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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探讨]人文学科的重要性:主谈英语文学
作者:[美]詹姆斯·安格尔

《国外文学》 2008年 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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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詹姆斯·安格尔(James Engell)是美国哈佛大学Gumey Professor of Endi8h andProfessor 0fComparative Literature,英语系兼比较文学系主任。2007年12月16日,他应邀前来中国参加了中国外国文学学会英语文学学会成立大会,并在会上做主旨演讲。本刊和《外国文学评论》编辑部征得安格尔教授本人同意在两份刊物上同时发表这篇演讲,以飨读者。
       许多世纪以来,人们一直怀有一种理想,就是要建立一个跨越地域、跨越国界的学者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一个人文共和国,统辖它的是思想,是智识精神。但是正如我们今天所见,这并非仅仅是一个理想,而是真实的存在,其真实有如这个现实世界的任何一个方面。当然,它可能存在于书籍中、图书馆中、文字中或学刊中,但它的的确确存在着,且强大而有力,因为其赖以生存的是一种广及的声波。我想我们多半上不了报纸的头版,甚至上报本身都不大可能,但成为那种新闻亦非我们所愿。我们的目标更为深远,从很多方面看也更为恒久。
       我必须要说的是,相比眼下美国、英国以及其他国家的许多文学教授们的思想意识,你们这个学会先行了一步。何出此言?因为他们才刚刚开始意识到,英语文学研究(the studyof English literature)应该是研究用英语写成的文学(the study of literature in English);他们意识到有一个全球性的、多国家的、跨文化的视野,因此,将英语文学研究——或者用任何一种语言写作的任何文学的研究——仅仅隔绝在一个国家或一国传统范围内是不明智的,是对思想的禁锢。任何文学研究都可以用来解释某个民族或某种文化的传统,这很自然,但这个传统往往与世界上其他许多地方都有关联。
       我想我也能体会到建立这样一个学会该是多么不易。大约12年前,我在美国协助创立了一个新的协会:文学学者和批评家协会,为此大家付出了大量的努力,组织人手,募集资金,奠基开创,经历了幕后工作、争吵、辩论,从分歧到妥协再到达成一致,直至最后的成功。实际上,建立一个组织或协会非常艰难。约翰,德莱顿(John Dryden,1631~1700)的诗名可谓不凡。而且他还是国王的朋友——实际上他还借钱给国王,因为议会拒绝贷款给查理二世,可见德莱顿在宫廷里有他的影响力。他想要建立一个文学学院,一个英格兰式的文学与学识协会,但是他失败了。其实,建立这样一个文学学院的梦想并非只此一例,而且都长期存在,但英国的文学研究院(Academy of Letters)直到很久以后才出现。将英国文学作为研究对象这一观念本身其实落后于研究实践,直到德莱顿和艾迪生(JosephAddison,1672~1719)时期,才形成了将英国文学视为一个整体性实体的观念,不过这样的观念仍未进入校园。
       据我所知,英语文学首次出现在学校的正式课程表中供学生选修,并不是在英格兰,也不是在大不列颠,也不是在美国,而是在印度。之所以最早出现于印度,是因为殖民地的英国人以为他们可以借此让次大陆居民对英国文化产生深刻印象。关于这个话题,高莉,薇思瓦纳珊(Gauri Viswanathan)曾写过一本很有启发性的书,题为《征服的假面:印度的文学研究和英国统治》(Masks of Conquest:Literary Study and British Rule in India,1989)。的确,在许多情况下,英国的重要作家最初是在英格兰以外的国家得到首肯,比如约翰,济慈最初名声大振就是在美国,而不是在大不列颠,部分原因是他的弟弟移居美国。直到1880年,大学的系科中才开始讲授英国文学,而在此之前,英国文学并未被视为值得一教的科目,希腊文和拉丁文这样的古典语文以及其他文学研究才是学术性文学研究的支柱。由于这个原因,直到125年前,英国文学或者英语文学的研习才进入大学的领地。
