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您的位置 : 首页 > 报刊   

[短篇小说]蜂 房
作者:张 楚

《收获》 2004年 第04期

  多个检索词,请用空格间隔。
       发烧的那天晚上,阴历八月初二,是我招呼朋友们喝的酒。我的意思是喝点酒,没准烧就退了。我想不起来是否呕吐过。不过我记得我量了体温,三十七度六。量完体温我打开电视,我喜欢看本地卫视的“魔术揭秘”。主持人是个比鹭鸶还瘦的男孩,在揭露魔术障眼法的过程中常常忘了台词,这让我怀疑他其实是个狡猾的魔术信仰者,他揭秘的目的不是让观众对魔术失去信心,而是让观众更加迷恋魔术。可惜看着看着我就睡了,等被电话惊醒,电视里正推销一种治疗脑淤血的精密仪器。
       “睡了?”
       “啊。”
       “还烧吗?烧的话用冰块敷敷。冰箱的冷冻层里有两袋冰块。对了,还有两根小豆雪糕。你吃一块吧。你晚上去哪里了?”陆西亚的声音很小,“睡吧。明儿早晨我给你煮粥。”
       “亲亲我……”
       “要是烧得厉害你就盖棉被。棉被你知道放哪了吗?对,就在柜橱的顶层,上面全是冬天的毛衣。棉被里有臭球,你把它拿出来,放到床头的抽屉里。明年还能接着用的……”
       我刚挂掉电话,铃声又响了,“还有什么事,西亚?”
       没人说话。我听到一种类似动物的粗重喘息。
       “西亚?”
       一个男人的声音:“靠。西亚谁呀?我不是西亚,不认识我了?你怎么样三哥?”
       “怎么?听不出来啊?彪乎乎的!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
       “老四吗?你是老四?”
       “没错,是我!我在富丽华酒店唱歌呢。”他憋嗓子说普通话,口音里那种洗不掉的海蛎子味儿被冲得很淡,“唱着唱着就突然想起你们这帮货,就翻电话簿,打了七八个电话,就你的打通了!这帮家伙怎么都睡这么早啊?”
       我就是这时犯的酒劲。酒劲上了我就磕巴,而且声音哽咽。我相信当初老四被我打动,可能正是因为我煽情的腔调给他造成了错觉。
       “你别哭,我好好的。我这不好好的吗?”接下去我忘记他说了些什么。他是我大学时的铁子。我反复揣摩着他的模样。我们有七八年没见面了。这七八年里,关于他的消息凤毛麟角,那些老同学提到他时总是轻描淡写,譬如他们说:“老四和人打仗进局子了”,“老四花三万块钱进了财政局”,“老四结婚了”,“老四贪污公款二进宫了”。之后关于他的消息就没有了,在我印象中,他还在监狱里蹲着。
       “我很好,你放心吧,三哥。”
       短暂的热情过后我们都陷入了沉默。窗外夜行车的灯光不时滑筛出柔弱的光亮,光亮里一些飞蛾扑棱着飞。我觉得该是告别的时候了:
       “有时间……过……过来玩吧。挺想你。”
       “好。再见啊三哥。”
       放下电话我就在沙发上睡着了。我太需要睡眠了。最近几天我总是无休止地做梦。
       2
       每年九月中旬,我都会生场病。也不是什么大病,无非是痢疾、感冒或者干燥性鼻炎。时间很短,床上躺两天,打几瓶点滴,也就痊愈了。但今年这样的持续低烧让我烦躁。在家休息了三四天,吃了瓶扑尔息痛,上身还时常拱出一小串冷。我只好穿上了陆西亚给我织的毛衣,这让我有点滑稽,我下身还穿着短裤。我去喝酒时也这种打扮,他们嘲笑我真是个有个性的公务员。
       生病之前我刚送走周虹。她是我高中同学。高中毕业后我就没见过她。那时她常和我钻一条修建于抗日年代的破地道。黑暗中她喜欢搂紧我的腰,贴着我的耳朵呢喃,她“一生中最大的理想”,便是离开这座以地震著名的城市,“我害怕地震,你想想吧,那些十几层的楼房在三秒钟内坍塌,然后楼板、家具、粮食、下水管道钢管、粪便和熟睡的邻居,统统压在我身上,把我的肠子和脑浆挤出来。”说到这里她身体通常象征性地颤抖两下,“我觉着,我早晚有天会被地震逼疯的。”大学时我们鲜有联系,对她的贸然来访,我多少有些意外。她在小镇待了两天,她说这次是因公出差,到北京采访一位地下电影导演,这导演拍的一部纪录片,刚在康城国际电影节上获了独立单元奖,“我顺便来看看你。”她吸着香烟说,“你没什么变化嘛,和你十八岁时一个样。”
       那天晚上周虹在我梦里出现了。她穿着条藕荷色连衣裙,在操场上做广播体操。她连续不断地做着起跳运动,一刻也不停歇。我觉得疲惫至极,睁开眼,已凌晨三点。我拿出根香烟,还没抽,手机突然响了。
       “是三哥吗?”老四的声音略显疲惫,“我现在到山海关高速路口了。你开车来接我吧。我朋友对京沈高速不是很熟。”
       “你说什么?”
