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经济学研究]论农民工在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演进中的贡献
作者:许圣道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 第05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摘要: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而产生的农民工群体,在我国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的演进中,推动了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产业升级;促进了我国由“二元结构”向“城乡统筹”的一元社会结构的转型;推进了我国用工制度由“城乡分割”向“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化配置的变革;加速了我国流动人口由“无根生存”到“有根生活”的城镇化发展,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演进;传统农业文明;现代工业文明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07)05-0062-04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而产生的农民工这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已成为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推动力量,为我国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演进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农民工推动了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产业升级
       根据经济学中的产业结构理论,在大多数历史时期里产业结构的变化非常缓慢,只有发生了产业革命,才会出现剧烈的产业调整,而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出现调整,则是因为发生了工业革命。产业结构理论也揭示了工业革命发生的原因和动力,传统农业与新兴工业的生产效率不一样,工业经济的生产效率远远高于农业,产生了生产要素从农业领域转移到工业领域的要求,从而实现产业调整。
       我国的工业革命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国家通过强有力的政策手段,在强制剥夺农民的产品利益的基础上迅速实现了工业的原始积累,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工业体系。我国的工业革命不是在市场基础上完成的,它是人为地把市场机制与产业结构分开,通过计划手段完成了产业调整,市场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它是不完整的工业革命。到了70年代末,我国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经济转型的方式由完全依赖政策调整转变为市场自发变迁与政策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这个转变的意义更为深远。按照产业结构理论,在市场环境中,当工业以及基于工业发展的第三产业迅速发展时,将导致传统农业与非农产业之间的差距扩大,这个差距成为一种压力,推动生产要素从农业向非农业流动,社会资本投入自发向工业倾斜,劳动力自发从农业向工业转移,从而形成90年代的“民工潮”。成千上万的农民工促进了第二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产业升级。
       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为第二和第三产业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这不仅为工业发展形成了劳动成本的比较优势,也形成了潜力巨大的国内市场。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又吸引了大量外资对我国的投资。因此,我国所具有的劳动成本和市场潜力的双重优势,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发挥了独特的互动作用。从产业角度观察,进入我国的外国资本正是利用了产业低端对劳动力知识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特点,通过产业投资实现对产业低端技术的转移,从而以我国劳动成本低的优势打开我国产业的低端产品市场。以我国参与国际产业分工最深的制造业为例,2002年全国制造业就业人员中有52.9%来自农民工,2002年全国制造业就业人员的平均劳动报酬为11152元,而位于中西部的山西、河南、江西等地的制造业就业人员的平均劳动报酬分别为7892元、7795元和8261元,充分说明我国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因此,到21世纪初我国已成为中低端产品的“世界工厂”,已经从农业大国转为名副其实的工业大国。
       我国目前已形成庞大的工业生产能力,如煤炭、钢铁、发电、原油、水泥、化肥、化纤、棉布、电视机等产品产量已居世界前列;我国工业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已经占有绝对主体地位,如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由1952年的50.5%下降到2003年的14.6%;我国已经成为工业对外贸易的大国,在出口商品总额中,工业制成品出口占绝大部分,如2003年我国进出口总额达70483.5亿元人民币,位于世界第4位,2004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了1.1万亿,超过了日本,位居世界第3位。我国不仅彻底结束了利用工农产品“剪刀差”来支持工业发展的局面,而且国家开始利用工业发展来“反哺”农业,如2000年农业税收465.31亿元,占全部税收的3.7%,而2001年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为1456.73亿元。尽管农民工没有取得产业工人的身份,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但他们的确为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产业升级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农民工加速了我国流动人口由“无根生存”到“有根生活”的城镇化发展
       随着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深入,城乡之间巨大的利益差距驱动数以亿计的农民涌入城市,成为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由于我国长期形成的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使农民工无法在城市生根。进入9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其中一部分有一定积累的农民工纷纷在城里买房或租房居住,从“无根生存”到“有根生活”,从而加速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
       农民工中的一部分,放弃土地,离土离乡到大中城市务工,有的通过买房或租房,在城市长期居住,成为城市的长住居民;农民工中的另一部分离土不离乡,从种植业中转移出来,在第二、三产业中谋得工作岗位,并在县城或乡镇买房或建房居住,成为城镇长住居民。由于我国各地区城市化要素配置的不均衡,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农村人口就近进城与跨地区异地进城已成为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显著特征。农民工异地进城减少了迁出地人口的基数,间接地提高了迁出地区的城镇化率,减轻了土地负荷。对迁入地来说,增加了人口压力,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竞争,但由于低成本劳动力的进入,经济活力增强,整体上优化了我国人口布局和城镇化要素配置。农民工的梯次迁移,使小城镇人口向中小城市流动,中小城市人口向大城市流动,从而促进小城镇成长为小城市,小城市成长为中等城市,中等城市成长为大城市。
