公的名谥、爵称史载清楚,可以肯定与幽叔无涉。若皇祖取祖父之称,则本铭之柞伯只能是第一代胙伯的孙子,从成王到厉、宣,共十王,约250多年,而胙国国君只有三世,显然不妥,亦应排除。这样,就只剩下始封君这一种可能了。
       按幽叔,类似称谓亦见于瓤簋、六年碉生簋、宰兽簋、叔向父簋、即簋及师丞钟等器铭。王冠英先生考释親簋“用作朕文祖幽伯宝簋”说:“(录见)的祖父谥‘幽伯。”王慎行先生论证师觀的家族世系时说:即簋、师丞钟铭的“‘幽叔’正是师望的谥号”。王辉先生注解禹鼎“肆武公亦弗遐忘朕圣祖考幽大叔、懿叔”说:“幽、懿皆谥号。《说文》:‘幽,隐也。’又云:‘懿,專久而美也。此解其是,于本铭亦适宜。而文献就有称胙伯为“胙叔”的。叔是行次,又因以为字。《春秋·文公元年》何休注:“叔者,长幼称也。”《仪礼·士冠礼》郑玄注:“伯仲叔季,长幼之称。”《说文·人部》段玉裁注:“伯仲叔季,为少长之次。”《急就篇》卷一颜师古注:“叔者,伯仲之下也。”案周代贵族取名字可包含本人在兄弟中的排行,即所谓“伯某甫仲叔季,惟其所当”。故《书·君奭》“亦惟有若虢叔”孔安国传、《集韵·屋韵》均曰:“叔,字也。”《诗·郑风·箨兮》“叔兮伯兮”朱熹集传亦曰:“叔、伯,男子之字也”。周公子胙伯在兄弟排行中为第七,属叔行,根据古人取名字的礼俗,可包含叔字或直称胙叔。而其子孙继为胙伯者,应是属伯行的嫡长子,叔行的可能性一般不大。换句话说,只有始封君才有叔行的可能。同样,根据谥法,周代贵族谥称中亦可包含其在兄弟中的排行。如魏世子余谥共伯,鲁公子革谥惠伯,陈公子庚谥靖伯,鲁公子庆父谥共仲,鲁公子遂谥襄仲,齐公子年谥夷仲,鲁公子坚、郑公子段谥共叔,鲁公子牙谥僖叔,晋公子捷谥桓叔,卫公子武谥夷叔,鲁公子友谥成季等,其中的伯仲叔季皆为行次。因此幽叔很有可能就是胙国始封
       君胙伯,亦即周公第七子胙叔的谥号。总言之,胙伯、胙叔是生称,幽叔是死称。析言之,则伯为其爵,幽为其谥,叔是其字。
       (3)邾友父鬲与婚姻外交,山东枣庄市山亭区东江村小邾国贵族墓地一号墓出土的4件邾友父鬲,铭文相同,共16字:“邾吝(友)父媵其子胙(曹)宝鬲,其眉寿永宝用”。
       传世有同铭邾友父鬲,杨树达先生隶释为:“竈父朕(媵)其子宝鬲,其罾寿,永宝用”。“龜,”假借为邾。为友之古文。友又“名肥字友父”。《春秋·庄公五年》孔颖达疏“《世本》云:邾颜居邾,肥徙郧。《宋仲子注》云:邾颜别封小子肥于郳,为小即子,则颜是邾君,肥始封鄒。《谱》云:小邾,邾侠之后也。夷父颜有功于周,其子友别封为附庸,居郳……《世本》言肥,《杜谱》言友,当是一人。”友父,即邾颜之子,小邾始封君。,胙之或字。,为邾国曹姓之本字。友父之女嫁于胙,铭文大意是:邾友父为其女儿胙曹作宝鬲,祈求长寿,子孙要永远宝用。