       “你打个车来接我吧。我朋友开宝马送我来了。我们不知道怎么走了。”
       “送你去……去哪儿?”
       “唐山啊。你不是说让我有空去看你吗?我现在就空得厉害。”
       我一下子变得比没发烧还清醒。我想他一定疯了,除此外再没更好的理由。要么他就是和我一样在发烧,甚至比我烧得还厉害。他在的那座城市,那座有很多广场和美女的城市,离我这儿足有两千里,他深夜来看我?
       “我从没去过山海关,”我尽量保持冷静,“山海关离我们这儿还有367.5华里。”我希望能尽量用数字说明问题,“你让你朋友送到唐山,到唐山给我电话好吗?”
       他爽快地应允。我手里攥着手机,开始琢磨是否收拾下我的狗窝。对于远方来访的朋友,我的房屋过于邋遢,而且电冰箱都变烤箱了,电饭锅开关经常漏电,客厅的木质地板已半年没打蜡,堆砌着杂志脏袜子和避孕套。当然,我只是这么想了想,我想着的时候已经睡着了。也许我本来就是做着梦想这些事情的。
       3
        早晨七点,老四来电话说,他到了唐山。我开始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怀疑我打算去接他的想法是否正确。后来我给西亚留了便条,说我出去一趟,早饭她自己吃好了。然后我打了辆出租。小镇离市区尚有七十里。司机是个新手,开车比蜗牛还慢。到了市里又接连碰到堵车和红灯。老四大概等得不耐烦,其间又打了七次电话。他说,朋友已开车返回大连。他说,他正在顺着北新道收费处往南走。他说,他很饿,昨天晚上他没吃饭,只喝了两瓶白兰地。最后他问:
       “你们这里怎么这么多蜜蜂?刚才有个小伙子骑车经过,竟被蜜蜂蜇得连人带车栽倒在路上!天,我的天,”我听到他惊诧的喊叫声,“它们又来了!黑压压的……”
       我见到老四时他正躲在一棵松树下。他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可笑:他的两只耳朵上分别裹着两条黄色塑料袋,一个公文包像朝鲜妇女顶着瓦罐那样技巧性地顶着,而两只手缩进了衬衣袖口:总之他把自己裹得密不透风。见到我时他眼睛里流泻出的惊恐之色尚未退却。这样他耳朵上戴着两只干瘪的塑料袋和我拥抱。这和我想象中的相逢场景驴唇不对马嘴。
       “你们这里有很多养蜂场吗?”他说,“刚才飞过来一群黑云,近了才看清,原来是蜜蜂,没有十万只也有九万九。”他推了推眼镜。他以前的黑框眼镜换成了无框树脂眼镜,这让他的脸比多年前显得虚胖,“刚才有只小蜜蜂,竟然飞进了一个女孩的耳洞里,被卡住了,疼得那女孩又哭又叫,眼泪把脸上的妆都冲花了,我帮她取了出来。”为了证实他的话,他把我领到了一个垃圾箱旁边。我真的看到了许多蜜蜂的尸体,金灿灿铺了薄薄一层,有几只还在蠕动,“这是落帮的,被人用笤帚打死了。”接着他问,“我头上有疙瘩吗?有好几只刚才蜇到我了。”
       我说没有。我留意到他的白色鳄鱼T恤浸着红色污渍,无疑是撒溅的红酒,他的皮鞋也没打油。我闻到他身上散发着女人的香水味儿。他好像并不是刚从监狱里出来。
       我和他互相换烟抽。我想表达一下我对他的感激,或者试图恢复到大学时代那种亲密无间的状态。这种念头和见到周虹时的念头完全不同。见到周虹时我已经认不出她了,她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对陌生人应该保持必要的距离,我只朝她笑了笑。她黄色的寸头和灰褐色的套装让她仿佛是颗烈日下暴晒的核桃仁。像多年前打招呼的方式一样,她朝我挤挤眼睛:她的单眼皮已经拉成双眼皮,茂密的假睫毛把她的眼仁割成许多片幽暗的碎光。
       “我没耽误你工作吧?今天好像是礼拜一,”老四问,“你有摩托车吗?”