       随着中国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农村已有1亿多农民进城打工,使我国城镇规格和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1978年至2002年,中国城镇化水平由17.92%提高到39.1%,提高了21.18个百分点,平均增长0.88个百分点,是前31年中国城镇化建设的3倍多,是世界同期城镇化平均速度的2倍多。到2002年底,中国的城市达到660个,建制镇2.06万个,城镇总人口达到5.02亿人。到2004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1.8%,城镇人口增加到5.4亿人。1978年至2003年,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从13个增加到49个,50万人至100万人的大城市从27个增加到78个,20万人至50万人的中等城市从59个增加到213个,20万人以下的小城市从115个发展到320个。从世界城市化进程看,城镇化水平超过30%即进入快速
       增长期,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城镇化水平提高10个百分点,从农村转移到城镇的人口规模就相当于日本的总人口。今后一二十年内又会有1亿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去,将会进一步加速我国城市化的进程。
       三、农民工推进了我国劳动用工制度由“城乡分割”向“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化配置变革
       市场经济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它通过市场规律使社会有限的资源,特别是劳动力资源配置到效率或效益最高的部门或领域。而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实行的是城乡劳动力配置分割的计划经济体制,即统购统销政策、人民公社制度和农业非农业户籍制度的二驾马车,把城乡劳动力资源人为地分割开,城乡之间的人口迁移和劳动力流动严格受限。劳动力市场严格说也是不存在的,因为,城市居民由劳动人事部门按照计划和资源配置的先后顺序安排就业岗位,一个职工一旦安排就业就不再有机会改变就业单位,也没有被解雇和失业之虞;而农村居民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即使有大量劳动力闲置也不能向第二、三产业部门流动。所以,80年代以前我国劳动力配置是一种二元结构,即城乡之间的对立和反差,主要表现为城乡劳动力占有的资源严重不均等,城乡劳动力配置不是一体化,而是被分割的。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允许农民自由流动,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也逐步放松,农村剩余劳动力经历了离土不离乡的阶段之后,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部门转移,形成了一浪高过一浪的“民工潮”。由于户籍制度尚未彻底改革,使这些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不能取得城市居民的身份,也无法长期在城市固定居住下来,而是形成了大规模的农民工流动人口。据估计,20多年来,由农村转移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有2亿多人。也正是这2亿多人的农民工大军,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推进了我国劳动力资源配置由“城乡分割”向“城乡一体化”的演进。
       第一,居住在农村的劳动力不再局限于从事农业劳动,而是可以广泛地在城乡间各种行业中就业。目前农村有超过20%的劳动力已经转移出农业,在工业、建筑业和服务业等部门工作,其中超过一半的人转移到本乡之外。这就是说,农民工使我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第二,城市职工现在不仅不再享受传统就业体制的“铁饭碗”,而且还要面临与农民工的岗位竞争。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参与了城市就业机会的竞争,迫使国有企业打破了存在几十年的终身雇用制度,由固定工的劳动用工制度改为合同制的用工制度,从而优化了招工就业制度,也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
       第三,打破了正式职业和非正式职业的界限,国有经济不再是劳动者就业的唯一渠道。20世纪90年代以前,人们习惯地把国有单位就业称为正式职业,把非国有单位就业称为非正式职业,人们都以能在国有单位就业而感到自豪。但90年代后,随着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并在非国有单位就业,推动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非国有单位职工的工资收入和国有单位没有差别,另一方面使非国有经济的比重不断上升,从而打破了国有单位和非国有单位的就业界限。
       第四,“民工荒”向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制度提出了挑战,迫使政府消除制度壁垒,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自从2004年1月广东东莞市被确认为民工短缺之后,民工供给不足的趋势随后便波及整个珠三角地区。根据广东省统计局的统计,仅2004年广东省就存在民工缺口近200万。针对“民工荒”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多种理论解释:农民工打工的预期收益大幅度下降是导致民工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农民工各项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使得更多的农民工选择返乡;农民工人力资源存量低不能适应企业“升级”的需求,致使企业招不到合适的农民工。以上这些是导致“民工荒”的表面原因,其根本原因则在于农民工不满足于低工资、无保障、无身份的打工生活,用实际行动向我国劳动力市场长期分割的制度提出了挑战。
       因此,要想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必须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只有在劳动用工制度上打破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界限,只有使进城务工并有固定居所的农民工取得城市户口,并享受城市居民的相应待遇,才能彻底消除建立统一劳动力市场的障碍,才能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顺畅转移。只有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的范围,建立起同等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才能使农民工进得去、留得住,从而减少劳动力市场化流动过程中的交易费用。这也是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四、农民工促进了我国由“二元结构”向“城乡统筹”的一元社会结构的转型
       继荷兰经济学家伯克提出“二元经济”概念之后,1954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刘易斯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经济二元结构的理论模型,这一模型指出发展中国家一般存在着性质不同、成熟度不一的两个经济部门:一个是“资本主义”部门,又称现代部门;一个是“维持生计”部门,亦称传统部门,它们在资本运用、生产规模、生产方式、生产效率、收入水平等方面存在明显不同,从而揭示了发展中国家二元经济结构的表现形式和特征。
       根据二元结构理论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特征非常明显,并且存在“双重二元结构”,即不仅存在以现代工业为代表的现代部门和以农业为代表的传统部门之间的经济二元结构,同时也存在着以城市社会为一元与农村社会为一元的社会二元结构。“双重二元结构”形成了长期分割的城乡户籍制度和就业制度,严重阻碍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非农化转移,也严重制约着城市化的发展;形成了城乡公共品供给的二元体制,严重制约着农业现代化的进步,使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形成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二元体制,使农民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这些都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因此,“发展中国家要想取得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必须消除二元结构”。