       对我而言,这个科目却充满荣耀,荣耀之一虽显而易见,但我以为多说一句也无妨,即它有十足的多样性。它成分驳杂,达到极致。它的形式是驳杂的,它所包含的政治或文化信息并非单一的,而是有多种不同的声音。有时它好辩而极端,有时反权威。或又保守,涉及到众多不同的观点、不同的风格和不同的时代,以至于任何性情的人都可以与英语文学的某一部分声气相投,而且还会在那些乍看与己无关的事务中发现进一步启迪自我的必要。在这种意义上,姑且可以说,研究任何一种伟大的文学传统都可以拓展一个人的灵魂,都可以调动他所具有的设身处地的想象(imaginativesympathy)的潜能。我相信这一点。
       对于今天的学生而言,至少以我个人的经验来看,文学的定义有些过于狭窄,学生们把文学直接理解为诗歌、戏剧和小说。这是很自然的,因为文学教育的核心文本就是这些虚构性作品。可是,我们也都知道,“文学”的所指实际上更为宽泛。文学包括诗歌、戏剧和小说这些虚构性作品,但文学在其最广泛的意义上不啻于对人类经验的全部文字记录,它也包括书信、日志、论说文、文艺批评和评论。事实上,任何性质的文字,只要凭借才思而达到语言和智识交织的较高复杂程度,都可划归在文学范围内,而这就意味着,有大量可被视作文学的东西往往并未成为文学课程的内容。我们称之为文学的东西既反映又批判其所处的社会,对于想要接近它的任何人而言,它都是开放的。有些事想起来总是令人惊讶,比如有些人,像康拉德那样,19、20岁之前连一个英文单词都不认识,竟成为用英语写作的伟大小说家。
       何为文学的功能?我觉得有时我们并没有尽可能直截了当地跟学生们讲清楚文学的各种功能。我这里讲的功能是个复数概念。有一种功能我们总是倾向于忘掉,那就是:文学给人终生的愉悦,尽管对于学习一门语言的学生们来说,他们一开始很难领悟到这一点。这一功能如此明显,却又如此被人忽略。文学是极高审美快感的来源,它也是一种交流,一种传统,一种文化。它是社会批判和评论。它算得上精神之友。济慈说过,他认为诗歌的最佳功能莫过于使思想升华,同时又抚平人类烦忧。同样的意思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的演讲中也曾表达过,他谈到在苦难和悲剧面前、在遭到贬损时人类精神的坚忍。
       不管怎么讲,文学的确是一个朋友,对于被疏离的或感觉挫败的人类心灵而言,它是某种帮手。它还是智识上的论辩,是对历史的理解,是关于人性和公民社会的知识。意大利史学家维柯声称,诗人是公民社会的缔造者。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709~1784)在其虚构史传《拉塞勒斯》(Rasselas)中借因列(Imlac)之口说,诗人是人类社会的立法者,这与维柯的话形成有趣的呼应。如果约翰
       逊的这句话听起来耳熟,那是因为雪莱后来对这个表述稍加改动,说诗人是人间未获公认的实际立法者。今天,美国发展最迅速的一个文学研究领域是环境研究和生态批评,该领域的学者认为,文学巩固了自然与人类社会之间的深层纽带,关乎它如何演变,如何可以被维系。
       当你列举出所有这些功能,再把它们与文学研究的各种方法结合起来,包括新批评、结构主义、解构主义、性别研究、新马克思主义、文化研究、新历史主义、原型研究、文化唯物主义,以及思想史等等,你将拥有一套何等丰富的组合和排列!几乎是无穷无尽的。
