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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诗坛(之一)]译诗札记
作者:黄 梵

《诗歌月刊》 2008年 第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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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面孔
       加拿大在地图上显得有些苍白,那个冰盖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始终不能清除,直到我开始翻译弗瑞德·瓦的诗。一动不动的加拿大大地没有变,开始变的是我的内心。也许石峻山知道我需要怎样了解加拿大,他向我推荐了加拿大小说家辛克莱·罗斯的短篇小说。通过读小说来了解原诗的背景,这个主意着实绝妙。虽然罗斯的文体对我来说有点难,既铿锵又简洁,但他的《中午的灯盏》还是一下抓住了我。此前,我不知道加拿大中部的草原白天是那么昏暗,连中午也需要点灯。这令我想起普希金的诗句:“风暴用昏暗遮住了天空……” 罗斯的小说使我很容易就理解了弗瑞德·瓦诗中的草原。那里的草原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风雅,只有风卷着蝗虫的严酷,居民的消极抗争或顺从,“草被蝗虫/吃尽或枯死。在这派风景中/我的每个熟人都迁往另一座小镇,”“我不知道她们做饭有无/蘑菇可加。那时这里相当干燥。他们回到/室内才难得一笑。”(《也许祖母和外婆去了北方》)诗句中隐着一无所有的感觉,那里的居民一样饥饿过,苦难也号角般的嘹亮过。这种感觉触动了我在1980年代的一种情绪。我们曾历经崔健唱出一无所有时的快意,弗瑞德·瓦说出一无所有时虽然也没有眼泪,但婉转得多,也道德得多。草原上的道德是选择与苦相伴,而避免让生活陷于荒诞。据石峻山说,饭里能加蘑菇曾经就是中部草原的美味佳肴。这种道德也曾是我们的传统,是瓦的诗让我接近了我们的过去。
       大概一谈到史诗,大家便难得有片刻的松弛,总愿意把它想象成伤脑筋的庞然大物。其实我们不必总是为史诗怀着沉闷的心情,也不必把史诗这个字眼用得过分谨慎。史诗在我眼里就是一种有耐性的民族洞察,明了居民生活的含义,也许需要缓慢而耐心的辨认过程。读弗瑞德·瓦的诗或辛克莱·罗斯的小说,都有一扇史诗大门突然在眼前敞开的感觉。原来我们脑海中的或地图上的加拿大,完全是一场误会。“把那些酸模叶子含在口中/有根茎深处岩石沙子的味道”(《酸模叶子》)在诗中通行的不是书本,是通行在加拿大山川的旅行和观察经验。所以,自从译了瓦的诗或读了罗斯的小说,我终于开始能够辨认加拿大的面孔了。我相信,谁能用这样的面孔惊扰读者,谁就得到了史诗的真传。史诗和宗教一样,在当代也面临进一步世俗化的转折。继续写荷马那样的史诗,恐怕是自欺欺人。我们有太多想写大诗的情结,但导致的都不是洞察力。很多人的诗是思考的,但已经没有了眼睛。用瓦的诗这样来反观我们,也许我们的语言越来越漂亮,但已经丢失了中华面孔。也许我们越来越大胆,但越来越与自己的民族分了手。
       弗瑞德·瓦
       生活中的弗瑞德·瓦是个左派。记得十一年前,他突然出现在南京时,我难免对他的身份很迷惑。根据国内的生活经验,我很难把左派与反叛、张扬的个性联系起来。似乎为了不虚与委蛇,不说假话,国内的青年诗人多数都是右倾的。那时,我难以置信他是专程为我和车前子而来。据说他在英国和加拿大的书店,看到了我和车前子等人的一本诗集。是诗作为向导,诱惑他来到中国。很奇怪,当他的形象还历历在目的时候,我没有鼓起翻译他诗歌的勇气。幸亏石峻山从小就读弗瑞德·瓦的诗,几乎去过诗中的每个地方。石让我弄清了原诗中的“一座山”和“圣海伦的头发”的关系,“一座山”就是圣海伦山。很难想象一个不了解那个地区的翻译者,能恰当理解两者构成的隐喻。这样的例子在弗瑞德·瓦的诗中无处不在。也许是石峻山让我注意到了加拿大的独特生活氛围。我突然觉得自己有资格译了。