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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研究]if条件句与充分条件性
作者:李淑静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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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多种不同的语义关系都可以进入if条件句,Sweetser提出三域进行分析;这一分析细致深入,但略嫌共性概括不足。充分条件性是if构块式大家族的背后同一理据的假设;据此,if条件句大家族分为两大构块式群,下分四小类。这个大家族是一个典型范畴,第一小类典型务件句作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语言表达形式是最典型的成员,以下各小类向着边缘成员演变,构成了一个连续统。对if务件句的理解,要通过常规推理,将从句一主句的关系补足为充分条件同其结果的关系。if条件句的多种意义最后都可回归到充分条件性,这就是各类if条件句最后都可归入if构块式大家族的同一理据。这一研究再一次表明了含意本体论的常规关系和常规推理理论在研究构决式的理据方面可能起的作用。
       关键词:if条件句/if构块;多义性;充分条件性;常规推理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07)06-0141-07
       从句法结构来说,if条件句由主句和一个以连词if引导的从句构成,表示为if P,Q。多种不同的语义关系都可以进入if条件句,它们的解读是多种多样的,这就是if条件句表现出的多义性:
       (1) If it rains, the ground will get wet.
       → If it rains, the ground will (certainly)get wet.
       (2) If your back-supporting muscles tire, youwill be at increaaed risk of lower-back pain.
       → If your back supporting muscles tire,you will probably be at increased risk of lower-backpain.
       (3) If he acts like that, he is a fool.
       → If I know he acts like that, I concludehe is a fool.
       (4)If you are going out, it is raining.
       → If you tell me you are going out, I tellyou that it is raining.
       (5)If they are poor, they are at any rate hap-py.
       → Even if I admit that they are poor, I in-sist that they are at any rate happy.
       那么,人们是如何达到对某一具体的if条件句的特定理解的?对于这个问题的研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传统的研究将if作为多义词,在词典上开列了if的多个词义和在语法书上开列了以if作为连词的复合句的多种用法。近四五十年来,当代语言学对if条件句研究的热潮一直不断,人们从语法、语义、语用、功能、认知、修辞、逻辑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过不少有价值的看法;其中,影响较大的包括Sweetser从认知的角度提出的三域(内容域、认识域、言语行为域)的分析。这一分析将包括if条件旬在内的各种复合句在不同情景下表达的语义内容作了上述这三个方面的概括,是有说服力的,并且可以覆盖多种复合句。我们略感不足的是,对于同一种复合句(如连词为if的复合句)虽然分析较细,但对其共性综合概括不足:这三域是怎样造成的,这三域是离散的还是彼此仍有关联的,这些似乎没有细谈。