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浅析阿拉伯帝国未能产生重商主义的原因
作者:李荣建 王 鹏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07年 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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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荣建(1955-),男,湖北襄樊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阿拉伯历史和文化研究;王鹏(1985-),男,湖北武汉人,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伊斯兰经济伦理和文化比较研究。
[摘要]重商主义的兴起为近代欧洲崛起、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基础。阿拉伯帝国曾具有某些发展重商主义的主、客观条件,但其疆域的拓展带来的物质上的优越性磨灭了大征服时代后阿拉伯人的进取心,继而先后沦为其它东方民族及后起的西方世界的猎物。社会结构的剧变导致经济模式的改变和重农主义的崛起。政治上的松散集权既不能有效动员体制内的力量进行国际竞争,又无法与体制外的力量建立联盟——像西欧一样发展产业城市、市民阶层。反对重利的伊斯兰经济伦理与由利己主义衍生出的重商主义格格不入。所有这些物质和精神上的动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阿拉伯帝国不能发展出西方意义上的重商主义。
[关键词]重商思想;重商主义;重农主义;阿拉伯帝国;伊斯兰伦理
[中图分类号]K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1X(2007)06-0801-07
15世纪兴起于西欧的重商主义为西欧商业资产阶级进行原始积累起到重大作用,进而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确立奠定了物质、制度和精神上的基础。而早在前穆罕默德时代,阿拉伯半岛就已具有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崇尚商业的传统,随着伊斯兰教的兴起和阿拉伯帝国的建立,从公元8世纪到13世纪,伊斯兰一阿拉伯世界在诸多领域均已具备较15世纪的西方更有利于产生重商主义甚至资本主义的条件,然而它却未能发展出近代西方意义上的重商主义。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深思。
本文采取历史比较法,首先从经济学角度考察重商主义的概念及其兴起于西方的历史条件,然后将这一系列相互作用的条件构建成一种尺度以考察阿拉伯帝国在相关领域的情况。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史原因,“阿拉伯”与“伊斯兰”两个概念间具有一定的重叠性,不同历史时期的阿拉伯王朝在幅员、人口、政经状况上差异较大。阿拔斯王朝及其后诸地方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已不是纯粹的阿拉伯人”,且版图变更、僭主篡权几乎终其始末,已非纯粹意义上的“阿拉伯帝国”而是“伊斯兰帝国”,故暂不纳入本文的研究视野。简明起见,本文在时间上将研究对象“阿拉伯帝国”定位于从穆罕默德时代到倭马亚王朝(约公元570-750);如此其地理范畴也得以确定,即两个阶段:穆罕默德时代对应于阿拉伯半岛,倭马亚王朝则对应于“西起大西洋的比斯开湾,东至印度河和中国边境,跨有亚、非、欧三洲的土地”的庞大帝国。
一、重商主义探源
(一)重商主义的概念
重商主义(Mercantilism)存在于中世纪之后、自由主义盛行之前。作为“似乎支配从16世纪初到差不多18世纪末的经济论述中的经济思想的松散体系”和“欧洲原始积累时期代表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学说和政治体系”,重商主义在其早期阶段(15-16世纪中叶)表现为“重金主义”,即以对外倾销同时禁止进口或直接掠夺手段为本国攫取贵金属为目的;晚期阶段(16世纪下半叶-17世纪中叶)为“真正的重商主义”,奉行贸易差额论,通过对外贸易出超增加本国贵金属存量。
在参考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将重商主义的基本特征归纳为“货币主义”、“国家主义”和“利己主义”三大特征,并以之为线索探讨产生重商主义的历史条件。
(二)重商主义产生的历史条件