       当然,我的这些看法有点乌托邦,所以说我下面要变得反乌托邦一些,因为我感到不安。我想向大家讲述一下为什么有些事让我忧虑。在研究过去30年美国高等教育的状况时,我发现了一条规律,大学各院系若依从这条规律就可以得到发展,就可以在相应程度上获得校方和行政部门的支持。这是一条不变的规律,我还没有发现哪个院长、校长或者教育部门的官员能够否认它。我把这条规律称为“三个标准”,它们可以预示一个学术领域是会受到扶持,不断发展,还是不得不自生自灭。
       这些标准非常简单。第一条标准是,某个学术领域需要有钱途或能生钱。第二条是,这个领域得研究钱,也就是商学、金融学、经济学或国际贸易之类的专业。第三条是,该领域能得到大把的钱,特别是各种基金,这些基金大部分来自联邦的某级政府,偶尔也有私人基金。在美国过去的35年间,只要一个领域满足了这三条标准中的一条,哪怕仅仅是一条,这个领域总会在某个方面得到发展——学生数、教员数、教员薪水、办公面积、图书馆资金、校友会捐助等等,随你怎么看。只要一个领域能满足其中一条标准,它在学术界的分量和地位一般都会得到提升。
       不用我来告诉各位,人文学科和文学系满足不了上述三个标准中的任何一个,这就是我不安的原因。我想这意味着教授文学和人文学科的人将越来越多地需要为自己张目。在此,我愿简单概括一下我们可能的辩词。首先,文学和人文学科的确可能看上去已经过时或总是向后看,它更多地关怀人类以往的状况,而不是未来会如何,所研究的全部内容也都是在过去写成的。这似乎没错,但我想证明的是(就像今天早晨各位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证明了的一样),人文学科和文学教育与现实密切相关,它们也永远面对未来。它们不断地提出问题。
       即使像普林斯顿大学前校长哈罗德·夏皮罗那样见识颇丰的人也说过,人文学科强调的是——让我用他的原话——“灌输”,所用的是一套具体的高尚道德观。但我想这个说法对于许多人文主义者而言会显得很怪异,比如对于苏格拉底、塞缪尔,约翰逊,对于谢默斯,希尼,或对于多丽丝,莱辛。如果人文学科从事历史的保鲜,如果它们关注传统,其目的是为了变革,为了变化。传统需要被关注,部分原因是为了对其进行批评。我想我们面对的唯一选择是,要么生活在对过去文化历史的无知中,盲目地走向未来,要么了解过去,以便作出改变。
       然而,如今我经常听到学生和家长说,人文学科没有用,学文学找不到好工作。我得说,这是完全错误的认识。据我所知,每个国家主修语言和文学的学生最后都干得很好。在美国,他们往往进入商界、法律界,他们入职医学界,他们走人各行各业,不仅文学研究需要交流的艺术,需要判断和细致的理解力,这些行业也同样需要。
       学习文学的过程还可以提供另一种可能,当然这并非它的独门绝技,但的确是它需要主张或重新主张其所有权的东西之一,即它有能力成为一种伦理的教师。这当然不是指某套伦理说教,好像那种摆在学生面前令其背熟的清单或教义问答集。我的意思是,它是一种用复杂的方式对世界进行的道德探索。
       若回过头去看锡德尼(Phillip Sidney,1554~1586)写于16世纪后期的《为诗一辩》(Apologie for Poetrie),会发现他似乎在某一个地方提到文学是一种糖衣,为的是让里面的伦理药丸更容易下咽。我无意贬低锡德尼的论文,那是篇杰出的论文。但我的确认为,在过去的400年间,有关文学该如何扮演道德角色的整个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问题已经不再是让学生简单地依照权威的旨意去被动地接受。在今天,道德问题是一种探索,是一个旅程,一种奥德赛式的历险,是艰难的求索。我认为文学的作用之一,就是提醒学生认识到这一点。例如,若要了解婚姻的复杂,我想不出有什么能比读上几篇《坎特伯雷故事集》中的故事更有效了,这本书揭示了两性之间关系的大量奥秘。
       学生们似乎认为,那个“死了的、白肤色的、男性的”弥尔顿肯定是个非常保守的家伙。他们完全不知道弥尔顿有多么激进,多么危险!这也罢了,他们也全然不知布莱克认为弥尔顿还不够激进,不够危险!有些东西在过去看来已经尘埃落定,但恰好是这些东西,一旦加以详察,反倒更能显示出其深层内容的争议性。塞缪尔·约翰逊曾经连续好几年,每周都要写两篇道德论文,有时是等到印刷厂的学徒登门催稿时才匆匆搁笔,其中一篇论“拖沓和耽搁”的大作居然就是在人家堵着门等侯时才写成的。但是,你若看一看所有这些文章,就会发现它们并非简单的说教,它们提出了某些问题,它们相互间有内在的论辩。最终我们会意识到,是作为作者的约翰逊本人在自我训诫,是他自己在试图接受难以接受的道理,而并非是在宣讲他已经想明白了的东西。《漫游者》(The Rambler)杂志的题句即是:“勿迷信权威”。