就if条件句来说,分别归属于这三域的有些句子的内容似乎已经不像if条件句了,例如If he is poor,he is at least honest,/If they are I-rish,I Rm the Pope,为什么仍然可用if条件句表示?对这些问题给予恰当的说明,既有实践意义,又有理论意义。从实践意义来说,可以更好地指导有关句式结构的英语教学和语言运用;从理论意义来说,它可以同“构块语法”(construe-tion grammar)的研究联系起来。“一个构块式是一个句法构型(syntactic configuration),一个构块式是由若干相关的构块式组成的家族。”因此,表面上看来不像是表示条件关系的某些if条件句,或者说分属三域的各种不同的if条件句,除了在形式上都表现为if P,Q之外,必定还有什么重要的共性使它们能共处于同一个if构块式(if-construction)的大家族里;换句话说,我们还要探索多义性背后的同一机理。就我们读到的文献来看,鲜有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的,本文试图在这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一个假设:if条件旬与充分条件性
       对这个问题的说明,我们的假设是:各种表示不同关系的if条件句其实最终也落实到表示从句一主句之间的充分条件(sufficient condition)及其结果的关系,显现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特征,从而也回归到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的语言形式上来。典型的if条件句表示的是从句一主句之间的充分条件及其结果关系的这一特征,称为if条件句的充分条件性(sufficient-conditionality)。Sweetser也以充分条件性作为她研究if条件句的出发点;她认为充分条件性“也就是if p,then q的意义是:p是q的充分条件”。我们是将充分条件性作为多义性的if条件句都归入if构块大家族,因为它们背后是有着同一的机理的。下面先从“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这一概念说起,对这个假说作一点简单的说明。
       为什么要提起“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我们知道,经典逻辑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是用if p,q为其语言表达形式的,这一语言表达形式同语言运用中的if条件句同型。这样,典型的if条件句显性表述(explicit expression,详下)的语义内容应正好符合逻辑上的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特征,即从句的内容充当主句的内容的充分条件。例如If John is suffering from SARS,he will run afever,对于这样的if条件句的解读,就可以运用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规则:不管John现在有没有患这种病,一旦患上这种病他一定发烧,但发烧却不一定是患这种病,而只要没有发烧就没有患上这种病。上文例(1)也是如此:下雨地一定湿,所以可以加上一个副词certainly;这是常规知识范围的事,不言自明,所以我们加了括号,可说可不说。但另一方面,像上面例句(2)-(5),有些if条件句其显性表述的语义内容表现出的充分条件性并不充分,如例(2):只是很可能如此,
       并非一定;有些甚至表面上看不出通常的充分条件及其结果的关系,如(3)-(5),这就成为所谓非标准的if条件句,我们称为推理条件句(infer-ential conditionals,详下),因为要经过常规推理才看出它们的充分条件性。
       属推理条件句的if条件句,其显性表述实际上是if条件句的一种不完备表述,只有找到相关的隐性表述(implicit expression,详下)的具体内容对显性表述做出补足,使表达变得相对完备,才能得到恰当的解读。这样的解读,就会显现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特征,从而也回归到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的语言表达形式上来。我们准备用这个假说对各种if条件句背后的机理作出统一的说明。