       我说有一辆,但去年出车祸时被撞得粉碎,就剩俩破轮胎和一个发动机了。
       “你还会出车祸,你没事吧?”
       “没事,就是——”
       “要是没毛病就好了,”他指着香烟盒说,“西柏坡?是不是在你们唐山?你上你的班,我骑摩托去西柏坡玩半天,晚上再找你喝酒。”
       我说西柏坡在石家庄,离我们这里有千把里地。
       “那很近啊。骑摩托大概四个小时就能到。”
       我耐心地告诉他,坐特快火车到西柏坡也要五个小时。去那个革命圣地要经过天津、廊坊、北京、正定、保定、巨鹿,再说了,高速让骑摩托车吗?
       “能行。”他满有把握地说,“我在大连就常常上高速飙车,最快时二百迈也有了。我去沈阳都是骑摩托,尤其是晚上飙车,车少,特别爽,我从不戴头盔,戴上头盔就看不到星星,也听不到滨海公路旁的涛声。”他似乎留意到出租车司机抿着嘴窃笑,他安静下来。七个小时的旅途终于让他彻底放松了。他的头仰靠着座位,眼睛盯着车棚。
        “你结婚了吗?”
       他说:“两年前就结了。”
       “有孩子了吗?”
       他说“没有”,他笑着解释,他老婆总共怀了四次孕,但每回都是五六个月时,闷死在子宫里,“如果他们还活着,最大的那个,应该都会跑了。”
       。
       我觉得我该安慰安慰他,可他没有丝毫沮丧或者忧伤的神态,他看上去就像在谈论别人的事情,“没孩子好,离婚方便。”他盯着我,“结婚有什么好处?什么好处都没有。我以后是不结婚了,不结婚,有些事情能解决得更方便。你们这里的小姐便宜吗?我昨天晚上包了个鞍山的,一小时一百五。她叫得真干净。天……三哥,那些蜜蜂。看,蜜蜂。”
       我朝窗外看去。一堆黄云正沿着高速公路上空流淌,在耀眼的阳光下它们仿佛是块液化了的金子。它们流动的速度一点不比我们的车缓慢。隔着玻璃窗我们能听到那种巨大的翅膀急速振动的声响。后来连车玻璃也随着声响开始共振。它们飞得越来越低。我们屏住呼吸,浓烈的花香已经弥漫在空气里。
        4
        到达小镇,已经是中午一点。我带老四去了快餐店,找临窗的位子坐下。天气很热,座位旁边刚好是台柜式空调。我要了两杯扎啤,一盘红烧泥鳅,一盘香菇鸭片和一盆牛尾汤。老四盯着窗外的小商贩发呆。我突然想起来,前几天周虹来访,我们来的也是这家快餐店,坐的也是临窗的座位,我们也要了两杯扎啤,甚至那天点的菜和今天的也完全相同。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有些不安起来。
       他或许真的饿了。上大学军训时,他一顿早餐就能吞掉五个花卷。现在我盯着他在五分钟内干掉了一扎啤酒,吃掉了四条泥鳅,啃掉一节粗壮牛尾。他吃泥鳅的方式很独特:他揪着泥鳅尖细的黑色头颅,牙齿间轻巧地一撸,等牙齿咀嚼时,他的手指间只捏着条长骨刺。有那么片刻他望着手指上的鱼骨不知所措,像不相信那是他吃剩的。他乜斜着我,咧嘴笑了笑。我很欣慰他这么能吃能喝。我想起来这个经常失恋的家伙,每次和女人分手后,自己喝斤“烧刀子”,床上滚一宿,翌日起床他就会忘了那些应该忘记的人。他一直是个聪明人。
       “这是我的离婚协议书,”他犹豫着从公文包里掏出张纸片,“她不肯签字。她就是不肯签字。”他的手指搅拌着杯子里的啤酒,间或将手
       指头塞进嘴里,婴儿那样吮吸着。
       我留意到一只蜜蜂停驻在玻璃窗上。它圆润的小腹晶莹剔透。我突然想起了高速公路上的那群蜜蜂。它们到达小镇了吗?