首先考察“货币主义”。货币主义贯穿整个重商主义始末,主要表现为将财富直接等同于货币。要形成这种对货币、贵金属的推重,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货币需求、货币匮乏与货币供给。它们在历史时段上呈线性排布,在逻辑上则形成因果链条。
近代西欧城市是作为“商业聚落”而崛起的,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货币经济的迅猛发展,西欧各国商品流通量随之扩大,作为一般交换手段的货币的需求量剧增。新兴的市民阶层迫切地需要足量的货币以满足其日益强烈的交换需求。与此同时,民族君主正在崛起,他们需要通过与产业市民达成利益联盟,通过提供安全而换取后者在金钱上的支持,以便扩充军队与教皇和地方诸侯争权。
但是,欧洲本身并不盛产贵金属。在自然经济时代交换量少,因而货币供应自给自足。然而“15世纪上半叶:欧洲缺金”——葡萄牙历史学家马尔格斯在论及葡萄牙海上扩张的历史背景时曾指出当时西欧国家普遍缺乏货币,如葡萄牙等大西洋沿岸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尤为严重。这种匮乏如不能得到有效解决,西欧重商主义不可能产生、发展,其后的资本主义更无法形成。这时,欧洲人不得不将目光投向海洋。技术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为远洋航行提供了物质保障。地理大发现与欧洲的殖民扩张几乎同时进行。于是,欧洲人“发现”了盛产贵金属的美洲大陆,这一切又反过来促进技术、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货币供应量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商品经济、货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重商主义的萌发创造了条件。这样,对货币的需求→货币的匮乏→货币的供给→满足对货币的需求,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逻辑链条,它的运行是重商主义盛行数百年之久的内在动力。后文将采用对比法考察阿拉伯帝国是否具备这种历史发展的逻辑锁链及原因。
下面考察“国家主义”,它主要表现为贸易保护、殖民掠夺、强制劳动和中央集权。而“中央集权”是确保以上措施得以充分实现的根本保障。布鲁曾指出“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的存在可以保证实现重商主义者的目标”。那么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又是如何产生的呢?张跃发在《近代文明史》中指出,“民族国家是天主教世界的对立物”。从历史上看,西欧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的建立,是与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过程并行的。前文中已经分析了君主一市民联盟对抗封建教皇和领主。正是这种策略联盟以及由此引发的君主王朝战争,削弱了教皇的专制权力和封建领主的割据势力,强化了君主的中央集权。
最后考察“利己主义”。它为前文所述的政策与行为提供伦理依据和价值指向。
利己主义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在其后期发展出的一种变体。在中世纪,欧洲的思想界为经院学说所垄断。“人类心智的发展完全是神学的发展”。而在文艺复兴时期,人自身的价值被重新发现,人的意愿获得尊重。文艺复兴不仅是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催化剂,也是“中世纪封建神学衰落的结果”。应运而生的人文主义旗帜鲜明地主张一切以人为中心,重视物质享受和今世的幸福,追求个性解放、个人奋斗,反对禁欲、来世和蒙昧主义。
历史进程往往在矫枉过正的曲线中蹒跚前行。这种对人性的张扬,冲破了千年来神权对人权的禁锢,然后带着它巨大的历史惯性,冲向另一个极端——利己主义。
宣扬施舍、胞爱的基督教会在其后期令人不齿的腐败与贪婪中失去了原有的光辉。偶像的黄昏带给人们的不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迷茫,更是一种原始欲望的膨胀。原先对获利的鄙视,变成了对金钱的渴望;原先对权力的暗恋,变成了赤裸裸的追求。马基雅维里、霍布斯及其理论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产生