       这五件邾友父鬲,均是小邾国君媵女之器,即邾友父为其嫁为胙国夫人的女儿制的媵器。按照金文惯例,胙曹一名,胙为其夫氏,曹为其姓。先秦女子称姓,前冠以氏,或取夫家氏或取自家氏。可知此人是曹姓嫁与胙氏者。小邾国为曹姓,胙国为姬姓,符合古代通婚原则,《潜夫论·志氏姓》:“曹姓封于邾;邾颜子之支,别为小邾。”笺曰:“隐元年《左传》杜注:邾,今鲁国邹县也。”古代贵族婚姻比较讲究门户,然小邾国“其后数从齐桓以尊周室,王命以为小邾子”,是子爵,胙国为伯爵,而两国能通婚,表明在春秋时期的兼并中,这一原则已经不是很严格了。同时,小邾国生存在齐、鲁、宋、邾等大国的夹缝之中,出于战略考虑,它不仅要内修政治,还要通过合理的外交政策和姻亲对象来外联诸侯,以提升自己的对抗实力。正是这样才使小邾国即使在风雨飘摇的春秋战国时代,也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国泰民安,终使国祚长达500年之久。
       (4)柞侯毀与胙国媵器。该器为传世铜器,铭11字:“柞侯曰:为季姬毀,其万年用”。此则是胙国国君为其女儿季姬所作的陪嫁礼器。
       另外,岑仲勉先生把出土于江苏丹徒县烟墩山的宜侯矢簋铭文中的地名“宜”隶为“胙”,定其地望在今河南延津县北35里,即古胙国所在地。然此胙侯是由虞侯转封来的,若虞为北虞,其地在今山西平陆县,周武王封仲雍之后周章弟虞仲于此。若虞读作吴,其地在南方,周武王封仲雍之后周章于此。而文献记载,胙则为周公庶子的封国,金文则称其为“柞伯”。因此岑先生之说似可商榷。
       三、结语
       综上所述,可归纳为如下几点:(1)胙国是周公第七子的封国,始封于成王四年。据金文其世系可复原四世,即簋铭柞伯亦即鼎铭幽叔、鼎铭柞伯、毀铭柞侯和鬲铭胙君。(2)柞伯簋成器于康王之时,作器者为周公之子、胙国第一代国君。根据文献记载的祭公仕周之年、古代男子加冠和授爵之年龄以及夏商周断代年表中周昭王之积年,第一代胙伯活到昭王之世是有可能的,但其参加大射礼则在康王前期。康王称第一代胙伯为小子也是合乎宗法的。柞伯簋是胙国铜器,却随葬在应国墓地。应国也是姬姓国,属“武之穆”。两国发生战争的可能性不大,而M242又属西周早期墓葬。故此簋应是柞伯作为礼物送给应国贵族,即M242墓主人的。表明在西周早期胙应两国关系比较亲密。(3)柞伯鼎的作器者为柞伯簋铭柞伯的直系后人。鼎铭中的幽叔很有可能就是指第一代柞伯,幽为其谥,叔是其行字。(4)西周时期的胙伯武功高强,能征善战,深得周天子的赏识与重用。康王时期的第一代柞伯,曾荣幸地参加了周王在都城镐京举行的大射礼,柞伯“十称弓无废矢,”以精湛的射艺,获得周王“赤金十钣”和一套乐器的奖赏。西周晚期厉宣时的柞伯,虽奉周朝重臣虢仲之命,却能率令蔡侯围攻昏邑,搏杀戎人。在这次以虢仲为主帅、柞伯为主将、蔡侯为副将的三方师旅协同作战中,柞伯取得俘虏二人,获馘十人的战绩。可见柞伯的军事地位是比较高的。胙国虽为小国,但在西周时期也和虢国一样,是一个以武功著称于世的军事强国。(5)胙国与小邾国是姻亲国。小邾国女子嫁为胙国夫人。这一方面说明生存在大国夹缝中的小邾国,出于战略考虑,不得不通过政治婚姻来攀附高枝以自保;另一方面也说明在春秋时期的兼并战争中,胙国的军事实力已今非昔比,讲究门户的贵族婚姻原则已经不是很严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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