       或者,也可以想一想简·奥斯汀对人际关系的处理。我知道有些人有时会被她激怒,因为他们觉得她永远正确。换句话说,她似乎总是知道其笔下的人物该拥有何种正确的道德观。或许如此吧,但奥斯汀的道德世界极其复杂。或者也可以想一想西奥多·德莱塞或杰克·伦敦或乔治·奥威尔或保罗·斯科特(PaulScott,1920~1978)等许多作家,他们个个都敢于直面我所说的这类最复杂的道德难题。
       若要激活一个具有内部潜能或技术信息的机体,或若想使一个以技术信息为内涵的事物具有生命活力,就需要道德的、精神的和审美方面的意识,而这正是文学常做的事情。我这里想引用约翰·肯尼迪谈及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次演讲中的几句话。约翰·肯尼迪属于美国最好的那一类总统,他能熟练地背诵大量的诗歌作品。他被暗杀后,他的弟弟罗伯特·肯尼迪投向文学,以为慰籍。罗伯特·肯尼迪读过伊迪丝·汉密尔顿写的一本有关希腊文化的书,汉密尔顿也翻译过柏拉图。1963至1968年间,罗伯特,肯尼迪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自己的性格和气质,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决定挑战林登·约翰逊,反对越战,自己出来竞选总统。他的哥哥约翰·肯尼迪喜欢罗伯特·弗罗斯特,他若谈起弗罗斯特,并非为了应付阿默斯特学院(Amherst College)的典礼,他是认真的。
       
       谈起弗罗斯特,肯尼迪这样说道:“他已经熟悉了黑夜”——这是弗罗斯特某首诗里的句子。“在他的内心深处,弗罗斯特对人类精神怀有很深的信念。他将诗歌与权力关联在一起,这并非随意而为,因为他认为诗歌可以将权力从其自身中拯救出来。”这句话说得多么精辟!所有权力都希求更多的权力,无一例外,正如欲望一旦得到满足,接下来就会生出更多的欲望。肯尼迪继续说道:“当权力使人傲慢,诗歌会提醒其自身的局限;当权力使人的爱心萎缩,诗歌会让他看到人类经历的丰富和多元;当权力使人腐化,诗歌能施以净化。这些都是因为,艺术确立了人之为人的基本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成为检验我们判断力的试金石。”这是一个惊人的表述。让我再读一遍:“艺术确立了人之为人的基本事实,这种事实必须成为检验我们判断力的试金石。”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此中所含的断言是很大胆的,它所要说的是,在最终的意义上,涉及人类的事务、动机和权力,只有依赖有关语言、文化、文学和艺术作品的知识,我们的判断才最可靠。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对深层人类精神的知识,我们在政治或经济领域作出的判断虽然也可能有效,但肯定不会深入和充分,肯定少了些东西。
       也是出于这个原因,约翰,肯尼迪在另一个场合借用法国谚语讲过:如果说语言用得适当有效,人即文体,那么国家亦即文体。“人类、国家和所有的文明都受到他们的文学趣味和文学风格的检验和评判。”而所谓文体,不是某种廉价的功夫,不是某种外表,它是良好的判断力,是经不断实践养成的习惯性的表达方式。文本解读和研究的艺术、学者群体中的信息共享、信息勘误、对知识的批判和确立——所有这些都与建立公民社会有很大关系,是人们最初可能意识不到的。换句话说,我深深相信,若说到那种将大型公民社会维系在一起的活动,那么,学术性活动,无论是科学还是人文性质的,都发挥着典范的作用。