       “我们结婚两年半了,这张协议我签了两年零五个月。我就等着她心甘情愿地签字。我不想逼她。”
       我突然想点根香烟。我对这样的谈话缺乏兴趣,但我必须流露出那种渴望倾听的欲望。而这似乎颇为重要。可为什么这些失去联系十多年的人,在这个秋天,千里迢迢跑到小镇和我喝酒?他们只想暗示我,他们过得多糟或者多好?他们以为我比他们活得多好或者多糟?那天,周虹在酒桌上提到了她丈夫。她说,那个比她大二十岁的儒商是业界天才,经营着一家房地产公司,身家逾亿。她说话的口吻并没有炫耀的成分,她只是把这个事实传递给我,是的,她只是让我和她一起骄傲。在旅馆里我们吃了很多芒果。她用瑞士军刀把芒果切成薄片,递给我时她犹豫片刻,后来,她走过来,对我说,张开嘴。我就张开嘴。她说伸出舌头,我就把舌头伸出来。我为什么要张嘴,我为什么要伸舌头呢?我不仅张开了嘴,伸出了舌头,还把芒果片小心着吞咽下去。一起吞咽的还有她的手指。她的手指有点咸。她的手指蹭着我的牙齿,不光蹭了我的牙齿,还蹭了我的嘴唇、鼻子和喉结。当她抱住我的头颅时,我的耳朵贴住了她温热的、跳跃着的乳房……后来所发生的细节,我没任何记忆,似乎记得她是骑在我身上的,那一刻我好像上了录像一样。我羞愧地发现,我的惊讶超过了我的快感。她已非多年前那个害怕地震的女孩。她那时最怕天花板把她的身体挤成三明治。
       “你别劝我,没用,你不知道我多厌恶她。”他安慰我,“天下最毒妇人心,她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厉害的女人。我真想弄死她。”他声音亢奋起来,“她已经给他们家人写了遗嘱,说哪天她要是死了,一定是我干的。”他把另一条泥鳅剔成一根骨头,“三哥,电视,你看,电视……我没忽悠你吧?”
       快餐店的电视里正在播报午间新闻,几个客人也在看。我听到女播音员有些颤抖的声音:
       “今天上午八点,我市出现群蜂。它们成千上万地徘徊在市区。十二点正是下班高峰,已有数十名路人被蜜蜂蜇伤。为保障市民安全,市消防支队特勤二中队的消防战土穿上密不透风的防蜂服,开始力克群蜂。只见消防战士手拿高压水龙头,对着树上、电线杆、墙上的群蜂用水一阵猛冲,蜜蜂如密雨般纷纷落下,顷刻间,整条路上全是蜜蜂尸体。半个钟头后,机场中路的饿蜂被彻底清除了。消防车又开向其他被蜜蜂占领的路段。”
       电视里配合着蜜蜂被歼灭的画面,那些蜜蜂的尸体像黄金覆盖了路面、消防车的顶盖,还有几只不时撞向摄像机镜头。电视里水龙头的哗哗声、消防人员大声吆喝的声音和过往行人惊恐的尖叫声将画面渲染得有些像恐怖片。
       “你们这里经常这样吗?”老四看起来有些慌乱,“你们这里不是流行地震吗?怎么,现在又流行蜜蜂了?那么多蜜蜂从哪儿飞来的?”