       同我们这一研究密切相关的理论基础是含意本体论关于常规关系(stereotypical relation)和常规推理(stereotypical reasoning)的论述。本文以常规关系为认知工具,以同常规推理至为密切相关的“不完备表述”为切入点,来说明if条件句的上述机制。下面先说一说不完备表述和常规关系。
       二、常规关系与if条件句的不完备表述
       我们将话语的字面表达称为显性表述,为字面表达所蕴含的内容称为隐性表述,或称含意。含意本体论认为,话语的字面表达通常都存在着语义空缺,蕴含着隐性表述,这就是不完备表述。运用不完备表述是语言表达的基本特征,话语的表达通常是不完备的;换句话说,即话语有含意性是话语的一种基本特征、一种本性。因此,话语的理解常常需要有隐性表述或称含意的阐释和/或补足其语义空缺;在理解过程中找到相关的隐性表述或称推导出有关的含意来阐释和/或补足原来的不完备表述使之成为相对完备的表述,才能达到相对完备的理解。例如,我们说“我在飞机上写日记”,这就是一个不完备的表述,通常至少要补足为“我坐在飞机的座位上,拿起笔,在小桌板(或大腿)上铺开日记本,用笔把作为日记的内容写在本子上”,而不是诸如“我骑在飞机的机身上,把日记写在飞机的机身上”之类,因为人们根据对日记的常规的理解,一般是不会误解为把日记写在飞机的机身上的。这表明,人们理解话语时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根据一定的常规把显性表述中的语义空缺补上,这就是我们在下文将要进一步提到的常规推理;这在含意本体论的论述中已有很多的说明,我们也曾经有专文论述。我们的古人也早就对这一现象有过说明,如《汉书·张苍传》有“年老口中无齿”一句,刘知几(661-721)在《史通》中就评论说,这一说法可以简化为“老无齿”。人们之所以能从“老无齿”这一不完备的表述中解读到同“年老口中无齿”这一相对完备表述相当的语义内容,这是因为有常规关系在起作用:从常规来说,“齿”是长在“口中”的、人“老”(《张苍传》说的是“人”)是人的年龄老、人老会掉牙等,这些都成为蕴含在“老无齿”这一显性表述里的隐性表述的内容,是不言自明的,受话者可据有关的常规关系自行补足,或者说,受话人会利用常规关系进行常规推理达到对话语的恰当的理解,这就是徐盛桓所说的,常规关系是“理解话语的认知工具,特别作用于话语的隐性表述”。列文森也指出,说话人之所以可以说得尽量少,是因为受话人可以依据常规关系扩展说话人的信息内容。综合上面所说,对于常规关系,可以引用徐盛桓曾作过的一个综合性的说明来作概括:“从本体论来说,常规关系是事物自身的关系,为语言的表达所利用;从话语的理解特别是含意推导来说,常规关系被提炼为‘常规范型’(stereotype),在话语中体现为含意或称隐性表述的具体内容,对语句的显性表述作出阐释或补足,使话语得以理解为相对完备的表达,达至交际的理解;从认识论来说,常规关系是社会群体以关系来把握世界的认知方式的存在形式和传播媒介;从方法论来说,常规关系作为认知世界的一种方式方法,是对人认识事物的具体方法的反思后形成的一种思维方法,成为自觉或不自觉的认识事物的一种视角、一种图式、一种框架、一种模型。”总之,“常规关系的运用是获得智能的根本工具”(the rise of stereotype is the fundamental tool in achieving intelligence)。
       再看下例。当你告诉别人Tweety是一只鸟,并请他为Tweety做一个笼子时,他就会做一个不太大并能防止鸟飞走的笼子。因为他会这样想:
       (6)If Tweety is a bird,it flies,
       人们一般都是会这样想的,因为这运用了“鸟一会飞”这一常规关系。但是,有时候,某一常规关系在某一特定场合并不常规,不注意而加以运用就可能出错,例如有些鸟是不会飞的,如企鹅、鸵鸟等,或翅膀受了伤。以上例来说,如果你继而说Tweety是只鸵鸟,那么他便会放弃原来的推断,而将鸵鸟同不会飞联系起来,笼子就得另外设计。后一种情况就是考虑到某一通常会被普遍认可的常规关系在某一特定场合并不常规,因此,要另有说明。综合这两种情况,徐盛桓提出了一个活语交际的逻辑先设:设定话语中所涉及的对象和事件之间所形成的关系是常规关系,除非另有说明;换成另一个说法就是:已得到认同的说法S总是成立的,是不受“侵扰”的,除非另有说明。这一过程也就是为实现话语理解而进行的语用推理的过程。推理主要依赖常规关系,因为它有别于逻辑推理,所以称为常规推理。
       从if条件旬来说,常规关系和常规推理也是补足相应的隐性表述以达到对某一具体的if条件句的特定理解的关键。那么,这里说的对if条件句“补足相应的隐性表述”指的是什么?