       1771年,托马斯,杰斐逊在致友人的信中说,要使孝道在儿女们的心灵上发生有效而长久的影响,读《李尔王》要比去看古往今来所有那些干巴巴的道德宏论更为有效。亚伯拉罕,林肯熟读莎士比亚诸剧,或许不输给当时美国的任何一个专业读者。他最爱的作品乃是最黑暗的一部:《麦克白》。林肯对它有着马基雅维利式的理解——林肯这个人是个奇妙的混合体,他有时像是一位殉道的圣徒,但你也能读到他如何操纵政治于股掌中,说起话来俨然一个马基雅维利式君主,甚至可以比马基雅维利还要马基雅维利。搞不清这两种气质他何以兼而有之,反正他熟读莎士比亚,堪比美国当时任何一位专业读者。他还能背诵诗篇,数量巨大。所有这些是否对林肯的判断有所影响呢?是的,我觉得深深地影响了他的判断。我觉得这些使他变得富有人性,我觉得这就是为什么他最终能够带领美国从一场血腥的内战中走出来,为什么他能够置众幕僚的劝阻于不顾,有勇气在那场战争的进程中将自由赋予奴隶。
       当然,如今在美国,我想或许也在你们这儿,出现了一个研究职业道德的热潮。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说过,“商业道德”这个词是矛盾修饰法(oxymoron)——我说不清是否果真如此,这是不是一种词语矛盾。有时你看报纸难免会有所感,各家商学院都在讲授商业道德,但好像它们的毕业生并非每个人都可以及格。当然,商界肯定有很多人都在着力改进自己的道德行为,但我想说的是,一个社会若以为不对人文学科有任何研究就可以制定出诸项道德的条文,那么,它就忽视了其各种文明传统的最终根基,因为正是这个传统为其提供并将持续提供道德的基准。我对这一点越来越有所感,并为此忧虑,因为等到一个人成为律师或医生的时候,等到他领导一个商业机构的时候,才冷不丁地要他从某个讲习班上学一点伦理,那未免就太迟了。这样的学习应该成为常规、习惯和日常生活的一个方面。人是伦理动物,终生如此,并非只是在做重大决策时如此。在我看来,文学教育若得以善用,就会使这一事实深入人心,比如不是借其灌输某一具体伦理体系中的说教,或劝信某一种宗教信仰,而是视其为对所有这些东西之复杂性的探索。有鉴于此,我认为,正如德莱顿所说,文学固然不错,若不去传授具体的训诫,则会更好,但是诗歌(广义上亦指文学——译者)必须是伦理性质的,它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永远关乎伦理。
       读过奥斯卡·王尔德作品的人都知道,王尔德并不是一个布道者。不过在某种意义上,他的确又是个布道者,他是在进行另一种布道,一种出乎意料的布道。的确,王尔德说过,以文学鼓吹道德戒律,这是一种不可赦免的矫情文风。也就是说,你不该这么去教人。然而,王尔德也说过另外一句话,从未被引用过。他说,无论如何,道德生活一向都是艺术题材之一。原来如此,道德生活,而非具体的训诫,一向都是艺术题材之一,连王尔德也不例外。在王尔德本人的作品中,无论是早期的还是晚期的,我想你确实可以发现这一点。
       当然,文学教育即使有这个特点,也并不能保证什么。也就是说,世上的确有一些人,显然颇有教养,却做得出可怕的事情。许多受过教育的法西斯军官热爱高雅音乐,也一起谈论戏剧佳作。在美国。有些奴隶主能够把圣经倒背如流。我想他们正背也好,倒背也罢,一定是搞不清方向了。文学的运用于是变成了自由意志的运用。这一联系可以解释为什么一些批评家会甘于退缩到方法论或单一问题的意识形态。如果你不能确切回答那些你必须面对的种种难题,你怎能妄称自己拥有为人师表的权威。你若只是依靠一种方法,把凡不属于那种方法的一切都排除在文学研究之外,说那不是我关心的东西,这样事件不就简单多了。
       不过,伟大的作家比我们更明白,他们并不总是给出答案。他们对那些问题进行探索,而且他们自己经常就是首先提出那些问题的人。查尔斯·狄更斯给出过建设伦敦理想城的蓝图吗?他说过怎样组建市政府,怎样改善市里的下水道系统,怎样消除乞丐吗?没说过。但他是否批判过现行体制呢?是的,他批判过,他怀着一种人文精神批判过,这种精神如此之深厚,让他那些因此而产生的道德判断引导着后世的一代又一代人。