       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到城市务工,这些农民工在对输入地和输出地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对我国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造成巨大的冲击,迫使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及政府研究探讨如何破解二元结构,逐步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城乡统筹发展。
       第一,农民工促使我国户籍制度由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制度”向“城乡一体”的“一元结构”演进。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造成了城乡对立的格局,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严重阻碍着农村人口向城市的非农转移,也制约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改革开放后,由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城市已有稳定的工作,有固定的住所,但因为没有城市户口,致使在子女上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不能享受城市居民的待遇,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2001年3月,国务
       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农村人口进入县以下小城镇实行了全面开放的政策。2001年12月,广东省率先宣布,从2002年1月1日起,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湖南省也于2002年底逐步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二元制”模式,实行本省户籍人口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统称“居民户口”。
       第二,农民工促进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由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向城乡统一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演进。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我国二元的社会结构,形成了城乡就业的隔离政策,这不仅是行政上的隔离,同时又是体制上的隔离,即不允许农村劳动力自由进入城市就业。改革开放以后,政府对农民的自由流动和就业选择权利的有条件认可,以及城市对农村劳动力进入的行政控制的逐步放松,使大量的农民离开土地到城市谋取工作的机会。由于大量农民工进入城市,使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形成竞争的局面。劳动力在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可以自由流动,流动的动力取决于流动的机会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差数。当然,目前农民工还不能同城市劳动力一样,享受平等竞争的权力和获得制度性工资。但是,农民工大军已有力地推动着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
       第三,农民工促进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由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向城乡统筹的一元结构演进。发展市场经济,必须以社会保障事业为支撑。社会保障体系通常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等。我国长期以来由于二元社会结构形成了社会保障的城乡二元体制,即国家正式职工和城市居民享受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而农村居民却享受不到这些福利。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工大量涌入城市,他们已成为产业工人的一部分,但由于他们是农民的身份而不能享受城市职工的社会保障,造成严重的身份歧视和不良的社会后果,这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进入21世纪后,不少城市已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但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他们大多是农忙时回农村,农闲时回城市,给保障体系的设计带来操作上的困难,因此,只有城乡统筹、“统”“分”结合,才能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完善,更合理。
       五、农民工推动了我国广大农民以民主法制意识觉醒为标志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农村的改革开放,以土地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农村经营体制代替了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式的集体经营体制,多元化的收入分配形式,代替了单一的计划经济分配方式,农民从对农村集体和土地的人身依附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生产的自主权、迁徒的自由权和剩余劳动产品的处置权。温饱问题的解决,使农民开始考虑非物质方面的精神享受,也使农民更多地关注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集体财产的处置方式,从而也萌发了他们对农村组织形态和管理方式的民主参与意识。
       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从法律上确立了村民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同时也明确了村委会由村民选举产生。上个世纪90年代,随着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些农民工进入城市后,开阔了眼界,接受了新的事物,受到了城市文明的熏陶,特别是在争取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增强了民主法制意识并提升了民主参与、公开公正、当家作主的素养。他们回乡后,影响了村民,教育了村民,带动了村民,使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萌芽状态逐步走向成熟。
       农民工影响和带动了村民冲破农村旧有体制和传统方式,促进了农村深层次的社会变革;农民工推动了农村在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过程中规范的民主参与形态的形成;农民工推动了农村生产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有生力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加速民主进程,健全法制体系也成为我国民主政治改革的主旋律。农民工在这一大背景的熏陶下,民主法制意识更加活跃,改变家乡面貌的愿望更加强烈,他们要求打破农村基层管理中旧有体制的传统定式,使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资源的分配由村民自治组织来商定。
       我国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是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没有现成的模式可资借鉴。农民工在受到城市文明、工业文明的双重熏陶后,影响和提高了村民群众的社会主体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与合作意识,促进了村民综合素质的提高,推动了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从而促进了中国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责任编辑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