       我说我也不知道。我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多蜜蜂。以前只有春天时,南方的养蜂人才会开着卡车,拉着蜂箱来这里采蜂蜜。
       “我想洗澡,你带我去桑拿成吗?”老四擦着眼镜,不时观望着窗外,“那些蜜蜂不会跑你们小镇来吧?蜜蜂很厉害的,美国内华达州九六年就出现过蜂灾。那次总共有十六人被蜇死了。”
       我说请他放心,小镇上会很安全。我这么说时其实心里也很不安。后来我说,你要洗澡的话,家里有热水器。不过你要真喜欢桑拿,小镇上也有两三家。
       “那就别去了,在家里洗。这些泥鳅真不错。多钱一盘?这么便宜?我干脆带回大连好了。味道真香。”
       出饭店时他没提那盘泥鳅。他已忘了它。我觉得我有必要带他去泡桑拿。我要把他带回家洗澡,他会不会笑话我,我虽然在小镇上生活,可是,我们小镇也不像以前了,大城市里有的,我们这里都有,比如茶馆、咖啡店、小姐什么的。对了,我是不是该给他也找个小姐。我给单立人打电话。单立人是我表弟。单立人不光是我表弟,还是个很有办法的人。
        5
       单立人找了个比较熟的女人。他说她捏骨的技术不错。我问他为什么不找两个?他愣愣地盯住我说,你发烧了吗?我说没有啊,后来想一想,我又说,我是有点发烧。
       这个女人圆滚滚的。我相信老四喜欢这样的女人,他口味该和我差不多。他第一个女朋友,在某高校当打字员的那个姑娘,就是个丰润肉透的女人。那时老四多喜欢她啊,他把她带到海边,租了帐篷,一晚上做了六次。当然,他是用抒情的方式描述那个结束处男身份的夜晚:他提到大海淫荡的涛声,提到满天荡漾的星光,提到海鸥旖旎的欢叫,他甚至提到干破了的避孕套和在黑暗中的恐惧,“我干了她六次。真的,六次。”他那时还戴着黑框眼镜,看上去像大学里诚惶诚恐的年轻助教,“我真怕我精子流尽了,像被暴晒的海蜇那样没一点水分,干巴巴地死了。可一点事都没有。不过第二天,倒是她不会走路了。她走了两步就瘫在沙滩上。我想,我一定会和她结婚。我毕业后就跟她结婚。”
       我不知道那个打字员是否嫁给了他。他进了包厢,我继续躺在休息室看电视。电视里的“热点透视”正在播放市民灭蜂的行动。主持人邀请了一位昆虫研究所的老教授,正在讨论蜜蜂的生理构造。那个老教授严肃地提到一些奇怪的名词,巢牌、蜡鳞、蜡腺、意蜂……然后他又兴致盎然地介绍新采的花蜜的含水量和含糖量,他说花蜜的含水量一般在50--55%,含糖量45--50%;成熟的蜂蜜,含水量45—50%以下……
       主持人似乎也意识到老教授的言辞已经偏离主题,于是她开始转移话题,谈到了民间组织是如何对付这次蜂灾的。她说下午两点,出现了一支自愿前来收蜂的队伍。三个收废品的人从这里经过,由于他们以前都养过蜂,见此阵仗,他们估计蜂王有可能就在附近,于是三个人头戴塑料布,开始在隔离板上一层一层地拨开层层叠叠停在上面的蜜蜂,寻找蜂王,可是不到二十分钟,三个人的手掌、额头全都被蜜蜂蜇得肿成了馒头。又疼又急,三个人只好放弃。
       这些疯狂的蜜蜂是从哪里飞来的?为什么陆西亚还不给我电话?我还在发烧,我想陆西亚。我觉得有点奇怪,我怎么会想她,一般都是她埋怨我不惦念她。陆西亚总是隔三差五来我这儿,洗个热水澡,顺便将脱下来的乳罩、长统丝袜晾到暖气片上,她把它们铺放得很平整。她每次都把这些贴身衣物摆放得很平整。她是服装厂的裁缝,一眨眼的工夫就能将两片布头缝成条肥大内裤。她说,他们厂的内裤全部出口到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那些阿拉伯男人穿着他们厂的内裤去海边洗澡,或者去上班。她说话时那么自信,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那个国家的女人,如她详细描述的那样,蒙着白纱,骑着自行车,穿着“家美”牌超肥短裤去清真寺做祷告。并且,我因此爱上了她,有时候,我觉得她就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里的一个女人。这种联想很容易让人激动。
       6
       从浴池出来,我们并没有发现蜜蜂。正是下午两点,本应日光最强,但天空低沉,没有往日高远的游云。空气里挥发着铁锈的腥味。像是要下雨了。
       “爽吗?”