       我也认为,学习任何一种文学,特别是英语文学,这提供了一种观察国家和国际社会如何形成的可能,包括它们的艰辛、它们的不满,以及它们之间的纠纷。我教过的学生往往意识不到下列事实:不列颠群岛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远不是一个由操着同一种语言的人组成的统一体。在一千多年的时间里,不列颠群岛见证了一个个血腥王国间的战争与轮替,还有众多的封建采邑、殖民者的图谋、种族仇恨、语区的分裂和文化的纷争。换言之,今天学生眼中的英格兰、大不列颠和英国文学,实际上是从一个极其漫长的部族冲突(cthnic strife)的乱局中发展而来的。苏格兰语、爱尔兰语、
       威尔士语、英格兰语、康沃尔语……,这么多的语言,此消彼长。文学抓住了这些——抓住了这样的冲突,如果回顾英国文学的话就会发现这一点。美国的情形也是如此,此处不细说,但美国的确曾是一个在剧痛中——也经常是在伟大的爱中——成长起来的国家。
       或者可以看一下对殖民主义的批评,看看叶芝在爱尔兰问题上都说了些什么,或者更近一点,希尼在北爱尔兰问题上都说了些什么。看一看斯威夫特,尤其当英国人企图把那种次质硬币强加给爱尔兰人民时,他是怎么捍卫他们的。或者再看看布莱克这个对抗帝国的预言家,看他如何痛骂某些强权的扩张。以为一位作家只要有这样的想法,就肯定会有那样的想法,学生们太容易、太太容易这样对待作家了。我也教过这样的学生,他们理所当然地以为,既然埃德蒙,伯克不喜欢法国革命,那他一定是个一贯支持英国政策的保守派。并非如此,伯克认为英国当时在印度的所作所为极其恶劣,因此他在审判印度总督沃伦,黑斯廷斯这件事上出了力。他怒斥东印度公司,将其头目称作流氓,他还同情美国革命。可见,这些事是很复杂的。批判殖民主义的力作之一即出自康拉德本人笔下,这不光指《黑暗的心》,也还有《诺斯特罗莫》(Nostromo)这部小说,它不仅批判了政治帝国主义,更含有对经济帝国主义的批判。
       换句话讲,我们当然可以让学生们了解文学语言的形式因素,包括各种体裁、文学史、语言的构成等等。没错,这些都很重要,这些形式的因素对于批评话语的词汇表来说确实不可或缺。但是,文学也是一面敞开的窗口,将我们的目光引向伦理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因素。我们若能一上来就把这些大问题提出来激励学生,我认为我们就有可能吸引更多的人对文学发生兴趣。换句话说,文学与我们息息相关,而不是百无一用的。当然,它不是直接地有用,我们不可能带着文学出门,去建一座新的手机通讯站,也不可能用它来拼接基因,但是,文学让各种道德价值和是非判断作用于我们的心灵并期待我们的选择,因而在更深的意义上与我们相关。我想,在这个复杂的、全球化的世界里,我们更加期待着我们的学生具有这种复杂的判断力,因为他们是这个国家的公民,甚或说是任何一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公民。
       最后,我想借用经济学家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斯的一段话来结束这次讲演。加尔布雷斯说,“在新型的工业国家里,我们都假定教育和科研必须从属于工业体系的要求,这个体系也的确经常想利用或绕过大学的行政机构,领养教育,让它符合自己的标准。”但他又接着说道:“倘若我们意识到”,在最终的意义上“教育者才是工业赖以成功的生产要素之根本,那么教育和科研就不该处于从属的地位”。教育者本人“必须认识到这一点。并尽其所能,不是去代表工业体系的利益”——因为他的行为最终还是对它有益的,“而是为了代表整个人类人格”,这才是更深远、更宏大的任务。我认为,只要讲授英语文学、关心英语文学的人都能以协会的形式更紧密地站在一起,让各协会携起手来,使之成为我们心念所系、毕生奉献的一项事业,我们英语文学研究的前景就一定会非常光明。谢谢大家。
       王 蔚译 丁宏为校
       责任编辑 刘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