       上文说过的,典型的if条件句是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语言表达形式,它的语义内容表现为充分条件及其结果关系;但同时我们也知道,多种不同的语义关系都可以进入英语if条件句,如上例(4)是间接条件句,(5)表示让步关系,都看不出充分条件及其结果的关系。对于这种现象,Sweetser解释说,所有认识域和言语域的if条件句都可以分别解释为“If I know…[protastis],then I conclude…[apodosis]”和“If…[protasis],then let us consider that I perform this speech act(i,e,,the one represented as the apodosls)”:而对于语义关系体现为让步关系的if条件句,可以理解为:“(I insist that)X,(even)if(I admitthat)Y.”(斜体为本文作者标示)。Sweets-er的说明对我们很有启发;她的解释就是对这些if条件句的显性表述的语义空缺进行补足,即补足了相应的隐性表述。同样,上例(2)-(5)的
       斜体部分也是可能的相应的隐性表述,补足了之后,这些隐性表述同有关的显性表述结合在一起,就可以共同体现if条件句的充分条件性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对if条件句表述不完备性的补足。
       需要说明的是,if条件句主从句所表达的语义内容,通常也会有上述例如“我在飞机上写日记”、“老无齿”之类的一般层面上的不完备表述。但本文不再提及这些一般层面上的不完备表述,而只涉及句中所包含的条件和结果之间存在语义空缺;换句话说,只讨论充分条件性表述的不完备。试比较:
       (7)There is another portion if you want it,
       (8)If you need to call。my phone number is XXX,
       Holt认为,这样的句子是在自然语言运用中省略了某些词或短语,而省略的部分是受话人在领会时可以通过语境补回的(eliding words orphrases that can be re-inserted in the listener’s earby context)。他将这两句补充为:
       (7’)There is another portlon [so]if you wantit,[you can have it],
       (8’)My phone number k XXX,[so]if youneed to call,rhere it is],
       不难看出,Holt谈的是一般层面的语义不完备,而对if条件句充分条件关系尚未补足。作为if条件句的多义性背后同一机理的研究,我们不再注意主从句各自语义内容的不完备,只是研究条件关系表述的不完备。本文谈到if条件句的不完备表述,都只是在这一意义上说的。
       那么,我们如何运用常规关系和常规推理来说明if条件句多义性背后的同一的机理呢?
       三、充分条件性的回归
       各种if条件句都归属于if构块大家族,表明if条件句的多义性最后都可以统一在if构块式的构块意义(constructional meaning)里。“一个句式结构的构块意义的理据,要通过观察该句式结构的显性表述同隐性表述的相互作用来把握,由隐性表述对显性表述作出补足或阐释,才能较充分地体现这一构块式的构块意义。这个过程是常规关系在起作用。”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知道,if条件句的构块意义是它的充分条件性;说得具体一点就是:从句所表示的事件是主句所表示的事件得以发生、存在的充分条件。这可以体现为一个基本的规律:从句内容(P)成立,主句内容(Q)必定成立(即P必定Q)。必定体现了一种常规:下雨必定地湿/患非典必定发烧,这样,二者就可以建立起充分条件性的常规关系,表示为“下雨一地湿”、“患非典发烧”;所以也可以说,if条件句的主句与从句可以建立起充分条件性的常规关系,表示为“P-Q”。作为对if条件句的解读,这样的关系又可以转换为经典逻辑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肯定前件式”:[(P→Q)△P]→Q,可读如:在推理中以“有P必有Q”为大前提,以“今有P”为小前提,那么结论是“Q”。换句话说,如果一个if条件句是符合充分条件性的,它必定可以通过“肯定前件式”的测试。所以,如果我们能论证各种if条件句最终都能通过“肯定前件式”的测试,就能以“它们最终都回归到充分条件性”来作为它们都是if构块大家族中一员的背后的理据。可以将这一测试过程形式化表示如下:
       