的。和同时代的许多政治家、学者一样,他们用人的眼光考察国家,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宗教经典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从对人性的解剖人手对政治进行分析,肯定人的自私自利、追求利益的本性,并以此为人性基础构建政治理论。这种理论也不可避免地被用来指导国家的经贸政策。贸易保护主义本质上就是一种以邻为壑的“零和”思想在外贸政策上的延伸。重商主义者认为,除了自身开采矿原外,国家的财富增长只能从别国夺取,即通过转移、掠夺别国的货币资源来实现自己的发展。国与国之间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合作,只存在根深蒂固的利益冲突和作为临时手段的策略联盟。从伦理角度看,人文主义→人性张扬→(个人的)利己冲动→(国家的)利己冲动→贸易保护主义→重商主义,也是一条完整的历史发展逻辑链条。重商主义是一种利己主义的产物。而阿拉伯帝国、伊斯兰经济伦理不具备这种伦理基础,下文将对此作详细对比。
二、阿拉伯帝国的经贸状况及对比
(一)前穆罕默德时代阿拉伯半岛的历史背景综述
在伊斯兰教兴起前,阿拉伯人“大部住在半岛,半岛是他们最重要的居住地”。半岛可大致分为两部分:大部分为中部的沙漠地带;其余为从西北的汉志地区沿也门至东南的哈达拉毛、佐法尔和阿曼的滨海山区。
地理上的二元背景使阿拉伯人在社会结构、经济基础和民族性格上同样呈现出二元分裂的状态。爱敏曾指出阿拉伯人可分为游牧人和定居者,其中游牧民占大多数。从总体上看,前穆罕默德时代的阿拉伯社会正处于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制社会末期。生活在沙漠地带的游牧民轻视商业,专以牲畜产品为生;而生活在沙漠边缘地带、与东方的波斯或西方的罗马接壤的定居民则以农业和商业为生。正如刘天明所言:“游牧经济在阿拉伯半岛的大部分地区一直占据统治地位,商业经济则集中于半岛的汉志地区。”
原有的生活方式对贝都因民族的性格产生影响:第一,游牧人剽悍尚武;定居者精明重商;第二,游牧人强调对部族的忠诚,私有观念有限;定居者私有观念较强,同时经常被生活在沙漠地区的同胞们“强行索取生活资料”,这为贝都因民族内部和日后阿拉伯帝国内部的纷争、分裂埋下了深深的伏笔。同时,他们也有一些共性,如学者所归纳的:“喜欢无限制的自由”、“爱好部族和种族范围内的平等”、“排他主义”、“复仇主义”等阿拉伯民族性中的明显特点。
(二)伊斯兰经济伦理思想及对比
伊斯兰教经典中有诸多关于财产方面的论述。从神学角度看,这些都是真主的启示,毋庸论证。而从世俗角度看,笔者认为阿拉伯半岛的历史环境深刻地影响着经典的寓意。伊斯兰教发源于商品经济较发达的汉志地区。历史、社会及个人的因素都在伊斯兰经典上打下了深刻的烙印。它既维护私有制,又主张抑制贫富分化。
伊斯兰经济伦理是一个庞大繁杂的体系,其对重商主义发展的正面影响如“重视商人”、“崇尚商业的价值观”、“商业原则”、“商业道德”,但伊斯兰严禁重利的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重商主义追求重利、极端利己主义的原则。
重商主义作为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指导思想,追求重利、暴利的价值取向贯穿其间。而伊斯兰经济思想中却有着反对重利的思想。伊斯兰教的“福利”、“均富”思想,在逻辑上是重商主义重利思想的对立产物。
重商主义在宏观上主张国家应尽可能地夺取、集中财富;在微观上亦是如此。相反地,作为“私有制、商品经济的产物”,伊斯兰经济思想实际上在反对贫富分化和允许贫富分化这两个极端中进行调和。如前文所述,它肯定私有制,而在私有制社会,贫富分化是必然现象,即伊斯兰默认的贫富分化的合法性;但同时由于它具有“深刻的宗教道德烙印”、“浓厚的福利精神”和“相对平等”页)等观念特点,它又“提出保障人人享有真主所赐财富权利的主张”,通过在经典中降示诸如“他们(指富人——作者注)的财产中,有乞丐和贫民的权利”(《古兰经》第51章第19节)等启示,来缩小贫富差距。
以今人的眼光看,这方面伊斯兰经济思想的确比重商主义更先进、更人性。但我们切不可以道德的批判代替历史的批判。客观地说,如果没有西欧重商主义者当年对财富的贪婪与对扩张的向往,很难设想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能够正常进行,更不用说日后的发展、改良与成就。重商主义的兴起乃至资本主义生产制度的确立,不仅是君主一市民联盟对封建教皇、领主的胜利,同时也是大资本家对小工厂主的胜利。贫富分化是实行重商主义的必然结果,也是产生资本主义的必要条件——小工厂主沦为无产阶级后,加入到产业工人的队伍中,为大资本家的扩大生产提供人力资源。重商主义的重利思想是近代资本主义思想发展的逻辑起点。从这个层面看,重商主义的重利倾向虽不具道德合理性,却具有历史合理性。这也正是阿拉伯帝国未能发展出重商主义的内在原因之一——伊斯兰教理于此显然是格格不入的。
上述基本矛盾在伊斯兰经济伦理的许多方面都有体现,下文仅以重商主义发展信贷业务的需求与伊斯兰“禁息”思想相冲突为例简要分析。