       “一条死鱼。”
       到我家后他又洗遍澡。我很奇怪陆西亚怎么没在家。这个时候她该在浴室,或者躺沙发上看电影杂志。老四洗完后光着身体在狭小的客厅里散步。他从沙发旁走到巴西木前,再从巴西木走到沙发前。后来他去了阳台,蜷进一把黑漆的竹椅。他的样子让他看上去像只疲惫的猴子。他的肋骨还那么清晰,仿佛钢板上微微隆起的创记。他不停地抽着香烟。一根没抽完就掐了,接着点上一根,掐掉,再点上一根。
       “你为什么不问问,我这些年都做了什么坏事?”他说,“你还像当年那样闷头闷脑,你一点没变。你干吗总这样软不拉唧的?”接着他又安慰我说,“不过,这样也挺好的。”
       我递给他只削好的苹果。他咬了两口,把香烟头按在果肉上。我最怕闻到苹果和香烟混淆的气味。
       “你把我的公文包拿过来。我给你看点东西。”我递给他,他有些笨拙地在公文包里翻来翻去。他从里面翻出了一只女人的乳罩,一双男式球袜,一些散乱的页码。
       “这是我给她写的最后一封信。”他说,“我以后再也不给她写信了。你知道吗,我这半年里给她写了一百零八封信,几乎一天一封。可我没心情伺候她了。我他妈玩腻歪了。”
       他没想到我翻了翻将信又递给他,“你的字还和从前那样烂。我看不懂。”
       我们都笑了起来,笑出了声。他和以前一样,笑起来时,脸颊上浮现出两个他最讨厌的梨涡。
       “我给你念,你听着。”
       王翠秀:
       这是我给你的最后通牒。我是个
       重情意的人。这是我最大的弱点。两
       年来,你这个贱货,就是利用我最大的
       弱点,打击我,不让我过好日子。从我
       们认识那天起,你就勾搭我,还一直追
       到我家,和我上了床。你虽然流了点血,可是谁知道你是不是,抓破了身子的某个部位,冒充处女呢?你逼我和你结婚,说你有了孩子,虽然我不清楚是不是我的孩子,但是我没逼你打掉。我们结婚后,孩子四个月就死在你肚子里。
       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平仄不分,他的身体在朗读的过程中缓慢地伸展开,大腿支到阳台上的窗棱,一只胳膊搭住花盆里的棕榈树。我看到一只蜜蜂从纱窗的破洞里钻进来,蛰伏在他的脚趾上。他的脚趾没动,也许他根本没发现它。后来他的声音开始有了起伏,愈来愈急促,那些我久违多年的充满了海蛎子味儿的大连方言在蜜蜂的嗡嗡声中,将阳台点缀得不安而充满危机。我摸摸自己的额头。很凉。我想我已经不再发烧了。我默视着老四的嘴巴,他的嘴唇上也落着一只蜜蜂。那只蜜蜂在老四的嘴唇上急速扇动着花纹翅膀,后来,是的,后来,我眼睛里全是蜜蜂了。我看到无数只蜜蜂飞进阳台,它们跳着蹩脚的8字舞,将没有花朵和蜜汁的阳台变成了一只潮湿、阴柔、巨大的蜂巢。
       “你怎么了?”
       “没什么。”
       在精神病院的那段日子,你这个
       贱货,每个星期还来一趟,坐在我的身
       上和我干还当着另外两个精神病人的
       面。我出院时你又怀孕,我想要孩子,
       你却把他打掉,说那段日子我吃药,怕
       孩子有毛病。我知道你心虚。你在我
       住院期间,到底搞过几个男人……
       “你听明白了吧?这个婊子就是这么迫害我的。”他笑着说。
       我没吭声。我不知道要说什么。
       “我想离婚,她不想离。”说完他从躺椅上站起来,“我离家出走过一次。我去找了王美。还记得王美吧,眼睛贼大的那个胖子。我跟她睡了三天觉,第四天早晨,我正在刷牙,我老婆就踢门进来了。”他皱着眉头,“她是个疯子,她怎么知道我跑到了王美那儿呢?她身后是我们单位的局长,还有公安局的。”
       我盯着他。
       “她指证我有精神病。他们就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去了。”说完他从躺椅上蹿起,赤裸着身体和我面对面站立着,“医生逼我吃药,我就吃,给我做电击,我就做,让我绕着操场跑步,我就跑。有啥扛不过的?我只是受不了那个女精神病。三哥,信吗?她晚上对我进行性骚扰。这个花痴,乳房贼大,光着屁股,颤着两只大奶子,整天病房里溜达来溜达去,她还老幻想自己是个电影明星,让我求她签名。有时候她心情好,就躺到我床上自慰。”他突然笑了,“还有个老女
       人,以为自己是根蘑菇,天天穿着黑衣黑裤,撑着把黑伞在院子里蹲着。”
       关于老女人的这一段明显是他抄袭的,我以前在酒桌上听人家说过这段子。我盯着他。他和以前没什么两样,他的耳朵还是那么硕大,鼻子还是那么挺,牙齿还是那么白,眉骨上和蒙古人斗殴留下的刀疤还是那么突兀着暗红,说话时颧骨上的肌肉还是那样富有激情地抖动,并且因为急促的语速变得绯红——这让他看上去显得不安和羞涩……他这样一个人怎么就会被一个女人拖垮了?!