       这些if条件句有一个共同点:从句的条件可以直接带来主句的结果,肯定了从句就可以肯定主句,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说得通的。例(10)说的是自然法则:金属遇热必膨胀在人类面对的物理世界是一种普遍规律,可以转化为常规关系:metai rod healed—metal rod expanding;这样,这类if条件句就可以通过“肯定前件式”的测试,具有完全的充分条件性,是典型的if条件句(prototypical conditionals)。关于例(11),美国一些地区某些人相信,若在梯子底下走过必招来厄运;此说中从句一主句的充分条件一结果关系的认识是基于某些社会群体习惯性的规约上的,这样的规约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自然法则有别,我们称为规约条件句(conventional condi-tionals)。(12)表示的是婴儿的习惯性行为,表现出一定的充分条件一结果关系,但不排除或然性;(13)说有人淋了雨生病,但事实上淋了雨也有人不生病的,这里也有或然性,或称概率,(12)一(13)就称为或然条件句(probabilistic condition-als)。它们可归为一大类:自然条件句(naturalconditionals),但各小类对主句内容肯定的程度各有不同,所以它们又是“自然条件句”典型范畴里各有不同隶属度的成员。(10)一小类最为典型,这从括号里可能加的副词就可以看出。其余各句,若要较真的话,没有括号里的内容,事实上从句不一定能成为主句的充分条件:把婴儿放下不一定必哭,只是可能哭;淋了雨不一定必生病,只是可能生病。换句话说,可以建立起这样的常规关系:把婴儿放下一可能哭、淋了雨一可能生病。我们将黑体部分加上,从旬就真的可以成为主句的充分条件了:“把婴儿放下”必定带来“可能哭”的后果;“淋了雨”必定带来“可能生病”的后果。如果说,或然条件句的(13)还只是非典型的if条件句,那么,把有关的隐性表述加上去,就成为典型的if条件句了:
       (13’)If one is caught in the rai’n,he will probably catch cold,
       再来看第二组例句:
       (14)If they are Irish,I am the Pope,
       → If you say/fhink that they are Irish,I"ll say/think that I am the Pope,
       (15)He is ninety if he is a day,
       → If you agree that he is at least one day old,you"ll take my word that he is ninety,
       (16)If you are hungry,there is a cake in the kitchen,
       → Ifyoutellmethat you are hungry,I’ll tell you that there is a cake in the kitchen,
       (17)1f you are going out,it is raining,
       → H youtell me that you are going out。
       I’ll tell you that it is raining, (18)If you don’f mind my say ying so,yourslip is showing,
       → If you tell lne that you don’t mindmy saymg so。I’ll tell you that your slip is show—ing,
       (19)If they are poor,they are happy,
       → 1f you say that/you know they arepoor,I should say that / I know they are happy,
       这里包括了Quirk et al所说的修辞条件句[rhetorical conditionals,(14)-(1 5)]、间接条件句[indirect conditionals,(1 6)-(1 8)]和条件一让步句[conditional-concessi‘ve clause,(19)]。修辞也好、间接也好、让步也好,都暗示这里从句一主句之间没有直接的条件关系,从句的条件不可能直接带来主句的结果,更不要说作为充分条件了。那么,它们为什么也可以进入if条件句构块大家族呢?
       if条件句的交际功能是:说话人表示他对从句内容必定带来的影响的认识。这就是说,说出这样的认识,必定要以从句内容为条件。例如(10),如果从句不是表示“加热”,而是表示“碾压”,说话人对该金属棒必定受到的影响的认识就会改变为“变扁平”。换句话说,说话人对主句怎么说是以从句为条件的。条件句的运用是言语行为。“说话人对主句怎么说是以从句为条件的”也可以说成“说话人作出主句的言语行为,是以从句为条件的”;用言语行为理论的术语来说,作出主句言语行为以从句内容为其合适条件(fe-licity condition)。
       言语行为理论同时认为,任何的言语运用都是言语行为,一个陈述句it is raining其实就是一个陈述性的言语行为I tell you that it is raining。因此,上述(10)的主句其实也是陈述性言语行为:(if you tell me/show 1Tie that a metal rod is heated,)I’ll say/tell you that it will expand。由于任何的言语运用都是言语行为,在语言运用中一般无标记的用法也就不用点明I’ll say之类,I’ll tell you/I should say之类的意思就成了在陈述性的言语行为中的隐性表述,所以,if条件句的相对完备表述可看成是:
       (20)If(you say/I know)P,I’ll say Q.