在西欧封建社会末期,在重商主义开始盛行的时代,货币供需的增加、金融交易成本的下降等原因,银行业、信贷业得以蓬勃发展。这便使银行家从利息中获得了可观的利润;这反过来又吸引更多的信贷从业者,从而使近代金融业步人滚动发展的轨道。这既是商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重商主义思想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伊斯兰经济思想中,却存在着严格“禁息”的思想。如《圣训》中《论吃利息者》篇,就将“论吃利息者”比作泡在血河里不能也不准出来的人。然而,没有信贷机构的支撑,我们很难想象近代西方能够发展其重商主义的国民经济。
(三)倭马亚王朝的经济状况及对比
随着对外征服的胜利,“阿拉伯帝国”的疆域由原先贫瘠的半岛扩展到“尼罗河流域的埃及,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伊拉克,伊朗的呼罗珊和叙利亚的大马士革,以及阿拉伯半岛上的也门”等“富饶的农业区”。
地理结构的改变导致社会民族结构的转型。倭马亚帝国已不再由纯粹的阿拉伯人构成,而是由波斯人、伊拉克人、埃及人、柏柏尔人甚至西班牙哥特人等被统治民族与阿拉伯统治民族混成的多民族大帝国。后来虽有通婚和民族融和,但不同民族原有的生活习惯、生产方式、文化特性并未泯灭,而是以新的社会结构的形式表现出来。
1、向重农主义转型
地理和社会结构的改变使其经济模式向重农主义转型。就经济来源而言,起初,对外扩张攫取的战利品是国家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征服者,原先从事劳苦而危险的游牧业或商业的阿拉伯新贵无需重操旧业,而是居住在“米绥尔”(新建营地),靠领取饷银为生。而后,随着征服的渐止,战利品锐减,税收成为帝国经济主要来源。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农业收入较之于游牧业、商业远为稳定,更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需求。于是自第二任正统哈里发欧麦尔以来,几乎所有帝国统治着都尽可能地鼓励发展农业,如穆阿维叶“下令治理伊拉克大沙河,并鼓励农民开垦荒地”等。可以说,这时的阿拉伯帝国经济政策已经转向了重农主义(physiocracy)。重农主义经典定义是:“十八世纪重农学派
的一种思想体系,主张经济自由和重视农业的经济学说,认为只有农业才能创造出‘纯产品’,只有农业生产者才是生产阶级”。其特征有三:第一、具有封建外观;第二、以“自然秩序”为思想基础;第三、极端重视农业从史料上看,倭马亚王朝逐步确立了以自然经济为依托的封建生产关系,哈里发及土地贵族极端重视农业的发展,类似于中国古代的皇帝,在其诏令中多次“劝农”。可见当时的阿拉伯帝国在经济上已转向了重农主义。重农主义在东方是一种传统的、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经济指导思想,它对商品经济发展的抑制作用已为学术界所公认;而在西方,它作为魁奈等学者提出的一种经济思想,本身就是对重商主义的一种批判和否定。于是,随着重农思想在阿拉伯帝国日渐盛行,重商主义就更没有产生的空间了。
2、对比西欧货币需求链条
帝国疆域的扩大使“各省提供了丰富的金属资源”嘲(第362页),如白银、黄金、铜、铁、宝石、珍珠等。贵金属的丰裕无疑有利于商贸发展,然而,阿拉伯帝国充裕的贵金属,一方面其专制体制下并没有被用来像西方国家那样进行海外投资,而是化作了贵族们奢侈的排场;另一方面,使阿拉伯帝国满足现状,而不像“缺金”的西欧人那样必须通过舰与炮、血与火开辟出新的财源。
3、“狄万”制度对民族精神的腐化
经济制度方面,帝国通过颁行“狄万”制度确立阿拉伯统治者的作为奴隶主的经济特权地位。于是,许多阿拉伯人由原来的劳动者——牧民或商人,转变为靠奴隶供养的剥削者,逐渐成为彻底的土地贵族。和“八旗”军在养尊处优中腐败堕落一样,这种物质和政治上的优越性磨灭了大征服时代后阿拉伯人的进取心和征服欲,抑制了他们像西方航海者那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去新世界获取财富,同时加速了这个“食利民族”的腐化和衰亡。
4、对比城市繁荣的原因
据史料记载,阿拉伯帝国的大城市,如巴格达、开罗等,商业曾经相当繁荣。但它们与西欧中世纪末期城市繁荣动因的根本区别在于:这些城市并不扮演生产者的角色,而是封建采邑经济制度和松散专制政治制度下农村经济的剥削者——封建主凭借政治特权而居住在繁华的都市里,剥削乡村采邑的财富。它的繁华仅限于流通领域,而这种流通是在封建剥削体制下以农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即以总量庞大但个体规模有限的小商品经济、带有浓重官办色彩的指令经济(如御制厂)和带有封建(甚至奴隶制)色彩的自然农业经济为依托的。而西欧的新兴产业城市恰恰作为封建制度的对立者——“制度分化的产物”。它先依附于乡村、封建主,然后壮大、自给自足,最后“作为西欧封建社会中体制外的权力中心向封建主挑战,甚至城市进而控制乡村,成为乡村的支配者。可见,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地位,不仅在经济上解放了城市,还在政治上为资本主义“城市包围农村”战略的实施奠定了物质基础。这时的西欧城市已不再是王宫贵胄显示排场的舞台,而是作为新兴的产业中心,为资本主义的萌发提供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支撑。而这恰恰是阿拉伯帝国富丽繁荣的都市所不具备的本质特征。