       7
       老四什么时候走的?他离开时和周虹离开时一样迅速。周虹说去看望我妈。她上高中时,最喜欢吃我妈炖的红烧肉。那天,老太太正在院子里翻一只斑点鸽。那只幼鸽被剪了膀儿,却不见了。我妈怀疑它是被一群野鸽子勾走的。她说她怎么都不明白,一只没膀儿的鸽子怎么会飞走呢?于是周虹和我妈到大街上找鸽子。她们在小镇电影院的垃圾箱里找到了它,据说当时它正在啄一只塑料拖鞋。她们把它用绳子捆绑好,以防止它再次失踪。周虹就是回去的路上离开的,她强行塞给老太太一百块钱,然后她就走了。我妈说她哭了,“这个害怕地震的丫头,在上海过得不好吗?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老四是下午三点走的。他在我家总共待了一个小时。天气越来越凉,老四望着天空发呆。如果没记错,他是在他的手机爆响后变得焦躁不安的。他握着手机对里面大声咒骂,后来,他不光咒骂,还手舞足蹈起来。再后来,他关了机,将手机扔到桌子上。我问他在骂谁?他说在骂他们局长。我说你为什么骂领导呢?他说我愿意骂谁就骂谁,我想骂谁就骂谁。我说要尊重领导,对领导说话要心平气和。他愣愣地看着我,想说什么。可他什么都没说,他只摸了摸我的头发,说,他必须得走了。他说下雨时他在别人家睡不好觉,而他最忍受不了的便是失眠。他说我要是真舍不得他走,那么现在就去酒店喝酒,喝醉后他再走。他说他回去后就找帮痞子,把他老婆先奸后杀,他就自由了。他说等他彻底自由后,再来拜访我。他说再来拜访我时,希望我的摩托车能修好,那样他就能骑着摩托车去西柏坡旅游了。
       “你手里有现钱吗?借我二百。”最后他说,“我来的时候,其实是打车来的,从富丽华出来,我随便叫了辆出租车就来了。从大连到唐山不远,可他跟我要了一千二。我回去只能坐火车了。”
       我没送他,我把手里仅有的钱全给了他。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他离开时已经下雨了,我去拿雨伞时,他已经带上房门离开。在桌子上我看到了他的手机。他把我的手机装走了。我坐在沙发上闷闷地量体温。三十九度三。再后来我打开电视,那个女主持人还在介绍蜂乱,她说一名叫边浩的中年男子,开着辆白色奇瑞车经过,看到密密麻麻的蜂群,他立刻买来白糖,兑成水喷在车子外壳上,停在科华中路五号门口一棵被蜜蜂包围了的槐树下,片刻间,蜜蜂就把他的车子覆盖了,边先生说,这样可以把蜂王引出来,找到蜂王蜜蜂就会跟他回家。可是等了近一个钟头蜂王还是没有出现,边先生只好把这辆“蜜蜂车”开到了洗车场冲洗了……
       我觉得我根本就没发烧,我觉得一切都正常。我觉得这一切都是真的,我手里拿着老四的手机呢。而且,我觉得我很清醒,因为我想到了要和主任续假的事儿,我的病假已经超期。单位的电话老占线,我拨了四遍仍然占线。我只好拨了第五遍。我又失望了一次。后来我就紧紧地捏着老四的手机不放,好像它是一条滑不溜秋的鱼。这部手机至少是五年前的机型,又大又沉,我拿在手里就像拿着一只穿了好多年的鞋子一样。再后来我干脆脱掉衣服,我小心翼翼地将左腿卸下,扔在地板上,裸露着身体削苹果。几只黑头蚂蚁爬过来,啃着塑料假肢上的几缕淡血。虽然我一点不喜欢我的左腿,我还是用烟头烫死了蚂蚁。雨越发地大了,好像在打闷雷,闪电鬼魅地在房间蛇游。在雨声中,我似乎听到了蜜蜂“嗡嗡”的歌唱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