在石峻山舌尖上打转的加拿大,与弗瑞德·瓦那年给我的印象,几乎没有差别。与我和车前子有时胡说八道不同,弗瑞德·瓦说的都是正经话,至理名言。如果算下年龄,他的确有不能胡说的原因:他只比我的父亲小一岁。那年他已六十,却有大侠风度,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常对南京街头来往的车辆皱眉头。他对我说,要不了几年南京马路就会不够用的。他立刻就发现我们会重蹈西方的毛病。他认为西方人拥有那么多私家车,是愚蠢而不健康的行为。后来我发现,他巴不得能监护自然的态度,与他怀有左派思想有关系。记得我刚留校教书时,学校曾请来一位美国哲学家,他演讲时边贬左派边夸绿色和平组织。于是我不客气给他递了一张纸条,说明左派思想与绿色运动有内在联系。绿色运动的实质是限制消费,与左派社会限制自由生产,在经济上是一致的。美国哲学家认为这个洞察很出色,鼓励我和他在复旦的学生(一位教授)一起研究,但我的兴趣已经转向诗歌。毋庸置疑,弗瑞德·瓦的诗歌和他的左派倾向,又向我托出了上述情景,使我意识到适度的左派思想(当然不是全部),对于保护自然的意义。
       语气
       我没料到瓦的诗中有各种语气,与中国诗人罕有在语气上做文章不同,瓦的诗里几乎隐着一个语气的年谱。一开始,我对他诗中的语气有些冷漠,我想能译得美就行了,打算用我脑子里的语气一统它们。幸亏石峻山珍视瓦诗里的一切,他非要我译出不同的语气。慢慢地,我感到语气就是瓦诗中的一件乐器,他喜欢在钢琴独奏中加入一点别的配器。“我们是要那种秋天的橙色/是要那种黄色,那种,还有那种/再给我们更多/那种死气沉沉的红色”(《高山植物》)诗句里的语气很不礼貌,是一个泼妇在商店买东西的语气。没想到他居然会推广这种语气的用途,把它推广到描绘自然上。“今天还会下雪,鸟将只能忍受,小动物也只能如此。”(《冬日》)诗开首几句,完全是天气预报的语气,着眼于不可更改的无奈。“零下三十度,他们还得送信:/请定这种耐用的咖啡壶,要尽快”(《尚在邮路的信里,有一册优惠券》)在第二行诗里,他把推销员的语气也用上了。不同的语气出现在他的诗歌里,难免会消解他的风格。从这个角度说,瓦可不是十足的绅士,他是加拿大的左派反叛者,他不会让语气首尾一贯地服从于风格。由于语气来自天然本能,是非思考的,所以,它在诗中比思考本身更可取。
       误译
       有时,石峻山的抗议就像栅栏,我必须像一匹马一样跃过去。因为他考虑的毫无差错,恰恰使译出来的东西毫不美妙。我的傲慢或说不肯完全俯就原诗,同样是出于诗歌的理由。我不能容忍译诗在汉语里面没有感觉,衰退成“意思准确”的散文。如果不能把别国诗中的诗意,也变成汉语中的好东西,我的心里便会涌起对译者的蔑视(也包括我自己)。所以,遇到直译不能维系汉语中的诗意时,我便考虑从原诗的羁绊中挣脱出来。“而我浑身都是这些说的话/都是你的微笑——永恒的事”(《致帕米拉:一首写雪的诗》)按照原诗,第二行应该译为“只是你的微笑”。与我讨论的石峻山也耿耿于怀,他质疑“只是”和“都是”不过一字之差,放在此处差别真的那么大吗?作为加拿大人,他一时难以弄清让诗歌变得平庸的那些汉语陷阱。“山峦/从云中钻出/一条路降/向一片湖”(《春天的地理》)原诗最后两行应该译为“路降/向湖”。乍看,给它们添加量词的做法似乎不公道,可是一旦理解了节奏就是自由诗中的格律,便知道若没有添加的量词,前两行和后两行的汉语节奏便很不一致。反观原诗,统一的节奏就像一根线串着四行诗。
       译诗中,我常感觉自己干的就是拯救诗意的活,因为原诗在汉语中实际是死亡的,问题在于译者能不能把它们救活。如果在汉语中有了诗意,它们就真正活在汉语里了。“满月在啜泣。敌友被颠倒。/动物也异常,它们想要思考生活。”(《那些熊》)原诗的字面意思是“朋友被倒挂”,如果这样毫无差错地放在汉语里,恐怕不仅意思晦涩,也失去了与前后句子的联系。我的“误译”便是清除理解上的阻碍,并保持言外之意。由于原诗的涵义总会超过译者能意识到的,所以保持译诗在汉语里的暗示能力,显得相当重要。当然,我的“误译”与庞德不同,并非是他译《华夏集》时的天马行空。我想前后句子的珍贵在于,它们能把有诗意的“误译”限制在不出大偏差的范围。一旦把“朋友被倒挂”引申为“敌友被颠倒”,这样能与前后句子衔接的意义就产生了,也使满月啜泣的意象变得合情合理。