因此,在考察了两类城市繁荣的动因后,我们就不会草率地认为,阿拉伯帝国城市繁华的表象可以孕育出真正的商品经济以及重商主义甚至资本主义了。
(四)倭马亚王朝的政治状况:对比西方民族君主国家
郭应德指出:“倭马亚王朝的政治制度多效仿中央集权的东罗马帝国,哈里发集政、军、神权于一身。不过“倭马亚王朝的集权主义是相对的,哈里发的权力远未达到东方专制君主那样的绝对独裁,他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各省总督和阿拉伯部落长老会议的制约。倭马亚王朝实际上是由许多部落、民族、宗教集团组合起来的比较松散的政治联合体,哈里发不过是这些集团的共同首领而已”。如前文所述,阿拉伯民族性中对本部族的绝对忠诚等倾向是造成这种松散专制体制的原因之一,而这对需要强大中央政权提供制度保障的重商主义造成负面影响。
当然,笔者并不认为西欧的君主对市民的控制力一定大于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哈里发对其臣民的控制,而关键在于当时西欧君主与市民在共同利益的驱使下,结成一种牢固的利益联盟。共同的需求迫使他们上下一心,精诚合作,将重商主义定位于国家战略的高度,贸易立国,一致对外。正如斯塔夫利阿诺斯所言:“欧洲君主新权力的获得,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同新型的商人阶层的非正式联盟。”在这种国家战略体制下,重商主义把西欧国家纳入了以商养战、以战保商的体系。法国财政大臣、著名重商主义者柯尔培尔曾坦言:“贸易是常年的战争……谁在贸易总占居首位,谁就可以成为战争与和平的裁判者……一个国家的海军永远与它的贸易成正比例。”
可见,一方面,哈里发与在地方上专权的埃米尔之间存在巨大的矛盾,他对后者的控制力不能与业已削平地方割据势力、建立统一民族国家的西方君主相比,因而也不可能像柯尔培尔那样将对外贸易争夺提高到国家战略的层面上进行;另一方面,近代西欧意义上的产业市民在阿拉伯帝国是不存在的,这就从源头上否定了哈里发与市民的联盟,进而排除重商主义生成的可能。
三、结论
阿拉伯帝国与重商主义失之交臂并非偶然,其中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历史原因。
早在前穆罕穆德时代,阿拉伯半岛地理上的二元分布导致贝都因人的生活方式上的游牧——定居二元分裂,由此产生双方在私有制、部族忠诚等方面观念性格上的差别。伊斯兰经济伦理在一定程度对二者进行了调和,但遗留下来的诸如反对利己主义、有限的私有制等因素与重商主义背后所蕴含的极端利己主义、私有制等因素具有根本上的抵触。
在倭马亚王朝建立后,由于大片优良耕地及生活其上的其它民族并入版图,整个帝国的民族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随之转型。经济上,作为统治阶级的大部分阿拉伯人由原先的牧人、商人等转变成了食利的剥削者,其物质上的优越性逐渐磨灭了其进取心和征服欲。农业作为前工业时代最稳定、有效的收入来源诱使整个国家向重农主义转型。贵金属的丰裕在当时的制度下未能用于海外投资,反而助长了王宫贵族的贪欲与奢侈;同时还使帝国统治者满足现状,不像“缺金”的西欧人那样有强大的动力参加海外冒险。透过帝国大都市繁荣的表象,我们看到的是凭借总量庞大但个体规模有限的小商品经济、带有浓重官办色彩的指令经济(如御制厂)和带有封建(甚至奴隶制)色彩的自然农业经济为依托的“寄生繁荣”——这与西欧作为封建制度的对立者而产生的新兴产业城市、市民阶层形成鲜明对照。而阿拉伯民族中对本部族的忠诚削弱了他们对国家的忠诚,这也在相当程度上导致了其迥异于东西方政权的哈里发制度——既不能有效约束地方上的长官,以国家战略的形式统一指导对外(经贸)政策,有效动员体制内的力量进行国际竞争;又无法像西欧君主一样与体制外的产业市民结成利益联盟,加强王权、统一体制、对外扩张。
这所有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动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阿拉伯帝国不能发展出西方意义上的重商主义,自然更无缘于资本主义了。
(责任编辑 桂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