       如同言语运用中的许多情况一样,相对完备表述对理解是有必要的,明白说出来却往往成为有标记的用法。例如只说“你犯了错误”即可,如果说成“我要说/要告诉你,你犯了错误!”就是有标记的表述,就有强调的用意。同样,在if条件句运用中,主句一般都以无标记的形式出现,只是将有关的事态直接陈述出来,不必专门说出I’ll say之类的话,所以我们看到的if条件句一般总是if P,Q。
       上文说过,在这一组的例句中,关于从句背景对主句影响的认识来自规律、规约、惯例,所以从句和主句内容的自身就能或基本上能展示常规性的条件关系,这样,从句作为主句事态自身的充分条件同从句作为说出主句这一言语行为的合适条件重叠起来了:
       (10)If a metal rod is heated,it will expand,
       (10’H(you tell me/J know that)a metalrod is heated,I"ll say/I think that it will expand,
       第二组的if条件句同第一组的相比,主句所陈述的通常是说话人对一时一事作出的个人反应,不一定有强的社会共性,因此,这里的if条件句的显性表述的从句和主句之问,往往不一定能显示出常规性的条件关系,甚至看不出条件关系,如Iris:the Pope /hungry:a cake in thekitchen/going out:raining/poor:happy,即它们的显性表述不像if条件句,其分句和主句自身表现不出充分条件性:一句话,从句作为主句事态自身的充分条件同从句作为说出主句这一言语行为的合适条件不像第一组那样能相互重叠起来。但是,当我们将有关的隐性表述补足成(20),其相对的完备表述就显出充分条件性,如(14)-(19)有→号的各句所示。这表明,这些if条件句最终都能通过“肯定前件式”的测试,它们都以回归到充分条件性来作为它们是if构块大家族中一员的背后的理据。由于这些条件句要从言语行为的角度才能看出它们的充分条件性,所以可称为言语条件句;又因为言语通常是把想过的东西说出来,所以我们将这类条件句称为思言条件句(eplstemic/verbal conditionals)。思言条件句的理解同样离不开常规推理。所以我们将这一类的if条件句统称推理条件句。受话人面对这样的if条件句,要通过“肯定前件式”测试从句一主句是否存在常规性的条件关系;假如不存在,例如(17)不能把句子的语义内容简单解读为诸如“*出去必定下雨”,就要再试将表示言语行为的隐性表述补足再作测试,以得到恰当的理解,如(17)补足后便是:“如果你告诉我‘你要出去’,我必然告诉你‘要下雨了’。”这就是“你告诉我/我得知你要出去,是我作出‘要下雨了’言语行为的充分条件/恰当条件”。有些if条件句还要进行新一轮的常规推理,如(14):“如果你说/认为他们是爱尔兰人,那么我必说/认为我是教皇。”根据充分条件的定义“有P必有Q”,可以得到它的引理(corollary):“无Q必无P”{[(P—Q)△-Q]→-P},即“否定后件式”。从常规来判断,“我”当然不是教皇(-Q),再据此引理进行推理,就得到他们也不会是爱尔兰人(-P)的结论。
       以上的分析验证了我们的假设:各种表示不同关系的if条件句其实最终也落实到表示从句一主句之问的充分条件及其结果的关系,显现出充分条件假言判断的特征,从而也回归到充分条件的假言判断的语言形式上来。这就是各类if条件句最后都可归人if构块式大家族的背后统一的理据。
       四、结束语
       if条件句构块大家族包括两大构块式群,下又分四小类。这个大家族是一个典型范畴,第一小类典型条件句是最典型的成员,以下各小类向着边缘成员演变,构成了一个连续统:典型条件句>惯例条件句>或然条件句>思言条件句。对if条件句的理解,要通过常规推理,将从句一主句的关系补足为充分条件同其结果的条件关系:如或然条件句但又不是典型的成员要补上表可能之类的情态词语,思言条件句则要补上表思言活动的词语才能满足需要。if条件句的多种意义最后都可回归到充分条件性,这就是各类if条件句最后都可归入if构块式大家族的背后统一的理据。这一研究再一次表明了含意本体论的常规关系和常规推理理论在研究构块式的理据方面可能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